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不用擔心,這保險夠賠償了!」
司機趙魯豫說:「我們要上訴。」
「上訴?像這種案子有保險公司賠償,你不用出錢,上訴還要花律師費訴訟費,沒有實際意義。」
「我覺得我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那天……」
「談事故責任已經沒有意義。早錯過了不服《事故認定書》的行政複議期,法院就是以這個為依據確定責任的,你要推翻這個太難了,幾乎沒有可能,關鍵是沒有意義,自己又不出錢,何苦呢?」我有點不耐煩。
「你聽我說李律師,這個案子有太多的蹊蹺。那天我把車停在外面,就到不遠的一個小飯館去吃飯,過了一會老闆進來說,那大貨車是你的吧?停的不是地方,違章,有個騎摩托車的人撞上了,交警來了,那人傷得很重,地上躺著。那天我剛好喝了點啤酒,我想交警一看我喝了酒,肯定我是全部責任,我就乾脆跑了,在外面給車主打了個電話,說出事了,把情況講了一下。車主從老鄉那打聽到一個叫王義的青城律師,讓他全權處理,我不用管了。」
「嗯,繼續說。」
「後來王義找到我,問了我的車投保情況,我給他兩萬律師費,他又要了五千元的活動費用,說要請交警吃飯。晚上他找到我說,就算城鎮戶口,保險也夠了,我們不用掏錢,不如認個全部責任?我覺得不對,我違章停車,也不會是全部責任,他說那樣保險不好處理,我還是不答應。後來他告訴我說,我承擔主要責任,呂懷定次要責任。他說處理可能要幾個月的時間,我就回老家了,車當然被扣了。不久有人給我打來電話,說他是呂懷定的律師,讓我拿錢私了,我說多少,他說給五萬元就把車放了,呂懷定住院大概花五萬,只要我出十萬元,這事就結了。我想我的車有保險,我不想私了,就堅決不答應。我急著想提車,天天打電話問王義,什麼時候開庭、判決,他說要做傷殘鑑定,至少三個月。三個月後,我問他那個人是幾級傷殘,他說不知道,開庭的時候才知道。我問他開庭的時間,他說法官還沒通知,到時候會告訴我的,他是代理人,我不去也行。昨天,他突然通知我說,庭開完了,判決書都拿到了,讓我來取。」
「如果有代理人的話,除了離婚案件,當事人可以不出庭。交通事故案件比較簡單,法官可能臨時通知,你又在外地,來不及。整個過程律師盡到了責任,沒什麼問題,你要相信自己的律師。」
「李律師,你翻到判決書的第七頁,看,一級傷殘,就是植物人,比死了還賠得多,光護理費就十五萬元,說這是五年的,如果五年後沒死,還會起訴追加。你說那時候他的律師說給十萬元就能私了,後來怎麼會鑑定出個一級傷殘?」
「這也有可能啊,當時事故剛發生,可能診斷不明,你不用想那麼多,開庭時除了王義,還有保險公司的法律顧問,他們和你是一個戰壕的,鑑定啊醫藥費他們會把關的,因為最終錢得他們出!」
「我昨天晚上算了一晚上,怎麼這麼巧?如果一級傷殘,城鎮戶口,扣除交強險部分,商業險百分之九十比例賠償,七十四萬元,保險剛好夠,不多不少。」
聽了趙魯豫一番陳述,我重視起來,仔細看了一遍判決書,沒發現什麼,其中提到一個關於認定城鎮戶口的房屋租賃合同證明,是派出所出具的,覺得不太靠譜,農村戶口的賠償不及城鎮戶口的一半。但是我沒看卷,沒見證據,不好說。
「你的意思我明白,懷疑王義在裡面做假,夥同對方的律師、法醫、法官,甚至保險公司的法律顧問詐騙保險款,但這得要證據啊。太難了!還有,像這種案子到二審基本都會維持原判,除非你有他們做偽證的直接證據,報案,告他們涉嫌保險詐騙罪,才能徹底翻過來,可是對你本人沒多大的好處,只是給保險公司省了錢!」
「什麼樣的證據能證明呢?」
「比如他們一起密謀的,像法醫的報告等。」
「這種證據我們還真的無法得到。」
兩個人一時不說話。
我突然想起一個人,對他們說:「這上面有呂懷定的詳細家庭地址,乾脆到他家裡去一下,如果找到這傢伙,他要是沒事,或傷得很輕,那不所有問題都說明了?」
兩人一下高興得跳了起來,說:「對啊!我們去看看,呂懷定是死是活不就得了?」
「不行,得秘密進行,如果他們真正做偽證詐保,這裡會涉及很多人,雙方律師、法醫、甚至法官,他們會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我們的計劃暴露,被他們知道,他們極有可能把呂懷定藏起來,甚至再把這傢伙撞殘成植物人也都有可能。」說到這裡我自己後背有些發涼。
趙魯豫問:「那怎麼辦?」
我想起了一個人,柯南私家偵探魏九!那個在宮雪離婚案件中跟蹤王宇的人,或許他能給我們幫助。
我找到他的電話,打過去,魏九說很快就到我辦公室。他還是那副樣子,永遠戴著他的帽子。
我指著判決書說:「到平度大馬橋鎮下張村一組二十三號找一下這個呂懷定,確定他是死是活傷到什麼程度,照片錄影都要,三千元錢,如果拿到證據外加兩千元。」
魏九嫌錢少,說再加點。我說:「平度又不遠,說不定晚上就能回來,夠了。」
我給趙魯豫使了個眼色,他從包裡往外掏錢,三個人簽訂了協議。
我說:「等你們好訊息啊!」
三人揮揮手出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