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派頭的教授
我相信,若不教書,我就活不下去。究其原因,是我必得乾點兒事兒,那樣的話,在我想不出什麼東西的時候,在我沒什麼作為的時候,我可以對自己說:「至少我還活著;至少我也在幹著什麼事兒;我在做著貢獻嘛。」——心理安慰而已。
20世紀40年代,我在麻省理工學院的時候,親眼看到了「高等研究所」那些偉大頭腦的遭遇。那些人,大腦了不得,被特選出來,給他們機會,坐在樹林邊兒那座可愛的房子裡,不用上課,沒有任何硬派的任務。這些可憐的倒霉蛋兒,現在可以坐著,心無牽掛地思考問題了,這不很好嗎?過了一陣子,他們什麼也沒想出來:要搞出東西,他們什麼機會都有,可他們腦袋空空如也。我相信,人處於這麼一種境況中,內疚或者鬱悶,會跟小蟲兒似的往你心裡亂鑽,你會為自己無所作為而心情焦慮。焦慮也白搭。
腦子空了,是因為沒有足夠真實的活動,沒有挑戰:你不跟做實驗的那幫傢伙接觸,你不必思考怎麼回答學生的問題。你什麼也沒有!
在任何思想過程中,都有這樣一些時刻:一切都進行得順順利利,奇思妙想紛至沓來。教學的確擾亂清神,因此它是世界上最討厭的事兒。然後呢,有更長一段時間,你思路斷絕,惘然若失,無所事事,這會把你逼瘋!你連「我在教書啊」這話都說不得。
如果你在教學,你可以思考那些你瞭然於心的基本的東西。這些東西是一種樂趣,爽人心神。再思再想,並無害處嘛。有沒有更好的方式來介紹它們?有沒有新問題與它們相關?你對它們有沒有新想法?基本的東西,易於思考;如果你想不起來一個新思想,也不妨事;你以前對它們做的思考,足可應付講課之用。如果你確實想到了某種新東西,能以新方式來看它,你心甚慰啊。
學生質疑問難,常常是新的研究之源。他們經常問一些深刻的問題,我有時也想到過那些問題,可後來可以說是暫時放棄了。重新思考這些問題,看我現在有沒有更好的想法,這對我沒有害處。學生們或許看不到我想回答的是什麼問題,或者也看不到我想思考的那些問題的精妙之處,但他們問了一些和那個問題鄰近的問題,這使我恍然而有所悟。自己面壁苦思,是不大容易悟到這些事兒的。
因此,我發現教學和學生使我生氣盎然。若是有人為我製造了一個安安樂樂的條件,用不著教學,哪怕在其中為我準備了高位,我也斷不接受。永遠不。
但是,曾幾何時,有人真為我準備了這麼個位置。
在戰爭期間,我還在洛斯阿拉摩斯的時候,漢斯·貝特在康奈爾大學為我找了這麼個活兒,年薪3700美元。另外一個地方也給了我一個位置,錢更多,但我喜歡貝特,我決定到康奈爾了,我也不掛念著錢了。但貝特對我總是照顧周到,當他發現別人給的錢多時,他就讓康奈爾大學把我的薪金增加到4000美元,那時我還沒上班兒呢。
康奈爾大學告訴我,我要講的是物理數學方法,他們告訴我什麼日子我該到——我想是11月6日。這聽起來好玩兒,那時候不是一年將盡了嗎。我在洛斯阿拉摩斯坐上火車到伊薩卡(ithaca),一路上大部分時間都在寫「曼哈頓計劃」的最終報告。我還記得,那天晚上在火車從布法羅(bualo)開往伊薩卡的時候,我才開始備課。
你一定得知道洛斯阿拉摩斯的工作壓力有多大。你做什麼事兒,都是儘可能地快;大家幹活兒都非常非常賣力氣;每件事兒都是在最後一刻完成的。因此,在開課之前,在火車上用一兩天時間編排好課程,在我看來很自然。
我教物理數學方法這課,善莫大焉。在戰爭期間,我做的就是這事兒——把數學運用到物理上去。我知道什麼方法真有用,什麼方法沒用。運用數學竅門賣力幹了四年,那時我已經有了很多經驗。所以,我把數學中的許多題目以及教法都列了出來。我至今還留著那些教案——在火車上做的。
我在伊薩卡下了車,跟平時那樣,扛著我那沉重的手提箱。一個傢伙喊:「要計程車吧,先生?」
我從來不想打計程車;我年輕,囊中羞澀,我行我素。但我心裡想:「我都當教授了——得有派頭啊。」於是我就把手提箱從肩膀上卸下來,用手提著,說:「要。」
「到哪兒?」
「旅館。」
「哪個旅館?」
「伊薩卡的旅館,隨便哪個。」
「預定房間了嗎?」
「沒呢。」
「找到個房間,不容易哦。」
「我們就挨家找。待著等我。」
我問了「伊薩卡旅館」:沒房間。我們去了「旅人旅館」:他們也沒房間。我對司機說:「帶著我滿城亂轉,沒用了;這得花不少錢。我還是拿腿挨家串旅館吧。」我把手提箱放在旅人旅館那兒,然後周遊各處,找房間。你該看到,我做的準備有多充分,新教授啊。
我碰到了個傢伙,也在到處亂轉找房間。事兒明白了,找個旅館房間,是不可能的了。過了一陣子,我們逛到了個小山包上,逐漸意識到,我們離大學校園近了。
我們看到了個房子,有點兒像寄宿館,一扇窗敞著,你可以看到裡頭有些雙層床。眼下是夜裡,於是我們決定去問問能不能宿在那兒。門開了,裡頭連個人影兒也不見。我們進了一個房間,另外那個傢伙說:「來吧,就睡這兒了!」
我覺得不合適。我覺得這跟做賊差不多。有人已經把那床鋪好了;他們或許會回來,發現我們睡在他們床上,那就麻煩了。
於是我們就出去了。我們又走了幾步,在路燈下,我們看到誰收拾的一大堆樹葉子——當時是秋天——是從草坪上耙到這兒的。我說:「嗨!我們可以鑽到樹葉子裡睡!」我試了試,鬆鬆軟軟的。我懶得到處走了。要是這堆樹葉子不是剛巧在路燈底下的話,那就盡善盡美了。但我不想上任伊始,就鬧出麻煩。還在洛斯阿拉摩斯的時候,大家就拿我打趣兒,當時我在那兒又打鼓又怎麼的,說是康奈爾大學這是請了個什麼「教授」啊。他們說,我一定會立刻搞出點兒傻事兒而聲名遠播,所以我就努力講點兒派頭。打消在樹葉子裡睡覺這念頭,我好不情願。
我們又瞎逛了一陣子,走到一座大房子跟前,是校園裡的一個重要建築。我們進去了,走廊裡有兩張睡椅。另外那傢伙說:「我在這兒睡了!」說著就癱在睡椅上。
我不想鬧出麻煩,所以我在地下室裡找到了看門人,問他我能不能睡在睡椅上,他說:「沒問題。」
第二天早晨我醒了,找了個地方吃了早飯,然後開始到處跑,想盡快找到我上第一節課的地方。我跑進了物理系:「我第一節課在哪兒上?我晚了嗎?」
那傢伙說:「你沒什麼好擔心的。8天后才開課。」
我大吃一驚!我說的頭一句話是,「可好了,你為什麼讓我提前一個星期到這兒?」
「我還以為你願意來熟悉熟悉呢,你得找個地方安頓下來再上課不是?」
我返回了文明世界,卻不知道文明世界是個什麼東西了!
吉布斯教授叫我到「學生會」那兒找個地方待著。那是個大地方,許多學生在那兒亂轉悠。我走到一張寫著「住宿」的大桌子那兒,說:「我是新來的,我在找個房間。」
那傢伙說:「哥們兒,伊薩卡的住房狀況十分緊張。到底緊張到怎麼個程度呢?信不信由你,昨天晚上,一個教授不得不睡在這大廳的睡椅上!」
我四下看了看,還是那個大廳啊!我轉向他說:「那個,我就是那個教授,那個教授不想再睡大廳了!」
我最初在康奈爾大學當教授的那些日子,有趣兒,有時候,好玩兒。我到那兒幾天之後,吉布斯教授來到我辦公室,對我解釋說,學期都這麼晚了,我們通常不接學生,但有幾個例外的情況,就是學生非常、非常好的時候,我們也接受。他遞給我一張申請表,讓我看看。
他轉回來問:「怎麼樣,你有什麼看法?」
「我認為他屬於一流學生,我認為我們應該接受他。我認為他在這兒是我們的榮幸。」
「是啊,但你看過他的照片沒有?」
「看看照片,我主意就變了嗎?」我叫起來。
「絕對變不了,先生!很高興你這麼說。我想看看我們的新教授是怎樣一個人。」吉布斯喜歡我這種方式,有話直說,卻不為自己想想。「他是系主任啊,我初來乍到,還是出言謹慎為妙。」我沒這麼機靈,我的第一反應是直來直去的,我說的就是第一個冒到我腦子裡的想法。
然後,另一個傢伙到了我辦公室。他想跟我談談哲學。我真記不得他說了什麼,但他希望我參加什麼教授俱樂部。這個俱樂部是那種反猶太俱樂部,認為納粹不那麼壞。他試圖跟我解釋,為什麼有那麼多猶太人做這個、做那個——都是些發瘋的事兒。我就等他把話說完,然後對他說:「你知道,你大錯特錯:我就是在猶太家庭里長大的。」他出去了。我就是這麼開始對康奈爾大學人文學科領域和其他幾個領域的一些教授失去敬意的。
我妻子死後,生活得重新開始,我希望結交幾個女孩兒。在那年頭兒,交際舞很流行。因此在康奈爾大學有許多舞會,以便把大家攪和在一塊兒,特別是為了把新生和戰後返校的老生攪和在一塊兒。
我記得我第一次去的那個舞會。我在洛斯阿拉摩斯的時候,三四年沒跳舞了;我甚至不喜歡扎堆兒。所以,我到了這個舞會,盡我所能,跳啊跳啊,我想我跳得還算說得過去。要是跟你跳舞的那些人感覺良好,你通常會知道你自己跳得還算說得過去。
在我們跳舞的時候,我會跟女孩兒說幾句話。她問我幾個個人問題,我也問她幾個問題。但是,每當我想和那個我已經和她跳過舞的女孩兒再跳一個的時候,我就不得不到處找她。
「你還想跳嗎?」
「不了,真抱歉;我得喘口氣。」或者,「那個,我得去洗手間了。」——這樣那樣的藉口罷了,一連兩三個女孩兒,都這說法!我這是怎麼了?我跳得蹩腳?或者我人品蹩腳?
我又跟另外一個女孩兒跳,又來了那些別人問過的問題:「你是本科生,還是研究生?」(那時有許多老相的學生,因為他們是退役的。)
「都不是,我是個教授。」
「喲?什麼教授啊?」
「理論物理。」
「敢情你還造原子彈。」
「沒錯兒。戰時我在洛斯阿拉摩斯工作。」
她說:「騙你姑奶奶去!」——揚長而去。
這讓我恍然大悟。事兒都明白了。我也把這個頭腦簡單的愚蠢事實告訴了所有的女孩兒,我呢,一直不知道毛病出在哪兒。我舉止得體,落落大方,彬彬有禮,有問必答;可是,非常明顯的是,女孩兒一個跟著一個把我曬到了一邊兒。一切看來都稱心如意,可是嗖地一下子——事不諧矣。幸運的是,這女的讓我「騙我姑奶奶去」,我這才如夢方醒。
所以呢,以後我就避開那些問題,效果卻相反了:「是新生吧?」
「那個,不是。」
「那就研究生啦?」
「不是。」
「那你是什麼呀?」
「我不想說。」
「幹嗎不想告訴俺你是個啥呢?」
「我不想……」——她們還是一個勁跟我說話!
末了,我帶了兩個女孩兒到我住處來,其中一個告訴我說,作為新生,真的不必覺得不自在;像我這歲數才開始上大學的,大有人在啊,這實在沒什麼不合適的。她們是大二的,跟母親一樣知道疼人,兩個都是這樣。她們很是體諒我的心理,但我不想把事情搞得這麼走樣兒,不想有這麼多誤會,所以我讓她們知道我是個教授。我愚弄了人家半天,芳心大為不悅。在康奈爾大學當個年輕的教授,麻煩多了去了。
長話短說,我的物理數學方法開課了,我認為我也許還教了另一門課——電學和磁學。我也想做研究。在戰前,我在讀學位的時候,我有的是想法:我發明了一些新方法,用路徑積分來做量子力學,我想做的事兒,多著呢。
在康奈爾大學,我得備課,我還要經常跑圖書館去看《天方夜譚》,捎帶著向從旁邊走過的女孩兒拋媚眼。但是,到了做研究的時候,我工作不了了。我有點兒累,提不起興趣了,我搞不了研究了!我覺得這情形持續了好幾年。可我回頭算算那有多長時間的時候,覺得不可能有那麼長時間啊。也許如今我不會覺得那時間很長,但人在當時,那好像持續了很長時間。我乾脆不能開始思考任何問題了:我記得我寫關於伽馬射線的一個問題,寫了一兩行,就寫不下去了。我相信,由於戰爭,還有別的事兒(我妻子的死),我是把自己燒乾了。
現在,我比較能看得明白這種情況。首先,一個年輕人,沒意識到把課備好,得花多少時間,特別是——講課、出考題,還得看看考題出得是不是有意思。我課講得不賴,我在每節課中都投入了很多想法。但我沒意識到,這可是好多工作啊!所以,「油盡燈枯」了,我在這兒坐著讀《天方夜譚》,內心鬱鬱不樂。
在這段時間,幾個不同的地方(大學和工廠)都讓我過去工作——薪金比現在的高。每有這樣的事兒,我更覺得壓抑。我對自己說:「瞧,他們給我這麼好的條件,但他們不知道我已經油盡燈枯了。我當然不能接受。他們期望我做出成績,但我做不了什麼成績!我可真是沒轍了……」
最後,來了封信,裡頭是「高等研究院」的一封邀請信:愛因斯坦……馮·諾伊曼……哎喲喂……所有那些偉大的頭腦!他們給我寫信,邀請我在那兒當教授!而且還不是一般的教授哪。不知怎麼搞的,他們明白我對這個研究院的感受:它是怎麼怎麼太理論化了;它是怎麼怎麼缺乏真正的活動和挑戰。所以,他們寫道:「我們理解您對實驗和教學有相當的興趣,因此我們做了特別安排,設立了一種特別的教授職位,如果您願意的話:一半在普林斯頓大學,一半在本研究院。」
「高等研究院」啊!特殊安排!甚至比愛因斯坦的職位還好!理想、完美、荒唐啊!
確實荒唐。別的邀請,已經讓我自羞自慚了,但還有個限度。他們指望我有所成就。但這個邀請,太離譜兒,太不可能,我肯定要辜負人家,荒唐得出了格。別的邀請,不過是把事情搞錯了;這個邀請,荒謬絕倫!我刮臉的時候,一想到這個,就禁不住笑。
後來,我想:「你知道,他們把你看得神乎其神,但你必定難孚眾望,但你沒責任滿足他們的期望!」
這想頭兒,實在是高:別人認為你應該達到什麼造詣,但你沒有責任來滿足他們的想當然。我沒有責任成為他們指望我成為的東西。錯誤是他們犯下的;我無能,與此無關。
「高等研究院」以為我有那麼好,就我這方面而言,這和我無能沒關係;這事兒是異想天開,明擺著是個錯誤——從我意識到這事兒可能是他們搞錯了的那一刻起,我意識到別的地方,包括我自己所在的這所大學,也是能把事兒搞錯的。我就是我,如果他們想當然地以為我很好,主動給我一些錢,那活該他們倒霉。
就在同一天,簡直是鬼使神差——興許是他風聞到我在跟大家說這件事兒,也興許是他真的理解我——鮑勃·威爾遜,康奈爾大學的實驗室主管,把我叫到他辦公室去見他。他說(語調嚴肅):「費曼,你課上得很好;你工作出色,我們很滿意。我們或許有些別的期望,可那是個碰運氣的事兒。我們聘請一個教授來,所有的風險,應該由我們來承擔。如果事情結果很好,善莫大焉。要是不好了,那很糟糕。但你是不必對自己幹什麼、沒幹什麼這類事情擔心的。」他說得比這個還精彩,我如釋重負,不必內疚了。
然後,我又有了個想法:現在,我有點兒噁心物理了,但我以前樂於搞物理。為什麼我樂於搞物理?我以前是玩兒它。我以前是興之所至,喜歡幹什麼就幹什麼——我乾的事兒對核物理的發展,有沒有重要意義,我是不必掛心的。我上高中的時候,我看到從水龍頭流出的水越來越細,我就想琢磨出是什麼玩意兒決定這種曲線。我發現這事兒很容易搞。我不一定要搞這個;它對物理的未來也不重要;別人已經做過這事兒。別人做過了,情況也是一樣:東西是我發明的,我和那些東西玩兒,我自得其樂。
於是我就有了這麼一種新態度。既然我確實油盡燈枯,永遠也不會有所成就,既然我已經在大學裡得到了這麼一個不錯的教學職位,而我非常樂於教學,正如我讀《天方夜譚》純為樂趣一樣,那麼我在想玩兒物理的時候,就玩玩它,用不著為什麼重要性操心了。
就在那個星期的某一天,我在食堂裡,有個傢伙在那兒胡鬧,往空中扔了一個盤子。盤子在空中往上飛的時候,我看到盤子在旋轉,我注意到盤子上康奈爾大學的紅徽章也在旋轉。我看得很清楚,那個徽章轉得比盤子快。
我閒著也是閒著,於是就開始琢磨這旋轉著的盤子的運動。我發現,在角度很小的時候,徽章的轉速是盤子的兩倍——2比1。這展現了一個很複雜的方程式!然後,我想:「有沒有一種方式,一種讓我更能看出門道的方式,通過考察一下它的力或者它的動力學原則,看出它為什麼是2比1?」
我記不得我是怎麼弄的,但我最後算出了盤子上各質點的運動是怎麼樣的,各加速度是怎麼平衡的,使得速度比是2比1。
我仍然還記得我去找漢斯·貝特,說:「嗨,漢斯!我看到了個有意思的事兒。瞧,這盤子是這麼轉的,速度比是2比1,其原因是……」然後給他看各個加速度。
他說:「費曼,那很有趣,但它重要嗎?幹嗎弄這個?」
「啊哈!」我說,「沒什麼重要的。我弄這個,僅僅是它好玩兒。」他的反應沒讓我洩氣。我已經拿定了主意,我要享受物理,為所欲為。
我繼續推導盤子亂轉的方程式。然後,我想,在相對論中,電子軌道是怎麼開始運動的。然後,有電動力學的狄拉克方程式。然後,是量子電動力學。我還來得及意識到(事兒來得太快)我在「玩兒」(實際上在工作嘛),我如此熱衷的相同的一些老問題,那都是我在去洛斯阿拉摩斯的時候耽擱下來的工作:我的那些命題級的問題;所有那些老式的奇妙東西。
這不費什麼事兒。和那些東西玩兒,容易。就跟開瓶塞子似的:一切都毫不費力就流出來了。我簡直不想讓它流出來!我做的事兒,沒重要性;可到最後,有的。讓我得了諾貝爾獎的那些圖表以及整個事情,都來自跟那個旋轉著的盤子玩的那些雞毛蒜皮的事兒。
有問題嗎?
我在康奈爾大學的時候,每星期都要到水牛城的一個航空實驗室,去搞系列講座。康奈爾跟這個實驗室搞了個協議,其中就包括康奈爾的人在晚上來講物理。早先有個傢伙已經來講了,但人家不喜歡聽,所以物理系就來找我。那時我還是個年輕教授,不好一口拒絕,因此我同意去講。
他們讓我坐一個小航空公司的飛機,這公司只有一架飛機。公司名叫「羅賓遜航空公司」(這就是後來的「莫霍克航空公司」)。我記得我第一次飛往水牛城的時候,羅賓遜先生就是飛行員。把機翼上的冰敲掉,我們就飛走了。
總而言之,每星期四晚上都到水牛城,這主意我不喜歡。大學除了報銷費用之外,還另給35美元。我是在「大蕭條」中長大的苦孩子,琢磨著把這35美元攢起來。在那年頭,這是一筆不小的錢呢。
突然,我有了個主意:我意識到這35美元的目的,是讓水牛城之行更有吸引力;讓水牛城之行更有吸引力的方法,是把這錢花了。因此,我決定每次到水牛城的時候,都把這35美元花了,為自己找點兒樂子,我想看看我能不能不虛此行。
在大學之外,我就不怎麼老道了。連錢都不知道從哪兒花起,我就讓那個在機場接我的計程車司機,給我當嚮導,在水牛城的大街小巷找樂子。他幫了大忙,我仍然記得他的名字——馬庫索(marcuso),開169號車。我星期四晚上一到水牛城機場,總向他請教。
我講第一堂課之前,問馬庫索:「哪兒有個有意思的酒吧,就是有好些熱鬧事兒的那種?」我還以為那些事兒是在酒吧裡搞的呢。
「阿里比小舍,」他說,「那是個很熱鬧的地方,在那兒你可以看到好些人。下了課,我就帶你去。」
下課後,馬庫索來接我,開車送我到阿里比小舍。在路上,我說:「聽著,我一定得要點喝的。好的威士忌,叫什麼名兒?」
「就要黑白威士忌,外加一杯水。」他這麼建議。
阿里比小舍是個很雅緻的地方,人很多,活動很多。女人穿著毛皮大衣,人人和氣,電話一直響個不停。
我走到吧檯那兒,要了我的黑白威士忌,外加一杯水。酒吧招待很和氣,很快就把坐在我旁邊的一位女士介紹給我。我給她買了喝的。我喜歡這地方,拿定主意下星期還來。
每星期四晚上,我都來水牛城,169號車把我送去上課,然後到阿里比小舍。我走進這個酒吧,要我的黑白威士忌,外加一杯水。這麼搞了幾個星期之後,竟到了這麼一種程度:我一進來,一杯黑白威士忌,外加一杯水,就給我預備停當了。「照您的老規矩,先生」都成了酒吧招待跟我打招呼的方式。
我把酒端在手,一飲而盡,表示我是條硬漢子,跟我看過的電影裡的相似,然後我坐20來分鐘,把水喝完。過了一些時候,我連水也不用喝了。
酒吧招待總是留意我旁邊的空椅子,他很快找來一個漂亮的女人把椅子填上,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但就在酒吧打烊之前,她們都不知跑哪兒去了。我想這大概是因為那時我已經醉得不成樣子。
有一次,阿里比小舍快關門了,那天晚上我給她買酒的那個女孩兒,建議我們另找個地方,她認識那兒的許多人。那是另一個房子的二樓,外表看不出樓上還有個酒吧。水牛城的酒吧在兩點必須關門,酒吧裡的人都被吸引到二樓的這個大廳裡,一切繼續進行——這是違法的,當然。
我想琢磨出個辦法,怎麼待在酒吧裡看看都搞些什麼名堂,而不至於醉倒。一天晚上,我注意到,有個經常光臨這個酒吧的傢伙,要了一杯牛奶。大家都知道他什麼毛病:他有胃潰瘍,這可憐的夥計。我就有了個主意。
下次我到阿里比小舍,招待說:「照老規矩,先生?」
「不了。可樂。就是普通的可樂。」我說,滿臉失意之色。
別的傢伙圍攏過來,都表示同情:「是啊,三個星期以前,我就戒這馬尿了。」一個傢伙說。「真得忍著,迪克,真得忍著啊。」另一個傢伙說。
大家都為我感到光榮,我現在「戒馬尿」了,而且還有勇氣來酒吧,面對所有的「誘惑」,僅僅要了個可樂——當然,不喝,也得跟朋友們見面啊。我這麼堅持了一個月!我是個真正硬的王八蛋啊。
有一次,我在酒吧的廁所裡,那兒有個傢伙正在小便。他有那麼一點兒醉了,用一種發壞的聲音對我說:「我不喜歡你這張臉。我覺得,我會把你這臉,按扁了。」
我嚇得臉發綠。用同樣發壞的聲音,我回敬他:「別擋著我路,要不我會尿在你身上!」
他說了點兒別的什麼,我琢磨著,這就快動手了。我從來沒打過架。我不知道怎麼辦了,老實說,我也害怕受傷。我確實想到了一件事兒:離牆站得遠些,因為我琢磨著,要是我捱了打,後頭會撞到牆上。
然後,我一隻眼咔嚓一下子,感覺好怪——我傷得不厲害——下面的事兒,我知道,我伺候了那龜兒子一重拳,我發現,我連想都不想,就出拳,我覺得這挺怪;這「機器」知道該怎麼做。
「這下好了。一比一平,」我說,「還想接茬兒練?」
那小子退後幾步,走了。要是那小子跟我一樣傻的話,我們會要了對方的命!
我去洗臉,手在哆嗦,牙齦滲出血來——我牙齦本來就不硬——眼也疼。等我安靜下來,我回到酒吧,大搖大擺走到招待那兒:「黑白威士忌,外加一杯水。」我說。我琢磨著,這玩意兒能鎮靜我的神經。
我沒注意到,在廁所裡讓我給修理了一頓的那傢伙,在酒吧的另一邊兒,正跟另外三個傢伙說話呢。轉眼之間,這三個傢伙——大塊頭兒的硬漢子——到我坐的這地方來,在我頭頂上,朝我傾軋過來。他們居高臨下,虎視眈眈,說:「挑頭兒跟我們朋友打架,什麼意思?」
我太傻,渾然不知自己大禍臨頭;我只知道是非曲直。我乾脆也飛揚跋扈起來,反唇相譏:「是誰先挑事兒的,你把這事兒弄清楚了,再來給我添亂!」
他們的威脅沒起作用,這事兒讓幾個大塊頭著實吃驚,退後幾步,走了。
過了一陣子,其中一個傢伙又回來了,對我說:「你說對了,克里總這麼幹。他總是跟人家打架,再讓我們給他擺平。」
「你他媽知道我沒錯兒!」我說,這傢伙索性跟我坐一塊兒了。
克里和另外兩個夥計也過來了,在我斜對面坐了下來,錯著兩把椅子。克里說了點什麼,意思是我的眼不大好看,我說他形狀也不堪恭維。
我繼續這麼嘴硬,因為我琢磨著,一個在酒吧裡混的真正的漢子,就得這做派。
局勢越來越緊張,越來越緊張,酒吧裡的人,心都提到嗓子眼兒了。招待說:「夥計們,這不是打架的地方!冷靜點兒!」
克里嗤之以鼻:「那好吧;等他出去,我們再跟他算賬。」
接下來,一個天才從旁走過。每個領域中都有一流的專家。這夥計走到我這兒,說:「嗨,丹!我不知道你在城裡啊!見到你很高興!」
然後,他對克里說:「我說,克里!來會會我的一個朋友,丹,就這位。我想,你們兩個傢伙,會投緣的。幹嗎不握握手啊?」
我們握了手。克里說:「啊,幸會。」
然後,這位天才俯在我身上,湊在我耳朵邊兒,悄悄說:「快快開溜!」
「可他們說要……」
「走吧你!」他說。
我拿了外套,匆匆出去。我順著這房子的牆根兒往前走,以免他們找到我。沒人出來,我去了我的旅館。碰巧課在那天晚上講完了,因此我再也沒去阿里比小舍,起碼有幾年沒去。
(10年之後,我確實又去了阿里比小舍,已經面目全非了。它不像以前那樣優雅而光潔,破破爛爛的;裡頭的人,衣衫襤褸。我跟招待聊,不是原來那位,給他講過去的事兒。「哦對!」他說。「以前哪,賭賽馬的和他們的馬子,都在這酒吧逍遙。」我這才明白,為什麼當年這兒有那麼多和和氣氣、相貌優雅的人,為什麼電話響個不停。)
第二天早晨,我起床照鏡子的時候,我發現,黑眼圈兒需要經過幾小時才能充分形成。那天,等我回到伊薩卡的時候,我有些東西要交給系主任辦公室。一個哲學教授看到了我的黑眼圈兒,咋咋呼呼的,「哦,費曼先生!為什麼不告訴我,你是撞到門上才撞成那樣兒的!」
「幹嗎撞門,」我說,「我在水牛城的酒吧廁所裡,跟人幹了一架,搞成這樣。」
「哈哈哈!」他大笑起來。
接下來,上我的正常課的時候,麻煩了。我走進講座大廳,低著頭,研究我的備課本。準備開講的時候,我昂然直視;以前的開場白,總是那一套——但這次,口氣兇悍:「有問題嗎?」
我要我的一塊錢!
我在康奈爾大學的時候,常常回老家法洛克維看看。有次我碰巧在家,電話響了:是從加利福尼亞來的長途。在那年頭,長途電話意味著事情非常重要,何況這長途電話是從遠在百萬千米之外的加利福尼亞這麼一個神奇的地方打來的。
那邊兒那傢伙說:「是費曼教授嗎,康奈爾大學的?」
「沒錯兒。」
「我是某某飛行器公司的某某先生。」他說的是加利福尼亞的一家大飛機公司;很不幸,我記不得是哪個了。這傢伙繼續說:「我們正在籌建一個實驗室,研究核動力推進的火箭飛機。這個專案的年度預算是多少多少百萬美元……」
我說:「稍等,先生;我不明白,你幹嗎跟我說這個。」
「讓我告訴你呀,」他說,「讓我把一切解釋清楚。請讓我按我的方式說話吧。」他又說了一些話,說有多少人要來這個實驗室,多少多少人是這個水平,多少多少博士是那個水平……
「抱歉,先生,」我說,「我想你是找錯人了。」
「我不是在跟理查德·費曼說話嗎?」
「是的,但你……」
「好不好您讓我把話說完嘛,先生;然後,我們再來討論這事。」
「那好吧!」我坐下來,把眼閉上,聽他絮叨,講的都是這個大專案的細節,可他為什麼為我提供這些資訊,我還是絲毫不明白。
最後,事兒都說完了,他說:「我之所以把我們的計劃告訴您,是因為我們想知道,您是否願意出任該實驗室的主任。」
「你找的這個人,真合適?」我說,「我是個理論物理教授。我不是個火箭工程師,不是飛機工程師,也不是任何那類東西。」
「我們確信,我們找的人合適。」
「那你是從哪兒知道我名字的?你為什麼決定給我打電話?」
「先生,您的大名在核動力火箭推進飛機的專利書上。」
「哦,」我說,我這才意識到為什麼我的名字會在專利書上,待會兒我一定給你講講這故事。我對那個人說:「對不起,但我想在康奈爾大學繼續當個教授。」
原來,在戰爭期間,在洛斯阿拉摩斯,那兒有個挺不錯的夥計,為政府負責專利局的事兒,他就是史密斯上尉。史密斯給大家都發了一個通知,通知上說,「我們專利局將為您為美國政府貢獻的每一個構想申請專利。您關於核能源或者核利用的構想,無論您認為那是人人都知道的,還是人人都不知道的:即請光臨我局,將該構想告訴我。」
我在吃午飯的時候看見了史密斯,在我們溜達回技術區的時候,我對他說:「你到處發的那個通知,要我們把每一個構想都告訴你,是有點兒發瘋啊。」
我們反反覆覆討論了這事兒——等我們到了他辦公室的時候——我說:「關於核能源的許許多多構想,我都再清楚不過,我會在這兒待上一整天,統統告訴你。」
「都什麼呀?」
「別大驚小怪的!」我說,「舉例:核反應堆……在水底下……水進到這兒……蒸汽從另一邊出來……刷——這是個潛水艇。或者:核反應堆……空氣從前邊湧進來……核反應把它加熱……從後竅噴出……嗡地一聲穿過大氣——這是飛機。或者:核反應堆……你讓氫氣流過這玩意兒……嗵!——這是火箭。或者:核反應堆……用的不是一般的鈾,而是在高溫下新增了氧化鈹的鈾,為的是讓它更有效……這是個發電廠。構想嘛,有100萬個!」我說著,走出了辦公室。
什麼動靜也沒有。
大約3個月後,史密斯叫我到那個專利局去,說:「費曼,潛水艇已經讓人家弄了去。但另外三個,是你的。」所以,加利福尼亞的那個飛機公司的那些傢伙,在籌建實驗室的時候,就想火箭推進什麼的專家是何許人也,直截了當去看誰申請了這方面的專利!
無論如何,史密斯讓我在一些檔案上簽字,表示我準備把那三個構想貢獻出來,作為政府的專利。這在法律上是冒傻氣的:你把這個專利權給了政府,那麼你籤的那個檔案就不是有效的法律檔案,除非這其中有某種交易,所以嘛,我籤的那份檔案上說:「我,理查德·費曼,願意以一塊錢作為回報,將該構想轉讓給政府……」
我在檔案上籤了字。
「我那一塊錢呢?」
「那不過是個形式嘛,」他說,「我們沒有設立這麼一項專款,來支付這一塊錢啊。」
「肯定有這款子,為這一塊錢,字我也簽了,」我說,「我要我那一塊錢!」
「這也太可笑了。」史密斯抗議。
「不,不可笑,」我說,「這是個法律檔案嘛。是你讓我簽字的,而我這人很老實。如果我在什麼東西上籤了字,說給我一塊錢,那我非得要那一塊錢不可。這可不是無理取鬧。」
「得得得!」他說,氣急敗壞了,「我給你這一塊錢,我自己掏腰包!」
「成。」
我拿了那一塊錢,冒出個主意。我跑到雜貨店,買了值一塊錢的餅乾和糖果,那種裡頭有果醬軟糖的巧克力糖果,買了一大堆——那時錢很值錢。
我回到理論物理部,遍施小惠於天下:「我得獎了,各位!吃餅乾!我得獎了!一塊錢就拿走了我的專利!我的專利為我換了一塊錢!」
每個有專利的人——許多人都簽過字——都跑去找史密斯:要他們那一塊錢!
他開始掏自己的錢包,但很快就明白,自己出血出得要破產!他急瘋了,想去設立一項專款,好支付那些一味兒堅持要一塊錢的主兒。我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把這事兒擺平的。
你就這樣問她們?
我剛到康奈爾大學的時候,還跟我在新墨西哥州認識的一個女孩兒通訊,當時我在為原子彈工作嘛。每當她提起她認識的一個夥計的時候,我就想,不行,在學期結束的時候,我得過去看看,免得事兒黃了。但是,等我去了的時候,我發現黃花菜都涼了,最後我待在阿爾伯克基的一家汽車旅館裡,盛暑炎炎,百無聊賴。
我住的這地方,叫「廣廈汽車旅館」(casagrandemotel),在66號公路邊兒上,這是一條橫貫這鎮子的幹線公路。沿著這路往下走過三個地方,有個小夜總會,有娛樂活動。因為我百無聊賴嘛,也因為我喜歡在酒吧裡看人、認識人,我就經常到這個小夜總會。
第一次到那兒的時候,我和在酒吧裡的一個傢伙聊上了,我們瞄上了一張桌子,滿桌子都是年輕漂亮的女士——環球航空公司(twa)的空姐吧,我心裡琢磨——在搞什麼生日晚會呢。那傢伙說:「來吧,咱倆硬著頭皮,請她們跳舞。」
於是我們就請她們中的兩個人來跳舞,跳完了,她倆邀請我倆跟一桌的別的女孩兒坐坐。幾杯之後,服務員過來了:「有沒有人要點兒什麼?」
我喜歡裝醉,儘管我完全清醒,轉朝跟我跳舞的那女孩兒,短著舌頭說:「你要什麼?」
「我可以點什麼呀?」
「什什什什什什什什什什什麼都行——隨便!」
「那好啦!俺要香檳!」她興高采烈地說。
我那嗓門兒,酒吧里人人都聽得見,我說:「成!香……香……香檳,人啊人人有份兒!」
然後呢,我聽到我那朋友對我那女孩兒說,「他醉了,就敲他銀子」,這招數真不體面。我這才想到,我或許犯了個錯誤。
這下可好,服務員走到我跟前,俯下身來,低聲說道:「先生,十六塊錢一瓶,可以嗎?」
我決定不要人人都來香檳啦,所以呢,我嗓門比上次還響,「別問這個!」
可讓我大吃一驚的是,過了一會兒,服務員帶著他的那些花裡胡哨的玩意兒回到這桌子——胳膊上搭著白毛巾,一滿托盤杯子,一滿桶冰塊兒,還有一瓶香檳。他以為我的意思是「別問價錢」,而我的意思是「別問香檳」!
服務員為每個人倒酒,我花了十六塊,我朋友跟我那個女孩兒都急眼了,因為他以為她是打算什麼賬都由我來付。在我看來,事兒就到這兒了——儘管後來才知道,這僅僅是一次新的冒險的開始。
我去那個夜總會去得很頻繁,過了幾個星期,娛樂節目變了。表演的人是巡迴演出的,路經阿瑪裡洛(amarillo),跑過得克薩斯州的許多地方,老天爺知道她們還到過哪兒。夜總會里還有一個常駐歌手,叫塔瑪拉。每有一撥到夜總會來表演的,塔瑪拉就把我引薦給那群女孩兒當中的一個。那女孩兒就過來挨著我坐在桌邊兒,我給她買杯酒,跟她聊聊天兒。當然,我想跟她不僅僅是聊天兒,但每到最後一刻,總有什麼事兒不對勁兒了。因此呢,我從來也沒搞明白,為什麼塔瑪拉總是費事把我介紹給那些漂亮女孩兒,而且,接下來,儘管事情開始得蠻順利,我卻總是落得個買酒、一晚上空聊,如此而已。我朋友,得不到塔瑪拉的照顧,也是無功而返——我們倆都是冤大頭啊。
不同的表演,不同的女孩兒,你方唱罷我登場,這麼搞了幾個星期之後,又有新表演團來了。跟往常一樣,塔瑪拉把我介紹給這團裡的一個女孩兒,我們還是那一套——我給她買酒,我們聊天兒,她還挺漂亮。她先過去表演,演完了就回來跟我坐一塊兒,我感覺良好。大家都腦袋朝我這邊兒亂轉,心裡想:「他有什麼法術,能把這女孩兒弄到他那兒?」
但是,然後呢,到了本晚的活動將近收場的時候,她說了一個意思,到那時為止,這意思我在以前聽到過好幾遍了:「我好想讓你今兒晚上到我房間來,可我們有個聚會,或許明兒晚上……」——我明白了這種「或許明兒晚上」是個什麼意思:別想入非非的了。
呵,整個晚上,我注意到這女孩兒——她名叫格洛瑞婭——和節目主持人說話頗多,表演的時候說,去化妝室的路上說,回來的時候還說。因此,有那麼一次,她在化妝室裡的時候,節目主持人碰巧從我這桌子旁邊走過,我禁不住想知道我猜得對不對,對他說:「你妻子,人不錯啊。」
他說:「是啊,謝謝。」我們開始聊了幾句。他琢磨著,是她這麼告訴我的。格洛瑞婭回來的時候,她琢磨著,是他這麼告訴我的。所以他們倆都跟我聊,還邀請我在酒吧關門的時候,當天晚上就訪問他們的住處。
下半夜兩點,我跟他們一起到了他們的汽車旅館。當然沒什麼聚會,我們聊天兒聊了好一陣子。他們給我看一個相簿,是格洛瑞婭的照片,其時她丈夫在愛荷華州第一次遇到了她,一個啃玉米棒子長大的、有點兒稍胖的女人而已;然後,她的另一些照片,瘦了,到眼下,她模樣實在是靚麗!他什麼都教給她,但他目不識丁,不會寫字。特別有趣的是,因為他幹節目主持人這行當,是需要把業餘選手進行比賽的劇目和演員名字讀出來的,可我甚至沒注意到他不會讀他正在「讀」的東西!(第二天晚上,我看清楚了他們是怎麼弄的。在她把一個人領到臺上或者領到臺下的時候,她瞥一眼他手裡的節目單,再悄悄告訴他下一個演員的名字和劇目,飄然而去,若無其事。)
這兩口子,很風趣,很友好,我們談了很多有意思的事兒。我想起了我們是怎麼認識的,就問他們,為什麼塔瑪拉總是把新來的女孩兒介紹給我。
格洛瑞婭回答:「在塔瑪拉打算把我介紹給你的時候,她說,‘現在我要把這一帶一位真正的闊佬介紹給你!’」
我不得不想了一陣子,這才意識到,一聲氣壯聲宏卻被人誤會了的「別問這個」,讓我花了十六塊錢買的那瓶香檳,結果成了一筆很合算的投資。我顯然贏得了某種名士風度的美名,穿戴隨意,不修邊幅,可為女孩兒們花起錢來,那是一擲千金啊。
最後,我告訴他們,有個事兒,挺讓我吃驚:「我算是個挺聰明的人,」我說,「但多半隻在物理方面。可在那個酒吧裡,聰明的主兒多的是——採油的、開礦的、做大買賣的,諸如此類——他們總為女孩兒們買喝的,可到頭來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直到那時,我還是推斷人人都是白買酒。)「這怎麼可能呢,」我問,「一個‘聰明的’主兒,一進酒吧,怎麼可能淪落成這麼一個倒霉的傻瓜呢?」
主持人說:「這個嘛,我全明白。這事兒怎麼操作,我最清楚不過。我給你上堂課,好讓你以後在酒吧裡從小妞兒那兒佔點兒便宜。但在開課之前,我得向你展示展示,對我說的這檔子事兒,我還真明白。為了做個示範,格洛瑞婭會讓一個男人給你買杯香檳雞尾酒。」
我說:「敢情好。」但我心裡想,「他們怎麼弄成這事兒啊?」
主持人接茬兒說:「現在,你必須亦步亦趨,照我說的辦。明兒晚上,在酒吧裡,你坐得應該離格洛瑞婭遠一點兒,等她給你發個暗號兒,你做的僅僅是從她旁邊兒走過去。」
「沒錯兒,」格洛瑞婭說,「小菜一碟。」
第二天晚上,我到了酒吧,坐在個角落裡,在那兒我可以遠遠地看著格洛瑞婭。過了一陣子,果不其然,一個傢伙和她坐一塊兒了,又稍微過了一陣子,那主兒樂不可支了,格洛瑞婭朝我眨了眨眼。我站起來,若無其事地信步蕩過去。就在我經過的時候,格洛瑞婭轉過身來,親切的口氣,跟銀鈴兒似的:「嚯,哎喲喂,迪克!什麼風兒把你吹回城裡的?最近死哪兒去了呀?」
此時此刻,那主兒亂轉腦袋,想看看這位「迪克」是何許人也;從他的眼裡,我看到了某種我完全理解的東西,因為我自己就常常身陷此種境地。
第一眼:「噢喔,半路殺出個程咬金。我給她買了酒,他卻要把她弄走!會出什麼事兒?」
第二眼:「不妨事兒,僅僅是個一般的朋友。他們好像以前彼此認識。」這些,我都看得明白。我從他臉上讀得出來。我很明白他腦子裡轉什麼念頭。
格洛瑞婭朝他說:「吉姆,我想讓你會會我的一個老朋友,迪克·費曼。」
第三眼:「我知道怎麼對付:對這傢伙,我客氣著點兒,那樣她會對我更好。」
吉姆朝我說:「嗨,迪克。來一杯如何?」
「好極了!」我說。
「喝點啥?」
「就她喝的那玩意兒。」
「招待,請再來杯香檳雞尾。」
果然容易,簡直不算回事兒。那天晚上,酒吧關門之後,我又去了主持人和格洛瑞婭的汽車旅館。他們笑得前仰後合,高興事兒弄成了。「好了,」我說,「我徹底服了,你們倆都真明白你們講的那一套。現在,上課怎麼樣?」
「好吧,」他說,「總的原則是這樣:那主兒,想當紳士。他不希望別人把他看成個不懂禮數的粗漢子,特別不希望人家覺得他小氣。只要這妞兒明白這主兒轉著什麼花花腸子,那麼牽著他的鼻子,想往哪兒牽,就往哪兒牽,就是小菜一碟兒了。」
「因此,」他接茬兒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假充紳士!你千萬不要把那些妞兒當盤菜。另外,首要的規則是,不要給妞兒買任何東西——連包煙都不給她買——這事兒,等到你問她是不是願意跟你睡覺的時候,再說不遲;等到你確信她願意,才知道她沒撒謊。」
「呃……你的意思是……你不……呃……你就這樣問她們?」
「好了,」他說,「我知道,這是你的第一堂課,這麼直奔主題,你或許覺得難。那麼你倒也可以給她買個什麼玩意兒——就是小恩小惠什麼的——然後再開口問。可話說回來,這隻能把事情搞得更不順手。」
妥了,人家只需要給我個原則,我就能把事兒領會透。第二天一整天,我進行了完全不同的心理建設。我採取了這麼一種態度:酒吧裡的妞兒,全是婊子,她們一分錢不值;她們在那兒,全是為了讓你給她們買杯喝的,然後呢,她們半點兒好處不讓你佔;在這些一分錢不值的婊子面前,我才不當紳士呢,等等。我學而習之,習而成自然。
然後呢,那天晚上我做好了準備,想以身試法。我跟平常那樣進了酒吧,我的那位朋友立刻說:「嗨,迪克!等下讓你見識見識我今兒晚上泡上的妞兒!她換衣服去了,馬上就來。」
「行了,行了。」我說,一副不把這當回事兒的神態;然後,我坐在另一張桌子那兒,看錶演。就在表演開始的時候,我朋友的妞兒來了,我心裡想:「她就是天仙,我也一個大子兒不出;她能辦的,是讓他給她買喝的去,她呢,會讓他空忙一場!」
第一場演完了,我朋友說:「嗨,迪克!我想讓你見見安。安,這是我的一個好朋友,迪克·費曼。」
我說「嗨」,繼續看錶演。
過了一會兒,安對我說:「幹嗎不過來跟我們坐一塊兒啊?」
我心裡想:「典型的婊子;給她買酒的,是他;可她接著就邀請別人往這桌上湊合。」我說:「我在這兒,看得清楚。」
過了一陣子,從附近軍事基地來了一箇中尉,軍裝筆挺。轉眼之間,在酒吧的另一邊兒,安就和那個中尉坐一塊兒了!
那天晚上晚些時候,我還坐在酒吧裡。安在和中尉跳舞。在中尉背對著我,而她面對著我的時候,她就相當愉快地朝我微笑。我又想了:「婊子!現在,她甚至對中尉又玩起了這套把戲!」
接下來,我有了個好主意:我等到中尉也能看到我的時候,才看她,接著報以微笑,這樣,中尉就明白了這鬧著什麼妖蛾子。因此,她的把戲玩不長了。
幾分鐘之後,她不再和中尉在一塊兒了,卻要酒吧招待把她的大衣和手提包拿給她,明顯地提高嗓門兒說:「我想去散散步。有人願意陪我去散步嗎?」
我心裡想:「你可以一個勁說不,讓他們這麼走掉,但你不能永遠說不,否則你就不會有所進展。現在,時候到了,你得將就著了。」於是,我就鎮定自若地說:「我來陪你。」我們就這樣出去了。我們在街上走過了幾個街區,看到了個咖啡館兒,她說:「我有個主意——咱買點兒咖啡和三明治,到我那兒去吃。」
主意不錯,我們就進了咖啡館兒。她要了三杯咖啡,外加三個三明治,我付賬。
在我們從咖啡館兒往外走的時候,我心裡想:「事兒搞錯了:三明治太多了!」
往她的汽車旅館走的時候,她說:「你知道,我沒時間吃這些三明治了,因為一位中尉要過來……」
我心裡想:「瞧,沒及格不是。主持人給我上了課,告訴我怎麼做,而我沒及格。我給她買了價值1.1元的三明治,卻沒向她提任何要求,現在我明白了,又要雞飛蛋打!我得緩過神兒來,好歹要為我老師挽回面子。」
我當即站住,對她說:「你……還不如個婊子!」
「什麼意思啊,你?」
「是你讓我買這些三明治,我得到了什麼?啥也沒有!」
「哼,小氣鬼!」她說,「要是你那麼想,我就把三明治的錢還你就是!」
她這是虛張聲勢,我說:「那就還錢。」
她被將了一軍。她伸手去摸錢包兒,掏出了她僅有的那麼一丁點兒錢,交給我。我拿了三明治、咖啡,走人。
我吃完了,就回酒吧,向主持人彙報。我一五一十把事情講了一遍,告訴他,很對不起,沒及格,但我要努力東山再起。
他心平氣和地說:「沒事兒,迪克;挺好嘛。因為你到最後也沒給她買東西,今兒晚上,她一準跟你睡覺。」
「什麼啊?」
「挺好,」他胸有成竹地說,「她一準跟你睡覺,我有數兒。」
「可她人都不在這兒!她在她的住處,和那個中……」
「沒事兒。」
大約兩點,酒吧關門了,安還是沒出現。我問主持人和他妻子,我是不是該到她那兒去一趟。他們說,可以去。
我們正從酒吧往外走,安來了,穿過66號公路朝我跑過來。她一下子投在我懷裡,說:「快,到我那兒。」
主持人說得不差啊。可見他課上得棒!
等我到秋天返回康奈爾大學的時候,我和一個畢業生的妹妹跳舞,她是從弗吉尼亞州來看她哥的。她很漂亮,突然我腦子裡冒出個念頭兒。「找個酒吧,我們去喝一杯。」我說。
在去酒吧的路上,我硬著頭皮想在一個正常女孩兒身上試試主持人的課程。畢竟,酒吧裡的妞兒,一個心眼兒想讓你為她買喝的,你不把她當盤菜,並不內疚——但是,一個漂亮的、正常的、南方的女孩兒呢?
我們進了酒吧,我還沒坐下,就說:「聽著,在我給你買喝的之前,我只想知道一件事兒:今兒晚上,願意跟我睡覺嗎?」
「願意。」
因此,他的課程對正常女孩兒也靈!但是,無論這課程多麼靈驗,我在那之後真的不曾再用過。像那麼個搞法,我不喜歡。但是,知道事情的運作方式,和我小時候得到的那一套教育,大大地不同,這也有趣。
幸運數字
在普林斯頓大學,有一天,我在休息室坐著,無意聽到幾個數學家在討論ex的級數,把它展開就是1+x+x2/2!+x3/3!。每一項,都是通過把前一項乘以x併除以下一項的項數來得到的。比方說,為了得到x4/4!後面的那一項,你就把它乘以x併除以5。這很簡單。
在我還是個小孩兒的時候,就對級數著了迷。我已經用那個級數計算過e的值,看到新的那些項是如何很快變小的。
我喃喃自語,用那個級數來計算e的無論多少次冪,是多麼容易(只要你用冪次來代替x即可)。
「哦,是嗎?」他們說,「那好,e的3.3次方是多少?」有個玩笑大王說——我想那是塗基(tukey)。
我說:「那容易,是27.11。」
塗基知道把它心算出來並不容易。「嗨!你怎麼算的?」
另一個傢伙說:「你們知道費曼,他信口雌黃。那數,實際上不對。」
他們去找數學用表,就在他們找的時候,我又加上了幾位小數:「27.1126。」我說。
他們在表上找到了。「對啊!可你是怎麼弄出來的?」
「我只是把級數逐項加起來。」
「沒人能那麼快就把這個級數加起來。你必定是碰巧知道了那個數。e的3次方是多少?」
「幹嗎呀,」我說,「這活兒很累!一天只算一個!」
「哈!弄虛作假!」他們得意地說。
「那好吧,」我說,「是20.085。」
在他們查表的時候,我又加上了幾位小數,現在他們可就興奮起來了,因為我又說對了。
在場的都是當年的幾個大數學家,茫然不知我是怎麼算出e的任意次冪的!其中的一個說:「他絕不可能只是在進行代換和加法運算——那太難了。有竅門的。你不可能隨便算出像e的1.4次方這樣的數。」
我說:「這活兒很累,但我給你面子,是4.05。」
在他們查表的時候,我又加上了幾位小數,說:「今天到此為止!」出去了。
其實是這樣:我碰巧知道三個數——以e為底的10的對數(用來把數字從以10為底換為以e為底),值是2.3026(因此我知道e的2.3次方非常接近於10)。因為放射現象(半衰期),我知道以e為底的2的對數是0.69315(因此,我也知道e的0.7次方差不多等於2)。我還知道e(它的1次方)是2.71828。
他們要我計算的第一個數,是e的3.3次方,它等於e的2.3次方(等於10)乘以e,得27.18。在他們忙著瞎猜我是怎麼算出來的時候,我在修正我的答案,減去了多出的0.026——因為以e為底的10的對數2.3026,是稍微多了一點兒。
我知道,再要我算一個數,那就算不出來了;剛才完全是碰運氣。但是,那傢伙接著問的卻是e的3次方:那就是e的2.3次方乘以e的0.7次方嘛,或者說是10乘以2。所以我知道得數是20多一點兒。在他們怎麼想也想不出我是怎麼算的當口兒,我又對答案做了0.693的調整。
現在,我真的知道再一再二,不能再三了,因為上一個數仍然是純粹碰運氣。但是,那個傢伙說的是e的1.4次方是多少。那是e的0.7次方乘以它自身。因此,我只需要在4上面稍微加一點兒而已!
他們怎麼也琢磨不出我是怎麼算的。
我在洛斯阿拉摩斯時,我發現漢斯·貝特絕對是計算高手。比方說,有一次,我們要把幾個數代入公式,最後算到48的平方。我就找瑪珍計算器,他說:「是2300。」我開始按按鈕,他說:「如果你要精確的數字,那就是2304。」
機器的得數是2304。「嚯!這可太神啊!」
「怎麼計算接近50的數的平方,你不知道嗎?」他說,「你先算出50的平方——是2500——再從2500裡減去100乘以你的數和50之間的差(在這個例子裡是2)。如果你要的是精確的數,那就把那個差數的平方加上去,那就是2304嘛。」
幾分鐘後,我們需要算出2(1/2)的立方根。用瑪珍計算器算立方根,得先查數學用表,查出一個近似值。我開了抽屜找表——這次花的時間長些——他說:「大約是1.35。」
我用瑪珍一試,對了。「你怎麼算出這個的啊?」我問,「你知道求立方根的秘訣嗎?」
「啊,」他說,「2(1/2)的對數是多少多少。這個對數的三分之一在1.3的對數多少多少和1.4的對數多少多少之間,那我就在這兩者之間內插了一個數。」
因此,我發現了一點兒東西:第一,他背得下來對數表;第二,光是他做的內插計算量,我找數學用表、拿計算機敲鍵,也要花費更長的時間。這給我的印象,太深刻了。
此後,我也想幹這樣的事兒。我記住了幾個對數,開始注意事兒。比方說,如果有個人說,「28的平方是多少?」你會注意到2的平方根是1.4,而28是20乘以1.4,因此28的平方必定大約是400乘以2,或者說800。
如果有個人過來想算1除以1.73,你可以張口就來,是0.577,因為1.73近似於3的平方根,因此1/1.73必定是3的平方根的三分之一。如果要算1/1.75,那它剛好是7/4的倒數即4/7,而你記得1/7的迴圈小數0.142857142857……,於是得數就是0.571428……。
和漢斯用竅門兒快速計算,我得到了很多樂趣。我知道答案而他不知道,這種情況很少;等我答對了一個,他就開懷大笑。他幾乎總能回答任何問題,誤差不超過百分之一。每個數都接近他知道的一個數——對他而言,這很容易。
有一天,我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午飯的時候,在技術區,也不知道我從哪兒冒出個念頭兒,反正我宣佈:「任何人在10秒之內能說完的任何問題,我都能在60秒內答出來,誤差10%!」
大家開始把他們認為可能算難的問題說給我,例如,計算1/(1+x4)的函式的積分,在他們給我的x的範圍內,這東西幾乎是不變的。有人給了我一個最難的問題,是算出(1+x)20中的x10的二項式係數,我剛好在時間快到的時候答出來了。
他們都給我出難題,我得意揚揚,那時保羅·奧倫(paulolum)剛好從大廳走過。在來洛斯阿拉摩斯之前,保羅和我在普林斯頓一起工作了一段時間。他總是比我聰明。比方說,有一天,我正心不在焉地玩一個捲尺,就是你一按按鈕,就啪地一下子縮回去的那種。尺子總是縮過頭,打在我的手背上,真有點兒疼呢。「哎呀!」我叫起來。「我真是個呆子。老是玩這玩意兒,每次都打疼了我的手。」
他說:「你拿得不對勁。」他把這鬼東西拿過去,把尺子拉出來,按按鈕,它好好地就縮回去了。不傷人的。
「哇!你是怎麼弄的啊?」我喊道。
「自己琢磨!」
此後幾個星期,我在普林斯頓大學,無論到哪兒,手裡總在玩捲尺,手都打破皮了。最後,我受不了了。「保羅!我作罷了!你到底是怎麼握的,讓它打不著你?」
「誰說它打不著我?它打我也打得怪疼啊!」
我覺得自己怎麼這麼蠢啊。他愚弄我到處拿著個捲尺打自己的手,直打了兩個星期!
剛才說到奧倫正走過吃午飯的地方,這幫傢伙都興奮不已。「嗨,保羅!」他們大聲叫。「費曼可了不得!我們在10秒鐘內給他出題目,可他一分鐘就給得數,誤差10%。你幹嗎不給他出個題目?」
他幾乎連腳步也沒停,說:「10的100次方的正切函式值。」
我的囂張氣焰下去了:你必須把一個一百位數除以π!這可沒指望了。
我有一次吹牛說:「任何人都得用路徑積分來解決的問題,我就能用別的辦法來得出答案。」
奧倫就給了我一個罪該萬死的積分:他從一個他知道答案的複雜函式開始,把它的實部去掉,只把虛部留下,就得到了這麼個積分。他已經把它展開了,所以它非得用路往積分法不可!他總是讓我這樣洩氣。他是個非常聰明的夥計。
那是我頭一次到巴西的事兒。我在我也不知道的什麼時間吃午飯——我來飯店,總是來得不是時候——那地方只我一個顧客。我就著牛排(我喜歡)吃米飯,周圍站著四個服務員。
一個日本人進了飯店。我以前見過他,看到他到處兜售算盤。他開始和服務員說話,向他們挑戰:他說他算加法比他們誰都算得快。
服務員不想丟面子,他們就說:「是啊,是啊。你為什麼不到那邊,向那位顧客挑戰呢?」
這人過來了。我抗議道:「可我葡萄牙語說得不好!」
服務員笑了。「數目字兒,容易。」他們說。
他們給我找來一支鉛筆和紙。
這人讓服務員喊出數字好加起來。他把我贏得好慘,因為在我把數寫下來的當口,他卻在撥弄算盤珠子的同時,得數已經出來了。
我建議服務員,在兩張紙上寫下相同的一些數,然後同時交給我們倆。這沒造成多大變化。他還是勝過我許多。
可是,這人得意忘形了:他想顯顯別的本事。「multiplicaa~o!」他說,要比乘法。
有個人寫了個題,他又打敗了我,但只是險勝,因為我乘法是相當好的。
然後呢,這人犯了個錯誤:他建議我們接著比除法。他有所不知的是,題越難,我勝算越大。
我們倆都做了一道很長的除法題。平了。
這讓這個日本人坐立不安,因為他的珠算顯然訓練有素,可在這兒,差點兒敗在飯店裡吃飯的一個傢伙手裡。
「iraioscubicos/i!」他說,想報仇。立方根啊!他要用算術法求立方根!在算術中,再也找不到比這更難的題了。在他的算盤國度中,這想必是他的拿手好戲。
他在紙上寫了個數——隨便寫的——我至今還記得:1729.03。他撥開了算盤,滿嘴嘰裡咕嚕,嘰裡咕嚕——跟魔鬼似的忙個不亦樂乎。他揮汗如雨,跟這個立方根幹上了。
與此同時,我在那兒閒坐呢。
一個服務員說:「你幹嗎呢?」
我指了指腦袋。「想呢!」我說。我在紙上寫了12。沉吟片刻,我有了得數12.002。
使算盤的這主兒,抹掉腦門子上的汗:「12!」他說。
「啊,不對!」我說,「再加幾位數!再加幾位數!」我知道,用算術法求立方根,每一位數都比前頭那位數更費工。這活兒累得很。
他又埋頭幹開了,嘟嘟囔囔的。趁這工夫,我又加上了兩位數。他最後抬起頭來說:「12.0!」
服務員們興高采烈,樂不可支。他們告訴這主兒:「瞅瞅!人家尋思尋思就成,你呢,還得用算盤!人家還多好幾位數呢!」
他一敗塗地,滿面羞赧,溜之乎也。服務員們彈冠相慶。
這顧客怎麼打敗算盤的?題目是1729.03。我碰巧知道1立方英尺有1728立方英寸,因此答案比12大一丁點兒。多出的1.03,大約只有1/2000。我在微分課上學過,對小分數而言,立方根超出的部分是數字超出部分的1/3。因此,我只需要算出1/1728是多少,再乘以4 ;(即除以3再乘以12)。所以,我的得數就有那麼多位數。
幾個星期之後,那個人來到了我住的賓館的雞尾酒休息室,當時我坐在那兒。他認出我來,就過來了。「告訴我,」他說,「你怎麼能那麼快算出立方根?」
我就開始解釋,說那是一種求近似值的方法,跟誤差的百分比有關。「假設你給我的數是28。現在這麼想,27的立方根是3……」
他抓起算盤:噼裡啪啦、噼裡啪啦——「哦,是啊。」他說。
我發現,他不懂數字。靠著個算盤,你是不必記住一大堆算術組合的;你只需要學會怎麼上上下下撥弄小珠子就成。你不必記住9+7=16;你只需要知道,在你加9的時候,你只要把十位上的珠子推上去、把個位上的珠子拉一個下來。弄起基本算術來,我們慢些。但我們懂數。
另外,近似值方法的整個觀念,他是理解不了的;在大多數情況下,用任何方法都求不出立方根的精確得數,他連這一點也不知道。因此,我跟他解釋不清我是怎麼求立方根的,也解釋不清在他碰巧選了1729.03這個數的時候,我有多麼幸運。
又是這個美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