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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明朝有意抱琴來(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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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喬繼續:「我醉欲眠卿且去!」

「明朝有意抱琴來。」康喬是學過一段時間古箏的,特意去買了一架便宜的,有天大張旗鼓地背到趙鹿寢室,浮誇不已,「我會彈曲子了!自學成才呢!快,有請康姬露一手!」

「好,朕洗耳恭聽。」

寢室很窄,古箏很長,康喬的架勢擺得足足的,但一齣手,趙鹿和室友們都笑開了:「明朝有意抱琴來,一曲小兔子乖乖。」

「我練了三天,才實現了流暢,你們懂不懂藝術啊!」康喬氣呼呼。

這就是趙鹿心中的康喬了,很天真,很恣意,很做作,很招人恨。她知道,從小被父親漠視的孩子,得不到像樣的關注,需要很多很多讚美。但她老不成全她,只以打擊她為樂,康喬這人什麼都很順,不壓壓她的氣焰,她會越活越囂張。

一些年過去了。趙鹿再見著康喬,就只想反悔了。早知道她從「桃紅柳綠雲鬢花顏」活成了「驚弓之鳥喪家之犬」,那時候,為什麼不對她好些呢?若她能預料,康喬將會在人世浮沉,吃盡苦頭。

「師姐,這些年來,你愛過哪個人嗎?」

「要你管。」

這是康喬醉過去之前,和趙鹿的對話。她醒來時,已是凌晨三點,正睡在趙鹿家的沙發上,身上蓋了一條薄毯子。趙鹿坐在一旁,沒有開燈,窗外路燈光淡淡地照進室內,聽到動靜,她緩緩轉過頭來看康喬,長長地凝視著她,眼神非常平靜,清明得沒有任何悲喜。

康喬頭痛欲裂,掙扎著坐起來:「師姐,你怎麼不去睡?」

「要你管。」趙鹿不客氣地推過半杯橙汁,「喝水。」

康喬聽話地拿杯子咕咚咕咚地灌了一氣,又去摸手機檢視簡訊,但薄荷糖不曾再發來。這下連趙鹿也看出來了:「你戀愛了?」

「還沒。」康喬實事求是。

趙鹿搖著頭:「你的情商一向偏低。」

康喬學她的語氣:「要你管。」好奇心又上來,坐得離趙鹿近些,「別告訴我,你單身了31年,就沒談過戀愛。」

趙鹿不理她,康喬又道:「你長得……呃,一表人才……」她知道趙鹿最不愛聽別人誇她漂亮了,其實她根本稱得上是英俊,「又不是我室友方扣那種被動性子,你若沒談過戀愛,我第一個不信。」

「愛信不信。」趙鹿嫌康喬太無聊,「我談過又怎樣,你有眼睛都看得出來如今我獨身,你非要往傷口上撒鹽嗎?」

康喬肯定地點頭:「對,還要用熱油兩面煎,焦黃薄脆。」

趙鹿抬腕看了看錶:「3點19分,你打車回去吧。」

康喬一聽就求饒:「行行好,我打車回家要50塊!」

「我付。」趙鹿存心想送走瘟神。

康喬急了:「我還不是關心你嘛!你看你正值虎狼之年……」

說話時,她完全忘記自己也空窗好幾年了,趙鹿白她一眼,一字一頓,送了她一句至理名言:「雙手是萬能的。」

「哇!」康喬肅然起敬。

趙鹿也只是說說而已,給康喬找了新毛巾和牙刷,扔到她面前:「自助啊,雙手是萬能的。」

康喬笑得鬼鬼祟祟,鑽進了洗漱間,剩下趙鹿留在客廳裡抽著煙。其實她知道康喬的那個他在何方,康喬遍尋不獲,但她在出差的城市偶遇過他,24小時便利店裡,她買菸,男人也買菸,聲音很耳熟,她認出他來了。但他的帽沿很低,走得匆忙,他沒看到她。

看到也不認識,趙鹿只和他見過兩次,都是在校園時,他不是本校的,又是那副眼高於頂的架勢,眼裡除了康喬再無旁人。事隔多年後,一看裝束,就知道他過得不算好,普通的小襯衫,鬍子拉碴,買的是極便宜的本地煙,在一條和一包中抉擇了半天,選了一包。

大概就是這個舉動,讓趙鹿放棄將線索告訴康喬。20歲男人潦倒在情理當中,30歲混跡小城也未嘗不可,但康喬已太辛苦,她不想將重擔重又扛到她的肩上,她隱瞞了這件事,雖然她仍在煎熬,不知是否應該將實情和盤托出。

說起來沒人要信的,康喬的他,失蹤於四年前。那是一個冬天,他賦閒在家,康喬和他吻別,拎上飯盒去上班,黃昏歸家時,一推門,人去樓空。桌子上是熱飯好菜,一碗紅豆沙下壓著小紙條,是他的筆跡:我的境況太糟了,不能連累你,若好起來,會回來找你。即使你另嫁他人,我也會王老虎搶親。

康喬被這當頭一棒砸得不辨東西,簡直要一頭跌倒。這一倒就是幾年,直到她認識了薄荷糖。她知道對方是個男人,有次她用了趙鹿的手機撥過去,他接了,她忽然不知道該和他說什麼,默默地掛了電話。

這不符合她的性格,或許她的潛意識裡,是真的想要擁有正式的、像樣的新戀情了,她得順其自然,慢慢來。

簡訊情緣持續著,薄荷糖很善解人意,不間斷地給康喬寄來唸慈庵川貝枇杷膏、洋甘菊茶和各種小零食,澳門的肉鬆蛋卷,越南的榴蓮乾和阿根廷的葡萄乾。一隻只包裹,是某個人的心意,康喬問過:「你到底是誰,這年頭還玩暗戀不成?」

對方不回答。康喬又說:「給我一個答謝你的機會。」為此趙鹿笑,「頭一次聽說被暗戀的人還佔據不了主動權,但放心吧,他熬不了太久的,一定會竄出來。」

但薄荷糖的耐心比女人們都足,趙鹿不得不倒吸一口冷氣:「小喬,他挑逗了你的好奇心,你會玩完的。」

很多愛情的產生來源於想象,中學時代,班裡的好事者將某個男生指派給了康喬,宣稱他暗戀她,但她並不覺得。可這之後,她開始關注那個男生,留意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漸漸地,她發現自己的舉動很像戀愛那回事兒,才果斷地打住。男生到底喜不喜歡她,她沒問過,但在那些時候,她確實想象過他,即使他不是她的那盤菜。

但薄荷糖不同,他像是康喬的老友,發簡訊給她解悶,寄禮物討她花心,像一場發生在十八歲時的戀愛,每每使康喬有錯覺,回到了和阿令談戀愛的年代。

康喬的那個他,是被叫作阿令的。她和他的一生,始於高二那年。那時的康喬,喜歡穿裙子,喜歡喝橙汁,喜歡收集鑰匙扣和髮圈,對一切文體活動都不感興趣。但體育委員在講臺上強行攤派了:「運動會馬上就要開始了,我們要雪洗前恥,摘掉弱旅的頭銜!十三妹,就靠你們了!你們人人都得參加!」

美術班,區區十三個女生,紛紛苦著臉在報名表上勾勾劃劃,想挑個省心的專案。傳到康喬時,就只剩下一些吃力不討好的專案了,800米啦、4×100接力賽之類的。盤算起來,只有跳高還算簡便,不需要付出太多體力,迅速地被淘汰後,可以偷偷翻雜誌,了無牽掛地去吃冰。

跳高賽場人頭攢動,康喬往運動服上別號碼牌,她懷疑這幫頂著大太陽觀戰的女孩們都是衝著裁判來的。藍天下,那個高三男生穿白衣,脖子上掛著口哨,手中拿著測量尺,陽光透過樹葉的罅隙,打在他臉上一晃一晃的,雖然稱不上帥得驚天動地,倒也叫人過目難忘。

白球鞋,黑頭髮,手腕上綁了一根紅色的髮帶,體育盲康喬跑到竹竿跟前,以跳橡皮筋的方式跳過了0.8米。裁判覺得滑稽,笑出了聲,康喬氣憤地瞪他一眼,暗想下一輪就進行自殺式出局。

然而當高度升至1米時,康喬的獨門秘笈運轉不靈了,她轉身,起跳,然後——竹杆應聲而裂,斷成兩截,尖利地戳進了她的胳膊。

女孩子們的驚呼聲中,一道白色的身影飛奔過來,背起了她,往操場南端的校醫處衝。

那是個橙色的午後,林蔭道上奔跑著19歲的黑眼睛少年,和他懷抱裡心跳如鼓的姑娘。所幸並無大礙,校醫為康喬稍作包紮,她就又活過來了,見有人圍觀,她有點窘,衝男生道:「我又沒摔了腿,你幹嘛揹我?」

「嘖嘖,真是不識好人心哪。」男生阿令笑得鬼頭鬼腦的,「原來你是想要抱抱。」

真是越說越離譜,康喬跺腳:「我是說,扶住我就行了!你,你調戲人吶!」

「好說,那換你來調戲我。」阿令吹了一聲口哨,跑遠了。沒一會兒,他跑回來,到看臺上找康喬,拎著一兜零食拋給她,「嗟,來食!」

酸奶、瓜子、巧克力、鮮橙多和核桃酥,一股腦兒攤在面前。早有嘴饞的同班男生不客氣地拆開一包,笑話阿令:「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原來他們是相識的,阿令笑眯眯地承認:「沒錯,採花盜。」又轉向康喬,「牡丹花,快吃吧,壓壓驚。」

「油腔滑調!」康喬嗔怒,卻抓起一塊巧克力掰開就吃,心裡一點兒也不惱恨他。眼前的少年有種柔軟的草莽之氣,一望即知家教良好,苦惱著如何長大,於是去偷老爸的煙抽,還學著說糙話,但本質多麼純良。

後來他就時常來找康喬,有時帶兩本漫畫,有時是紅豆沙,裝在扣得緊緊的杯子裡,有時則是兩隻新鮮蓮蓬。好友們都來慫恿康喬:「擺明了在追你嘛!長得不賴,學習又好,還很有趣,你不答應我們可就撲上去了喲!」

「切,他又沒表白。」

話音剛落,阿令就神出鬼沒地接腔道:「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軟,我都下了這麼久的聘禮了你還不放在眼裡,果然是大戶人家的小姐。」

後來,康喬問過阿令:「你又不是吸血鬼,為什麼看到我負傷流血了就被吸引了?」

阿令笑:「姑娘,因為我英雄救美,你以身相許,我們構成了一段佳話!」

康喬把手任由他握著,十指緊扣,閒過午後陽光和身後目光,贊同道:「良緣天定,一對璧人,哈哈哈。」

愛情來得迅疾而熱烈,但多得意。當晚,康喬就和大叔攤了牌:「我愛上別人了,我要離開你了。」她就此一去不回頭,和阿令相攜成長,度過了高中時代,走過了大學校園。大學畢業後,阿令在公司上了一年班,覷到戶外用品方面的商機,不顧康喬和家人的反對,和人合夥投資做生意,開了一間店。

康喬勸過多次,他卻總說工字不出頭,戶外運動是趨勢,他和同伴經過大量考察,前景可觀,還反過來說服康喬:「乖,賺到錢了,我們就有一個家了,裝修風格你說了算。」

初識時,他是個理想主義者,但生活的風刀霜劍使他越來越看清真相,僅靠薪水,他不足以為康喬打下一片江山的,即使她從不希望他為她負累,她總認為,有錢是一種過法,沒錢是一種活法。但他的想法終是不同了,那些暴富的例子刺激了他,他窮怕了,滿腦子都是功利的賺錢經,常在半睡半醒的夜裡抱著康喬說:「乖,你要相信我,總有一天,我會給你一大筆錢,給咱們安置一個家。你不要都不行,真的,你不要都不行。」

二十幾歲的三個年輕人帶著堂吉訶德式的天真,醉醺醺的想去博第一桶金,但他們在商場上還是太嫩了,半年後,生意就做不下去了,各自負債累累奄奄一息。是從那時起,阿令就開始消沉了嗎?生活給了他沉甸甸血淋淋的教訓,他痛恨自己的急功近利,但借款需要償還,他家境平平,幫不上忙,康喬看在眼裡,急在心頭,想過動用大叔給予的銀行卡,但區區十萬,還是不夠。

未等到康喬和他商量先還十萬時,他就消失了,因為他看不過眼康喬為了幫她,日日在辦公室加班,還偷偷接外活兒,賺一個是一個。他不想連累她,他走了。

他本是飛揚跋扈的少年,人生最大的理想不過是想給康喬一個家,然後帶她策馬行天下,若干年後再歸來,梨花樹下,共看晚霞。他揹負了太多不屬於他年齡的責任了,終有一天夢想崩了盤,他一走了之,避而不見。

這一場快意的愛情,痛痛快快相識,深深刻刻相愛,輕輕率率相離。愛得太用力,弦繃得太緊,斷掉了。阿令走後,世界在康喬眼裡就只剩下黑白二色,黑夜入睡,白晝上班,她的生活變得前所未有的單調和乏味,並開始懼怕獨處。為此她在網上找了一套二居室當中的一間,和陌生人合住,雖然沒什麼話題,也沒有過多的交集,但有人在她眼前晃著,已可安慰。兩年前,她找房子時碰到了方扣,一見就投緣,合住到了今天。

最開始的一段時日,康喬總在幻想,阿令會回來,但他沒有。她打電話去他家試探過他的父母,但他們毫不知情,還問她:「阿令被派到國外三年,丫頭,你也擔心吧?」

康喬頹然。他連家人都未說實話,看來存心不想拖累任何人。她只得被動地等在原地,連手機號都不敢換,她怕當他回來,找不著她。

她不能被他找不著。三個月過去了,他沒有回來,六個月過去了,他沒有回來,一年過去了,他沒有回來。那年秋天認識的阿令,就這樣消失了,乾乾淨淨,徹徹底底。連康喬生日當天,他也沒出現,這讓她心頭殘存的希望轟然破滅了。那個生日,康喬是獨自過的,朋友們給她送了禮物,但她只想清淨一下,靠在床頭髮了好久的呆,甚至有衝動去電視臺發個尋人啟事,但理智戰勝了情感。

相戀幾年,她是瞭解他的,他驕傲而彆扭,認準的事就輕易不回頭,他若不想出現,她找不著他。他在父母面前連說辭都換了:「我出國年限太長,她等不了我,嫁給別人了。我在這邊也碰著合適的了,回國時帶給你們看。如果她再打電話問起我,你們就敷衍她幾句吧。」

一年到頭,他只回家一次,還選在非節假日,讓康喬沒法堵住他。她也沒法將真相告訴他的父母,她夠難受了,不能再殃及無辜的老人。

他苦心孤詣,不過是想讓她找不著他,不過是想把所有的苦難都一力承擔,而將她扔到安全地帶。她覺得這件事讓人哭笑不得,這叫她怎麼說?她和他相愛,但他跑路了,成了一個失蹤人口,這叫她怎麼說?她寧可把這當成分手事件,離婚還有復婚的,分手也能複合,她告訴自己。

所以她誰也不找。

四年過去了,康喬愈發覺得無以為繼。她瞭解他,可他竟是不瞭解她的呢,倘若他對她尚存憐愛,又何忍置她於此等境況——她愛的人消失得晴天霹靂,他竟能以為她能做到若無其事?

有的時候,她甚至是恨他的。是什麼讓他以為她強悍到堅不可摧,失去了愛人,還能毫髮無損地應付繁瑣工作和艱辛人生?是,他不曾負心,他獨自揹負了債務——他因此就能走得毫無愧疚?她恨他的自以為是,以至於漸漸地不相信他愛她,是的,一開始是愛的,後來就不那麼愛了,找了個冠冕堂皇的理由,離開了她。

事到如今,他仍未出現,也許永不出現。他會不會偶爾將她想起?並認為她過得很好很快樂?康喬總在悽清的加班夜晚想要破口大罵,她從不是個皮實的人,但他憑什麼以為她的心無堅不摧,失戀後還能歌照唱舞照跳,調調情喝喝酒做做愛。

他對她真是高估,或者只有高估,才讓他心安理得。

自阿令別後,康喬在等著他,但等到後來,她決心不再等他了。她做了種種努力,使自己放下他,始終沒能成功,直到薄荷糖的到來。她還沒能愛上他,她做不到愛上一個幻像,但她已有期待。

當她收到薄荷糖寄給她的各式小玩意時,她是被打動的了。薛濤箋、白玉簪和薰香,都是不大貴的東西,卻花心思,一樣樣地寄達,是極動人的情懷。在蠅營狗苟的職場,它顯得尤為可貴,像純真年代。

康喬在午夜的辦公室整理著新一期雜誌的菲林,在薛濤箋上流利地寫下阿令的名字,很可惜,她喜歡的他,已經不復存在了;但很慶幸,如今的她,已經決定不再去喜歡他。

她想將一種嶄新的生活獻給自己,以對得起未來的歲月。

她不知道薄荷糖會不會是未來的那個人,但至少,他為她開啟了一扇窗,帶她從舊日戀情中,一步步走到陽光下,深深深呼吸。這種感覺,只能意會,不可言傳。

她願意去期待和相信,阿令之後,她還能夠恢復愛一個人的能力,對方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在感情上,死灰復燃,恢復生機和嚮往。

這真好,世事如棋局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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