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此為止
我對父親最早的記憶,是別人為他在俄羅斯山舉辦的生日宴會上,那時他30歲剛出頭。
舊金山,我們稱為「那個城市」。這裡的燈光跟帕洛阿爾託不一樣,斜射、發黃,比帕洛阿爾託的燈光更柔一些。那棟房子也更漂亮:房間寬敞,羊毛地毯沿及四壁,還有當時我見過的最大的電視機。後院的草坪幾乎被一個圓形金屬支架的高大蹦床佔據。
父親站在蹦床上,身穿牛仔褲和法蘭絨襯衫。
「嗨,想玩嗎?」他朝我喊道。
我走了過去,有一個人(不是我的母親)把我舉起來。我抬高雙腿,剛好夠到蹦床邊緣的布料,我的腳趾像袋鼠一樣蜷曲著。蹦床像個小型游泳池一樣大,表面光滑如鏡。我原以為我跟父親兩人會像我在上體操課時那樣跳,可蹦床上同時有兩個人,節奏不規則,會相互影響。我盡力控制自己的跳躍軌跡,但半空中還是差點跟他撞上。他的動作不協調,不知道怎麼起落。他這樣跳,對我倆來說都很危險,而且,蹦床四周還沒有防護網。我們可能會掉到草坪上,砸在賓客身上,或者飛出後院的圍欄。我體重較輕,所以,飛出去的人很可能是我。更嚴重的是,我們倆可能會同時飛出去,然後我砸在他的身上。我當天穿了一條黃色短褲,跳躍時,短褲兜風捲起,我擔心他和下面草坪上的賓客會看見我的內褲。可我要是雙手按住短褲,又顯得太過滑稽,跳躍的動作也會變形失控。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跳到了最高點,因為每次跳起都伴隨著下落,彷彿被人在下面拉扯著一樣。
有兩次,我們倆是同時落在蹦床上。我暗暗祈禱,千萬不要有身體碰觸,那樣就顯得過於親密了。在外人面前,我刻意避免與父親的意外親近。半空中,他微笑著看我。
我掉下,他彈起;他掉下,我彈起。蹦床下面,有人為我們拍了張照片。我們倆跳啊跳啊,最後他對我說:「好了,孩子。今天就到此為止吧。」「到此為止」,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個詞。
「嗨!史蒂夫」
母親給我講過一件事,那是她從我父親那裡聽來的:
父親是被人領養的。20多歲時,他曾尋找生身父母。最初的一段時間裡,尋親的事幾乎沒有進展,最後,父親找到了當時負責接生的醫生。他已經找了太久,所以,他將其視作最後的機會,要是再無進展,他就註定與親生父母無緣了。
他去見那位醫生,問生母的名字。醫生說不知道,即使知道也不能告訴他,因為此舉違反保密協議。
父親從醫生的辦公室裡出來,沒有立即回去,而是打算再等等,看看有沒有轉機。與此同時,醫生坐在桌前寫了張紙條:「等我死後,請轉告史蒂夫·喬布斯,說我認識他的生母,她叫喬安妮(joanne)。」還在紙條上寫了她的聯絡方式。
四個小時之後,醫生死於冠心病。父親拿到紙條,找到了生母,還得知自己有個妹妹,名叫蒙娜。
講述類似的故事,易於把控事件的巧合。在講到父親逗留期間醫生寫下讖語時,母親故意壓低了聲音。
我8歲時,又跟母親搬了一次家,父親每個月到我們家來一兩次。那時父親被迫從蘋果公司離職,後來我聽說,這件事對他打擊很大,即便我當時還小,也能感覺到他深深的沮喪,走路的樣子變得很滑稽,一副魂不守舍的樣子。他那時創辦了一家新公司,名叫next,生產計算機軟硬體。我還知道,他還有一家電腦動畫公司,名叫皮克斯動畫工作室,皮克斯製作了一部裡面有大小兩個檯燈的動畫短片,大獲成功。但這點成就,無法與蘋果和next相比。
母親後來對我說,父親之所以來找我們,是因為他世界級的成功事業遇到了挫折。她認為,父親只有在事業受挫、在外失利時,才會想起我們母女倆,繼而來家裡探望,想在我們身上找到慰藉。他似乎在事業狂飆突進時忘記了我,受阻時才又想起我。
父親過來時,我們倆一起在附近滑旱冰。母親也陪著我們,因為那時我對父親知之甚少,單獨跟他相處讓我感覺很怪異。他通常是下午過來。他來的時候,汽車轟鳴著開進我們的私人車道,停在紅瓶刷子樹前,震得房子及對面的籬笆都瑟瑟發抖,空氣中洋溢著激動的氣氛。他開著一輛黑色的保時捷敞篷車,車停下時,發動機由轟鳴變成嗚嗚低吼,熄火後才安靜下來,顯得周圍越發寧靜,只聽得到鳥鳴的聲音。
「嗨,史蒂夫。」我打招呼道。
「嗨。」他應道。
我喜歡他走路的樣子:腳尖發力,身子前傾,一顛一顛的,他的外表乾淨利落。
我盼望著父親的到來,為之牽腸掛肚。他離開後,我還總想他,但每次跟他在一起的一個小時裡,我們之間總有種怪異的寧靜,就像他的保時捷熄火之後那樣。他不太跟我說話,大多數時候,他都是在跟母親交談,但中間會有長時間的靜默,只聽見旱冰鞋輪子在人行道上的摩擦聲、鳥鳴聲、汽車聲和旁邊草坪上吹落葉機器的聲音。
我們在街區的街道上滑行,樹影斑駁,旁邊院子裡種著燈籠海棠,花瓣綻開,雄蕊垂下,彷彿身穿舞會禮服和紫色鞋子的女子。有些街道兩邊種著巨大的橡樹,有些樹的樹幹因內力或地震而開裂,彎彎曲曲的裂紋裡滿是亮閃閃的黑焦油。
「看,焦油裡映著天空。」母親對我和父親說道。真的,在天空的映襯下,條條焦油就像淺藍色的小河。
跟母親兩個人在一起滑旱冰時,我總是很健談,但跟父親在一起時,我就變得沉默寡言了。
父親的旱冰鞋跟母親的一樣,鞋身是褐色磨絨牛皮,紅色鞋帶交叉穿過金屬釦眼。我有時滑到他們身前,有時跟在他們身後。母親談起舊金山的一所大學,說想去那兒上學。父親在人行道或街道上的裂縫處總會絆一下,對我來說,滑旱冰就像跑步、游泳一樣簡單。母親的旱冰鞋的後剎車片早就磨平了,前剎車片(像橡皮一樣的那塊)也磨掉了一半。她雙腳迭進,直行一段之後,穩穩地停在一個停車標誌前,就像弗雷德·阿斯泰爾的舞步一樣。而父親的旱冰鞋的剎車片都是新的。
「你會用剎車片嗎?」我問他。這時我們已接近一個停車標誌。
「我不用剎車片。」他答道。只見他直直地朝標誌杆衝過去,實實在在地撞在前胸上,雙臂摟住標誌杆,繞著它轉了好幾圈,磕磕絆絆地停了下來。
經過種有灌木的院落時,父親拽了一把葉子在手裡,然後邊滑邊撒葉子。碎葉在我們身後連成一條線,就像《韓塞爾與葛雷特》故事裡的情節一樣。
好幾次,我感覺到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可當我抬頭看時,他又把目光移開了。
父親離開後,我和母親談論起他。
「他的牛仔褲上為什麼全是窟窿?」我問道。他該把破洞都縫起來。我知道他有數百萬美元的身家。在談到父親時,我和母親不說他是「百萬富翁」,而是說「數百萬富翁」,一是因為那樣更精確,二是因為知道精確的數字顯得我們是「自己人」。
「上高中時,他的衣服也有破洞,不僅僅是牛仔褲。」母親答道,「他就那樣。我們第一次約會時,他來家裡接我,我爸爸說‘小夥子,你長大後想幹什麼?’你知道他是怎麼回答的嗎?」
「怎麼回答的?」
「他說‘做個流浪漢吧’。你外祖父聽了,很不高興。他想讓我跟有上進心的男人交往,可你爸爸那時是個留著長髮的嬉皮士,只想得過且過,做個流浪漢。」
母親說,父親說話口齒不清。「可能跟牙有關。」她解釋道。她說,大多數人要麼是上牙兜住下牙,要麼是下牙兜住上牙,「但他的上下牙是直接相對的,多年的磨合使得上下牙咬合時嚴絲合縫,像鋸齒,或是拉鏈一樣。」
在他們倆上中學相戀時,甚至在製售可以免費撥打任意電話的藍盒子之前,父親就預言自己會功成名就。
「他怎麼知道的?」
「他就是知道,」母親答道,「他還說自己會英年早逝,估計40多歲就會死掉。」
他的第一個預言已經應驗,所以我相信,他的第二個預言也會成真。我繼而把他看作某種先知,一生與孤獨和悲劇為伴(只有我們瞭解他的孤獨和悲慘!);他永遠遊離於光明和黑暗兩端,沒有中間地帶。
「還有,他的手掌很平,這很奇怪。」母親補充道。
我那時認為,父親身上的種種怪異之處恰恰意味著他的神奇。他奇怪的走路姿勢、拉鏈樣的牙齒、破洞牛仔褲、平的手掌……這些怪象都被我賦予了神秘色彩,彷彿他不僅僅是跟別的孩子的父親不一樣,而是比他們更好。因為現在他出現在了我的生活中,哪怕只是一週見一次面,也說明我之前並非白白等待。與那些始終有父親陪伴的孩子相比,我會過得更好。
「大多數人到了二十來歲就不再長個兒了,可他還在長。」她說道,「我親眼見到的。」
當然,父親身上的種種特點並不協調:他富甲一方,卻穿破洞牛仔褲;他事業有成,卻寡言少語;他文質彬彬,卻笨手笨腳;他聲名顯赫,卻孤孤單單;他發明了一款電腦並以我為名,卻對我視而不見,也不向我提起這件事。儘管他身上有種種矛盾和不協調,我仍將其視作一種特質,是他獨有的個性。
「我聽說,只要剮蹭了一下,他就會直接買新的。」我無意中聽到母親對羅恩說。
「新的什麼?」我問道。
「保時捷。」
「塗點漆不就行了?」
「車漆不是那麼簡單的。」羅恩解釋道,「你看原車漆是黑色的,就補上黑漆,那可不行。兩種漆不一樣,光黑色就有好幾千種。所以,要是颳了,就得把整輛車都噴塗一遍。」
之後父親過來看我時,我看著他的車,禁不住疑惑:這究竟是上次開來的同一輛車,還是全新的另一輛車?
蒙娜·辛普森
有一天,父親到我們家來,還帶來一個人。她身材嬌小,相貌漂亮,身穿牛仔褲,留著紅色齊肩直髮,深藍色的大眼睛,嘴巴挺大,笑靨如花。
「這是我妹妹。」他介紹道。她名叫蒙娜·辛普森(monasimpson),是一位作家。父親的生父將父親棄養之後才結了婚,幾年後生了個女兒並把她留下來撫養。她跟我父親性格投契,剛認識就一見如故,親近得不得了。那時她剛剛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說,名叫《芳心天涯》(ianywherebuthere/i)。這本書連續數週佔據暢銷榜,還被拍成電影,由蘇珊·薩蘭登和娜塔莉·波特曼主演。乍看之下,史蒂夫和蒙娜毫無相同之處:一個高大,一個嬌小;一個沉悶,一個活潑;一個男,一個女……根本看不出他們是兄妹,只有兩人同時笑起來時,才能看出一些端倪——他倆的笑容是一樣的,還有相似的嘴唇,一樣的大顆牙齒。
父親的妹妹名叫蒙娜,對我而言這是天大的巧合。我們倆的名字合起來,恰恰是那幅世界名畫《蒙娜麗莎》。這是怎樣的機緣巧合啊!
在他們二人相認之前,父親兄妹倆各自事業有成,但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他們倆有著不同的審美觀,父親購買昂貴的燈具、地毯、書籍,蒙娜則在跳蚤市場裡尋覓古舊的水銀燈、木雕、木蘭花盤子、銀邊玻璃杯。
後來,在蒙娜的一再要求下,父親為我和母親租了一棟房子,比我們在麥爾維爾(melville)住得好多了。也是在她的一再要求下,父親把他在伍德賽德(woodside)住的(我跟他生活期間也住在那裡)小房子重新鋪了地毯,粉刷一新。還是在她的一再要求下,父親把我從原先的紅毛地毯臥室換到了另一間臥室,這樣我去上廁所時就不必穿過他的臥室。她給我買了一張新床,還主張讓父親給我們母女倆買棟房子。她一直站在我們母女倆這一邊,為我們爭取利益。她支援我母親的藝術事業,格外關注並提升我的生活。她來我們家時,還帶著對食物、飾品、衣物的熱情。她能為我們找到最好的餐館,吃當地最好吃的餡餅。她常常戴著同一副耳墜,長長的金鍊垂下,掃動著她的下頜。
蒙娜的父親棄家出走,所以,她也是跟母親長大的。我曾讓她給我講她小時候的事,而在我聽來,她的母親簡直是腦子有問題。有一次聖誕節,她母親給男友的孩子買了禮物,卻什麼都沒給她買,她母親把她扔在路邊,讓她去餐館點一份牛排,自己卻駕車離開,因為她們沒法付錢,我的母親絕不會做這樣的事。蒙娜的往事令我不禁戰慄,彷彿站在萬丈懸崖邊上俯視,瀕臨危險的同時卻安然無恙。蒙娜對我很感興趣,她注意到我的品位並對此做出評價,說我很聰明,她給我的第一份禮物是《一千零一夜》。後來我想,她這樣幫助我、為我爭取利益,或許是在彌補幼年時自己缺失的愛。
蒙娜看著我時,彷彿對我的臉格外感興趣,甚至在跟別的大人談話時,她也會偶爾注視我片刻。有一次,我們在餐館吃飯,我在一個盤子的墊紙上胡亂畫了畫,她卻說我畫得很棒,將墊紙拿走裝框,放在她紐約的住處裡。
我希望自己的人生也能達到蒙娜那樣的高度,我長大後也要像她一樣嬌小玲瓏,我也要在大學裡學英語文學,我也要寫作。
有那麼一年的時間裡,她每週都寄給我她寫的長信,用的是厚紙、褐色墨水。她送給我的禮物也是把我當成大人:銀長耳墜,柔色封面平裝版的契訶夫文集、蒂芙尼的鑲紫水晶金戒指。
這些禮物就像一扇扇窗戶,為我開啟了一個豐富多彩的、我渴盼躋身其中的世界。她的童年不幸福,但她從醜小鴨變成了白天鵝,成了人生的勝利者,那些送給我的禮物就是最好的證明。我擔心,一旦她在我身上看不到自己幼年的影子,一旦她對我不再心生同情,她送給我的禮物和對我的關注都會戛然而止。
我上中學時,蒙娜又出版了一本書,名叫《一個普通人》(iaregularguy/i),我那時15歲。付梓之前,蒙娜寄給我一份書稿,問我的意見,問我有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我受寵若驚,可當我開始讀時,我卻震驚了:書中的角色都像極了我和我的父母,而我的角色名叫「珍妮」。此前,我根本不知道她要寫我們的事。上大二時,我寫了一篇文章,闡述了被人寫成故事的經歷。在文章中,我記錄了蒙娜是如何收集我生活裡的點滴,並將其納入書裡:她甚至連送給我的禮物都描述得鉅細無遺,如一個古代中國的琺琅盒,藍底,飾有菊花和五彩鳥。其他內容都是杜撰的(那本書是小說),但這種虛實結合的敘事令我反感。看到自己的事情變成了她筆下的白紙黑字,我甚是驚訝,甚至覺得自己被出賣了,彷彿她收回了給我的所有禮物。話雖如此,每當我讀到蒙娜的書,總讓我有提筆寫作的衝動。
「人們習慣以小說的形式來敘述家事,」蒙娜解釋道,「托爾斯泰就說過,小說的細節源於真實生活。」說這些話時,我們倆正坐在佛羅娜咖啡館(caffeverona)裡。我們倆到這家咖啡館專門聊這本書的事,那時我還在上中學一年級。蒙娜得知我讀過書稿之後心中不快,第二天就乘飛機從洛杉磯到帕洛阿爾託來跟我解釋。
「作家就是這樣的。我不是有意傷害你,絕不會。」
「我很傷心。」我說道。讀她的書,我覺得自己已沒什麼可寫。我感覺被掏空了。「珍妮」不喜歡壽司,因為吃壽司時就像嘴裡被塞進了一根舌頭。書中的細節令我不快,因為她寫得太好了,那些事彷彿就變成了她的,而不再屬於我。
「你先前讀書稿的時候,怎麼不告訴我,不想讓我出版呢?」蒙娜問道,「我可以修改,可以等一段時間再出版,甚至可以不出版啊。」可我那時只有15歲,怎麼會想到,又怎麼可能干涉她的事業。
現在,書的出版已成定局。
何況,由於心中不安,我只讀了一半書稿。我根本不知道我這個角色結局如何,所以,即便提出意見也很可能會被她無視。
「你沒讀完?」蒙娜問道,鬆了口氣,「你會喜歡的,珍妮的結局很好。」
「或許吧。」我答道。
「沒準兒有一天你也會出書,那就把我的書寫進去。」她對我說道。我一聽,頗感驚訝:原來可以做到書中有書,彷彿俄羅斯套娃一樣。原來同樣的人物、同樣的時間段,都還有內容可以挖掘。
在那本書的故事最後,珍妮身穿校服跟其他孩子一起衝進教室。她終於跟大家打成一片了。
拍照
羅恩認為我就讀的那所私立學校過分強調素質教育,基礎教育不紮實。他說服了母親,於是,我們搬到了帕洛阿爾託學區,以便我在這裡的公立學校上學。
我們的新家是位於一棟房子後面的公寓。我們原先租住的房子就夠小了,新家比老房子還要小一半,但房間一樣多,就像兒童遊戲房似的。房子裡鋪著木地板,在我們入住之前,房東將其重新打磨上漆。地板呈乾草黃色,閃閃發亮,彷彿沾了水。在此之前,我們住的地方都是滿屋地毯。母親一見到這地板就欣喜若狂,這讓我頗為詫異,她在新房間裡把我的兒童床安裝好。
我們入住不久,一天晚上,母親租來《神秘約會》,在新電視機上看,但她不准我看。在此之前,我們住的地方都沒有電視機。她讓我上床睡覺,我卻悄無聲息地掉了個頭,把門敞開一條縫,隔著沙發偷看。
電影裡,一個女人身穿破舊黑衣,頭髮像穀穗一般,戴著好幾條項鍊。越看,我就越想變得像她一樣。
母親轉過身來,發現了我在偷看電視。
「我就知道你在偷看,」她說道,「快去睡覺。」說罷,她走過來把門掩上了。
幾天過後,我在一本雜誌裡看到一張圖,或許是蓋爾斯或jordache的牛仔褲廣告,圖上有位女郎,她留著蓬鬆短髮(或許是溼的),在空中躍起。她在半空中雙腿劈叉,身下是黑色的瀝青。她身穿t恤,砂洗的牛仔褲,我也想成為跟她一樣的女孩兒。
一天,正當我和母親在廚房裡時,羅恩來了。家裡的廚房正對正門,他一進門,就舉起了手裡的相機。
「別動,」他邊說著邊按下快門,「很好。」我們家沒有相機。
開始時,他是抓拍,後來就讓我們為他擺造型。我臉上的笑容都快僵住了。
在跟我和母親相處時,羅恩總是過於堅持己見。母親說他「犟得很」,彷彿只有極端的重複才能使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我知道羅恩是個好人,他的攝影技術很好,沒有歹心,還很大方。他給我和母親買了兩條金項鍊,她的粗一些,我的細一些,均是魚脊形的雙套鏈。他拍了很久,還對我們倆的反對置若罔聞,最終惹得我們生了氣,把他拒之門外。現在,他又追到廚房裡來了,一面是母親和我,一面是急於拍照的他。我們對他冷眼相看,他卻開啟了閃光燈。
「羅恩,夠了,」母親說道,「不拍了,可以嗎?」
母親跑進了衛生間,我則躲在了牆後面。
「回來啊,」羅恩喊道,「再拍幾張吧。」
羅恩不在這裡過夜時,我就跟母親睡在她的床上。其實我更想一個人睡在這張床上。
「你為什麼不離開他?」第二天,我問母親。
「會的。」母親答道。
羅恩把洗好的照片裝在紙質信封裡拿了過來。他剛進門,母親就一把奪過他手裡的信封,跑到沙發那裡,坐下來翻看。我想抽幾張來看,羅恩也想抽幾張看看,但母親蜷著身子把相片護在自己的懷裡,一邊看,一邊把不喜歡的抽出來,塞到腿下面壓著。
母親深信,攝影師的核心視角就在其拍攝的照片中,好的照片意味著羅恩抓住了她的美,甚至是她的靈魂,醜的照片則證明他沒有發現她的美,不懂得欣賞她,甚至不愛她。
「我看看。」我說道,從她背後探過手,想要取照片,但還是慢了一步:她把壓在腿下的那些照片拿出來,撕作兩半。
撕完後,她轉過身來,衝我們聳了聳肩膀,得意地歪著腦袋,揚了揚眉毛。她知道這讓我和羅恩憤怒且沮喪,但她卻自鳴得意。在撕掉自己的照片後,她總是做出如此反應。
每當她這樣做,都會觸怒我。現在,我對她越發挑剔。我發現她走路時帶點內八字,她的小腳趾外側結了黃色的老繭,那些老繭堅硬且鋒利,垂直於腳底板。她往沙拉里放了太多啤酒酵母,聞起來像灰塵密佈的房間,而她做的蛋糕也總是塌的,因為她性子急,冷卻時間太短。我曾經喜歡她咀嚼時鼻尖聳動的樣子,還喜歡坐在她的腿上,聽她咀嚼時發出的鐮刀割草似的聲音。但現在,我覺得這些都奇怪且不正常,我相信,由於以上種種原因,她也只能與羅恩這種檔次的男人交往,她配不上我的父親。繼而我認為,她失敗的感情經歷完全是咎由自取:她不夠漂亮,因而不可愛,也不會惹人憐愛,甚至還可能把我也撫養成那樣。
我的父親是喬布斯
新學校的教學樓是西班牙風格的單層建築,灰泥牆、拱門和院子都是髒兮兮的。教室之間的走廊是露天的柱廊,地上鋪著亮閃閃的水泥方磚。下雨的時候,積水就灌進院子和學校後面的圍欄操場。我的老師是約翰遜女士(missjohnson),她是位年輕的女老師,我們是她帶的第一批學生。她的金髮沿臉頰垂下,劉海則是內弧形。她笑起來的時候,腮上會鼓起圓弧,彷彿嘴裡含著好吃的東西。
此前我對效忠誓言一無所知,所以,當全班第一次起立宣誓時,我只是張了張嘴,濫竽充數。我發現,全班只有一個女生是坐著的,但她似乎不是忘了起立,而是坐得理所當然。
我問她這其中的緣故,她告訴我:「因為我是耶和華見證人。」
得知這件事之後,我也不再起立效忠宣誓了。
「你為什麼不效忠宣誓呢?」有一天,約翰遜老師問我。
「我是佛教徒。」我答道。母親說過,她和父親都信奉佛教。
「哦,這樣啊。」約翰遜老師應道。從那之後,她再也沒要求我起立宣誓。
「並不是父母單方面選擇了孩子。」母親對我說道,這肯定是佛教的理論。「據說,孩子也會選擇父母來投胎。」我「評估」了一下自己的投胎選擇:父親遙不可及,像閃爍的碎鏡片一樣;母親如影隨形,卻咄咄逼人。或許的確是我選擇了他們。如果讓我再選一次的話,我還是會選他們。
在學校裡,我不可以提及父親。
「以防被人綁架。」羅恩解釋道。
母親上高中時,學校裡有個女生被人擄進一輛白色無窗的貨車,手腳都被綁了起來。出城之後,綁匪到加油站加油,她藉機開啟車門,才逃出魔爪。我隱隱約約地知道,由於父親的關係,我也可能被人綁架。可是,因為他不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所以我遭綁架的可能性似乎有些小,同時又頗為刺激。
在羅恩的催促下,母親帶我去警局採集了指紋。一個男警察捏著我的手指,先在黑色的印油裡蘸了蘸,再將其按在一張紙上。為了精確地採集指紋,需要把手指肚來回滾一滾。我的手指很細小,每次他抓住我的手指在紙上按,我都有點疼。指紋採集好了,紙上留下了數個指肚紋路。母親解釋說,那就是我的指紋,全世界獨一無二。她說,我的指紋是螺旋樣的,又稱「簸箕」。接著她給我看了看她的指紋,她是同心圓樣的,像山脊線似的。
「我有個秘密。」我對學校裡的幾個新朋友說道。我故意悄聲,讓他們以為我是不願說出口。我覺得,要想達到預期效果,關鍵就是輕描淡寫。「我父親是史蒂夫·喬布斯。」
「誰?」有人問道。
「他可有名了,」我解釋道,「他發明了個人電腦。他住在大別墅裡,開保時捷敞篷車,要是剮蹭了,他就會再買輛新的。」
話雖如此,但即便我自己聽來,這事都不甚可信。此前我跟父親少有相處,只有寥寥數次滑旱冰和來訪的經歷。如果有這樣一位成功人士做父親,那麼他的孩子理應有光鮮的衣服、時髦的腳踏車。可我什麼都沒有,連我的姓都跟他不一樣。
「他還以我的名字命名了一款電腦呢。」我對朋友們說道。
「什麼電腦?」一位名叫伊麗莎白的女生問道。
「麗莎。」我答道。
「一款名叫‘麗莎’的電腦?」她說道,「我從沒聽說過。」
「因為太超前了。」我引用了母親的原話,但我不明白它為什麼會超前。「後來他發明了個人電腦。你們可要保守秘密,要是讓壞人知道了,他們就會綁架我。」
我耐心等著,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才把這件事透露出去,起到欲揚先抑的效果。跟那些有父親的朋友相比,我不記得曾感覺低人一等,我暗中擁有一個神秘的身份,在自怨自艾時,它就會發癢發痛,心理壓力越來越大,繼而以某種形式表達出來。
有一次,我聽說父親被《花花公子》雜誌評為「年度最性感男士」。我有選擇性地吹噓此事,因為我既不知道訊息的真實性,也不知道這個頭銜的確切意義。據我猜測,因為既有《花花公子》又有《花花女郎》兩本雜誌,所以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在有裸體女郎的男性讀物裡被報道了,還是在有裸體男士的女性讀物裡脫光了。繼而我得出結論,父親應該是在《花花公子》裡刊登了他的裸體照片。一想到這種情況,我就不寒而慄。我想,所謂成長,就是要對類似情況泰然處之吧。
學校裡一個名叫柯爾斯頓(kirsten)的女生開始在課外尾隨著我,嘴裡唸叨著「你爸爸是史蒂夫·喬布斯,你爸爸是史蒂夫·喬布斯」。
「別吵。」我對她說道。
但她不聽。她有時是以嘲笑的語氣在說,有時則像機器人一樣嘟囔。我不勝其煩,但其騷擾也有好處:她廣而告之的正是我想讓大家知道的事實。是她在替我吹噓炫耀,我則是無辜的,甚至是受其折磨的一方。
「那個女生是怎麼回事?」我把這件事告訴了母親,她如此問道,「她是怎麼知道的?」
我說,可能是我告訴她的,但我是無心之過。
「你跟她說的?」
「我說漏嘴了。」我等著她大發雷霆,她卻沒有生氣,只是疑惑不解。
「那更說不通了。」母親分析道,「你告訴了她,現在她又反過來追著對你說?讓她別再說了。這孩子真奇怪。」
一天下午,父親又過來跟我們一起滑旱冰,他從next公司捎來一沓貼紙,一共六份。貼紙很漂亮,又大又厚,由透明硬塑膠製成,上面印著一個黑色的立方體,立方體上面是亮閃閃的四個彩字:next。
「你可以把它送給學校裡的朋友。」他說道。我激動壞了:這樣一來,朋友們就會知道我並非是在杜撰自己的身世。
就在那段時間,約翰遜老師在班裡搞了個活動,名叫「猜數字」,讓學生們猜罐子裡玉米粒的數量。我連續兩次以全班最小的誤差猜中了大概的數字。其實我只是在紙上寫了幾個數,我讀不出來,因為我還不認識個、十、百、千的計數單位。母親來接我放學時,約翰遜老師把這件事告訴了她,她們倆都以詫異的眼神看著我,彷彿我是個神童。一週之後,我寫的一首詩被選中,刊登在學校的週報上:「美麗的朝聖者,偉大的朝聖者,他們乘著五月花號,踏上我們這片土地。」一切好像水到渠成,我變成了自己夢想中的樣子:像父親一樣有名並且幸運。
不久之後,父親給我送來一臺麥金塔電腦。他把箱子從汽車後座上拖出來,搬進我的房間,將其放在地板上。他看了看箱子,說道:「該怎麼開啟呢?」似乎他真的不知道,我禁不住懷疑他是不是這臺電腦的發明者。
房間裡光亮的木地板上,只有兒童床這一件傢俱,平行四邊形樣的光從窗戶裡射進來,點點浮塵像半空中微小的火星。
他抓住頂部的把手,將電腦拉了出來,放在地上,靠近牆上的電源插座。
他抓起電源線,似乎很眼生的樣子,說道:「我猜,應該把它插進去。」
他盤腿席地而坐,我則跪坐在他身邊。他找到電腦的電源開關,按下開關,電腦啟動,螢幕中央出現一張電腦的笑臉照片。接下來,他教我如何用電腦畫畫,畫完後如何儲存,然後他就離開了。
他對另一款電腦——lisa——隻字未提。我擔心他並未以我的名字命名電腦,擔心那只是個誤解。
「你想讓別的同學都喜歡你嗎?那就跟他們說,你去了nasa,還玩了飛行模擬器。他們會羨慕你的。」羅恩如此說道。他在nasa工作,是阿姆斯研究中心(amesresearchcenter)的工程師,所以能把我帶進去。幾個月之後,終於等到了去nasa的日子。那天,驕陽似火,茶色玻璃門外面的白色石頭都散發著熱量。他為我拍照:在nasa的標誌旁邊、在接待處的桌子後面、在飛行模擬器門外。那時我剛剛在超級剪理髮店剪成齊腮短髮(我的姨媽琳達在超級剪連鎖理髮店擔任經理,所以我們享受折扣)。
可是飛行模擬器關著。「該死,」羅恩埋怨道,「怎麼非在今天呢,太不湊巧了。」飛行模擬器並不像飛機,更像是間辦公室。操作檯上有幾根黃色、藍色的操縱桿,但螢幕是黑的。
「這些模擬器太棒了,就跟真的在飛行一樣。」他解釋道。聽他講著,我卻在想,是不是真的會有乘風飛翔的感覺,如果操作失誤,是否也會有失事墜機的感覺。
「看著螢幕,假裝全神貫注的樣子。」他吩咐道。他拿起相機,為我拍了好幾張照片。「把操縱桿一起拉下來,很好。你可以跟朋友們說,因為相機開著閃光燈,所以照片上看不到模擬器螢幕的樣子。」
接著,他帶我去吃午飯。那裡的桌布都是白色的,水裝在銀質水壺裡,用玻璃酒杯喝。他為飛行模擬器的故障向我道歉,我跟他說沒關係。
他又給我拍了幾張照片:手肘支著桌面,小口地喝著水,微笑著。食物端上來了,我們開吃。
當天晚上,我在日記裡寫道:我愛爸爸。
緊接著我又在下面做了澄清:不是羅恩,是史蒂夫·喬布斯。
在史蒂夫·喬布斯的下面,我又寫道:「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覺得這份愛就在我的胸膛裡,如果它沒了,我的心也會碎掉。
「準備好回家了嗎?」
母親被舊金山的加州大學工藝學院(californiacollegeofartsandcrafts)錄取了,她要在那裡攻讀學士學位。因為她星期三晚上有課,父親就主動提出每週三晚上帶我去他的住處。這是我第一次跟他單獨相處,我們倆將住在他那佔地七英畝、白牆閃亮的別墅裡。
第一個星期三,我坐在教室裡,心裡又是激動又是難以置信。我上四年級了。我們換了老師,她叫濟茲曼(keatsman)。她坐在教室前面,因為學生們的頑皮而內心備受煎熬。她一圈圈地捻著手指上的金戒指,戒指下的皮膚因之扭曲。這一天終於結束了,放學鈴響時,我第一個衝出校門,四處尋覓一輛白色本田思域。父親讓我上這輛車,他的秘書芭芭拉(barbara)會過來接我。
那輛車就停在校門外的路邊。我走出校門,她從車裡彎腰看了看我,搖下車窗。
「你是麗莎?」
「你是芭芭拉?」
「是我。」她答道,把副駕駛一側的車門開啟了。
她開車帶我去父親的公司。她一隻手握住方向盤,另一隻手握住車擋,我發現,她的手指甲是紅色的。她身穿長裙,女士襯衫,左右兩條布在衣領處打成領結。她的頭髮是褐色的,很有光澤,剛剛齊肩。她戴著眼鏡,我喜歡在她身邊。後來我發現,在我成長的過程中,我都喜歡跟父親的同事相處,他們都對我和藹溫柔,跟他們在一起,比跟父親在一起更舒心。他們大都富有人情味,還很謙遜。我想,父親一定是喜歡他們的人品,所以才選擇跟他們做同事,但他自己的性格卻罕有以上特點。芭芭拉雖然比我母親大不了幾歲,但她穩重而成熟。
到了公司裡,我被帶進一個大房間裡,坐在中間的地毯上。房間四周是白色的水泥柱子,四周有幾個矮沙發、一株綠色植物,玻璃牆外是很多間辦公室。房間裡有股新油漆和新地毯的氣味。芭芭拉給我拿來紙和彩色鉛筆。從我坐著的地方,可以看到父親的辦公室,就在地板的另一邊,跟其他辦公室一樣大小,門開著,我能聽到他打電話的聲音。不斷有人走進他的辦公室,跟他談一會兒,出來後在我身邊停一下,跟我打招呼,問我是否一切妥當,還看我畫的畫。他的辦公室裡有活動百葉窗,而且大部分時間是拉上的,所以我看不到他坐在辦公桌前的樣子,但是我能聽到他說話。有時候他會走出辦公室,朝我揮手微笑,每次我都以為他是要帶我離開,可他隨後又走回辦公室。每間辦公室裡都有白色書寫板。父親跟人說話的時候,語速很快,聲音很大。天色暗了下來,他的辦公室跟同側的其他辦公室一樣都燈光耀眼,天色越暗,越顯得明亮。
「我帶你看樣東西,」其間他走過來對我如此說道,「把書包放在這裡就行。」我跟著他下了樓梯。樓下也是一些房間,但都關著門。我們經過一面牆,牆上掛著白板,白板上貼著員工照片,照片下有名字,名字旁邊是一串數字。
「別的公司對員工的收入都是藏著掖著,諱莫如深。」他解釋道,「我們這裡則是公開,每個人都能看到,避免了各種猜疑和風言風語。」
我跟著他走進一間地下辦公室。這裡屋頂很低,有一排排桌子,桌子上有很多電腦,有幾個人站在桌子四周。其他人大概都已下班回家了。他向大家介紹我,說我是他的女兒,然後他們開始交談。他們的語速很快,我也聽不懂他們談話的內容。
「看這裡,」父親對我說道,指了指一個大螢幕電腦,「再看這裡,這裡。他們的裝配工是個瞎子侏儒嗎?」他指的是大顯示屏上的太陽計算機系統公司的商標。他之所以如此抱怨,是因為每個螢幕下緣的商標都貼得不齊整。
看他不平的樣子,我就納悶,既然如此不滿,當初為何要買呢?
「我們要用他們的電腦,來生產我們自己的電腦。」他解釋道。哦,用電腦生產電腦,我明白了。
接著他向在場的人道別,帶我回到樓上。
我以為這就要回家了,可他把我帶到放書包的地方,又走進辦公室裡,打起了電話。
「準備好回家了嗎,孩子?」
聽到這句話時,已是深夜。芭芭拉早就下班走了。離開之前,她過來看我,把挎包按在腿邊,以防滑落,然後蹲下身來問我畫的是什麼。房間的冰箱裡有芬達汽水,我喝了很多瓶,暈暈乎乎的。
一想到要跟父親去他的大房子,單獨與他過夜,我就心緒不寧。夜幕降臨時,我尚未想到——我們距離他的房子還很遠,還沒走進家門。
伍德賽德距離帕洛阿爾託有二十分鐘的車程。這裡是一片林地,有人在這裡養馬。父親的房產佔地七英畝,是套別墅。
七英畝,這個數字聽著是如此廣闊,比我知道的所有東西都大。
他的房子是西班牙風格,外面抹著白灰,正面是個舊鐵門。鐵門上了門閂,得親自動手開啟。門裡有根旗杆,但上面沒掛旗子。房間都很大,很黑,都空蕩蕩的。兩面牆上都有大窗戶,不然的話屋裡罕見光亮。我早就知道這間房子的採光情況,那還是在幾年前的一個白天,他剛剛買下這棟房子時,我和母親跟他一起看過。
這次,父親讓我把泳衣也帶著,以備游泳時穿。但幾年前荒地裡髒池子那一幕仍令我心悸不已,池子裡現在還漂著死蟲子和動物屍體嗎?
伴著恐懼而來的,還有別的思緒,那是一種狂喜的期盼:今晚的某個我無法預測的時刻,他會對我說「我們走吧」,然後帶著我走下寬闊的樓梯,穿過新布料的化學味道,走進芬芳的夜裡,然後坐進他的汽車,呼嘯而走。第一次,沒有別人,只有我們父女倆,向著他的七英畝別墅飛馳。
汽車的摺疊車篷蓋好了,通風口裡呼呼地吹著熱氣。動身時,我想著:我終於跟父親邁出了相處的第一步。我是麗莎,我跟父親在一起,我們正行駛在山巒掩映的夜裡,身在乾草的芬芳之中。我把自己的經歷默默地講給自己聽,我不知道這些經歷最終會怎麼樣,但我知道它非同一般,或許意義非凡。
我心中惴惴,不敢說話。車裡黑漆漆的,除了圓形的儀表盤、上面的指示燈和抖動的指標之外,什麼都看不清。而這儀表盤是我見過的所有汽車裡最漂亮的,在微微的顫抖中,儀表行走準確,發出白色的光。父親開車輕重得當,汽車穩穩地趴在路上,但他加速很快,毫不猶豫。
父親開啟音響,把聲音調得很大,放的是一首披頭士樂隊的《一夜狂歡》(iahardday’snight/i)。車外涼爽的夜風一絲絲地鑽進車裡,跟通風口噴出的熱氣交織在一起。我找到座椅一側的調節鈕,把座椅調到最高最靠前,車裡有種肥皂的香氣。我的屁股和大腿感覺越來越熱,皮質座椅上有一些點狀小孔,熱氣一定是從那裡面冒出來的。
我們沿著沙山路(sandhillroad)行駛,從高架橋上越過280高速路,駛入幽暗的山地,空氣中全是草地的味道。遍是紅杉的山脊映在明亮的夜空裡,山的輪廓猶如鋸齒一般。一路上,父親既不看我,也不跟我說話。我絞盡腦汁地想找些話題,卻又難以開口。我想立刻跟他親近起來,就像別的父女一樣,我想要滔滔不絕地聊天,想要你來我往地問答,想要他對我的關注。我等這一刻太久了,現在終於和他有了相處的機會,卻感覺有點為時已晚。
在他的沉寂中,我再度洩了氣,失望之情慢慢湧起。我全神貫注於他的點滴細節,卻迷失了自己。
我看著他握住方向盤的雙手,他的手指很好看,第一指關節下面長著黑色的細汗毛,大拇指的指甲很寬。他跟我一樣,都喜歡咬指甲及兩側的死皮。他不時地會咬一咬牙關,腮上便會出現抖動的紋路,像池塘水面下游動的魚。
我大氣都不敢出一口,唯恐因為緊張變了聲調,讓聲音聽起來刺耳,也怕他對我的話置之不理。我有一肚子話想要對他說,只要他開口問我,我就會對他傾訴衷腸:我在學校裡不效忠宣誓,因為我說自己信仰佛教;濟茲曼老師喜歡轉手指上的戒指;我6歲時,在波托拉谷的陡坡上,母親開車時讓我把著方向盤;我猜中了罐子裡的玉米粒數;我如何學著雜誌封面女郎的樣子跳躍;小時候,母親在銀行排隊時,或是在博物館裡欣賞畫作時,我就在一旁的硬地面上倒立(頭頂地面,一下倒翻身體,所以不會磕到頭)以打發時間……可這些往事在此刻是不合時宜的,我不想破壞這氣氛。
「你今天過得怎麼樣?」終於,我打破了僵局。我的手指在顫抖,心吊到了嗓子眼。其實我後面還準備了兩個問題:我們晚飯吃什麼?你平時都吃什麼?
「還好,謝謝關心。」他回答道,不以為意,看都沒看我一眼。說完他就再度陷入沉默,仍是不看我。
怎麼可以這樣?
怎麼可以這樣!
路邊橡樹的樹冠魚貫映入眼簾,待我們經過後,又陸續隱入黑暗裡。
一輛車從山路上下來,向我們迎面駛來。父親輕撥了一下方向盤旁邊的一根操作杆,只聽一聲清脆的咔嗒聲,我們的車燈變暗了。待來車經過後,他又撥了一下,車燈再度變亮,照亮視野裡的樹林。此前我從未見過會車時變換遠近光燈,因而對他優雅的駕車習慣大為敬佩(第二天我跟母親說了這件事,她卻說每個人在會車時都會變換遠近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