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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也許我必須向它開槍(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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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是這世界上還有什麼地方生活著乳齒象,有人會設計一種新式的槍,而人類,會帶著永不消亡的厚顏無恥,像他們現在捕獵大象一樣,去捕獵乳齒象。厚顏無恥似乎是個合適的說法,大衛王和歌利亞起碼都是同一物種,但對於大象,人類只是帶著致命毒刺的侏儒。

人類捕殺大象是荒謬的行為。它不夠血腥也不夠英雄氣概,當然也不簡單。這事就像人類在寬闊的大河裡築起水壩一樣荒誕不經,那些河流的十分之一水量就能吞沒所有人類,同時還絲毫不會影響一條鯰魚的飲食起居。

大象,先不說從美學角度來看,它們的體型和構造比我們瘦弱的體格更適合漫步在這片土地上,它們還擁有和我們相當的智慧。當然,它們在身體的靈巧度和適應性上稍遜一籌:上帝讓它們的大腦和身體朝著截然不同的方向發展。而人類,從一開始就在達爾文的進化論彩票中選對了中獎號碼,並保留了兌獎票根。我猜,這就是我們為什麼會如此了不起,並能拍電影、發明電動剃鬚刀和無線耳機。當然,還會製造槍支:用來射擊大象、野兔、陶土飛靶和其他目標。

大象是理智的動物,會思想。布里克斯和我(同樣也是我們種群中理智的存在)卻從未就大象的智商問題達成共識。我知道布里克斯的想法不應該受到質疑,因為他比我所有認識的,甚至所有聽說過的人都更瞭解大象,但他用懷疑的態度看待傳說,我則不然。

根據某個傳說,大象將它們的死者放置在秘密的墓場,這些墓場從未被人發現過。這個傳說的依據是,除非大象遭遇陷阱或是被射殺,否則幾乎無法發現它們的屍體。那些年老和生病的象都去了哪裡呢?

不僅僅是當地土著,許多移居到此的白人多年來也都支援這個傳說(如果這確實是傳說的話):如果有必要,大象會將受傷和生病的同類搬到數百英里之外,確保它們不會落入敵人手中。還有人說,大象從不會遺忘。

這些可能都只是建立在想象上的故事。因為象牙一度珍貴如黃金,對人類來說,哪裡有財寶,哪裡就有神秘事件。儘管如此,眼見為實總沒有錯。

我想,我是第一個通過飛機發現大象行跡的人,所以對於那些時不時從半空中看到的大象來說,也從未有比牛椋鳥更大的困擾出現在它們頭頂上。

最初,象群對飛機的反應都是一樣的:它們離開進食的草地,試圖尋找掩護。在向飛機屈服之前,也會有一兩頭公象準備投入戰鬥,如果飛機低得出現在它們的視線範圍,它們就會向飛機衝過來。一旦意識到此舉的徒勞無益,象群就走向叢林最深處。

第二天偵察同一個象群的時候,我總能發現它們已在夜晚絞盡腦汁得出了一些想法。根據它們對我第二次造訪的反應,我推斷它們的思維方式是這樣的——甲:在我們頭頂上飛的不是鳥,因為沒有鳥需要弄出這麼大動靜才能停留在半空,而且,不管怎麼說,我們認識所有的鳥。乙:如果不是鳥,那一定又是那些兩腿侏儒耍的花招,該有法律來治治他們了!丙:記憶所及,這些兩腿侏儒(不管黑還是白)都為了象牙屠殺過我們的公象。我們之所以知道這個,是因為如果白人殺公象,象牙是他們唯一會帶走的東西。

大象們根據這項推理得出的應對方式總是合理而又實用。它們再次見到飛機的時候,拒絕躲藏,相反,那些母象掩護在珍貴的公象周圍,讓你無論是從半空還是從任何角度都無法看到一丁點象牙。

這種策略能讓一個大象偵察員發瘋。我花了足足一個小時盤旋飛行、交叉飛行,在非洲一些最險惡的地方低飛,就為了驅散這麼一個頑固的群體。有時能得手,有時則不然。

還有變化多端的各種戰術。不止一次,我看到體型巨大而又落單的大象,毫無尋求庇護的意思,它龐大的身軀完全暴露在外,但它的頭卻藏在灌木叢中。這對大象來說,可不是想效仿鴕鳥無厘頭的習慣。正相反,這是引我上鉤的聰明陷阱,我起碼有十幾次中招。最後總髮現那是頭母象而非公象。等到我後知後覺地恍然大悟時,總是發現象群的其他成員已經走到了數英里開外。而那個誘餌則會用小眼睛斜睨著我,面帶勝利的喜悅緩緩走向開闊處,以破壞性極強的漠然姿態揮動著長鼻子,然後消失了蹤影。

次等動物擁有這樣的智慧,顯然就會被誇大——有些堅韌得足以成就傳說。你不能因為傳說脫胎於事實,所以連事實都不再相信。千百年來,歷史的長河能承載著人類神蹟般的成就躑躅前行,其根基不就是神話傳說和人類輕信的天性嗎?

至於獵象的殘酷本質,我並不覺得它比人類其餘大部分作為更加殘忍。我不覺得一頭大象的死亡比一頭赫裡福德肉牛的死亡更悲慘——在肉牛看來,當然更是如此。唯一的區別在於,肉牛沒有能力也沒有機會以聰明才智戰勝揮舞屠刀的紳士,而大象則兩者兼具,可以和獵手周旋。

捕獵大象的獵手們或許意識不到自己的心狠手辣,但要是以為大象全都是和平愛好者,那就是犯了錯誤。人們普遍認為只有「淘氣」的大象才危險,這也是大錯特錯——其錯誤的嚴重程度讓很多人被踩進泥土,甚至都得不到逐步分解的權利。一頭普通的公象,要是被人的氣味激怒,會立即發動進攻:它的速度和它的靈活性一樣令人難以置信。它的鼻子和腿就是它的武器:起碼可以用來完成消滅人類的噁心差事,至於象牙那堂皇的利刃,則是為體面的對手而準備的。

布里克斯和我都沒能在基拉馬克伊躋身後一個名單,尤其是在追殺那隻大公象,後來又被它追殺之後。我可以帶著滿足由衷地說,就差幾英寸我們就會被踩扁,真可謂命懸一線。我們雖都安全脫身,但我後來時不時還是會做噩夢。

從馬金杜出發後,我將飛機降落在灌木叢裡挖出來的一條淺盒子般的跑道上,從耳朵裡掏出棉花耳塞,然後爬出駕駛艙。

馮·布里克森·芬尼克男爵從貴族先輩們那裡繼承來的面龐上掛著最燦爛的笑容迎接我(就像以往一樣),就像一道陽光投射在一塊熟悉的皮革上——一塊保養上佳的皮革,沒有皺紋,但被曬成了棕色,像馬鞍般堅韌。

布里克斯的臉和虛構中的白人獵手形象相去甚遠,他有一雙快樂的淺藍色眼睛,而不是憂鬱的深灰色眼睛。他的臉頰飽滿,而不是利刃般瘦削。他的嘴巴總是對大自然的殘酷行徑大談特談、喋喋不休。他從來不是什麼會陷入意味深長的靜默的人。

他的打扮和我印象中一模一樣,一件卡其布叢林襯衫,一條同種材質的工裝褲,一雙帶硬底的鹿皮短靴——起碼還帶著鞋底的遺蹟。襯衫上有四隻口袋,但我覺得他對此一無所知。除非參加真正的狩獵,他從不帶任何隨身物品,即便是狩獵也只帶來復槍和子彈。他從不披掛短刀、左輪手槍、望遠鏡之類的東西,甚至連手錶都不戴。他可以根據日光判斷時間,就算沒有太陽,他還是能知道。在他剃得很短的灰色頭髮上,戴了一頂氈帽,那帽子和枯萎的植物一樣暗淡破落。

他說:「哈羅,柏瑞爾。」然後指了指他身邊那個人:此人如此稜角分明,好像完全是從模具裡打造出來的。

「這位,」布里克斯用他那很難被稱作老派的姿態說,「是老維克。」

「終於得見,」老維克說,「從天而降的女士。」

現在寫出來,這句話似乎有點像是句臺詞,出自伊頓公學畢業班學生被提名的最佳戲劇,而且還可能是創作於二十年代末期的戲劇,或者是某人灌了一肚子止痛劑後寫出的評論。但事實上,老維克在馬松加萊尼附近為馬松尼製糖公司管理一片荒無人煙的土地,十六個月以來,他只見過一個白人,據此推算,我想他已經好多年沒見到任何白人女性了。起碼他沒見過一架飛機和一個白人女性同時出現,我不確定他是否將此當作上天的恩賜。很奇怪,老維克其實年紀並不大——他幾乎還不到四十歲,在各種生活方式中,他將這種苦行僧式的生活當作了首選。他很顯老,但那可能只是保護色。他是個溫和友善的人,在溫斯頓客人到來前,幫布里克斯做準備工作。

這是一次規模不大的狩獵。共有三頂大的帳篷,分別屬於溫斯頓、布里克斯和我。除此之外,還有為土著僕役、扛槍手和追蹤者準備的三頂小帳篷。布里克斯的僕人法拉,溫斯頓的僕人,當然還有我的魯塔(他從內羅畢搭卡車來),他們也都有自己的小帳篷。其他人則更情願睡在同一頂帳篷內。還專門為我的飛機建造了停機棚,那是用防水帆布搭起來的方形棚戶。還有一棵猴麵包樹,它的樹蔭充當大家的陽臺。周圍的土地無邊無際,連山丘都沒有。

我降落半小時後,布里克斯和我乘坐飛機升空,如果可能的話,希望能在溫斯頓當晚到達前發現象群。如果我們能在距離帳篷兩三天路程的範圍內發現象群,那真是撞了大運——一般象群裡肯定會有一頭長著壯觀長牙的公象。

花費半年甚至一年時間追蹤落單的公象,這對大象獵手來說是家常便飯。大象會去任何人類不會去的地方——或是人類不該去的地方。

駕駛飛機尋找大象省去了大量準備工作,但就算有時候我能在距離帳篷三十或四十英里的地方發現象群,這段距離還是必須靠獵人們步行、爬行甚至蠕動來完成。但當他們完成這段令人神經緊繃的遠征時,大象又朝灌木林裡前進了大約二十英里。人類必須牢記,我們要走好幾步才能趕上大象的一步,此外,人類對草叢、荊棘和酷暑也沒有同等的抵抗力。如果是白人,無論遇見什麼會叮咬的東西比如瘧蚊、蠍子、蛇和舌蠅,他們都會像剝了殼的雞蛋一樣脆弱。獵象的本質其實就是:砸出只有富翁才能承擔的大把銀子,去自找苦吃。

布里克斯和我在基拉馬克伊的第一次探險很幸運。狩獵隊中的瓦坎巴偵察員向我們報告,說在離營地不到二十英里的直線距離內有一大群大象,其中有好幾頭貨真價實的公象。我們在那個地區盤旋,錯過了象群十多次,最後終於發現了它們。

從飛機上看來,象群就像是場幻覺,因為比例不對:就像孩子畫的田鼠圖,背景中的倉庫和風車,和強悍的齧齒動物的長鬚相比,顯得異常渺小,而那田鼠看來既能夠也樂意吞噬一切,包括將那張畫紙固定在牆上的圖釘。

從駕駛艙向下俯瞰吃草的象群,你會感覺看到的景象奇妙卻不真實。這種突兀感不僅是因為動物本就不該和樹木一樣巨大,還因為在整潔無瑕的二十世紀,不可能允許這種史前怪物般的巨獸在它的花園裡遊蕩。即便在非洲,大象也和到蘇格蘭聖安德魯斯打高爾夫球的克魯麥農人一樣,和周遭格格不入。

儘管如此,在空中還是很難發現大象。如果它們長得小些,或許還有可能。但它們那麼龐大,又是那種膚色,可以隨意隱身,直到突然撞進你的眼簾。

它們撞進了布里克斯的眼簾。他快速寫了張潦草的紙條給我:「看!那頭公象碩大無朋。掉頭回去。特維大夫在無線電裡說,要我喝點杜松子酒。」

好吧,我們沒有無線電。我的機艙裡當然也沒有杜松子酒。但我們確實有個叫特維的大夫。

特維大夫是生活在謎團中的謎一般的人物。一開始,他只為布里克斯一個人存在,然而用不了多久,他就為所有為布里克斯工作的人或者與他熟識的人而存在了。

儘管特維大夫開的處方顯示,他對酒單的信任遠勝於藥劑書,但他有兩大傑出的優點:他的診斷書總是能在彈指間抵達,他對自己的病人有全然的信任。除此之外,特維大夫還精通心電感應(布里克斯本人也受過同等程度的訓練),這就省卻了不少花在測脈搏、量體溫上的昂貴出診費。沒人見到過特維大夫,這是布里克斯堅持的,正是這種行事風格成就了他的終極完美。

我調轉飛機,返回營地。

在距離我們紮營的猴麵包樹不到三英里的地方,我們又看見了四頭大象,其中三頭都是漂亮的公象。一個想法閃過我的腦際:要在稻草堆裡找到一根針,最好的辦法就是坐下。大象從來不會靠近營地三英里之內,否則的話,它們就有失公平競爭的風度。要是你在帆布床上翻了個身,卻發現你花了大把人力物力要去捕獵的東西根本無視你的英勇無畏,就這樣站在你眼皮底下啃樹葉,這對你的獵手夢會是多麼大的挫敗。

但布里克斯是個務實的人,作為一個白人獵手,找到獵物,並第一時間告知僱主獵物方位就是他的職責所在。布里克斯的工作,還有我的工作都因為在如此近的距離內發現大象而變得輕鬆許多。我們甚至可以在營地降落,然後步行去估量它們的確切大小、直接意圖和戰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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