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足男點點頭,彷彿不耐煩聽下去了。「腳上裝備當然是最重要的。你穿的是什麼鞋子?」
「帆船鞋。」哈羅德咧咧嘴,但遠足男沒笑。
「你應該穿斯卡爾帕。斯卡爾帕才是專業裝置,我們最愛穿它了。」
他老婆抬頭更正道:「是你最愛穿它了。」她頭髮很短,和莫琳一樣,眼睛瞪得圓圓的,彷彿戴了不舒服的隱形眼鏡。哈羅德恍惚陷入了一段回憶,戴維那時特別喜歡一個遊戲:用手錶計時,看自己能多久不眨眼。小小的眼睛都開始流淚了,還不肯閉上。和那些伊斯特本的比賽不同,這遊戲叫人看著都覺得疼。
遠足男繼續說:「有人喜歡其他牌子,但我們從來試一次失望一次。因為它們根本不夠支撐力。」他還邊說邊點頭,以示同意自己的觀點。
「那你穿什麼襪子?」
哈羅德瞥一眼雙腳,正要說「普通襪子」時,發現遠足男根本不需要他的回答。
「你要穿羊毛襪,」他說,「其他的想都不用想。外套是歌拓斯的嗎?」
哈羅德張張嘴,又閉上了。他不知道那是什麼外套,聽起來不怎麼好,雖然興許並非這樣。
「指南針呢?帽子和手套呢?哨子和頭燈呢?」
「還有電池。」那位妻子補充道。
「沒作好準備就上路的傷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啊。當然,這樣一段旅程經常可以成就或者結束一段婚姻。」
他妻子的手突然停了下來,坐得定定的。
「那麼,你選的到底是哪條線路?」遠足男問。
哈羅德解釋自己其實是走到哪兒算哪兒,但整體上來說是在往北走,會經過埃克賽特、巴斯,或許還有斯特勞德。「就順著馬路走,因為這段路我只開車走過,其他路線我都不認識。」看到年輕女侍應端著咖啡回來,他鬆了一口氣。她說給他加了雙份的奶泡。
遠足男又開口了:「他們把科茨沃爾德丘陵那條線說得太好了。我寧願走奧法堤或黑山那條線。」
「但我想去科茨沃爾德,」他妻子說,「我喜歡那裡的茶館。那兒的石頭跟蜂蜜一個顏色,可好看了。那裡的人也很好,」她一邊研究著桌子,一邊用雙手把一張餐巾紙折成小小的三角形,「很有禮貌。」
「她是簡·奧斯丁迷,」遠足男說,「所有奧斯丁小說改編的電影她都看過。但我是個大老爺們,你明白吧。」
哈羅德點著頭,壓根不知道那人說的是什麼。他從來不屬於莫琳說的「大男人」型別,也不喜歡跟納比爾或釀酒廠那些傢伙混。有時連他自己都驚異怎麼受夠了酒精之苦的自己會在一個釀酒廠裡做那麼多年。或許人就是這樣,越害怕什麼,就越容易被什麼吸引。
「你的帳篷呢?」遠足男問。
「我在路上的小旅館住。」
「多好啊。」旁邊的女人羨慕地說。
哈羅德笑笑,回到桌面寫到一半的明信片上。他又想了一陣在伊斯特本度過的假期,莫琳會為旅程準備一些三明治,每次門還沒開,他們就早早地到了。哈羅德一直很喜歡這樣的夏天,莫琳卻告訴他戴維形容「生活到了低谷就會像伊斯特本那悶死人的夏天一樣」。他們當然已經好久沒去伊斯特本了,但哈羅德相信莫琳一定搞錯了,因為戴維在度假營裡還認識了幾個好朋友呢。還有贏了跳舞比賽那天,那天他肯定是開心的。
「悶死人。」莫琳說這幾個字的時候語氣特別重,好像很不滿意這幾個字似的。
旁邊的夫妻又吵了起來,打斷了哈羅德的思緒。
「他不可能走到的。」遠足男說。
「也不一定。」妻子回應。
「穿著帆船鞋怎麼走?順著大馬路怎麼走?」他用手指戳著桌上的地圖,彷彿不用多說什麼了。
他的妻子吞了一下口水:「你每次都是這樣,一有人做一些你沒做過的事,你就忙不迭地說那是不可能做到的。」她的手指開始顫抖。
哈羅德想離開,但找不到合適的時機。
喜歡簡·奧斯丁的女人接著說下去:「我壓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還要容忍你。我們根本連喜歡對方都談不上了。」她丈夫盯著地圖,好像沒聽見她說話;她則繼續抱怨,好像他沒在忽略她。「我要走遠一點,」她提高音量,「一聽你疊地圖、拉拉鏈的聲音,我牙齒都酸了。我簡直想大聲尖叫出來。」她手中的餐巾紙已經被撕爛了,變成一條條碎片。
哈羅德但願那女人沒有說出再也忍受不了丈夫這種話,也希望那男人可以笑一下,抓住她的手。他想起莫琳和自己,還有福斯橋路13號這些年的寂靜。莫琳會不會在咖啡廳眾目睽睽之下對他說他的聲音讓她想尖叫?他離開的時候,遠足男依然在地圖上指指點點,那妻子依然在對著空氣說話,手中剩下的餐巾紙被她握成一團。兩人都沒有注意到哈羅德的離開。
哈羅德要了一間普通標間,裡面瀰漫著中央暖氣、煮熟的雞下水、空氣清新劑混合的味道。身體又累又痠痛,但他還是先把「行李」開啟,檢視了一下腳的情況,然後坐在床邊想接下來怎麼辦。心太亂了,睡不著。樓下傳來晚間新聞播報的聲音。莫琳這時候肯定也開著電視,邊看新聞邊熨衣服。有一陣子哈羅德沒動,就這樣聽著主持人播報的聲音,為他們之間的這種「同步」感到小小的安慰。他又想到餐廳裡那對夫妻,對莫琳的思念更加深了。如果他努把力,情況會不會有所改變?如果他開啟莫琳的房門,甚至定一個假期,帶她出國?但她肯定不會同意的。她太怕聽不到戴維的聲音,怕戴維回來時家裡沒人,雖然他從不上門。
回憶又來了。他們剛結婚那些年,戴維還沒出生,她在福斯橋路的院子裡種滿蔬菜,每天都在釀酒廠前面那個拐角等哈羅德下班。他們一起散步回家,有時會在海邊停下來,在碼頭看那些小船。她用壞床墊拆出來的布做窗簾,剩下的料子還夠給自己裁一條裙子。她會去圖書館找新菜譜,做砂鍋,咖哩,還有義大利麵。吃飯時她會問他釀酒廠裡那些傢伙怎麼樣,他們的妻子怎麼樣,雖然兩人從來不參加單位的聖誕派對。
他記起那天突然看到穿著紅裙子的她,領子上彆著一片小小的冬青葉。他閉上眼睛,彷彿還能聞到她身上傳來的甜甜的香氣。他們在院子裡喝著姜味啤酒,看著頭上的星星。「誰還要去參加什麼派對?」不記得是誰說了這樣一句話。
他看到她抱著裹得嚴嚴實實的嬰兒,遞給哈羅德。「他不會碎掉的,」她笑著說,「為什麼不抱抱他?」
他回答嬰兒還是最喜歡媽媽抱,也許當時他還把手插進了褲袋裡。
為什麼她當時聽了這個會微笑,還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但是多年以後想起來,又會成為憤恨埋怨他的源頭?「你連抱都沒抱過他!」兩人關係最差的時候,她曾這樣對他吼道,「他整個小時候你幾乎都沒碰過他!」並不完全是這樣,他記得他為自己辯白了幾句,但她的話其實正中要害。他害怕抱自己的親生兒子。但為什麼從前她能理解,這麼多年後又開始怪他?
不知道現在戴維會不會來看他媽媽,既然父親已經走得遠遠的了。
這樣待在房裡回憶和後悔著過去,實在是太沉重了。哈羅德取下外套。夜空中一彎皓月掛在幾片雲間,外面一個頭發染成亮粉色,正在洗東西的女人看到他,死死地盯住他,好像他才是外形奇異的人似的。
他在一個公用電話亭給莫琳打了電話,她也沒有什麼新訊息可分享,兩人說了幾句就不知道說什麼好了。她只提到一次他的「旅程」,問他有沒有想過找個地圖看看。哈羅德告訴她他打算到了埃克賽特就買些專業一點的步行裝備。大城市裡的選擇總是多一點,他還提起歌拓斯這個品牌。
「哦,」她回答,聲調很平靜,這說明他說了讓她不滿,但一早就預料到了的話。接下來的沉默裡,哈羅德好像可以聽到她舌頭彈過上頜和吞口水的聲音。然後她說:「你應該有個概念這要花多少錢吧。」
「我想可以用一些退休金。我會有預算的。」
「哦。」她又說了一次。
「反正我們也沒什麼別的計劃。」
「嗯。」
「所以這樣可以嘍?」
「可以。」她重複道,好像從前沒聽過這個詞。
有那麼混亂的一陣子,哈羅德幾乎想說你怎麼不跟我一起來呢,但他知道答案一定是她的招牌回答「我不這麼認為」,所以開口又變成了:「你覺得這樣可不可以?我這麼做?我走這段路?」
「不可以也只能可以。」莫琳說完就掛了電話。
哈羅德又一次離開電話亭,心裡想如果莫琳能理解多好。但過去那麼多年他們都淡漠了語言的溝通,只要看一眼他,她就會被拉回到痛苦的過去,還是三言兩語的交流最為安全。他們都自覺和對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為言語之下是深不可測、永不可能逾越的鴻溝。哈羅德回到自己的標間,把衣服洗了。他想著福斯橋路13號的兩張床,嘗試回憶從何時開始,她吻他不再張開嘴,是搬出他們房間之前,還是之後?
破曉時哈羅德醒了。居然還能下地,他很慶幸,但也實在開始感到疲憊。暖氣太足,這一晚太長,房間太侷促。哈羅德不由得想到,雖然莫琳沒說出口,但她對退休金的想法是對的。他不該不和她商量就把錢都花在自己的決定上。
雖然,天知道,他已經很久都沒有讓她滿意過了。
離開布克法斯特,哈羅德上了b3352國道,經過阿什伯頓,在希思菲爾德過了一晚。路上遇到幾個同道,有過幾句簡單的交談,說說景色多美,夏天又要來了,然後互道一聲祝福,又分道揚鑣繼續上路。轉過山,涉過水,哈羅德一直順著馬路往前走。散落在樹叢上的烏鴉撲騰著翅膀四散飛起,灌木叢中倏忽衝出一隻年幼的小鹿。汽車引擎的呼嘯聲不知道突然從哪裡響起,半刻又消散無蹤。不時可以看見路旁房屋門後有只狗,或是排水溝邊一頭毛茸茸的獾。路旁的櫻桃樹站在厚厚一裙花雲裡,一陣風吹過,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紙。無論再有什麼突如其來的際遇,哈羅德都不會擔心。這種自由的感覺太珍貴了。
「我是爸爸。」六七歲的他有一次這樣對母親說道。母親饒有興趣地抬起頭。他為自己的勇氣嚇了一跳,不知道接下來該做什麼好。只有戴上父親的低頂圓帽,穿上他的睡袍,不滿地看著空空如也的酒瓶。母親的臉僵住了,他想自己至少也會得到一巴掌吧。但叫他大吃一驚、大喜過望的是,母親突然仰起了柔軟的脖子,房間裡響起清脆的笑聲。他甚至能看到母親整齊的牙齒、粉色的牙肉。她從來沒有這樣笑過。
「真是個小丑。」她說。
那一刻他覺得自己像這間房子那麼高大,好像已經長大成人一樣。他也笑起來,一開始只是咧著嘴,後來漸漸笑得前仰後合。從此他開始努力尋找各種讓母親笑的方法:講笑話,扮鬼臉。有時奏效,有時沒什麼用。有時他不小心打到旁邊的東西,她還不知道笑點在哪兒就笑出來了。
大街小巷,哈羅德一條條走過。路窄了,又寬了,上坡了,又拐彎了。有時幾乎要貼著路旁的樹叢,有時又可以甩著胳膊大步地走。「別走到那些裂縫裡,」他聽到自己跟在母親身後大聲喊著,「那裡有鬼。」但這次她看他的眼神好像根本不認識他,而是邁步跨進每一道裂縫。他只好跟著她跑起來,伸長雙手,瘋狂地擺動。但是要跟上瓊這樣的女人實在太難了。
哈羅德兩隻腳後跟都磨起了新的水泡。下午腳趾上也磨起泡來。原來走路也可以是這麼痛苦的一件事。他滿腦子能想的就是水泡。
他順著b3344國道從希思菲爾德走到奈頓,又到了查德利。身體這樣疲勞還走了這麼遠,真是竭盡全力了。他找到一間房子過夜,懊惱只勉勉強強走了五英里。第二天太陽一出來他就逼自己動身,一直走到日落,那天他走了九英里。清早的陽光透過枝葉在地面印下光圈,快中午時天空掛滿了小小的頑固的雲塊,越看越像灰色的圓頂禮帽。蚊子在空中飛舞。
離開金斯布里奇五天了,已經離福斯橋路大約四十三英里了。哈羅德褲子的皮帶鬆了,掛在腰上;額頭曬傷的皮膚掉了,鼻子、耳朵也一樣。正想低頭看手錶,他發現自己已經知道是幾點。他每天兩次檢查自己的腳趾、腳後跟、足弓,一早一晚,在破損或腫起的地方貼塊膠布、塗點藥膏。他喜歡端一杯檸檬水,到外面屋簷下和那些抽菸的人一起躲雨。這一季開得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窪裡閃閃發亮。
哈羅德答應自己到了埃克賽特要買些專業的行走裝備,再給奎妮帶一件禮物。太陽沉到城牆背後,空氣溫度降了下來。他又想起那封信,還是覺得有一點不對勁的地方,又想不到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