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中,布勒被抱回家。它靜靜地躺了很久,除了腳爪前那一方泥土,什麼都沒辦法看見。後來它終於能稍稍抬起頭來,接著又能走路了。有一天,它搖著那條永遠充滿期盼的尾巴,嗅了嗅我的長矛,將腦袋埋進護套上的鴕鳥羽毛。但這已經是世界經歷變革之後的事,獵豬行動也已成為歷史。
我無法理解世界改變的任何緣由。父親的臉色從未如此嚴肅,和他交談的人們也都神色陰鬱。人們時常搖著頭,談論著那些聽來令人沮喪的、教科書裡才有的地名,它們和非洲沒有絲毫關聯。
有個大人物在某個地方被槍殺,那地名我無論用英語還是斯瓦希里語都拼寫不出來。因為這次槍殺事件,所有國家都捲入了戰爭。這似乎是一種吃力的復仇方式,但事情就是這麼解決的。於是,一九一五年的時候,不僅僅「全歐洲」的燈火都熄滅了,東非難得的幾扇窗戶內也熄滅了燈光。
發生在內陸的戰爭則大相徑庭。它是人的戰爭,而非武器的戰爭。儘管在別的地方早已有了新式武器,但坦克、飛機、防毒面具和射程在二十英里開外的槍炮在東非還屬於未來。
未開發的土地上,打的是未開化的戰爭,使用的是未進化的武器,它依舊帶著拓荒者的氣息。
大英帝國振臂一呼,布林人、索馬利亞人、納迪人、基庫尤人、卡韋朗多人和各種國籍的殖民者們,紛紛帶著自己的家當去打仗,將農田、村莊或是叢林拋在腦後。他們有的騎著騾子,有的步行。如果有槍,他們就帶上槍;有些人除了一把叢林短刀,什麼武器都沒有。他們在內羅畢會合,站在街上或是聚集在內羅畢市政廳門前,看起來最多也只是一群革命分子,而不像什麼皇家士兵。
他們戴著帽子,或是裹著頭巾,有人穿自制的皮革外套,有人穿長袍,有人穿短褲,有人穿靴子,有人光腳。但這沒有關係,各種穿著協力形成了一種制服:不屬於單一的某個人,而屬於整個團體。每個人都對整個軍隊的獨特風格和色調有所貢獻,這在美國曾有過先例,但在這次戰爭中,卻是獨樹一幟。
他們為戰鬥而來,也確實留下來參加了戰鬥:有些人是因為識字,能明白自己讀到的訊息;有些人是因為從別人那裡聽到了訊息;有些人則是因為被告知,為了人類文明,這是他們的新使命——白人的神總比別的神有更具體的指令。
在那些日子裡,我從來沒有聽到過隆隆的戰鼓,也沒有見過很多的旗幟引領著整齊的軍隊。我看見人們丟下他們在磨坊裡的活兒離去了,牧場上橫行著無人照料的牛。
農場依然在,卻氣息奄奄。農場還在生產,但已經沒了以前充沛的生命力。雖然樂趣少了很多,不過吉比和我跟其他孩子一樣,當外面發生的事超過了我們的理解範疇,我們只是形影不離,安靜地遊戲。
吉比是個納迪小男孩,比我年紀小,但我們有很多共同點。我們之間的情誼是在戰爭年代培養出來的,但在太平盛世也一樣可以。對我來說,許多年後,儘管我生活在地球的另一端,這情誼依舊存在。對留在非洲的他來說,想必也是一樣。
一個信差帶著一則新聞來到農場,比起那些時日里發生的事,這則新聞並沒有重大意義。那是有關德屬東非的戰況,一個高大的年輕人陣亡了。
我想,他並不比其他陣亡的人更高尚或更優秀。這是則尋常新聞,但對於熟知他的吉比和我來說,沒有什麼新聞能與之相提並論,也沒有什麼新聞能比之更悲傷,即便現在,我們也依舊如此認為。
有一天,這個年輕人將條紋斗篷束在肩上,拿起他的盾牌和長矛去戰鬥。他以為戰爭由長矛、盾牌和勇氣組成,所以他全都帶上。
但他們給了他一把槍,於是他將長矛和盾牌留下,只帶上了勇氣。他去到他們要他去的地方,因為他們說,這是他的職責,而他相信職責。他相信職責以及他所知道的正義,還有與土地相關的一切:比如說森林的呼喚、獅子獵殺羚羊的權利、羚羊吃草的權利、人戰鬥的權利。他相信,年輕如他,應該有很多妻子,在村莊的樹蔭下聽故事。
他拿過槍,用他們教他的方式握住,走到他們叫他去的地方,微微笑了一下,尋找決戰的對手。
他被另一個也相信職責的人射殺,被埋葬在他倒下的地方。事情就是如此簡單明瞭,不值一提。
但對於我和吉比來說,一切當然不是這樣。因為這個高大的年輕人是吉比的父親,也是我最特別的朋友。
「一旦我接受割禮,成為一名戰士,」吉比說,「並像個男子漢一樣喝下血與凝乳,而不用和女人一樣煮粥、編織,那時候,我就要找到那個殺死我父親的人,將我的長矛刺進他的心臟。」
「你太自私了,吉比。」我說,「我可以跳得和你一樣高,玩遊戲和你一樣在行。長矛也能扔得幾乎和你一樣遠。我們要一起找到那個人,一起將我們兩個人的長矛刺進他的心臟。」
戰爭年代的日子就這樣流淌著,像沒有鐘面也不顯示時間的鐘。過了一段時間,就很難再想起過去生活的模樣,又或許是因為那些回憶太經常被記起,所以褪色暗淡,變得像件不值得多看一眼的瑣碎玩意兒。吉比和我又開始了新的生活,日子按部就班地過著。
他依舊會談論他即將接受的割禮,像一個人談論自己對重生的渴望:更好的出身、嶄新的希望。「等我成為一名戰士……」他會吹噓說。但當他這樣說的時候,他看起來總是比他的實際年齡更小,比起成年男人,他更像個小男孩。
於是,他等待著他的重生,而我,作為一個小姑娘,只要等待著長大就好。我們玩著玩慣了的遊戲,對我父親分配下來的養馬工作也興趣日增。
我們玩的是納迪人的遊戲,因為我不會玩別的,況且除了我自己,恩喬羅附近也沒有其他白人小孩。兩百英里開外的瓦辛基蘇平原上有塊小殖民地,那裡或許有幾個布林小孩。
遊戲之一是跳高,因為納迪人說男孩或男人必須能跳得和他自己一樣高,否則一無是處,而吉比和我都一心想要出人頭地。當我最終離開恩喬羅的時候,依舊能跳得比我身高還要高。我也會摔跤,以納迪人的方式,因為吉比教會了我所有的招式、訣竅以及如何給另一個孩子來個過肩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