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群動物移動時形成一塊黃褐色、灰色、暗紅色交錯的巨大地毯,不像牛群或羊群,因為它們都是野生動物,身上都帶著荒野的印記,這片土地上的自由氣息依舊屬於自然,而非人類。目睹上萬頭未經馴化、不帶貿易烙印的動物,就如同第一次登上從未被征服過的山峰,發現一片人跡未至的叢林,或是在新斧上看見第一點瑕疵。那時你才會領悟從小就聽說的那些事:曾經,這個世界上沒有機器、報紙、街道、鐘錶,而它依舊運轉。
在獸群的前面,我看見跑跳著前行的黑斑羚,還有牛羚,炫耀著它們纖細的長角,以一腔苦修士般的狂熱在路上拼命蹦躂。我不知道它們為什麼這麼做,可能是因為錯誤的平衡感,也可能是因為對世俗鬧劇不知羞恥的偏愛,牛羚在受到飛機驚嚇的時候,舉動永遠都像是馬戲團裡的小丑,歇斯底里地繞著舞臺跑了一圈又一圈,想要逃避訓練有素的花斑狗。
如果這世上還有小丑,那我要向小丑們致歉,因為我覺得牛羚的舉動更好笑,因為我們對它們的瞭解更少。這或許是因為牛羚多了兩條會被絆倒的腿——它們最被需要的時候,也是最派不上用場的時候。牛羚如想轉身,就得踮起腳尖急轉;如想奔跑,一路就都會像喜劇片中演的那樣跌打滾爬。牛羚如何能安全無虞地從一個地方到達另一個地方,似乎是個謎團,不過,要是頭頂上沒有任何聲響,它們走得還不錯——不能有觀眾在旁註視。
這群動物中為數最多的是斑馬,它們蹦跳的時候像未被馴服的野馬,奔跑的時候伸著尾巴、探著脖子,它們的蹄子踩過茂盛的草,在身後留下一條寬敞分明的小路。
據我所知,斑馬是非洲最無用的動物——所謂的「無用」是對人類而言,因為獅子以捕食它們為生,尤其在塞倫蓋蒂草原。
但對人類而言,斑馬是完完全全的「四不像」:它看著像驢子,但不能被馴養,也擔當不了勞力;它奔跑的時候像湯普森瞪羚和大羚羊,吃的也一樣,但它的肉連馬肉的滋味都不如;它的皮毛,看起來光彩奪目,但牢固程度只夠充當紐約夜總會的牆飾,這也是它唯一的豐功偉績。連鴕鳥和麝貓都能對人類社會的需求作出更多貢獻,儘管如此,要說跟不上時代潮流這事沒有對斑馬一族產生影響,那是不公平的。這個理論的依據是我和一匹小斑馬間溫情脈脈的友誼,是在不久之前培養出來的,現在我依舊沒忘。
我的父親曾飼養並訓練過幾匹非洲純種馬,有過一匹叫「小古怪」的小牝馬。他絞盡腦汁為每匹馬起名字,在恩喬羅農場,他有時數夜不眠,在書桌旁就著煤油燈的光線寫下所有可行的名字。之所以將這匹小牝馬取名為「小古怪」,是因為再沒有更適合它的名字了。
它既不兇也不犟,在賽場上跑得飛快,訓練時舉止聰慧。除了淡栗色的皮毛和前額上醒目的白色星形花紋,它最特別的地方是與眾不同的人生觀。它在諾埃爾·科沃德爵士的俏皮話流行前就贏了幾次比賽,要是它能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中期的公園大道初次登臺,而不是二十年代中期的內羅畢跑馬場,它會像那些不愛負責任的聰明傢伙一樣,被大家形容為「瘋得討人喜歡」。當然,它的瘋狂僅僅侷限於做些它的同類認為不合時宜的事情。
比方說,任何一匹經過良好訓練的馬,在主人、訓練師、賽馬會成員面前訓練時,都不會在上個月大雨留下的水坑前突然停下,然後沒等別人來得及大喊著阻止,就已經像條伯克郡的狗一樣在泥地裡打了個滾。但「小古怪」會這麼做,只要它面前有個泥潭,背上還有個信任它的騎師。「小古怪」從中獲得了多少樂趣,我們不得而知,它有點像那種行事古怪的天才——當主人問他為何把西蘭花揉進頭髮裡,他會道歉說,他原以為那是菠菜。
在我十三歲那年的某天清晨,「小古怪」要去練習快慢跑。我騎著它,向農場北面一個長坡走去,那裡被稱為「綠丘」。我們所有的馬,進行慢跑訓練時都會被帶到那裡,那些年裡,這塊俯瞰榮蓋河谷的土地滿是野生動物,生機勃勃。
「小古怪」和平日裡一樣警覺,但它勻稱的馬蹄踏著地面,美麗的頭顱沉思著,微微側向一邊。這姿態在我看來帶著憂鬱的氣質,彷彿它終於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誤。而當我們到達山頂時,它的樣子就像是世界上最受冤屈的小牝馬。要是我們繞行在矮樹林裡,沒有那群斑馬出現的話,「小古怪」洗心革面的決心就不會半途而廢,更不會受到絲毫威脅。
這群斑馬穿梭在樹林裡,也在通往河谷的山坡上。在數公頃的範圍內,有數百匹斑馬,但最靠近我們的是一匹上年紀的母斑馬和它才幾個月大的幼崽。
「小古怪」以前見過斑馬,斑馬也時常見到「小古怪」,但我從未覺察到兩個陣營間表露過互相欣賞的姿態。我想「小古怪」謹記著「貴族身段」這一教條,儘管它曾在泥地裡打滾過這麼多次,但每次當它靠近斑馬,甚至牛群的時候,都會倨傲地張著鼻孔,像個十八世紀的貴婦不得已從一群巴黎無賴的身邊走過。至於斑馬,它們會以同樣的態度回禮,帶著正直的無產階級特有的自尊給它讓路,因為人多勢眾,所以更顯目中無人。
那匹在綠丘上吃草的母斑馬因為受到打擾,所以冷冷地掃了「小古怪」一眼,然後揚起後蹄,緩緩走向斑馬群,還扭頭對它四肢顫巍巍的幼崽下了道指令,要它跟上。但那匹小斑馬卻一動不動。
我曾在倫敦的街道上看到一個頑童張口結舌地看著一位穿絲絨華服的美女從車裡出來,看得幾乎熱淚盈眶。當小斑馬猶豫地徘徊在草叢裡,抬頭凝視著純種牝馬時,眼裡也有同樣的悲愴和渴望。
即便是騎在「小古怪」的馬背上觀察這一幕,也算是美好的景象。但我離開農場的時候被千叮嚀萬囑咐,無論如何都要讓它保持鎮定,因為訓練到這種程度的賽馬,在不恰當的時候發一次脾氣,就很可能讓數週的悉心調教付諸東流。
「小古怪」已經訓練有素,而這也是不恰當的時候。一開始它對那匹斑馬熟視無睹,但那匹母斑馬飛揚跋扈的吼叫立即讓局勢升級。叫聲中包含的資訊絕對不僅僅是母親呼喚它的幼崽,還暗示「小古怪」是個浮誇而無用的東西,沒資格獲得勞苦大眾的景仰。我想,這起碼是「小古怪」的理解。
它的耳朵竭盡全力地扭向兩邊,向猶豫不決的小斑馬發出一道低沉而不容辯駁的命令,然後發出一聲挑釁的長鳴,足以傳遍半個榮蓋河谷。
隨後發生的事我從未清晰地記住過細節,「小古怪」摻雜著羞辱意味的挑釁,讓母斑馬暴跳如雷,它於是懷著滿腔怒火,揚起頭大聲嘶鳴,那音量與腔調讓文學作品中所有的悍婦都要自嘆弗如。在這吼聲中,「小古怪」開始流汗、顫抖,猛然弓背躍起,母斑馬則繞著圈奔跑,邊跑邊叫,而那匹小斑馬,掙扎於兒女應盡的義務和栗色牝馬致命的誘惑之間,像個歇斯底里的孩童般在它們之間跳躍。
最後,有違動物世界與人類世界的公平原則,「小古怪」贏得了勝利。
後來我終於設法讓它平靜下來,帶它慢慢向農場走去,而它腳邊還跟著那匹小斑馬,神情中依舊帶著點迷茫,我想它還在與自己的羞愧感做鬥爭,興許還帶著點後悔。
在我們身後的綠丘上,母斑馬一言不發,氣得瑟瑟發抖,身邊還圍著幾個同伴。我猜想,它的同伴肯定會這麼說:「別太往心裡去。孩子都是些忘恩負義的傢伙,這樣也好。」
幾個月後,當這匹小斑馬在農場上肆意奔跑過,更別提稱霸過一方之後,它貫徹了當初出走時表現出的心血來潮和矢志不渝:有一次我和父親去了趟內羅畢,回來的時候,小斑馬不見了,沒人知道它去了哪裡。
每天早上,它都曾像小狗一樣闖進我的房間,用鼻子推我起床。在廚房裡,只要僕人無視它的需要,它就威脅要襲擊他們,並以此建立起了恐怖政權。因為它剛來時還很小,所以我用一瓶瓶熱牛奶餵它,這個錯誤決定導致的不良後果就是,我可憐的父親時常牢牢抓著他的啤酒瓶,飛速穿過屋子跑進花園,而那匹帶條紋的小野獸就緊隨其後,因為它認為所有的瓶子都是它的奶瓶。
它對「小古怪」的愛慕也從未減退,它就住在「小古怪」的馬房裡,並讓「小古怪」懷有一種母親的使命感,馬伕們能將「小古怪」訓練得服服帖帖的,並且再沒有到泥潭裡打滾。
我叫它「龐達」,在斯瓦希里語中這是「驢子」的意思。它離開的方式和到來時一樣,甚至可能更無理可循。或許它像回頭的浪子一樣重新被族群接納,或許它被驅逐。動物們並沒有多少感情,所以我想,它的際遇大概是後者。
從此以後,當我在塞倫蓋蒂上空看見機翼下方這樣的獸群,有時會期待看見一匹斑馬游離在大部隊的邊緣。我曾想過,它現在應該已經長大,這些年來學會了應對。但是,不管有沒有朋友,它都會甘於孤獨,因為它一定記得自己小的時候,曾像個宮廷中的弄臣般生活過。
多麼沒意義的胡思亂想!飛機的嗡嗡聲、舒緩的陽光和漫長的地平線混合在一起,讓我暫時忘了時間流逝得要比我的飛行速度還快,整個下午都快耗光了,還沒有在任何地方看見伍迪的蹤跡。
要是最後會出現什麼蹤跡,如果我沒有不著邊際地掛念一匹同樣愛東遊西蕩的小斑馬,我可能早就注意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