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象著博格會再次給我打電話祝賀我。「安德烈?安德烈。是我,比約恩。我羨慕你。」
皮特把我從幻想中驚醒。無法接回的發球。無法接回的發球。一片模糊。ace球。保住這一局,皮特·桑普拉斯。
我震驚地盯著皮特。從來沒有人——無論是尚健在的還是已去世的——像那樣發過球。在網球歷史上,也從來沒有人能成功地接回那些球。
他直落三盤擊敗了我。整場比賽,他的表現堪稱完美。在比賽的最後,他更是以兩記引起驚歎聲一片的ace球徹底摧毀了我,這也終結了我在大滿貫賽事中的13連勝紀錄(這在我的職業生涯中幾乎是史無前例的)。但歷史只會這樣記載:這是皮特第六次在溫網稱王,也是他第12個大滿貫冠軍頭銜,他已躋身於最偉大的男子網球選手之列——歷史也確實應該如此記載。賽後不久,皮特對我說,在之前的6場比賽中我的球打得是如此有力和利落,他以前從未見過我如此。而這使他提升了他的競技水平,也刺激他將二發時速提高了20英里/時。
在更衣室裡,我需要接受尿檢。我非常想快點兒撒完尿,然後跑回我租的房子裡給施特芬妮打電話,但我不能,因為我有一個像鯨魚那麼大的膀胱,需要很長的時間才有排洩的衝動。終於,我的膀胱和我的心攜手合作了。
我把網球包扔到前廳,然後像飛身去接一記網前小球那樣猛撲向電話。我用顫抖的手指撥通了施特芬妮的電話。直接轉到語音信箱。我留了一個口信:「我是安德烈。比賽結束了,皮特擊敗了我。你輸給林賽,我真的感到很遺憾。當你方便時請給我打電話。」
我坐下來,靜靜地等著。沒有電話。又一天過去了,沒有電話。
我把電話放在我面前,對它說:「快點兒響啊。」
我又撥通了她的電話,又留了一條口信。還是杳無音信。
我飛回了西海岸。一下飛機,我就迫不及待地檢視我是否有資訊。什麼也沒有。
我飛到紐約參加一項慈善活動。我每隔15分鐘就檢視一次我的語音信箱。什麼也沒有。
j.p.和我在紐約碰面。我們去市區逛了逛,去了p.j.克拉克餐廳和campagnola餐廳。我們一走進去,那裡就爆發出熱烈的歡呼聲。我看到了我的朋友博·迪特爾——一位從警察轉行到電視業的名人。他和他的全體工作人員(俄羅斯人邁克、裁縫謝利、「西紅柿」阿爾、「釜&鍋」喬伊)坐在一張長桌上。
j.p.問「釜&鍋」喬伊,他這個綽號是怎麼來的。
「我喜歡烹飪!」
隨後,當喬伊的手機響起時,我們全都大笑了起來。他接起電話,然後喊道:「鍋子!」
博說他這週末將在漢普頓舉辦一次聚會,並堅持要我和j.p.前去參加。「鍋子會親自下廚,」他說,「告訴他你們最喜歡的食物,無論你們喜歡吃什麼,他都會為你們做的。」這使我想起了很久以前在吉爾家裡度過的那些星期四的夜晚。
我對博說我一定會去。
聚集在博家裡的那幫傢伙,一半像是從《好傢伙》(goodfellas)裡走出來的,而另一半則完全是《阿甘正傳》的風格。我們坐在游泳池邊,抽著雪茄,喝著龍舌蘭酒。我時不時地把寫有施特芬妮電話號碼的紙從口袋裡掏出來,然後仔細研究。我甚至懷疑她遮蔽了我的電話,於是我走進博的房子,用他的座機給她打了電話。直接轉接語音信箱。
沮喪,不安,我喝了三四杯瑪格麗特酒——對我來說太多了,然後我把錢包和手機放在了椅子上,穿著衣服就抱膝跳進了游泳池。大家也紛紛跳了下來。一個小時後,我再次檢視我的語音信箱。有一條留言,不知何故我的電話鈴沒有響。
「嗨,」她說,「我對沒能回你電話深感抱歉。我病得非常嚴重。溫網之後,我的身體就垮掉了。我不得不退出舊金山的比賽,回到德國。我現在已經感覺好多了。方便時請回我電話。」
她沒有留下她的號碼,當然,因為她已經把她的號碼給我了。
我拍拍我的口袋。「我把她的電話號碼放哪了?」
我的心臟驟然停止。我記得它是寫在一張餐巾紙上的,當我跳到泳池裡時,它應該是在我的口袋裡的。我小心翼翼地把手伸進口袋,然後慢慢地把那張餐巾紙抽出來——上面的數字已經花了。
我記得我曾經用博的一個座機給施特芬妮打過電話。我抓住他的胳膊對他說,無論要付出什麼代價、利用什麼關係,無論是通過賄賂、恐嚇還是殺人,他必須得弄到他家的電話記錄,而且要包括今天所有打出去的電話的記錄。而且他必須立刻就做。
「沒問題。」博說。
他聯絡了他的一個朋友,這個朋友認識一個傢伙,這個傢伙有一個朋友,這個朋友有一個在電話公司工作的表兄。一個小時後,我們拿到了記錄。從這所房子打出去的電話清單堪與匹茲堡的電話簿相媲美。博對他班子的成員喊道:「我可要開始注意你們這群混蛋啦!難怪我那可恨的電話費那麼高。」
我看到了那個電話號碼,它就在那裡。我把它寫在了6個不同的地方,包括我的手上。我給施特芬妮打了電話,她在電話鈴聲響到第三聲時接起了電話。我把我是如何追查到她的電話號碼的經過告訴了她,她聽完後開心地笑了。
「我們不久後都要在洛杉磯附近參加比賽了。我們能在那裡見面嗎?也許?」
「在比賽之後,」她說,「好的。」
我飛到了洛杉磯,而且在比賽中表現得還不錯。我再一次與皮特在決賽中狹路相逢。我以6:7、6:7輸掉了比賽,但我一點兒都不在乎。跑出球場時,我是世界上最高興的人。
我衝了澡,颳了鬍子,然後穿好衣服。我抓起網球包,朝門口走去,這時波姬出現了。
她聽說我在這裡,就決定過來觀看我的比賽。她從頭到腳地打量了我一番。
「哇,」她說,「你真是精心打扮了一番啊。有很重要的約會?」
「事實上,是的。」
「噢,和誰?」
我沒有回答。
「吉爾,」她問,「他這是去和誰約會?」
「波姬,我覺得你最好還是問安德烈吧。」
她盯著我。我嘆了一口氣。
「我要和施特芬妮·格拉芙約會。」
「施特芬妮?」
「施特菲。」
我知道我們都想起了冰箱門上的那張照片。我說:「請你不要告訴別人,波姬,她是一個非常在乎私人空間的人,她不喜歡被人關注。」
「我連鬼都不會告訴的。」
「謝謝你。」
「你看起來真不錯。」
「真的嗎?」
「嗯哼。」
「謝謝。」
我舉起網球包。她送我進了選手們停車的體育場地下通道。
「嗨,百合。」她一邊說著,一邊用手摸了摸這輛凱迪拉克閃閃發光的白色發動機罩。車的摺篷已經放了下來,我把我的包扔在了後座上。
「好好玩。」波姬說,並吻了我的臉頰。
我從後視鏡裡瞥了一眼波姬,然後慢慢地駛離了這裡。我又一次開著「百合」離開了她。但我知道這將是最後一次,而且我們再也不會說話了。
在去施特芬妮比賽之地聖迭戈的路上,我給j.p.打了電話。他鼓勵了我一番。「不要表現得過了頭,」他說,「不要試圖表現完美,做你自己。」
我想如果是在球場上,我一定知道該如何遵循他的建議,但是在約會時,我完全無所適從。
「安德烈,」他說,「一些人是溫度計,一些人是恆溫器。你是恆溫器,你不用顯示房間的溫度,你會改變它的。所以你要自信,做你自己,揮灑自如,向她顯示你真實的自我。」
「我想我能做到。我應該把車的敞篷放下來還是合上呢?」
「合上吧,女孩們總是很在意她們的頭髮。」
「我們都在意頭髮的呀,但敞篷放下來難道不是顯得更酷呢?」
「她的頭髮,安德烈,她的頭髮。」
我還是把敞篷放了下來。較之體貼殷勤,我更願表現得酷一點。
施特芬妮在一個大的度假村租了一套獨棟公寓。我找到了那個度假村,卻沒有找到那套公寓,於是我給她打電話問路。
「你開的是什麼車?」
「一輛有嘉年華遊輪那麼大的凱迪拉克。」
「啊,嗯,我看見你了。」
我舉目四望。她正站在一座高高的、長滿草的小山上,朝我揮著手。
她喊道:「在那兒等著。」
她衝下山,彷彿要直接跳到我車裡。
「等等,」我說,「我有一些東西要給你。我能上去一分鐘嗎?」
「噢,呃。」
「就一分鐘。」
她非常不情願地走回了山上。我把車停在了她公寓的前門外。
我把禮物送給了她——我在洛杉磯買的一盒花式蠟燭,她似乎還蠻喜歡的。
「好的,」她說,「出發?」
「我想我們是否能先喝一杯。」
「喝一杯?喝什麼呢?」
「我不知道。紅酒?」
她說她從來都不喝酒。
「我們可以叫這裡的客房服務把酒送過來。」
她嘆了口氣,遞給我一份酒水單叫我點。
當送餐服務生敲門時,她叫我先在廚房裡等著。她說她不想讓別人看到她和我在一起,她對我們的約會感到不舒服,有一種罪惡感。如果被服務生看到了,她能想象到他回去後會把這件事告訴他的同事。她有男朋友的,她提醒我。
「但我們只是……」
「沒有時間解釋了。」她說著把我推到了廚房裡。
我能聽到那個對施特芬妮顯然有些喜愛的服務生的聲音,他也同樣緊張,但和我的原因顯然不同。她催他快點兒,他卻笨手笨腳,不可避免地失手將瓶子掉在了地上——一瓶1989年的龍船莊紅酒。
當那個傢伙離開後,我幫施特芬妮打掃了那些玻璃碎片。
我說:「我認為我們開局開得不錯,你覺得呢?」
我在海灣上的一家飯店訂了一個靠窗的位子,這裡可以俯瞰大海。我們倆都點了雞肉、蔬菜配土豆泥。施特芬妮吃得比我快,並且一滴酒也沒沾。我意識到她不是個對飲食非常感興趣的人,不是一頓飯必須有三道菜、細細品咖啡的那種女孩。她還有些坐立不安,因為有個她認識的人正坐在我們身後。
當我跟她說到我正在籌備中的特許學校時,她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她也有自己的基金會,她的基金會主要是給南非和科索沃等地因戰爭和暴力而受到精神創傷的孩子進行心理輔導。
我們自然而然地談到了布拉德。我對她談起他出色的訓練方式,以及他奇特的與人相處之道。當提到他為我們今晚的最終相聚所作出的努力時,我們都會心一笑。我並沒有向她提及他的預言。我沒有問她有關她男朋友的事情。我問她在業餘時間喜歡做什麼,她說她喜歡大海。
「明天你想去海灘嗎?」
「我還以為你要去加拿大呢。」
「我可以乘坐明晚的夜間航班。」
她思忖著。
「好吧。」
吃完晚餐後,我把她送回度假村。在同我行了貼面禮後(我覺得這一禮節已經開始具有空手道中自我防衛的意味),她跑了進去。
開車離開後,我給布拉德打了電話。他已經在加拿大了,那裡要比現在晚幾個小時。我吵醒了他,但當我告訴他約會進展順利時,他試圖提起精神。
「加油,」他一邊含糊不清地說,一邊打著哈欠,「衝!」
施特芬妮在沙灘上鋪了一條浴巾,然後脫下了牛仔褲。她裡面穿了一件白色連衣泳裝。她走到水裡,海水剛剛齊至她的膝蓋。她站在那裡,一隻手放在臀部,用另一隻手遮住陽光,看著遠方的天際線。
她問道:「你下水嗎?」
「我不知道。」
我穿著白色網球短褲。我之前沒想到要帶泳裝,因為我是在沙漠里長大的,並不擅長水中的活動。但如果她需要的話,我立刻就會游到中國去。我穿著網球褲就走到了施特芬妮駐足的地方。她對我的「泳衣」嘲笑了一番,並對我沒穿內褲這件事假裝感到很震驚。我告訴她我的這個習慣是在法網時形成的,並一直保留至今。
我們第一次談到網球。但我告訴她我痛恨網球時,她轉身面向我,臉上的神情彷彿在說:「當然了,誰又不是呢?」
我談到了吉爾,並詢問了她的訓練情況。她提起她過去常常和德國奧林匹克田徑隊一起訓練。
「你最好的田徑專案?」
「800米。」
「哇,那項運動可真是對勇氣的考驗。你能跑多快?」
她羞澀地笑了笑。
「你不想告訴我?」
她沒有回答。
「快說啊,你的速度有多快?」
她指了指沙灘遠處的一個紅氣球。
「看到那裡的那個紅點了嗎?」
「嗯。」
「跑到那兒的話,你絕對跑不過我。」
「真的嗎?」
「真的。」
她微笑著就衝了出去,我飛快地追著她。我似乎一生都在追逐著她。我確實正在追求她。一開始,我僅能與她保持速度一致,但快到終點線時,我縮短了我們之間的距離。她先行到達了紅色氣球處——領先我兩個身長。她轉過身,她那爽朗的笑聲不斷飄入我的耳中,猶如迎風飛舞的飾帶一般。
我從沒有輸得這麼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