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網:阿加西自傳》小說信息

第4章 溫切爾店之鎖(第1頁,共2頁)

字體:

我和佩裡對彼此許下諾言:我們將與眾不同,不但不同於我們的父親,而且不同於任何我們所認識的人——包括那些我們在電影中所見識到的人物。我們商定絕不吸毒或者喝酒;如果我們富有了,我們一定會盡己所能幫助世界上需要幫助的人。我們為此鄭重地握手。這次握手、這些約定是我們之間的秘密。

我正在拉斯維加斯鄉村俱樂部參加一項賽事,這場比賽是為了爭取州錦標賽的參賽機會。我的對手是個叫羅迪·帕克斯的孩子。關於他,我首先注意到的是,他也有一個與眾不同的父親。帕克斯先生戴著一枚鑲有大塊膠糖狀琥珀的戒指,琥珀裡面竟然是一隻螞蟻。在比賽開始前,我問他為什麼要戴這樣一枚戒指。

「你看,安德烈,如果世界毀滅於一場核災難,螞蟻將是唯一一種能夠存活的生物,因此我要以螞蟻的精神作為生存之道。」

羅迪13歲,比我大兩歲。他留著平頭,個頭要比同齡人大,但是看起來並非不可戰勝。旋即我就看出了他打法的漏洞、他的弱點。而後,他卻不知以何種方式彌補了漏洞,隱藏了他的弱點。他贏了第一盤。

我不停地對自己說話,告訴自己要堅持住,要穩住。我拿下了第二盤。

現在在賽場上我佔據了主動。我打得越來越靈活,動作越來越敏捷。我感覺勝利就在眼前,羅迪輸定了,他碰到我,活該他倒霉。瞧瞧他的名字吧,羅迪——這是什麼名字啊?但是我連失了數分,最終是羅迪高舉雙手慶祝勝利,他以7:5贏得了第三盤,因而也贏得了整場比賽。

我看看坐在看臺上的父親,他目不轉睛地盯著賽場,憂心忡忡——不是憤怒,是憂心忡忡。我也很擔心,但是同時也非常憤怒,心中充斥著自我厭惡感。我真希望我是帕克斯先生戒指裡那隻身體僵直的螞蟻。

在我將東西裝到網球包裡時,我狠狠地咒罵著自己,這時不知從哪裡鑽出一個男孩,打斷了我的自我討伐。

「嗨,」他說,「別再為這事惱火了,你今天沒有發揮出最佳狀態。」

我抬起頭。這個男孩年紀比我稍微大一點兒,但是比我高出了一頭,正做出一副我不喜歡的表情。他的臉有些與眾不同,他的鼻子和嘴巴太過突出,與整個臉根本就不協調。而且,最令人討厭的是,他竟然穿著一件怪里怪氣的襯衫,襯衫上面的那個小人是在打馬球嗎?我一點兒都不喜歡他。

「你他媽的又是誰?」

「佩裡·羅傑斯。」

我轉過身繼續收拾我的包。

他無視我的暗示,不停地嘀咕我沒有發揮好,我比羅迪不知要強多少,以及下次我將如何打敗羅迪。都是些廢話。我猜,他的確是想向我示好,但是他以一種自以為無所不知的姿態對我「諄諄教誨」,彷彿自己是少年版的博格,因此我站起來,毫不留情地用我的後背對著他。我現在最不需要的就是別人為了安慰我而與我進行的談話,這比一個安慰獎盃更沒有意義,更何況該談話還是來自一個穿著一件胸前印著人玩馬球圖案的襯衫的孩子。把網球包背在肩上後,我對他說:「關於網球你他媽的知道些什麼啊?」

之後我感覺很糟糕,我本不應該這麼刻薄。後來我發現那個小孩也是一個網球手,他也參加了那項賽事。我還聽說他瘋狂地愛上了我姐姐塔米,這無疑是他為什麼和我搭話的原因——為了接近塔米。

但是如果我感到內疚的話,佩裡則大為惱火。在拉斯維加斯青少年中,盛傳著這樣的訊息:「小心啊,佩里正找機會叫你好看。佩裡見人就說你對他很無禮,下次再遇到你,他一定會好好教訓你一頓。」

幾周後,塔米說大家都要去看一場恐怖電影,所有大一點兒的孩子都去,然後問我去不去。

「那個叫佩裡的去嗎?」

「也許吧。」

「好的,我去。」

我喜歡恐怖電影,而且我有我的打算。

媽媽提前開車把我們送到了電影院,這樣我們可以買些爆米花和甘草糖並找到滿意的座位——中排中間的座位。我總是坐在中排中間的座位——電影院裡最好的位置。我讓塔米坐在我的左側,然後讓我右側的座位空著。果然,打扮得像預科學校學生的佩裡來了。我站起來向他招手:「嗨,佩裡,到這邊來。」

他轉過身,眯起眼睛。我能看出他對我突如其來的友善行為尚存疑慮,他正試圖分析此刻的形勢,從而合理應對。然後他笑了起來,之前的怒氣也煙消雲散。他慢慢地穿過過道,走到我們那排,然後一屁股坐在了我旁邊的座位上。

「嗨,塔米。」他隔著我說。

「嗨,佩裡。」

「嗨,安德烈。」

「嗨,佩裡。」

就在燈光熄滅,電影即將開始時,我們彼此看了看對方。

「停戰?」

「停戰。」

這場電影的名字是《探視時間》,大概情節是:一個精神變態者悄悄跟蹤一個女記者,然後溜進她家裡,殺死了她的女傭,並不知為何塗上了紅紅的口紅。當女記者進屋後,他突然跳了出來。她奮力抗爭,終於得以逃脫。然後這個記者又不知怎麼的住進了醫院,接受治療。她認為待在醫院裡就安全了。但顯然不是,那個變態者正藏在醫院裡,設法找到那個女記者所在的病房,並殺死了每個擋住他去路的人。影片質量低劣但絕對令人毛骨悚然。

當感到恐懼時,我就會像一隻被扔到了滿是狗的房間裡的貓那樣僵在原地,一動也不能動。但佩裡似乎是那種會做出激烈反應的型別。當緊張氣氛不斷升級時,他不時抽搐著,坐立不安,還把蘇打水灑到了身上。每次那個殺手從壁櫥裡跳出來,佩裡就會從椅子上跳起來。好幾次我都轉向塔米,使勁朝她使眼色。但是我沒有因佩裡的反應而取笑他,當燈開啟後,我甚至都沒有提這件事。我不想破壞了我們之間還很脆弱的和平協議。

我們搖搖晃晃地走出了電影院,都覺得那些爆米花、可樂和甘草糖沒能填飽肚子。於是我們走到路對面,走進一家溫切爾甜甜圈店,買了一盒法式環形甜煎餅。佩裡將巧克力塗在上面,而我則撒上了五彩糖屑。我們在櫃檯處大口吃著甜甜圈,還一邊聊著天。佩裡的確很能說,他就像一位站在最高法庭上的律師一樣侃侃而談。然後,在15分鐘的宣判時間中,他停下來,問櫃檯後面的那個人:「這個地方是24小時都營業嗎?」

「是啊。」櫃檯售貨員說道。

「一週7天?」

「是啊。」

「一年365天?」

「是啊。」

「那為什麼前門還有鎖?」

我們全都轉過身看前門。多麼妙的問題!我不禁大笑起來,笑得口中的甜煎餅都噴了出來,而煎餅上的五彩糖屑則像婚禮時拋撒的五彩紙屑那樣到處亂飛。這可能是人們說過的最有趣、最機智的話了,當然這也是所有來過這家店的人說過的最有趣、最機智的話,甚至那個賣甜甜圈的人也不禁笑了起來並承認:「孩子,這的確令人費解。」

「生活難道不就像那樣嗎?」佩裡說道,「充滿了類似溫切爾店的鎖頭這種難以解釋的疑問。」

「你說得太對了。」

我總是認為我是唯一注意到這一點的人,但是在這裡,這個孩子不僅注意到了這一點,而且明確指出了這一點。當母親來接我和塔米時,我是那麼不願意和我的新朋友佩裡告別。我甚至覺得自己已經不那麼討厭他的襯衫了。

我問父親我是否可以在佩裡家過夜。

「絕對不行。」他答道。

他完全不認識佩裡的家人。他不信任任何他不認識的人,對世界上的所有人都心存疑慮,對我們朋友的父母更是如此。我懶得去問為什麼,也不想浪費口舌和他爭論。還是邀請佩裡到我們家過夜吧。

佩裡對我的父母極為禮貌。他和我的哥哥、姐姐相處得也很好,尤其是塔米,儘管塔米委婉地拒絕了他的追求。我問他:想快速參觀一下我們家嗎?他答道:當然。於是我帶他參觀了我和菲利的房間,他對我們房間中間的那條白線調侃了一番。然後我帶他來到了後院的球場,他和「大龍」對打了幾個回合。我告訴他我是多麼憎恨「大龍」,我過去常常將它視為一個有生命的、會呼吸的怪獸。他看起來對我頗為同情。他看過足夠多的恐怖電影,知道妖怪會以各種形狀出現,可大可小。

考慮到佩裡是個恐怖片鑑賞專家,我為他準備了一個驚喜。我曾經贏得過一個《驅魔人》的貝塔錄影帶。在注意到他在觀看《探視時間》時似乎隨時都可能被嚇破膽的那種樣子,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他觀看一部真正的經典恐怖片的反應。在每個人都睡著了之後,我們把帶子放到了機子裡。琳達·布萊爾每轉一次頭,我都呼吸困難、四肢麻木,就像患上了動脈瘤一樣,但是佩裡卻不為所動。他因《探視時間》戰慄不已,卻對《驅魔人》毫無感覺?我想,這傢伙還真是有自己的風格啊。

在看完電影之後,我們整夜未睡,一邊喝著蘇打水,一邊聊著天。佩裡也認為我父親比好萊塢能創造出來的任何恐怖角色都要恐怖,但是他說他父親的恐怖程度是我父親的兩倍。他說,他父親是個魔鬼,是個暴君,是個自戀狂——這是我第一次聽說這個詞。

佩裡說:「自戀狂就是指他只考慮自己。那個詞也意味著他把他兒子當成了私人財產,他為兒子規劃好了未來,卻完全不在意兒子自己對未來的憧憬。」

這一切聽起來如此熟悉。

佩裡和我一致認為如果我們的父親同其他孩子的父親一樣的話,我們的生活將好上一百萬倍。但是我在佩裡聲音裡聽出了更深的痛苦,因為他說他的父親並不愛他。我從來沒有懷疑過父親對我的愛,我只是希望那種愛能夠更溫柔一些,能夠擁有更多的傾聽和更少的怒氣。事實上,我有時甚至希望父親少愛我一點,或許這樣他就會給予我更多的空間,讓我自己做決定。我告訴佩裡沒有選擇權,沒有「關於自己所做之事,自己將成為誰」的發言權是多麼痛苦,這使我快瘋掉了。這也是為什麼我會特別在意,甚至可以稱得上著迷於穿什麼、吃什麼以及我把誰視作好朋友——這是為數不多的幾件我可以自己決定的事情。

他點點頭。他懂我的意思。

終於,我有了一個可以分享這些深層次思考的朋友,一個可以與之探討我生活中的「溫切爾店之鎖」的朋友——佩裡。儘管我討厭網球,我和佩裡還是談論網球。我告訴佩裡,儘管喜歡書本,但是我討厭學校。我告訴佩裡,能有一個像菲利這樣的哥哥,我感到很幸運,儘管他有一段時間總是壞運氣不斷。佩裡總是耐心地傾聽著這一切,恰如菲利那樣,但是他比菲利更投入。佩裡不只是和我聊天、傾聽,然後點頭示意,他還會與我談心。他會替我分析事情的前因後果,為我出謀劃策,滔滔不絕地說這說那,從而幫我想出一個使事情朝好的方向發展的計劃。

當我向佩裡講述困擾我的問題時,那些問題起初聽起來都是些毫無頭緒的蠢話,但是佩裡有辦法釐清這些問題,使它們聽起來合乎邏輯,從而似乎向問題的解決邁出了第一步。我感覺彷彿以前一直待在一個沙漠孤島上,沒有人可以交談,但是現在一個有思想的、敏感的、和我志趣相投的漂流者——儘管穿著一件印有傻乎乎的馬球手的襯衫——卻偶然漂到了這裡,登上了這座孤島。

佩裡向我吐露了他鼻子和嘴巴的秘密。他說他出生時患有顎裂,這使他非常有自知之明,也使他面對女孩子時非常害羞,這一點使他頗為痛苦。他已經做過多次修復手術,還要接受不止一次手術。我告訴他那並不是很明顯。他眼睛裡閃著點點淚花,咕噥著父親還為此責備他之類的話。

與佩裡的大多數對話最後都會談到他父親和我父親,然後話題又會迅速從父親轉向未來。我們談論一旦我們擺脫了各自的父親,將成為什麼樣的人。我們對彼此許下諾言:我們將與眾不同,不但不同於我們的父親,而且不同於任何我們所認識的人——包括那些我們在電影中所見識到的人物。我們商定絕不吸毒或者喝酒;如果我們富有了,我們一定會盡己所能幫助世界上需要幫助的人。我們為此鄭重地握手。這次握手、這些約定是我們之間的秘密。

佩裡要變富有,可真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他從來都是身無分文,我們做的每件事都是我做東。我其實也沒有多少錢——有限的零用錢加之我在賭場和酒店從客人那裡騙來的錢而已。但是我不在乎,我的就是佩裡的,因為我已把佩裡當成最要好的朋友了。父親每天給我5美元作為餐費,而我則慷慨地把一半錢花在了佩裡身上。

我們每天下午都會在劍橋俱樂部碰面。在那裡混上一段時間,敷衍地打幾下球之後,我們就會從後門溜出,翻過圍牆,飛跑著穿過空地,來到7-11便利店。在那裡我們打打電子遊戲、吃些chipwich——都由我埋單——一直待到回家的時候。

chipwich是佩裡最近發現的一種新型冰激凌三明治——香草冰激凌被夾在兩塊巧克力軟曲奇中間。佩裡說,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他瘋狂地迷上了它。他喜歡講話,但是他更喜歡chipwich。一談起chipwich的美,他能滔滔不絕地講上一個小時,同時chipwich也是少數能使他停止講話的東西之一。我每次都給他買上十來個chipwich冰激凌三明治,也會因為他沒有足夠的錢滿足自身的嗜好而為他感到難過。

一天,我們坐在7-11店裡,佩裡嚼著口中的chipwich突然停了下來,然後抬頭看了看牆上的鐘。

「該死,安德烈,我們最好現在就回劍橋俱樂部,我媽媽今天要提前來接我。」

「你媽媽?」

「嗯,她說讓我在俱樂部前面等著她。」

我們拼了命地跑過空地。

「噢,」佩裡大叫道,「她在那兒。」

我抬頭望了望路上,看見有兩輛車——一輛雙座小型大眾汽車和一輛摺篷勞斯萊斯——正緩緩朝劍橋俱樂部駛去。看到大眾車開過了劍橋後,我讓佩裡別那麼緊張了。「放鬆放鬆,」我說,「我們還有時間,她錯過轉彎了。」

「不,」佩裡說,「來了,來了。」

他加快速度,全速追趕著那輛勞斯萊斯。

「嗨,什麼?佩裡,你是在開玩笑嗎?你媽媽開的是勞斯萊斯?你家——很有錢嗎?」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