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倒退到二八年,那一年有兩件事情讓我記憶猶新:一是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機;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實施。金融危機使很多企業倒閉,工人失業,《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又讓工人的維權意識空前增強,我們每天處理著成堆成堆的勞動爭議案件。
一天下午,我正在忙著和一個企業的工人談打包處理他們勞動爭議的案件。那是一個生產玩具的韓國企業,向海外出口的合同停止後,老闆跑路,工廠倒閉。工人委託我們討要工資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條件是要回來的錢百分之三十歸我們。幾百個工人,應該說回報非常豐厚,但是我們只接有把握的案件。那個企業已經人去樓空,廠房和土地都是政府無償租賃給他們的,也就是說不是企業財產,就算將來打贏了官司,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官司豈不白打了?白打與不白打,律師費照樣要收。我們說每個工人收一千元的律師費,這樣加起來也有二十多萬,只要我們把協議簽訂好,將來錢要不來,不是律師的錯。我們可以保證打贏官司,但不保證要回錢,這是兩回事。
我想得很美,就算工人把價出到五百元我都願意幹,這樣的案子辦起來很簡單,辦一件和辦十件一樣,找幾個實習律師算算賬,到仲裁那裡走走程式就行。但我想錯了,工人比我們精,他們說可以,從贏回來的費用里扣除。一句話,就是不出錢。後來我們把費用降到四百元,他們還是不願意。我生氣了,對他們說:「你們另請高明吧。」
從內心講,我非常同情工人,但是又特別討厭他們。他們總是不想掏錢還要請律師,收到錢又不願意付律師費,或者乾脆跑掉,你連人也找不到。現在,我早已不辦理勞動爭議的案件,有些推不掉的,就轉手給年輕律師。經驗告訴我,人的道德與財富沒有關係,有錢的並非都為富不仁,沒錢的也不見得都純潔高尚。
正當我們為律師費爭吵不休時,前臺接待黃麗進來說,永慶玻璃的張總在接待室要見我。
永慶玻璃是我們的大客戶,每年付的律師費不少,我們的合作一直很好。張總親自登門,我扔下工人,直奔接待室。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楊曉玲,我的第一感覺是:這姑娘真高啊!兩條腿長長地伸到茶几下。站起來與我握手時,竟與我齊眉,兩隻眼睛雖然小了點,但不失為一位美女。
「你好,李律師,這位是我侄女,這位是她母親,今天早上她父親在上班的路上發生車禍死亡了。」張總介紹說。
「哦,太不幸了。」我的同情持續了有數秒鐘,然後就轉為喜悅。開棺材鋪的人會因為死人而高興,律師有時候也有同樣的感受。張總找我自然是要辦這個交通肇事案。這樣的案件每個律師都願意辦,特別是交強險改革後,保險公司都被追加成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律師的收費有所保證,不怕贏了官司收不到錢。當然,表面上我努力保持著莊重和嚴肅,並且加了一點點的悲傷,就好像死者也是我的親人。
我快速地問了他們幾個問題,顯示出我對這件事的關心與專業。報警了沒有?司機拘留了嗎?肇事車有沒有保險?是單位車還是私家車?等等。她們一臉茫然。其實,早上剛出的事,估計這會兒連交警也未必查清,更別說委託人了。
「這個我們不知道。我們不懂法律的問題,所以求助於你。」
「張總的事就是我們的事。您找律師是對了,公安部剛剛出了個便民服務條例,律師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可以提前介入,幫助受害人處理事故及相關的理賠事務。再說家裡出了這麼大的事,我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於公於私都義不容辭。」
永慶玻璃的老總名叫張平,我們都喊他張總,東北人,沒多少文化,為人卻很豪爽。據說是靠往俄羅斯販賣中國廉價羽絨服和裘皮大衣發家。五年前他來青城投資,很快發了起來,但是外面又欠有鉅額債務。他有多少資產,又有多少債務,始終是個謎。他和我們的主任房峰過從甚密,業務卻由我來做。
「有李律師這句話,我就放心了,那她們的事就交給你了。」張總站起來說,「我還有個會要開,詳細情況讓她們和你談,至於律師費嘛,要優惠的。」說完,他笑呵呵地和我握手告別。
張平的最後一句話讓我心裡直犯嘀咕,什麼意思?要是他自己的親侄女,那打死這律師費也不能收。他說要優惠又是什麼意思呢?是可以收,但要照顧,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