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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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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喜愛主的律法

晝思夜想

——《聖經》詩篇

但願每一個法律人的心裡除了世俗的法律,更有神的律法。

張平等幾名受害人每日到公安局的門口去,說要見局長。「為什麼不立案?」他手裡拿著從網上列印的《刑法》條文,「賈作章的行為是典型的犯罪!」但是保安連公安的大門都不讓他進,更別說見局長。

無奈的張平只好去上訪。著名企業家、永慶玻璃和天世海貿易的老總張平在深秋的寒夜,走在首都的大街上。他頭髮散亂,鬍子拉碴,和那些被強拆上訪的百姓沒有什麼區別。他走過三條街道,邊走邊詢問「國家信訪辦在哪裡」,可是當他走過第四條街時,兩名便衣警察出現在他面前,說可以帶他到國家信訪辦。後來他們就聯絡到了青城公安局,張平又被遣返回來了。

張平上訪回來的成果是,從此他可以進公安局的門了,在局長接待日,他還能和局長聊上一兩個小時。有一次,他得意地給房峰說:「哈哈,吳局長見我很客氣,他都求我了,說張總您就別上訪了,您上訪一次就扣我們一分啊!」然而局長可以求他,就是不給他立案。

張平解除了與我們的法律顧問合同,他一有機會就往北京跑:「不給我立案,我就上訪,扣你的分。」

另一方面,賈作章也急得團團轉,雖然公司的名稱、房子、地產都變更到他名下,但他沒有實際控制。天世海貿易轉移到了他的另一公司後,找不到真正接手的下家。他沒法把張平趕走,他曾找了些社會人員,並拿著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房產證、土地證到公司,張平全家人守在那裡,說誰要霸佔公司,除非他們先死在那裡。他手裡持著一根鋼管,義正辭嚴。正義在他一方,那是他力量的源泉。港口公安處及時出面制止了可能發生的爭鬥,說這是民事糾紛,他們應該去法院解決。

張平把倉庫租賃給兩個小公司,因為沒有公司的正規手續,只能收很低的租金,勉強度日。

賈作章問我怎麼辦。我說只能打官司,現在你是公司所有人,房產與土地都是在你公司的名下,張平佔著不交,那是侵權。賈作章心虛,不想去法院,又覺得訴訟時間長,但沒更好的辦法。

然而,賈作章不起訴,卻不得不應訴。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張寄到公司的傳票。張平起訴了李少海和他的信諾金融擔保公司,請求撤銷雙方間的股權轉讓並返還給他。

賈作章拿著訴狀來找我,想請我代理。他說:「你們和張平之間已經解除了法律顧問合同,可以給我代理——而且你也應該代理,不能只得好處不幹活!」

賈作章這是逼宮,或許從形式上而言,我代理李少海及信諾金融擔保公司都沒有障礙,但那太沒有職業道德了,到了法庭上,張平指不定鬧出多大的動靜,重要的是,我不想參與到他們任何一方去。

我搖搖頭:「這案子我肯定不能代理,如果我出庭,那麼張平他們一定會藉機大做文章,反而不好。」

「那你覺得案件呢?我意思是說他們能勝訴嗎?」

「我覺得他們的訴訟請求有問題,打撤銷應該有難度,不一定符合《合同法》有關撤銷之債的規定。」

「那就好,我們找一個律師代理出庭,你在幕後指揮,只能贏,不能輸。我們前面做了那麼大的工作,我正愁不知道怎麼辦,張平自己先起訴了,那就和他打到底。」

「合同原是我們起草,我們當然佔據主動,但誰也不敢保證。」

「這我明白,背後還要做工作,這你就不用管了。上次公安都成立專案組了,呵呵,最後還不是撤銷案件?我算看清了,律師啊,法官啊,最後還是看誰的關係硬,誰的錢多!」

賈作章的話讓我憤怒,他的話是對我們的司法體制和全體法律人的嘲笑,我真希望這傢伙敗訴,在法庭上一敗塗地,得到應有的懲罰!可我又不得不承認,他說的全是事實,這究竟是誰的悲哀呢?

賈作章接著說:「也好,只要法院判決我們勝,張平也就無話可說,他得乖乖把公司與倉庫交出來。」

賈作章聯絡了英才律師事務所的石小軍律師,以前沒有見過,石律師很年輕,二十五六歲的樣子,看上去很精幹。賈作章說公安上的一位朋友推薦的,業務很強。我心想強不強要實踐檢驗。賈作章和石小軍所在的英才所簽訂了一攬子的委託合同,代理所有與其有關的案件,包括名義上李少海還有其他幾家公司涉訴的案件。

「訴訟上的事情都得聽李律師的。」簽完合同後,賈作章對石小軍說,「他是我的私人法律顧問,本來要出庭的,但有些不方便,他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

賈作章把所有的材料影印了一套給石小軍,讓他熟悉案情,不明白的地方問我。

就在那時候,我學會了釣魚,竟到了痴迷的程度。除了去教堂,每日上班後,我就扛根吊竿去海邊,成天和一幫老頭在一起,吹海風,曬太陽,看潮起潮落。

石小軍是個優秀的律師,年輕,對工作充滿了熱情。他經過研究,向法院起訴了那兩家租賃天世海貿易倉庫的公司,他認為從形式上看,張平無權出租,所簽訂的合同無效。因兩家公司主體不同,等於兩個案件,他說要分別起訴。賈作章很熱情,說只要能訴就訴,最好徹底打垮張平。我不置可否,那是些無關大事的小屁案,起訴就起訴。他也發現了轉讓存在的問題,賈作章僅以三千元的價將天世海的股權轉到信諾擔保公司,沒有評估,沒有審計,三千的價是怎麼得出的?名義上公司可以負轉讓,但天世海有土地廠房,淨資產數千萬。當時賈作章急於變更工商登記,控制公司,讓自己的會計事務所做假驗資,連我也不知道。以三千元的價格轉讓,這成了他們後來無法跨越的一個坎。經研究,石小軍決定以信諾公司的名義對天世海貿易增資,目的只有一個:稀釋股份。這倒是個辦法,信諾公司現在是天世海貿易的唯一股東,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障礙。賈作章接受了石小軍的建議,向工商局提出申請。因股權轉讓的糾紛,張平曾數次到工商局申辯,說工商有作弊嫌疑,他要向檢察院檢舉揭發。工商履行形式審查,賈作章控制的天世海貿易手續齊全,他們就無理由不變更登記。這一次,賈作章提出向天世海貿易增資,工商很慎重,決定組織雙方聽證。與此同時,張平又向青城仲裁委員會提出了返還股權的仲裁申請,因為當初李少海代賈作章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仲裁。

圍繞股權爭奪,雙方進行訴訟、工商聽證、商業仲裁的鬥爭,幾種法律方式交織一起,石小軍提出的兩個訴訟,張平一方又提出反訴。一個案件,派生出五六個案件,這是我經歷過最為驚心動魄的法律鬥爭!我既是局內人,又是局外人,鹿死誰手,只能拭目以待了。

石小軍天天跑法院、工商和仲裁,回來向我和賈作章彙報情況。那一天他去法院和對方交換證據,回來時帶來一個令人震驚的訊息:張平從北京請來的大律師名叫楊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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