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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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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慶玻璃破產案件終於有了實質性的進展,公告期滿後,將於本週二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案子如李勁風所說,由庭長張帆親自審理,李勁風為合議庭成員之一。我從她那裡得到資訊,永慶的債權人除了天世海貿易和江蘇的那家公司外,還有五家,但數額都不大,加起來不到一千萬元。因永慶玻璃欠我們的律師費,正義律師事務所也成了債權人之一。

說起這件事還很有意思,當時,我們和張平約定,屆時轉入天世海貿易債權總額的百分之五作為我們的律師費。但破產債權必須是一種確定的債權,我們約定的百分之五是一種不確定的債權,無法成為破產債權。我有自己的想法,如果不能從法院截回我們的律師費,將來這筆錢進了賈作章控制的天世海貿易,甚至錢回到張平的手裡,我們都不好要回來。國人最缺乏誠信,打官司來求你,說什麼都行,官司贏了卻不願意付律師費。雖然雙方之間簽訂有協議,但和自己的委託人打官司,耗時費事不說,那些天天和你見面的法官會怎麼說?多少有些尷尬吧!我曾經想將律師費作為破產債權,並和李勁風進行過探討,她說幾乎不可能。「為什麼不變做一種確定的費用呢?」——不過她還是啟發了我。初步估算那塊土地的價格,百分之五也就是一百五十萬元。我給張平說了一下,百分之五是個不確定的數字,法院不受理,我估算了一個數字重新簽訂協議,到時候如果超過百分之五,那麼多餘的退還給他,不足的不要了。張平有些猶豫,我說:「確定為具體債權後,法院就會受理,那時候我們就是債權人,破產財產可以多分一塊回來,與其讓別人分,為什麼我們自己不拿回來?」

張平說:「那行,乾脆多寫一點。」我心想一百五十萬元也可以了,如果太高,債權人會議上別人會怎麼看我們?法官會怎麼看我們?這律師也太黑了。

重新修改了一份《代理協議》,將律師費寫成累計三年欠一百五十萬元,並分數次開了發票。永慶的公章就在楊曉玲手中,協議列印出來後直接蓋上,又讓楊曉玲出了份欠條,在公告期滿前遞到法院,於是正義律師所也成了債權人之一。

週二下午,在法院三樓的會議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如期召開。法院主管業務的劉副院長也參加,說案子很大,債權人、債務人相互配合,一定把案子做好了,讓大家都滿意。破產是企業合法地逃避債務,債權人肯定不會高興,怎麼會都滿意呢?

張輝是正義律師事務所債權的代理人,我是天世海貿易的代理人,加上楊曉玲,這個案件中有三個人來自我們所。開會前,楊曉玲和張輝找到我,說他們很緊張。我說就當什麼事沒有,楊曉玲現在是債務人永慶玻璃的代理人,和我們不是一家人。

在橢圓形的會議桌前,我們七家債權人代表坐一邊,楊曉玲一個人坐一邊,看上去有些孤單,又是個女孩子。張帆問:「你們的老總張平沒有來?」楊曉玲沒想到法官會問這樣一個問題,一下不知道怎麼回答。我說:「他敢來?欠這麼多錢,來了不怕我們揍他?」其他幾個債權人的代表也隨聲附和,輕輕化解了法官的這個提問。

會上對每批債權進行了重新核實,天世海貿易是最大的債權人,總計一千一百九十六萬元,江蘇鴻潤三百四十二萬元,正義律師事務所一百五十萬元,其他五家加起來九百三十七萬元,債權總額兩千六百二十五萬元。作為永慶玻璃代理人,楊曉玲對每筆債務都認可。

這個破產案件有其好做之處,因為工人的問題已經被我們提前解決了,那麼作為破產程式,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確定破產企業的管理人。按新的破產企業法,有資格做管理人的是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但是由於這項業務剛開展,法院還沒有像鑑定機構那樣,有一個成熟的、可供委託人進行選擇的管理人名單。法庭決定成立一個由債權人共同組成的管理人委員會,在法庭的負責下工作——這也算是創新司法。由債權人共同管理,節省了一批費用,一切運作都在大家的眼皮底下進行,債權人放心。

由法院出面協調,在永慶玻璃辦公樓找了一間房子,專門供債權人代表使用。永慶玻璃已經沒有什麼財產,就廠房和那塊地。大家的目的只有一個——如何變現?辦法也只有一個,委託法院及時拍賣。

我去過那個辦公室幾次,那幾個債權人的代理人有的乾脆就住下來,等著拿錢。大家很快混得很熟悉,代理人基本都是律師,有很多共同的話題,為表地主之誼,我決定請他們吃個飯。一定要和這些傢伙拉好關係,因為天世海雖然是最大的債權人,但因有抵押權,在債權人會議上並沒有表決權,說了不算!

我把吃飯的地點選在海邊一個很有特色的酒店裡,滿滿擺了一桌子,酒倒上後,我說:「各位,這酒我敬大家了,我們的債權雖然最大,但沒有表決權,說了不算,就靠各位了。」說完一乾而盡!眾人說大家是一個立場上的,不分彼此。江蘇鴻潤的律師姓蔣,他說:「拉倒吧,你們的債務有抵押,最保險的,破產後首先償還的是你們的,得了便宜還賣乖。」

張輝打圓場:「吃飯就吃飯,不討論案件,都把酒乾了。」

吃了一會飯,說了些其他事,話題又轉到案件上,他們最關心的就是那塊地能賣多少錢。

我說:「金融危機過後,現在青城的房地產業開始恢復,最近漲得非常厲害,以青城的地價,那塊地拍三千萬元沒問題,都放心吧!」

聽到這裡,大家齊聲歡呼、碰杯,那樣子就像一群準備分贓的強盜。

眼看十一長假來臨,我在網上搜尋一個可去玩的地方。那個地方不要太遠,人也不多,出去放鬆幾天就行。正在這時,張輝推門進來,說道:「李律師,吉家三姐妹的案子,對方提出了管轄權異議。這不胡說八道嗎?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案件由土地所在地基層法院管轄,難道有錯嗎?」

「不簡單啊。這背後絕對有高人指點,法院駁回後,他們還會上訴,這是人為地拖時間,讓你絕望或做出讓步,這來回一折騰,至少半年,然後再開庭再上訴,先不說結果,程式走下來估計得兩三年。這個案子是由前面那個行政訴訟衍生來,肯定有政府的影子。」

「那怎麼辦?」

「一點辦法沒有,等著吧!」

坐在辦公桌前發呆,劉文良推開門,說:「到會議室,老管說法院發來了杜正兵的起訴書,二十二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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