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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攻擊對手的強項(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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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倫·金網球賽吸引了眾多世界一流的網球選手前來參加,我父親則連哄帶騙地使其中的大多數人都和我對打了幾下。其中一些人十分樂意這樣做,而另一些則並不情願。博格就表現得很積極,彷彿他沒有別的地方可去了。康納斯很明顯想要拒絕,但是他不能,因為他需要我父親給他的球拍穿線。伊利·納斯塔斯試圖拒絕,但是我父親佯裝沒有聽到。身為溫布林登和法國網球公開賽的冠軍,身為當時排名世界第一的網球手,納斯塔斯還有很多地方可去,但是他很快發現拒絕我父親幾乎是不可能的,這個男人——我父親——是如此的不屈不撓。

當我和納斯塔斯對打的時候,溫迪從球網邊注視著我們。我很緊張。納斯塔斯顯然很不耐煩,直到他發現了溫迪。

「嘿,」他說,「那是你女朋友嗎,史努比?那邊那個漂亮的小東西是你的情人嗎?」

我停下來,對納斯塔斯怒目而視。我真想朝這個大塊頭的、醜陋的羅馬尼亞人的鼻子揮上一拳,即使他將因此狠狠揍我一頓。他叫我「史努比」就已經夠惡劣的了,而他竟敢用那樣一個不敬的詞稱呼溫迪。當時場邊已經聚集了至少200個圍觀的人,納斯塔斯開始在觀眾面前作秀,一遍又一遍地叫我「史努比」,不斷地用溫迪取笑我。哦,我還以為我的父親是最殘酷無情的呢!

至少,我希望我有勇氣說:納斯塔斯先生,你使我十分難堪,請馬上停下來。但是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用力打,越來越用力。納斯塔斯又說了些俏皮話取笑溫迪,我終於再也忍受不下去了。我扔下球拍,昂首走出球場。見鬼去吧,納斯塔斯。

我父親瞪大眼睛,驚訝不已。他並沒有生氣,也沒有覺得難堪——他從來都不會覺得難堪,他在我的這一舉動中看到了他自己的影子。他當時是如此地自豪,在這之前,我從未見他如此自豪過。

除了偶爾和世界頂級選手過一下招,我公開的比賽主要都是些騙錢的勾當。我有一套狡猾的程式專門引誘那些容易上當的人。首先,我會選一個位置很顯眼的球場,獨自在那裡打球,把球打得四處亂飛。然後,當某些十來歲的狂妄自大的青少年或者醉漢閒逛恰好路過此地時,我就會邀請他們和我一起打球。接下來,我會讓他們獲勝,而且是酣暢淋漓地獲勝。最後,我會用最為可憐的聲音問他們是否願意繼續和我玩球,贏的那個人將得到1美元。要不5美元怎麼樣?在他們明白是怎麼回事之前,我已經拿到賽點,而且20塊錢已到手了。20塊錢足夠請溫迪喝一個月的可樂了。

這一招是菲利教我的。他在教網球課時經常騙學生們的錢。他同他們比賽,賭注是網球課學費——要麼雙倍的錢,要麼一分也沒有。但是他說,安德烈,憑你這小小的身形和年齡,你肯定會財源滾滾的。他幫我制定了那套程式,在他的指導下,我還進行了預演。偶爾,我也會有這種想法:我只是一廂情願地認為我是在騙錢,其實人們是自願為這場表演付錢的。稍後,他們就可以對他們的朋友吹噓,說自己遇見了一個9歲的網球怪胎,從來不曾失手。

我沒有告訴父親我的這一副業,倒不是因為他認為那樣做是不對的——事實上,他很欣賞看似高超的騙錢術——我只是不想和父親談論網球,除非迫不得已。有一次,父親也「偶然」大騙了一場,那是發生在劍橋俱樂部的事。有一天,我和父親走進俱樂部時,父親指著一個正和馮先生講話的男人低聲對我說,那是吉姆·布朗。

吉姆·布朗,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橄欖球運動員。

他的確非常健壯,全身都是肌肉,穿著白色網球運動服。我以前就在這兒見過他,只不過當時他不是通過打網球來賺錢,而是通過玩十五子棋或者擲骰子,當然都是為了賺錢。同我父親一樣,布朗先生總是在談論錢。此刻,他正在向馮先生抱怨一次落空了的贏錢比賽。他本來約了一個人賽一場的,但那個人卻沒出現。

「我是來打比賽的,」布朗先生說,「我想要打比賽。」

我父親走上前去。

「你想打一場比賽嗎?」

「是啊。」

「我兒子安德烈和你打怎麼樣?」

布朗先生看看我,然後又回頭看著我父親。

「我不和還不到8歲的小孩子比賽!」

「9歲。」

「9歲?噢,好吧,我怎麼沒看出來。」

布朗先生大笑起來,附近幾個聽到剛才對話的人也大笑起來。

我敢說布朗先生肯定沒把我父親當回事。他大錯特錯了。去問問那個躺在馬路上的卡車司機吧。我閉上眼睛,雨水無情地打在他臉上的情景仍然歷歷在目。

布朗先生說:「這麼說吧,我可不是為了好玩才打球的,我是為了錢。」

「我兒子也將為了錢和你比賽。」

我感覺腋窩直冒冷汗。

「是嗎,那多少錢?」

父親笑著說:「我就把房子押給你了。」

「我不需要你的房子,」布朗先生說,「我自己有房子。就一萬美元吧,怎麼樣?」

「成交。」父親說。

我開始朝球場走去。

「慢著,」布朗先生說,「我要提前見到那筆錢。」

「我現在就回家取錢,」父親說,「我馬上就回來。」

父親衝出了門。我坐在椅子上,想象著他開啟保險箱,從裡面抽出一打錢——這麼多年來仔細點數的小費,那麼多晚上辛勤的工作。現在他要把所有的這一切都繫於我的成敗,我感覺胸口處如壓千斤。我當然感到自豪,為父親如此信任我而自豪,但恐懼卻幾乎佔據了我整個內心。如果我輸了,且不說奶奶和伊薩伯伯,我、我的父親、母親以及哥哥姐姐的命運會如何?

我以前確實也在這種壓力下打過比賽——父親在事先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下就選好了對手,並命令我打敗對方。但對手左不過也是個小孩,而且不涉及錢的問題。那通常都發生在下午,父親會把我從小睡中叫醒,然後喊道:「拿著你的球拍,那裡有一個人,你得打敗他。」他從來都不會想到9歲的孩子在白天通常是不會睡覺的,我之所以睡覺是因為在和「大龍」對打了一上午之後,我已經筋疲力盡了。揉揉眼睛,把眼角的眼屎擦掉,我走到外面,會看到某個奇怪的小孩,從佛羅里達或者加利福尼亞來,恰巧路過我們小鎮。他們年紀總是比我大,個頭也比我高。其中有一個小阿飛,他剛搬到拉斯維加斯,在不知從哪裡聽說了我之後,就直接來到我家,按響了我家的門鈴。他身穿白色羅西尼奧爾網球服,長著一個酷似南瓜的頭。他至少比我大3歲。當我從房子裡走出來的時候,他不禁得意地笑了起來,因為我看起來是那麼地弱小。即使在我打敗他之後,即使在我毫不留情地奪走了他那得意的神情之後,我依然久久不能平靜。數小時之後,我才慢慢地擺脫了那種情緒——那種我彷彿剛剛奔走於胡佛大壩上空一段繃緊的鋼絲的情緒。

但是這次與布朗先生的比賽不同,不僅僅是因為比賽的結果將決定父親一生積蓄的去留。布朗先生不尊敬我父親,而我父親又不能將他擊倒在地,他需要我去做這件事情,因此這場比賽絕不僅是錢的問題,它是一場與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橄欖球運動員進行的關乎尊嚴、男子氣概和榮譽的比賽。如果能夠選擇的話,我甚至更願意此時此刻是在溫布林登網球公開賽的決賽中與納斯塔斯對決,就算溫迪作為此場比賽的球童也無所謂。

慢慢地,我意識到布朗先生正在看著我,更確切地說應該是盯著我。他走過來,自我介紹之後,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很大,長滿老繭。他問我打網球有多久了,贏過多少場比賽,輸過多少場。

我平靜地說:「從來沒輸過。」

他的眼睛眯了起來。

馮先生把布朗先生拉到一邊,說道:「別比了,吉姆。」

「那個傢伙主動要求的,」布朗先生低聲說道,「那個蠢貨,而且有錢賺。」

「你沒明白我的意思,」馮先生說道,「你會輸的,吉姆。」

「你到底在說什麼?他只是個孩子。」

「他可不是一般的小孩。」

「你肯定是瘋了。」

「聽著,吉姆,我很喜歡你來我這裡,你是我的朋友,而且你來這兒對我俱樂部的生意也大有幫助。但是一旦你輸了一萬塊錢,輸給這個小孩,你肯定會非常惱火,這樣你可能就不再來我這裡了。」

布朗先生回過頭,上上下下仔細打量了我一番,好像他之前肯定錯過了什麼似的。他重新朝我走來,然後開始不斷地問問題。

「你打過多少次網球?」

「每天。」

「不是,我是說你一次打多長時間?一個小時?兩個小時?」

我知道他在做什麼。他想知道我多久就會體力不支,他正試圖摸清我的實力,然後制訂比賽計劃。

我父親回來了,手裡拿著一大把百元鈔票,在空中揮了揮。突然間,布朗先生改變了主意。

布朗先生對我父親說:「你看這樣,我們先打兩盤,然後在第三盤決定賭多少,如何?」

「你決定吧。」

我們在7號球場比賽。由於7號球場就在最靠近大門的位置,因而不久就有很多人前來圍觀。在我以6:3贏了第一盤時,他們大聲喝彩,嗓子都喊啞了。布朗先生搖搖頭。他自言自語著,用力把球拍摔在了地上。他很不高興,我們都不高興。我不僅在思考——這已直接違背了父親規定的打球基本原則——事實上我的頭腦在高速運轉。我感覺似乎自己隨時都可能不得不停止這場比賽,因為我想大吐一場。

接下來,我贏了第二盤,6:3。

我父親走到他身邊。

「那麼,一萬塊?」

「不,」布朗先生答道,「我們就賭500美元吧,怎麼樣?」

「你說了算。」

我的身體開始放鬆下來,思緒也開始趨於平靜。我真想沿著底線翩翩起舞,因為我現在終於不是為一萬美元而比賽了。現在我可以自由地揮拍,不用去想結果,什麼都不用想。

而此時此刻,布朗先生卻疑慮重重,越來越緊張。他放小球,吊高球,專攻死角,並不斷嘗試下旋球和側旋球,竭盡所能。他也總是設法使我跑來跑去,試圖使我精疲力竭。但是不必再為我父親保險櫃裡的全部家當而戰,我是如此地輕鬆,怎麼會感覺到累呢?我也不會失掉任何一個球。我最終戰勝了布朗先生,6:2。

此時,汗不斷地順著他的臉頰流下。他從錢包裡抽出了一大沓錢,數出5張嶄新的百元大鈔遞給了我父親,然後他轉向了我。

「球技非常棒,孩子。」

他握了握我的手。他的老繭更加粗糙了——拜我所賜。

他問我我的目標是什麼,還有我的夢想。

還沒等我回答,父親就插話進來:

「他要成為世界第一。」

「我不會賭這事不可能發生的。」布朗先生說。

在戰勝布朗先生後不久,我和父親在愷撒皇宮大酒店的球場上打了一場練習賽。我已經以5:2領先了,而且接下來又是我的發球制勝局。之前我從來沒有打敗過父親,而他當時看起來好像是馬上就要輸掉一筆鉅款似的——遠遠超出一萬美元。

突然間他離開了球場。「拿上你的東西,」他說,「咱們走。」

他沒有打完那場比賽。他寧肯溜走也不願意輸給自己的兒子。我也深深地知道,這是我們最後一次比賽了。

收拾完我的包,拉上球拍套的拉鎖,我內心升起一種難以抑制的興奮感——比戰勝布朗先生之後的那種快感要強烈得多。這是我一生中最甜蜜的一次勝利,它將永難超越。這次勝利對我而言,遠比滿滿一車銀幣——最上面還有伊薩伯伯的寶石——意義重大,因為這次勝利迫使父親最終逃離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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