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邊走一邊回頭看。我小心翼翼地,唯恐踩到地上掉落的香楓果實。樹是紅橙色的,葉子是星狀的,前天剛下過雨,地上落葉繽紛,與灰色的人行道相襯,更顯得反常地豔麗。香楓的果實跟櫻桃一般大,褐色的皮、褐色的毛刺,果實裂開,在人行道上留下鏽色的痕跡。林科納達那個家裡,院子裡也落了一地這樣的果實,密密麻麻的,讓人走路都不穩當,母親總會把它們清掃乾淨。
缺失的父愛
開學後一兩個月,學生會選舉開始了。我四處分發宣傳冊,宣告自己競選年級主席。發傳單的時候,我發現一個問題:我不認識這裡的學生,他們都彼此熟知,卻都不認識我。我穿了一件黑裙子,裙襬在小腿一半處,他們則都是穿牛仔褲,三三兩兩地結伴而行,路過的時候對我客套地淺淺一笑。有些同學收下了我的宣傳冊,有些則假惺惺地笑著拒絕:「不必了,謝謝。」
「不好意思,你是誰?」一位女生問道。
「我是剛轉來的新生。」
「你要競選年級主席?」
「對。」我答道,卻意識到此刻的自己是多麼可笑。
她拿了一份宣傳冊,走了。
在裡克威爾默丁,學生來自不同的初中,而這裡的學生大多數都是從幼兒園就認識了。在裡克威爾默丁時,學校裡有傳言說我是史蒂夫·喬布斯的女兒,更令我的競選受人矚目。但在當時,我並不知道這個情況。我只是覺得有點尷尬,有點不好意思,只知道頑強地為當選而努力,似乎只要有足夠的意志力,我就能重現在裡克威爾默丁的輝煌。
計票過後,一個名叫凱爾的男生贏得選舉。他穿著格子襯衫、卡其褲,說話鏗鏘有力,脖子很長,喉結很大。
當天晚上,父親和勞倫娜去參加晚宴了,我在家照看弟弟。他們總讓我照看弟弟,卻不提前和我打招呼,只在臨出門時才囑咐我。我喜歡弟弟,不介意照看他,但他們問都不問一聲,直接把他塞到我懷裡,實在是目中無人。我小的時候,父親對我置之不理,現在,他又要對第二個孩子置之不理,讓我替他照看。
我喂弟弟吃東西,他卻興沖沖地扭著身子。我讀書給他聽,他卻要撕書。我唱歌哄他睡覺,他卻不肯閉眼。他大哭起來,連牛奶都不能讓他消停下來。我把牛奶加熱,還滴在手腕上試了試溫度。他大哭了彷彿有幾個小時之久,臉都憋成了深紅色。他臉上滿是淚水,張嘴號啕著。
父親和勞倫娜出門時留了個電話。我打過去,可是沒人接。我抱著弟弟來回溜達。晚上,窗玻璃都變成了鏡子,我看著鏡中的自己,不由得心想,當初母親養育我時是否也是這樣。
那頓早餐時,跟母親不歡而散之後,又過了一週左右,我們倆通了電話。她向我道歉,說她不該吼我,還說她不是生我的氣,也理解我為何要離開。最近,她接了一個賺錢的活,為洛杉磯一家大型婦幼醫院製作版畫和標誌板,也就是說,她得去洛杉磯,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其間,我們倆無法見面,但可以電話聯絡。
從洛杉磯回來後,她開始製作兒童房裡張貼的帆布動物造型。附近一家醫院僱她為幾間病房裡製作刻版壁畫,另一家醫院則請她在牆上畫上樹,果實上用版畫的方式呈現出捐贈人的名字。工作量挺大,她僱了個幫手。他倆在改裝後的車庫裡,一邊聽著小紅莓樂隊(cranberries)、傳聲頭樂隊(talkingheads)、保羅·西蒙(paulsimon)、雷村黑斧合唱團(ladysmithblackmambazo)的音樂,一邊工作。
父親和母親偶爾會在外面碰到,在蔬菜水果店或是食品超市。我從母親那裡聽說這些偶遇,她不喜歡碰見他,卻說相遇時兩人都很友好,有時相互問好,有時還交流一下我的近況,有時父親請她代為問候緹娜。
緹娜和母親仍是朋友,她們倆有時候會去加州大街的「喬安妮餐廳」(joanie’scafe)一起吃早飯。我問母親緹娜的近況,她說,父親每天都要給緹娜打一二十個電話,還給她電話留言,說想跟她複合。
一天早上,父親讀了一會兒報紙,接著給弟弟唱起了《這個老頭兒》。他唱的是「paddy-whack」的那部分內容,一邊晃著弟弟的雙手做歌中向狗扔骨頭的動作。弟弟扭動著身子,想要掙扎出去。
勞倫娜去臥室裡換衣服,準備去參加健美操班。父親不再跟弟弟玩鬧,突然停下來看著我。
他問我:「嘿,緹娜最近怎麼樣?」只要是我們倆單獨在一起時,或者只有裡德在時,他總會向我打聽緹娜的情況,每次都像是第一次問,彷彿是無意間剛剛想到的。很快,這就成了我們倆單獨相處時唯一直面相談的話題。我覺得自己很有分量,所以,不管這事多少有點鬼鬼祟祟的感覺,我還是很喜歡跟他聊。
「我覺得,她過得挺不錯。」我告訴他。我假裝不知道他給緹娜打電話的事,也假裝不知道他的問題其實跟緹娜沒有太多關係,更多的是談他自己。我知道得太多了,我不想向他透露太多資訊,那樣他就不會再問我了。我感到一種奇怪而奇妙的力量,我知道緹娜的情況,所以我對他有用,所以我不在乎此舉出賣了緹娜,儘管這稍顯卑鄙。
勞倫娜回來了,我們在廚房裡跟裡德玩,又一起做午飯。父親出去了,一會兒拿了個相機回來。這個相機鏡頭很大,很貴,他不讓別人碰。我想讓他拍拍我,真的太想了。
我還想變成弟弟,不再做我自己。我不在乎放棄迄今為止的生活經歷,因為它們都不值一提。在我的想象中,變成裡德並非是我的死亡,而是幸運地生逢其時,我能想象到那種快樂。這一願望比我以前所有的願望都強烈,而且有一種陌生的緊迫感。而且,因為這個願望與日常生活不同,我隱約覺得可能成真。我看看掌紋,希望能看到這個願望實現的時間和方式。
「麗莎,閃開。」他把相機端到眼前,粗暴地命令我。相機鏡頭像塊大理石,或是一個凝固的水坑。
我跳到廚房的水池邊上,離開了取景框。我站在他身後,繼續逗弟弟笑,以防他看出我的傷心。
「史蒂夫,讓麗茲一起照吧。」勞倫娜說道,向我招了招手,「過來,麗茲。」我走過去,站在她身邊。我對她感激萬分,身體禁不住顫抖。
一天早上,勞倫娜帶我參加奧杜邦協會的活動。我們擠在一輛坐滿了人的廂貨車裡,到一個自然保護區。沙土路兩邊是又細又高的樹,樹枝上有鳥在跳躍。
幾天之後,父親到我的房間裡,他心煩意亂地踱著步子。
「怎麼了?」我問他,「你怎麼了?」
「只有你親手做的事,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我不明白。」我說道。
「那次觀鳥旅行,」他解釋道,「那種事。」他什麼意思?那次觀鳥活動沒什麼錯啊。大家輕手輕腳,仰著頭,拿著雙筒望遠鏡,循聲尋找林中的鳥類。
「那種事毫無意義,太假了。」
「我知道。」我假裝與他有同感。後來我才明白,奧杜邦協會之所以邀請勞倫娜和我參加觀鳥活動,是希望父親或勞倫娜為他們捐款,此舉令父親極為反感。
我不想充當他的良知,也不願在出問題時受他信賴,不願跟他有同樣嚴苛的價值觀。正如母親跟我說的那樣,他這樣做,是把我當成了他「迷失的自我」之前的一張老照片,照片日久積灰,他偶爾回來,擦掉灰塵看一看,卻再次久久離開,將其忘個一乾二淨。
「不是本地出生的人」——他指的是加利福尼亞州——「是不會明白的。」
有時候,我出門時,勞倫娜會揹著父親塞給我一張20美元的鈔票。她誇我,說我很漂亮。
有一次我問父親,是否會有打算做慈善,他一聽就厲聲叱責我,說「不關我的事」。勞倫娜用他的信用卡給自己孃家的小孩們買了些衣服,他就刁難她,在廚房裡大聲讀賬單。我以為,是因為他生活節儉,所以家裡才沒有幾件傢俱。其實是他吝嗇,所以不捨得僱人照看弟弟、請人清掃房間,但這很可能不是真的。在雜貨店、飯店、服裝店,他總是大聲計算價格,大講普通家庭的正常花銷應該是多少。每當看到東西太貴,他就憤憤不平,拒絕購買。可是我希望他能認清自我:他不正常,他很吝嗇。可是我也聽說過他的慷慨壯舉,比如他給緹娜買了輛阿爾法羅密歐,給勞倫娜買了輛寶馬,還給勞倫娜付了大學學費。我想,他的節儉大多是針對我的,不給我多買幾條牛仔褲、不買傢俱、不修暖氣,卻對別人大方得很。我無法理解,如此有錢的一個人竟會如此吝嗇。我無法理解,他為何不願為自己的家人花錢。
除了保時捷,父親還有一輛很大的銀色賓士。我為其起了個綽號,叫「小王國」。
「為什麼叫‘小王國’?」他問我。
「因為它太大了,跟一個小國家的國土面積一樣大。它太重了,能壓碎一個小國家。它太貴了,能夠讓一個小國家的百姓吃一年。」我回答他。這是個笑話,但我想借此刺激他,讓他想想在自己身上花錢是如何大手大腳,讓他反思一下,開開竅。
「小王國。」他聽完輕輕笑道,「真有意思,麗茲。」
一天,在家裡,我和父親在走廊裡遇見,他對我說:「你知道嗎?我的女朋友們跟父親的關係都不好,一個比一個差。」我不知道該如何回應他,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說這番話。
我認識的大多數女性,都跟我一樣,在成長的過程中沒有父親的陪伴。他們或是去世了,或是離婚了,或是拋下妻兒離家出走了。沒有父親不是什麼特別的事,也不重要。父親的精力在別處,不在我身上。他忙著創造能改變世界的機器、他舉世聞名、他四處交際、他積累財富、他跟一個名叫皮格齊(pigozzi)的億萬富翁在法國南部地區醉駕,他跟瓊·貝茲約會……沒有人會想,哎,這個傢伙該去好好撫養他的女兒啊。這是一種怎樣的傲慢!因為多年以來缺少他的陪伴,我悲傷到了何等地步。每當心中湧起這種悲傷,我是怎樣地壓制它或無視它。這樣是不對的,是自私的,我什麼都不是,根本不值一提。我對他的重要性,他對我的重要性,甚至更為廣義的父女關係的重要性,都被我置之腦後。那時,我對他的輕視已經習以為常,甚至已經全然忘記擁有這種親情的必要。
最近,一個稍微年長的朋友給我打電話,其間談及他的女兒訂婚的事。直到這時,我才對這種父女親情有了新的認識。那天,他的女兒和男朋友到他家裡,說他們倆訂婚了。他哭了,連他自己都對此反應驚訝不已。
「是這樣的,從她出生開始,我就把對她的保護和關懷當成我的、我們夫妻倆的職責。」他解釋道,「聽到她訂婚的訊息,我突然意識到,從今往後,這份職責就是別人的了,我不再是首要的,不再是主角。」
結束通話電話之後,我開始懷疑之前是否一直低估了自己錯過的東西,以及父親錯過的東西。跟他一起生活時,我把這份念頭轉化成了洗碗機、沙發、腳踏車,用這些物品填補他的空缺。我覺得他虧欠我的只是這些瑣碎之物,我為此心痛而深信不疑。其實事實遠非如此。電話裡那位朋友的話,為我開啟了一個複雜的宇宙,令我幡然醒悟:我和父親缺失的,是父女之間的關愛。
讀書時,我既不寂寞又不分心,我的心緒全被書的內容佔據。我能同時讀好幾本書,時而讀讀這本,時而讀讀那本,到最後,好幾本書的多個結局在我眼前同時展現,如同交響樂結束時鑼鑔齊鳴。讀完之後,我再度陷入孤獨,彷彿一扇窗戶被突然開啟。
為弟弟打造換衣臺的那個木匠,還給父親打造了一個書櫥。書櫥放在父親家中的辦公室裡,貼牆而立。製作時,他小心翼翼地將書櫥的背面靠在刷白漆的漣漪花紋的牆面上。有些晚上,父親去睡覺了,我就去他的辦公室裡,翻看書櫥裡的書。其中有一本是關於野口勇的,還有《第三帝國的興亡》(itheriseandfallofthethirdreich/i)和《一個瑜伽行者的自傳》(iautobiographyofayogi/i)。他的辦公桌上,在一臺next電腦旁邊有一個筆筒,裡面放著十二支新的黑色三菱圓珠筆,他喜歡用這種筆,口袋裡經常裝著,我從筆筒裡拿了三支。家裡的其他人都睡著了,我在他的辦公室裡,坐在小地毯上讀書,手裡還拿著一支筆。在這裡,我感到充實而自由,想讀哪本就讀哪本,手裡還有筆,沒有人會打擾我,也沒有人跟在我屁股後面。
在那段時間,我讀了塞林格寫的《弗蘭尼與祖伊》。書的封面是亞光白色,上面印著書名和兩條彩色條紋。我讀了很多遍,書磨損得很厲害,封面被手上和書包裡的灰塵弄得很髒。火車,寒冷的火車站,大衣,宿舍,餐廳,飲料。東海岸,常春藤聯盟,哈佛。這是另一個星球,另一個不同的階層。真是這樣的嗎?我心有懷疑。書中的人物都說著我不懂的詞彙,清晰而嫻熟。我想成為弗蘭尼,她太真實了!她在表達贊同或讚美時,總是用「absolutely」「lovely」「love」三個詞。火車也都是編號:1052號列車。他們下車的站臺很冷,呵氣成霧。為了禦寒,人們都穿著大衣外套、浣熊大氅,裡面是係扣的羊毛襯裡。
我在書裡找到了未來的方向。我要去哈佛,因為書里人談的都是哈佛。我要離開這裡,離開這個小鎮,離開父母的世界。我不會讓他們知道我的計劃,我怕他們會阻攔我。
這件事與父母以前的經歷大不相同,可能會令他們吃驚。這似乎就是我的人生答案:一個逃離計劃,它給了我動力,又無可厚非。我不知道要學什麼專業,也不知道大學應該是怎樣的,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我想,只要去了哈佛,一切都會水落石出。
我開始收集大衣,卻不知道為了什麼。在生日或聖誕節時,我總是要大衣當禮物,而我收到的各種大衣都太暖和,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戶外根本用不到。高中生活一天天走向結束,我明白了,我這是在為大學做準備,我積攢大衣的熱情不減(後來我才發現,這些大衣在加利福尼亞州穿太熱,卻不足以抵禦東海岸的寒冷)。
我沒有把上大學的計劃告訴父親,因為它尚不成熟,還過於脆弱,根本不堪他的一擊。我感覺到,儘管他總開玩笑說我會嫁給「比夫」「泰德」等人,但他並不能忍受我的獨立,也不理解這一天來得如此之快,我必須暗中行事。即使他不是那種把孩子撫養長大就不願其離開身邊的人,他也會身不由己地把孩子培養成那樣。
「那臺電腦是以麗莎命名的吧?」
父親有時候會開這樣的玩笑:他背轉過身,呻吟著,雙手交叉摟住自己並上下撫摩,似乎是跟另一個人在親熱。
在跟我談到愛情和性的話題時,他很好奇,興趣盎然,彷彿我們倆是平等的,是一夥兒的。
跟母親談性這個話題時,我總會覺得反感,但跟父親就不這樣,或許是因為我不是他看著長大的。
「咱們再說說上壘的事。」他以和藹但多事的口吻說道。我們用的是壘球的術語,可我們倆都對壘球一無所知並且不感興趣。
「你是說——親熱?」我問他。
「對。接吻是一壘……」他提示道。
我知道這很荒唐,但我卻很喜歡。他每個星期都問我一次,彷彿說過就忘似的,反反覆覆,樂此不疲。那時,我還沒交男朋友,所以不可能有什麼進展。我把知道的都說一遍,他則不斷地給我提示。我唯一迷惑不解的是「三壘」,又叫「下三路」,其中可能包括口交。所以我不跟他說,也不希望他追問細節。
「你現在到幾壘了?」他問道。
「二壘,」我答道,「是在努艾瓦發生的。」
「啊,」他說道,「很好。」
一天下午,勞倫娜下班回家。我到外面迎接她,她在大門旁的玫瑰叢邊上。
「你知道那臺電腦嗎?型號是lisa的?」她問我。她把大門關上,門上的鈴鐺叮噹作響,她的頭髮在夕陽下閃閃發光,她揹著一個牛皮小背包。「那是以你的名字命名的,對吧?」之前我從未跟她談這個話題,我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問。或許是某個同事向她提及此事了。
「我不知道,我想是的。」我撒謊道,我希望她別再追問了。
「一定是的。」她說道,「等他回來了,咱們倆問問他。」
「不是什麼大事兒。」我說。我不想再聽他回答一次了。可是,或許勞倫娜問的話,他的回答會不一樣?
幾分鐘之後,父親回來了。他從門外進來,勞倫娜上前迎著他,我也跟了過去。
「親愛的,」勞倫娜說道,「那臺電腦是以麗莎命名的吧?」
「不是。」他答道。
「真的?」
「真的。」他答道。
「少來了。」她看著他的眼睛。我很震撼,也對她心懷感激,因為她決定打破砂鍋問到底,換作是我,早就放棄了。在大門到屋門之間的路上,他們倆面對面站著。
「真的不是。」父親再次說道。
接著我又後悔了,我真希望勞倫娜沒問。我替她感到尷尬,她原以為我對他很重要,卻發現並非如此。
「那麼,你是以誰命名的呢?」勞倫娜繼續問道。
「一個前女友。」父親答道。說到這,他眺望遠處,做出沉思狀,似乎是在回憶。看著他恍惚的樣子,我相信他說的是實話,否則他的演技也太好了。我有種奇怪的感覺,每當感覺有假時就會這樣。但最近這種感覺太過頻繁,我開始懷疑自己的第六感出了錯,是一個誤會。再說了,他何必要撒謊呢?他的真實情感是對另一個麗莎的。從他年輕時至今,我從未聽說他有過一個名叫麗莎的女友,我向母親求證,她說:「廢話,當然沒有。」可是,或許她也不知道呢?或許跟那個麗莎的事,他自始至終都瞞著我們母女。
「孩子,對不起。」他說道,拍了拍我的後背,走進屋裡。
照看弟弟
父親開啟一個大信封,裡面是一張赴納帕縣參加婚禮的請柬。
「麗茲,你想去嗎?」
父親和勞倫娜出去參加聚會時,我常常是留在家裡照看弟弟,這次他們要帶上我了,他們要帶我去公共場合,作為這個家的一個成員!女兒,長女。我想象著該穿什麼衣服,該買什麼襪子,各種各樣的選擇令我應接不暇。幾周之後,婚禮日到了。
路上,我們在一家精美的雜貨店吃三明治。後來,在汽車行駛中,我說我想要小便,父親朝我晃了晃空礦泉水瓶。弟弟坐在嬰兒椅裡,坐在後座我的旁邊。
到達目的地之前,父親在車上發表了一番有關風險和回報的言論,好像是在做演講一樣。「麗茲,你知道嗎?」他問道,「這是一種權衡方式,用於判斷一件事是否可行。比如說,如果回報很低,而風險很高,那就不能幹。」
「對。」我附和他。
「法律也是。」他繼續說,「法律不是規定你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而是看你是否被抓。比如說,大多數汽車都能開到每小時一百二十英里,比美國的限速標準高很多,但是,只要不被警察逮到,你開多快都行。」
我記得母親跟我說過,父親在蘋果公司工作時(那時我還不認識他),他回家時總是把車開得飛快,在伍德賽德的曲折公路上狂飆,因為沒掛車牌,近一年的時間裡,警察都抓不到他。我不願他耍酷、飆車,還教我如何違規。身為人父,他應該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我能看出來,他是因為聰明,才不願受到拘束,他有些飄了。
當時我還不知道,他們帶我來,並非想讓我參加婚禮,而是想讓我幫他們照看弟弟。邀我參加婚禮只是個含混的說法,並未明確地表達出來。等我發現自己誤會了他們的意思時,我為自己的一廂情願感到羞愧不已。可是,出發前,當我把禮服掛在車裡時,他們本可以告訴我用不到。婚禮在納帕谷梅都伍德酒店(meadowoodnapavalley)舉行,入口是個大拱門,旁邊挨著個高爾夫球場,路邊有幾個泳池,還有幾間木屋。
到了酒店,進了房間,我開始換衣打扮。勞倫娜給弟弟穿上淺藍色的精緻上衣,又套上揹帶褲,她穿上一件仿古一體式和服。父親穿的是黑西裝、白襯衫、牛仔褲。
「好了,出發。」他說著,走到了門口。
「等一下,我還沒好。」我說道。我正在穿長襪,我的腿溼乎乎的,襪子拉不上去。
「不要緊,」勞倫娜說道,「你不用著急。來,接著他。」說著,她把弟弟遞給了我。看她的意思,是他們倆要先走一步,而我得留下來。
聽她的語氣,看她的動作,我明白過來了。他們動作很快,彷彿是要逃離這裡,連晚飯吃什麼都沒空說了。
「你們倆出去玩吧,泳池那邊就挺好的。」勞倫娜說道。他倆走出門,走進外面的陽光中。
我換回牛仔褲。每個房間的門口都有一輛紅色的小推車,我把弟弟放在車裡,那身漂亮的衣服也沒給他換下來。他喜歡一會兒在車裡,一會兒被抱起來。天氣又潮又涼,下水游泳是不行的。弟弟「啊」地叫了一聲,指著天空。蟲子,樹,泳池。光線柔和,淡淡的白雲像吹散的餐巾紙,漫天都是。
我們來到小路盡頭,再往前就是田野了。我把弟弟從車裡抱出來,他向泳池跑去,路上好幾次差點被草地上的土塊絆倒,又好不容易搖搖晃晃地站住,就像腋窩裡拴著繩子的牽線木偶。我追上去,抱住他,把他俯身放在泳池邊的混凝土臺子上,讓他玩水。我在他身邊蹲下,抓住他的腿。他用手掌拍著水面。
「拍、拍。」我說道。
「拍、拍。」他學著。
身後傳來引擎聲和笑聲。我抬頭一看,只見一輛敞篷汽車經過。那是一輛老式跑車,車身是鉻黃色和奶油色,車上有幾個十幾歲的孩子,手和腿搭在車窗上。隨著引擎的轟鳴聲,汽車沿著通往酒店的蜿蜒長路開去,又拐上另一條路。那條路兩旁各有一排大樹,樹葉茂密,彷彿一個極大的房間入口,陽光從鮮綠色的葉間穿過。
我不想在這裡看孩子,我這樣想。那才是我想要的,在那輛車裡,跟那幾個同齡人玩。
我偷了父親的錢
一天晚上,父親和勞倫娜出去了。我把弟弟哄睡著,又在樓上多待了一會兒。我翻了翻勞倫娜的更衣室,想找點小飾品、衣服、老照片什麼的。我想找到一些她有但我沒有的秘密。我找到了一瓶護膚霜,表面因手指蘸取而有了塌窩;一個長的三角形香水瓶,上面是玻璃瓶塞;還有幾張弟弟的照片。更衣室裡有一面一人高的試衣鏡,因為略後仰擺放,照得我的屁股很大。她的衣櫥未能透露更多資訊,我挺失望的。
我又穿過衛生間,去了父親的衣櫥。衣架上放著很多襪子、領帶、毛衣,都用襯紙包著,沙沙作響。抽屜左邊有一個馬尼拉紙的信封。
我開啟信封看了看,裡面全是100美元的鈔票,足足有兩英寸厚!我從沒見過這麼多現金,這讓我目瞪口呆,就像以前只見過兩三隻瓢蟲,卻突然看到成百上千只瓢蟲爬在一根樹枝上一樣。
我翻著這沓錢,心怦怦直跳。每張錢都又新又脆,發出酒精和粗麻布的混合氣味,有點潮乎乎的感覺。
我抽出一張錢,疊了兩下,塞進褲兜裡,又關上抽屜,下了樓。我的掌心出汗了,就在牛仔褲上擦了擦手。
他屋裡有沒有攝像頭?我是不是留下指紋了?我神經兮兮的,生怕門後突然冒出個人來。我的雙腿有種奇怪的感覺,似乎彈力十足,胳膊也似觸電一般,躥動著一股愉悅。
我是個小偷,但我發誓不會再偷第二次了,決不會。我不會再冒險了,就此收手。如果父親發現了,他就能徹底證實我的不可救藥,認為他對我的疏遠是理所當然的。在「我犯了罪」的念頭的驅使下,我更想去取悅他們。我跑到院子裡摘了些花,將它們插在幾個花瓶裡,把花瓶擺在家裡各個地方。
那晚過後,每當父親對我說:「麗茲,我們得談一談。」甚至僅僅是叫我的名字,我都會心頭一緊,準備接受他的責難。
在商場的櫥窗裡,我看見人體模型上有件貝納通(benetton)的風雨衣。衣服是銀灰色的,就像樹葉的反面。那件衣服售價79美元。它沒有襯裡,用的是防風雨布料,收腰款式,很好看,也很有女人味。我想,坎迪斯·伯根在下雨天去參加某個重要會議時就會穿這樣的衣服。
父親和勞倫娜又出門了,我躡手躡腳地去了父親的衣櫥,因為害怕和激動而渾身發抖。我不知道自從我上次拿過錢之後,錢的數量有沒有變化。
這次我拿了兩張,以防今後再沒有機會了。
花百元大鈔也有麻煩,到處都不收。我偷的第一張就在學校對面的餐館裡花不出去。我擔心店主會懷疑我為何有這麼多錢,繼而傳到父親的耳朵裡。所以,我花這些錢時總是偷偷摸摸的,從不在同一家店消費兩次,花錢時也表現得自信又若無其事。
在貝納通專賣店裡,我已做好大鈔被拒收的準備,可店員看都沒看就收下錢,疊起衣服,放進沒有襯紙的手提紙袋裡,又給我找了零錢。我走出店門,衣服彷彿跟紙袋一樣輕。我覺得飄乎乎的,因為用錢換物而忘乎所以。
到家之後,我把衣服藏在抽屜深處。我不能穿,否則他們會發現。這是我為自己將來上大學而攢的。
我沒有把偷來的錢攢起來,因為我不知道存錢有什麼用。我看中心儀的東西時,轉眼就將其買下。除去給我自己買東西,我還給父母、勞倫娜、弟弟買了生日禮物和聖誕禮物。我聽別人說過,要把錢存起來,等以後買想要的東西。我無法理解這種做法,因為每當看到心儀之物,我都迫切地盼著立刻將其據為己有。而且,既然早也是買,晚也是買,存錢等以後再買有什麼意義呢?我還聽人說,要把錢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或者僅僅是有所儲備。我卻想,真遇到用錢的急事,我總會想出辦法,明的暗的,辦法有的是。我比存錢的人聰明多了。
當天晚飯時,父親說請了個攝影師到家裡來拍照片。我的手又抖了起來,摔了一個杯子。
一天上午,攝影師來了。他和助手在客廳的椽條上掛了一張白紙。白紙直垂地面,以作為背景。他先為弟弟單獨拍了幾張,弟弟坐在白紙上,穿著牛仔連身褲。接著,他又為我們拍了全家福,我站在他們仨後面。接著,又拍了勞倫娜抱著弟弟正視前方的照片,她穿了一件流蘇花紋馬甲,腳上穿著鬆糕鞋。
「麗莎,下一張照片你不能參加。」父親對我說道。
我走到一邊看著,假裝滿不在乎。拍照期間,父親抱著弟弟,他突然大哭起來,勞倫娜就抱著他上樓去換尿布。父親像往常一樣,藉機去書房裡辦公。
那天的太陽躲在雲後,像塊黃斑,陽光淡淡地四處漫射。我站在攝影師旁邊。他看了看我,問道:「我能給你拍幾張照片嗎?」
「好啊。」我答應著。儘管我隱約覺得父親可能不同意,但我還是答應了。
當時我穿著一條牛仔褲,這是父親讓我穿的。「稍等一下。」我對攝影師說道,接著就穿過走廊,跑到房間裡去換裙子。這是母親70年代穿過的一件裙子,一直掛在我的衣櫥裡。它像件穆穆袍,長袖,袖口有釦子,底面是黑色,上有金色和奶油色的小花,脖領和袖子上有金色的細環形花紋,前面是高的平襟,直垂到我的腳踝位置。
多年以來,我一直都盼著能有專業攝影師給我拍照。我在朋友家裡的牆上見過他們的照片,都放在相框裡掛著。現在,我夢想成真了,母親卻撈不著拍了。穿著她的衣服拍照,就相當於她也在場了吧。這件衣服雖然又舊又不時髦,可沒人會在乎。
我跑回客廳,赤著腳,上氣不接下氣。我站在攝影師指定的位置,旁邊是埃姆斯椅子和擱腳凳。我知道,像這樣偷拍幾張照片可能會僥倖成功,父親可能不會發現。咔、咔、咔一陣快門。拍得越快,拍得就越多。我笑得很燦爛,露著牙齒,雙眼閃爍。
這時,父親從書房裡出來了。「這是在幹什麼?」他問我,上下打量著換了衣服的我。
「他說他要……」我解釋道。
「停下,」他對攝影師說道,「別拍了。」
回到母親家
一天晚上,我一邊洗碗,一邊跟母親通電話。我說約好了去看牙醫,她說要來開車送我。我同意了,卻有點忐忑,覺得父親和勞倫娜可能不願意讓母親接送我出門。我本應在他倆的照管之下,可這下由母親接管了。我本可以自己騎腳踏車去看牙醫,父親和勞倫娜也是這樣說的,可我太懶了,不願意騎四十五分鐘腳踏車去看醫生,何況母親說能開車送我。以前母親不正是因為幹夠了這種差事而不願照看我嗎?現在,讓她重挑重擔,或許能讓她打破心障。
她說一點兒問題都沒有。
「我想幫忙,」她說道,「但是你得早點出來。我可不願在那個家門口久等。」
星期六,我們幾個都在廚房裡。廚房的窗戶正對桑塔麗塔街,也就是母親說要停車等我的地方。母親來接我的事,我沒告訴父親和勞倫娜。
今天早晨,在廚房裡,我們像是其樂融融的一家。
「thisoldman,heplaysone,heplaysknick-knackonmythumb(這個老頭兒,他會彈奏,他會在我的拇指上敲敲敲)……」父親對弟弟唱著童謠《這個老頭兒》,弟弟坐在他的腿上,拍著他的膝蓋。父親握著弟弟的小手,將其對在一起捻弄著。裡德剛長出第二顆牙齒,不管是誰說話,他總是一遍遍地問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他總是到處爬。他有一頭金色的頭髮,紅嘴唇,下巴中間有個窩,胳膊上有小小的肱二頭肌。我喜歡他仰著頭張口笑、露出僅有的兩顆乳牙的樣子,喜歡他張開細小的胳膊讓我抱他。他已經3歲了,但夜裡睡覺還不踏實。他總在凌晨就醒來,跑到我的房間裡,撓我的胳肢窩把我鬧醒。
我和勞倫娜正按她的配方製作意式烤麵包,我把大蒜和油灑在麵包上面,勞倫娜誇我道:「做得很好啊,麗莎。」我心中頓時充滿了家庭的溫馨和廚房的樂趣,此刻我們真是相處融洽。
母親可能早就在外面停車等著我了,我知道自己應該準備走了。我真希望沒跟她約好,希望有辦法讓她離開,我沒有在兩種氛圍之間隨意轉換的本事。我希望她能耐心地等我一會兒,或許她能理解,這才是最重要的。
她按喇叭了,一聲長鳴,像氣霧喇叭一般。她就不擔心打擾到鄰居嗎?她不覺得丟臉嗎?每當她這樣按喇叭,我總會盡快衝出屋外。為什麼這種闔家歡樂的時刻總要發生在母親帶我出門的時候?
等我上車時,她已經生氣了。她咬牙切齒地說:
「你說好早出來的!」
「我知道,可是……」
「我不願意等在那棟房子前面,跟你的僕人似的。」
我不僅坐她的車出去,還開始在她的房子裡駐留,每隔兩週就去她那邊待一週。逗留一週的這個空當是最危險的。走向她的汽車,兩地相隔有五個街區,幾天的改變住處使我意識到——似乎我的父母不僅是各自生活,行為方式還大相徑庭。其實他倆有相同的價值觀、飲食習慣和神秘的信仰。兩處房子距離很近,但氣氛卻大不相同,這總會令我聯想起月球表面:若是把手放在明暗兩面的交界線上,一邊會被凍僵,另一邊則會被灼傷。
不久之後,我減少了在兩地奔波的頻率,在母親家生活的時間從一週增為兩週,又改為一邊住一個月,又改為一邊住兩個月。
「我想多在媽媽那邊住,」十年級開學前的暑假即將結束時,我對父親如此說道,「兩邊各半年吧。」因為我的父母既沒有結婚也沒有離婚,所以不存在正式的監護協議。既然能滿足他所說的半年不與母親見面的條件,我想我有權決定如何安排。他好像不太高興,卻也沒有否定。他不會開車接送我到母親那邊,而且,在我跟母親生活時,去之前和回來之後的連續數天的時間裡,他待我都非常冷淡。
到母親那邊之後,在前兩天的時間裡,我的心裡格外溫暖,甚至有點厭煩:她到處跟著我,關懷備至。做飯時,我會放很多油,也吃很多黃油。我自以為現在高她一等:我知道她不懂的事,比她的欣賞水平更高。她撫摩我的頭髮,睡前到我的房間裡道晚安,而我早就不需要她這樣做了。她的親密和脆弱令我厭煩,我明明說了一個人挺好,可她還是膩在我身邊。我不願跟她有牽連,因為她,我才無法跟那個家庭合二為一。我發現,她的愛令我心煩。從她的關愛中,我感覺出她意欲討好我,我卻因此而輕視她。
我不想做自己了,而想成為另一個人:漂亮、金髮、高挑、高貴。可她似乎喜歡這樣的我,愛這樣的我,我懷疑她的品位有問題。
我希望她沒有發覺我對她的挑剔。我忍住不說,而以一種高人一等且有怨氣的口吻跟她說話,為她的另類、為她對我的愛而可憐她。
我們倆仍會吵架,她仍然會哭,說我讓她傷心,說我對她不好,我則心軟下來,敵意漸漸消失,設身處地替她考慮,感覺又跟她親近起來。每次跟她在一起生活,這種模式就會出現,我甚至對此早有預料。
「史蒂夫不愛我,」我對母親說道,「我生早了。」我們倆坐在門外的側階上,在紫藤架下面,用小勺分吃半個西瓜。
「他愛你,」母親說道,「他只是不懂——你對他非常重要。」
聽到她說這樣的話,我心裡樂開了花。
「他知道,」她繼續說道,「他一直都知道,但他視而不見,他看不到自己的內心,因為他已經迷失了自我。」
我並非不足掛齒,我還是有分量的。接著我又想起,父親不斷地向我打聽緹娜的情況。他總是失去後才想要珍惜,週而復始,一遍遍地重蹈覆轍。現在,他借我去了解緹娜的情況,今後,他同樣會向別人瞭解我的情況。這是他的可悲之處,內外無法契合。
「與其把別人的事做到十分,不如把自己的事做到一分。」母親告訴我,這是印度教的格言。她還說:「媽媽終有一天會離開,爸爸終有一天會離開,上帝保佑自立的孩子。」可我知道,後一句並不是印度教的格言,而是一首老歌的歌詞。
母親的書桌上有一沓紙,是申請破產的文書,當時我並不知情。我在她的汽車後座上看到一件男士衛衣,「是一個朋友的。」她解釋道。在我與她生活的半年時間裡,沒發現她談了男朋友。後來我才得知,她與一位數學家交往過,又分手了。她還對一位瑜伽課上的同學暗生情愫,卻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注意到她。每週四的晚上,瑜伽課的學生們都會去大學路上的維寇樂(vicolo)吃比薩。
每次跟母親生活的時間到尾聲時,我都會覺得內心有些東西破殼而出——可能是我的靈魂吧——沉靜而溫暖地把我裹住。她出門辦事時,哪怕事情與我無關——比如去藝術品商店或雜貨店買東西——我也會坐車與她同去,只為了能跟她近距離地多待一會兒。
每次回到父親家,我都感到比先前更加孤單。我仍沉浸在與母親生活的餘溫中:受她珍視,受她愛撫,哪怕說的話平淡無奇也有人樂於傾聽。
灰姑娘
跟父親在一起生活時,我為鄰居照看他們3歲的兒子。他們住在瓦沃勒街,距離我們一個街區。他們家是兩層的木瓦房子,刷著藍漆,外面圍著白色的尖樁籬笆,院子裡亂糟糟地放著卡車、機器人等玩具。男主人叫凱文(kevin),女主人叫桃樂茜(dorothy),兩人都是律師。給他們看孩子時,我總是盼著吃他們家的餅乾、豆奶乾酪(父親家裡沒有這些零食),並能在燈下的椅子上看書。
我們是在一個週末認識的。當時我和父親還有睡著的弟弟在外散步。父親在人行道上朝凱文打招呼,後者正在車庫裡修車。車庫門開著,從街上能看到他。他令父親想起了自己的父親保羅。從外表看,凱文是一個正直坦率的人。父親和凱文成了朋友,他們在街區裡結伴散步。有時候,週末時,我們會到他們家的院子裡坐一坐。凱文的車是一輛摩根,前臉很長,黑色車漆,閃亮的鉻黃色雙排氣管,車身有鮮紅色的條紋。
凱文和桃樂茜好像很喜歡我,總是多付給我一些幫忙看孩子的酬勞。一個週六下午,他們邀請我搭車去海邊玩。我們駛過光影斑駁而又曲折的公路,到斯克蘭(skyline)的空曠地帶,中間經過一家名叫「愛麗絲餐廳」的餐館,很多機車黨在裡面吃飯。再往前開,快到沙灘時,眼前的風景被層層疊疊的山丘佔據。
桃樂茜把圍巾借給我,讓我圍在頭上,凱文把他的防風夾克也借給我穿。
「在家裡過得還好?」在風聲和引擎聲中,凱文大聲喊道。他指的是父親的家。
「還好。」我答道,「就是有點冷。」
「冷?」他喊道。
「樓下沒有暖氣。」我也迎著風聲大喊。
「什麼?」
「他不肯修。」這時我們來到山頂上,在一個停車標誌前停了下來。我不用喊了。「我每天晚上都要刷碗,廚房裡沒有暖氣。他也沒有洗碗機。我是說,洗碗機壞了。」
「他為什麼不買臺新的?」
「我不知道。」
直到我高中的最後一年,刷碗這件事才有了改觀。那時,我已厭倦了動手洗盤子刷碗,就叫了個洗碗機維修工到家。他只用十分鐘就把洗碗機修好了,只花了40美元。原來,只是一個橡膠墊爛了而已。後來我跟父親說,那臺褐色的舊洗碗機又能用了,他只是皺了皺眉頭。第二天,時隔多年沒用洗碗機之後,一臺新的美諾牌洗碗機送貨上門了。
「像灰姑娘一樣啊。」凱文說道。這種同情正是我想要的,有時候,深夜裡看著自己的照片,我也會把自己想象成灰姑娘。
「他們還總讓我照看孩子。」我說道。
「哦。」凱文應道。他似乎是同情我,但顯然幫忙看孩子這件事並不惡劣,此前描述的種種惡行惡狀也隨之弱化。
「他們還不願意買沙發。」我說。後來我慢慢學會了,知道哪些抱怨會有效果,哪些——不管我有多麼不滿——都不能觸發別人的同情。
「他連沙發都不肯買。」我對任何願意聽我訴苦的人都如此抱怨。
其實家裡有地方可坐。埃姆斯椅子、擱腳凳、一大張東方風格的地毯、廚房的餐桌、我的書桌。所以,我為何執意要買個沙發,為何對沙發有強烈的缺失感,連我自己都迷惑不解。但我仍然有執念,好像只要他買個沙發,我們父女倆以前錯過的東西都能彌補回來。
「更嚴重的是,」我補充道,「晚上的時候,我格外孤獨。我真希望父親有時能跟我道聲晚安,一週一次都行。」
凱文搖了搖頭,笑了。後來我才知道,要是他被觸怒了,就會這樣笑笑,什麼都不說,只是搖頭。他睫毛很長,眼睛很亮,臉上有酒窩,下巴中間有個窩。那時我以為,他才像個真正的大人,跟我父親完全不是一種型別。儘管他倆年齡相仿,但父親總帶點孩子氣。
後來凱文解釋說,他和桃樂茜做事的原則是「直視鏡中的自己而心中無愧」,這是他的原話。再後來,我跟他倆相處的時間長了,甚至住在了他們家裡,凱文和桃樂茜違揹我父親的意願,供我讀完了大學。我覺得他們這樣做是出於自身原因——出於他們自己的成長經歷和正義感。得知父親僅僅是因為比我更有權勢便拒交我的大學學費,凱文和桃樂茜大怒不已。
「真希望那個家裡能有人為你考慮考慮。」桃樂茜說道,「他們要這樣想:麗莎需要什麼?」
向他倆抱怨——暖氣、晚安、沙發——都給我一種如釋重負之感,也使我身兼雙重角色:我不僅身在可憐的處境中,我還觀察著它;我既是受委屈的人,又是其講述者。我放低姿態,希望有人能替我出頭,讓父親做兩三件令我滿意的事。跟別人講述我的遭遇,接受他們的同情,能給我自身沒有的力量。
遊玩結束,我們又頂著風回來。他們沏了茶,請我一起喝。
晚安,麗莎
「我太孤獨了。」我在電話裡對蒙娜說道,「他從不跟我道晚安。」
我仰仗蒙娜,把她當成我和父親的中間人。這一角色伴隨我度過高中,直到我進入社會。她會在我們倆之間傳遞資訊。當時,有蒙娜充當中間人,是件天賜的好事,因為父親會聽妹妹蒙娜的話。
「真的?」蒙娜問道,「你跟他提過嗎?」
「沒有。」
「為什麼?」我沒有提,因為我知道這種要求不合情理,我需要的東西太多了。此外,在「我該有怎樣的感受」和「我實際上有怎樣的感受」之間存在差異。
「其實,」我說道,從小窗看向外面翠綠色的院子:茶碗狀的玫瑰花,花瓣密密麻麻,就像浸水後蜷曲的書頁,「我不明白……」
「什麼?」
「這裡挺好的。」我答道。
「房子是很漂亮。」她應道。透過窗戶看別人家漂亮的房子時,看到溫馨燈光下的人,就會覺得他們很幸福。我現在就是身處這樣的環境。
「看上去很好,可為什麼感覺不到幸福?」我想,一定是我有問題,而非環境。
「花錢不就是為了住得好一點兒嗎?」蒙娜反問道。
「你們可不可以在睡覺前跟我道晚安啊?」我站在廚房裡,問父親。跟蒙娜通電話後,我終於鼓起勇氣開口了。
「什麼?」父親問我。
「一星期有兩三次就行,」我解釋道,「我很孤獨。」
「不行,對不起。」他乾脆地拒絕了,沒有絲毫遲疑。他正坐在廚房裡的搖椅上,把裡德放在腿上,上下顛著玩。
幾天之後,我單獨問了下勞倫娜。
「當然行啊。」她應道。
我頓時一身輕鬆,滿心感激,就像當初她拉我一起拍全家福一樣,令我禁不住要在她下班進大門時用玫瑰花瓣歡迎她。我的感激之情無以言表。我渾身顫抖,彷彿吹了冷風一般。
當天晚上,我上床之後,勞倫娜先來到了我的房間,她倚著床頭坐下,伸直了腿。她的腳像人體模型一樣直,穿高跟鞋極為合適。我把腳從被窩裡伸出來,模仿她的樣子。「他一會兒就過來。」勞倫娜說道。
「你今天過得怎麼樣?」我問她,我把吊燈開啟了,平時這個時候都是關了燈的。我想把氣氛調節得愉快一點兒,以防他們覺得進來跟我道晚安是種負累,我想讓這件事變成一種消遣。其實,哪怕他們只是在門口露下面,我都不會介意。我要的只是一句晚安,而非他們待得時間長短。
「我過得很好。麗莎,跟我說說,你在讀什麼書呢?」她看見我的床頭有一摞書,都只讀了一部分。她也喜歡讀書。當時,我正在讀《弗蘭妮與祖伊》,還有「開羅三部曲」的最後一部。我還讀著一本名叫《當尼采哭泣》(iwhennietzschewept/i)的書,它用虛構的故事闡述心理學的道理。其中有個故事說的是一個超重的女孩兒在減肥過程中接受心理輔導,因為每減掉一磅體重,她都會再次感覺到當初經歷的種種艱辛。這個故事中,「細胞記憶」的概念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們經歷的一切都會儲存在身體裡,哪怕某一經歷的外顯記憶已經消失,我們的身體卻不會忘記。
這時,父親進來了。他靠著勞倫娜在我床邊坐下。我又輕鬆又快樂,心情難以平復,就像迎風呼吸似的。
「好了,嗯……晚安,麗莎。」父親站起身來,一本正經地說道,彷彿是在強調。我們擁抱了一下。
可從那以後,他再也沒來過。我又跟他提了一次,但他拒絕了,我就再也不提了。
stanfordbarn,一家位於斯坦福購物中心的餐廳。
häagen-dazs,美國冰激凌品牌。
screw做動詞有「擰」的意思,作為非正式用法時,有「性交」的意思。
gap,1969年創立於美國的美式休閒風服飾品牌。
louisebrooks(1906—1985年),美國女影星,憑藉在20世紀20年代的默片中輕鬆自如地扮演放蕩墮落的角色而聞名,其著名的童花頭成為當時少女爭相模仿的時尚髮型。
一家連鎖意式料理茶餐廳。
ithisoldman/i,英國著名童謠。
audubonsociety,以鳥類學家奧杜邦的名字命名的全美鳥類保護民間組織,於1905年成立。
joanbaez,1941年出生,美國民謠歌手、作曲家。
isamunoguchi(1904—1988年),日裔美國人,20世紀最著名的雕塑家之一。
傑羅姆·大衛·塞林格(jeromedavidsalinger,1919—2010年),美國作家,他的小說《麥田裡的守望者》被認為是20世紀美國文學的經典作品之一。ifrannyandzooey/i,塞林格於1961年出版的中短篇小說,由《弗蘭尼》和《祖伊》兩個相互有關聯的中短篇小說組成。
candicebergen,1946年出生,美國女電影演員。
thecairotrilogy,埃及作家納吉布·馬哈富茲的代表作,共有三部,分別是《兩宮間》《思慕宮》和《怡心園》。小說通過一家三代人的不同命運,描繪了1917年至1944年埃及社會歷史的種種變遷,每一部側重描寫一代人的生活,並以該代人的居住地作為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