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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往事2 第十三章 緣分(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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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12點多,趙紅兵接到了沈公子的電話。

「紅兵,這幾天我出去散散心,有事打我電話吧。」

「你去吧,家裡沒事。」

從這天起,沈公子人間蒸發。

沈公子這一蒸發,足足消失了十來天。開始時趙紅兵沒太放在心上,他知道沈公子心情不大好,需要出去散散心。後來十來天不見人,趙紅兵也急了,天天給沈公子打電話,但沈公子總是關機。

正月十五下午,趙紅兵終於打通了沈公子的電話。「你還活著呢?再找不到你我就去派出所報案了!」趙紅兵胸口一塊懸著的石頭落了地。「我活得還好呢!」電話那邊,沈公子彷彿又恢復了往日的不羈。

「你在哪兒呢?我讓張嶽開車接你去!」

「不用,我一會兒就回去!」

「快回來吧,李四和費四都在我身邊呢。快回來喝酒,喝完咱們看花燈去!」

「知道了,馬上!」

這兄弟幾個,上次看花燈還是1986年的國慶節。自從1986年國慶節和東郊的二虎一戰過後,這兄弟幾人要麼入獄,要麼在和其他團伙發生衝突,過著戰戰兢兢的日子,再也沒有閒情逸致去看花燈。如今,強敵已滅,除了即將出獄的李武,大家已經聚齊了。

費四和李四已經都帶著老婆提前到了,在等著張嶽等人。「沈公子去哪兒玩了?過個年也見不到他個人影,見到他我非掐死他!」費四走路有點兒跛,但是豪氣不減當年。「我也不知道,估計是會姘頭去了吧!」趙紅兵笑著說。小紀帶著他的護士老婆走了進來:「我可知道沈公子的姘頭是誰,但是我不說!」小紀的嘴和幾年前一樣損。

「誰呀?」費四問。

「別雞巴瞎打聽,誰是他姘頭和你有關係啊!」李四最煩八卦的人。

這時,沈公子瘦削且挺得筆直的身影出現在了門口,手裡居然還真牽著一個女孩子的手。

「哈哈,他還真帶著姘頭來了!」費四嗓門不小。

「來啦,沈公子。給紀哥哥磕頭拜年啊,給你壓歲錢!」離了很遠,小紀就開始喊了。

「磕頭當然可以,就怕你給不起壓歲錢啊!」沈公子還是像以前一樣,嘴上絕不肯吃虧。

「你要多少壓歲錢,你就說個數吧……」

小紀的話說到一半,停下了。

大家同時發現,沈公子文身了,而且,文的部位十分與眾不同。

沈公子文身在臉上,左側臉頰上。沈公子左側的臉頰上,文了一隻輕盈的、乖巧的、正在飛翔的燕子。看來,已經文了好多天,皮膚已經看不出有什麼異樣。這隻深藍色的燕子約霸佔了沈公子左側臉頰三分之一的面積,要多顯眼有多顯眼,要多醒目有多醒目。

文得很精緻,而且設計很巧妙,每當沈公子微微一笑,瘦削的臉頰上,那隻燕子就好像擺動翅膀在飛翔。

二狗見過無數文身的人,但文在臉上的,僅沈公子一個。

這樣極端的事兒,只有沈公子能做得出來。極度自負的沈公子,終於栽了一把。他不但把這份長達七年的單戀刻在了心上,而且,還刻在了臉上。

「沈公子,你……」費四上手去摸沈公子的臉。

沈公子輕輕地撥開了費四的手。看來,還是有點兒疼。

「你他媽的傻啊!」半晌,緩過神來的小紀對沈公子說。

「小爺我自己覺得好看!」沈公子說。

趙紅兵和李四都沒說話,呆呆地看著沈公子。

趙紅兵知道,三姐的名字中,有個「燕」字。雖然趙紅兵一直很反感沈公子打他三姐的主意,但在這一刻,趙紅兵的心,也被刺痛了。

沈公子上過戰場,參加過無數群毆,都沒有在身體上留下任何疤痕。但在今天,他為了過去七年的單戀,在自己的臉上刺了青——今世無法磨滅的疤痕。小愛怡情,大愛傷身、傷心。大愛猛於虎也,猛於越南人,猛於二虎,猛於趙山河。

「走,上樓等張嶽去!」趙紅兵用力捻滅手中還剩下大半支的菸頭,轉身上了樓。他不願意看到十幾年來朝夕相對的那張英氣勃勃玩世不恭的臉上多了只燕子。

大家上了樓,張嶽和孫大偉也到了。

「這姑娘是誰啊,介紹一下唄!」孫大偉說。

「蘭蘭,我老婆。」沈公子笑著說,臉上的燕子像是在舞動著翅膀。

其實不用沈公子介紹,大家也都認識,這姑娘就是曾被富貴捅了一刀的小模特。

「你啥時候多了個老婆?我操!你娶老婆我們怎麼都不知道?」小紀罵。

「這不是給大家帶來了嘛。明天,我和她去領證,下個月就回北京去辦婚禮!」沈公子說。

「你還真是總能給我們驚喜。」張嶽似笑非笑地看著沈公子。

「來,為沈公子和蘭蘭,乾一杯!」趙紅兵一口乾了一杯三兩半的52度白酒。

大家也都幹了。

這天,大家都喝多了。趙紅兵是真的高興,他為沈公子終於擺脫了三姐情結而高興。席間,已經喝醉了的趙紅兵眼眶紅紅的,抓住蘭蘭的手一遍一遍地說:「謝謝你,蘭蘭。有了你,以後我終於不用每天被沈公子煩了,我真高興。」其實趙紅兵的潛臺詞是:「謝謝你,蘭蘭。有了你,沈公子再也不用每天惦記我三姐了,他終於找到理想的歸宿了。我真高興。」

「蘭蘭,你也要做好心理準備。沈公子那嘴,要多貧有多貧,基本上24小時都不停,連睡覺時夢話都是一套一套的。以後有的你煩。」小紀說。「我知道,我就喜歡他貧。」蘭蘭笑得很甜,很開心。沈公子和蘭蘭是般配的一對,更是幸福的一對,雖然他們的幸福對於大家來說很突然。

二狗當時不明白,為什麼沈公子在徹底放棄對三姐的單戀後要在臉上文了個燕子,而且又在十天內決定要和蘭蘭結婚。後來,二狗逐漸瞭解了事情的經過。

四十二、咱們結婚吧

大年初五晚上,沈公子去了蘭蘭的家,當天,在她家過夜。沈公子和蘭蘭認識了半年,但始終保持一定的距離,那天,是沈公子第一次在她家過夜。那時,蘭蘭已經不再當模特走臺,而是在一個美容院學美容。當年瘋狂追求趙紅兵的小靜開的美容院,沈公子介紹她去的。當時,美容行業在當地剛剛興起,小靜開了第一家,生意不錯,蘭蘭在這裡邊打工邊學習美容經驗。那時候當地的美容院,據說也承接文身業務。沈公子去小靜的美容院找蘭蘭的時候,蘭蘭正在學習如何文身。「呦,什麼風把沈大公子給吹來了?」蘭蘭一直比較喜歡沈公子,一見到他就眉開眼笑。「你怎麼說話跟個老鴇子似的?」沈公子雖然心情十分不好,但貧嘴本性不改。

「這不是看見你來了高興嘛。」

「呵呵。」沈公子勉強笑笑。

「怎麼了?心情不好?」蘭蘭問。熟悉沈公子的人都習慣了沈公子趾高氣揚的樣子,忽然看到沈公子有點兒垂頭喪氣,都知道他肯定是有什麼心事。

「嗯。」沈公子勉強回答了一句。

「為什麼心情不好啊?」蘭蘭想問清楚了,乘虛而入。

「……我不想說。」沈公子難得吭吭哧哧一次。

「嗯,那我不問了。」蘭蘭其實心裡很高興,覺得機會來了。她早就知道,沈公子對她若即若離,一定是喜歡別的什麼人,雖然具體喜歡的是什麼人蘭蘭並不知道,但她看今天沈公子這個樣子,也猜到了十之八九。

沈公子沉默了,不再說話。

「你在做什麼?」沉默半晌,沈公子問了一句。

「在學文身。」

「嗯,文得怎麼樣?」

「還可以。」

「給我文一個,燕子。」

「真文啊?!」

「真文!」

「好啊,脫衣服!說,文哪裡?」

「小姑娘家家的,上來就讓男人脫衣服,你還真放得開。」

「你不脫衣服我怎麼文?」

「我文臉上。」

「……」蘭蘭睜大了眼睛。她文過也不下幾十個了,但真沒見過誰要文到臉上的。

「……真文?」蘭蘭不相信。

「真的,你文吧。我考慮好了。我做事從不後悔。」沈公子一改往日玩世不恭的表情。

「文了就破相了,沈公子。」

「我當然知道。」

蘭蘭還是不相信:「你喝酒了吧?」

「一點兒都沒喝,讓你文你就文!」沈公子以命令的口吻說。

「……可以,但是,你必須告訴我你為什麼要文。說清楚了,我會給你文!」

「……我想忘掉一個女人。」

「忘掉就忘掉,為什麼要文在臉上?文了不是更忘不掉了?」

「文在臉上,心就不會痛了。」

「你這是什麼邏輯?!」

「我沒邏輯。」

「沒邏輯我就不文!」

「其實,我是想為我過去七年的單戀畫個句號,留念。」

「有你這麼留念的嗎?你怎麼能做出這麼極端的事兒?」

「不極端就不是我了。」

「……」

「文吧!」沈公子抓住了蘭蘭的手,手指堅定而有力。

「……好,文就文!不許後悔!」

沈公子沒說話,笑了,沈公子做事從沒後悔過。用臉上的傷痛去減小滴血的心的痛楚,這樣極端的方式,只有沈公子想得出,並且,他做得到。當天晚上,沈公子的臉上多了只翩翩的燕子,火辣辣的。「完嘍,沈公子破相嘍,找不到老婆嘍!」蘭蘭惋惜地看著沈公子說。蘭蘭,沈公子命中真正的老婆,親手為沈公子刻下了結束長達七年暗戀的記號。「該找得到就是找得到,該找不到就是找不到。我之前臉好好的,不也找不到老婆嗎?」沈公子說得輕輕鬆鬆。

「以前都找不到,現在你就更找不到了。」蘭蘭說。

「……或許吧!」

「或許有人不在乎你臉上是否有文身呢。」蘭蘭說。

「誰?」

「我。」蘭蘭小聲說。沈公子這樣的男人,又有幾個女人可以抗拒?

沈公子認真地看了看蘭蘭。蘭蘭和三姐不是一樣的美。三姐是有著成熟風韻的那種勾魂的美,像趙雅芝和李嘉欣的結合體;蘭蘭是充滿青春活力的那種美,像全智賢。沈公子自從陪范進去蘭蘭那裡道歉那天開始,就有點兒喜歡上了蘭蘭。但是,那時他自己也發現,他心中始終有個三姐難以釋懷,很難真正喜歡上蘭蘭。

但今天不一樣了,隨著臉上多了個燕子,沈公子真的忘掉了三姐。重新來過。沈公子絕對是個男人,下了決心不再想,就真的不會再想。「都幾點了?你還不快回家!」蘭蘭看著沈公子那直勾勾的眼神,有點兒不好意思,趕緊轉移話題。

「不能回去了。紅兵看見我這樣,肯定會罵我。」

「我得關門了。你愛去哪去哪,總不能就賴我們美容院吧。」

「我跟你回家吧!」沈公子很認真地說。

「別不要臉!」蘭蘭俊臉通紅。

「我就給你賴上了,反正你去哪我就去哪。」

「你怎麼就這麼不要臉,這麼賴皮?」蘭蘭笑罵沈公子。

「我就是這麼不要臉,我就是這麼賴皮。」沈公子像是個賴皮的孩子抓住媽媽的衣角一樣,死死地拉住蘭蘭的毛衣。

「滾……」

「我不滾……」

「滾遠點兒!」

「我滿地打滾,成不?」

沈公子在蘭蘭家一賴就是10天。沈公子在斬掉胸中那纏繞了七年的情結後,終於發現原來人生可以如此精彩,愛情可以如此甜蜜。真愛,原來就在身邊。三姐只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當夢想熄滅之後,開始的才是真正的人生,真正的生活。

「我們結婚吧?」正月十五那天下午,還賴在床上的沈公子對蘭蘭說。

「這麼快?」沉浸在愛情的甜蜜中的蘭蘭,萬萬沒想到沈公子如此快地提出結婚。

「麻溜兒的吧,趁著我現在喜歡你。」沈公子一臉壞笑說。

「切,你會變心是嗎?」

「保不齊。」

「那咱們是不是太快了點兒?」

「不快,咱們認識大半年了。」

「可是咱們在一起才幾天。」

「時間無所謂,你愛我,我愛你,這就夠了。」

「那我得跟我爸媽打個招呼,你也得去我家。哎,你臉上有個燕子,我爸不同意怎麼辦?」

「那咱倆就私奔,學紅兵。」

「你怎麼不和他學點兒好?」

「你就跟你爸說,你拿我的臉練活兒來著。我多有奉獻精神啊。」

「呸,你總這麼不要臉。」

「得回去看看紅兵了,這小子肯定找我找瘋了。」沈公子說著開了大哥大。

沈公子電話剛一開機,趙紅兵的電話就打進來了。

「你現在就回去啊?」蘭蘭聽了沈公子和趙紅兵的通話,有點兒戀戀不捨。

「是啊,總躲著紅兵也不是回事,他早晚能看見我臉上這燕子。」

「那你什麼時候回來?」蘭蘭挺黏人。

「不回來了。」

「啊?你……」蘭蘭嚇了一跳。

「你已經是我老婆了,你就要跟我回家了,我還回你這裡幹嗎?」

「你嚇死我了。」蘭蘭險些被沈公子嚇哭了。

「別抻著了,走吧!跟我喝酒去!」

蘭蘭歡天喜地地跟著沈公子去了沈公子的飯店喝酒。

有如此專一且絕頂聰明的男人可以依靠,應該是每個女人的夢想。挽著沈公子的胳膊,蘭蘭幸福極了。

酒桌上,趙紅兵拉著蘭蘭的一隻手不停地說話,引起了沈公子極大的不滿。

「紅兵,你撒開,這是我老婆。」沈公子詳作發怒。

「我跟弟妹說幾句話,有什麼不妥嗎?」

「說話就說話,你總抓我老婆手幹嗎?」沈公子看樣子醋意甚濃,拉開了趙紅兵的胳膊。

「你使這麼大勁幹啥?掐死我了!」沈公子險些捏斷了趙紅兵的胳膊。「嘿嘿,你抓你自己老婆手去!」沈公子樂了。

「……我沒老婆。」趙紅兵說。

趙紅兵說完,大家都不做聲了。這兄弟七人,戀愛最早的就是趙紅兵,但直到現在唯一沒老婆的居然還是趙紅兵。以前沈公子也沒老婆,和趙紅兵還有個伴兒,現在趙紅兵連個伴兒都沒了。

「走吧,別喝了,看燈去!再喝一會兒看不成了。」張嶽說。「你們去吧,我不去了。我一會兒去找柱子哥,你們走了我繼續和他喝酒。」看見人家都是雙雙對對,趙紅兵不願意參與了。「紅兵,走吧,別喝了。你不去,我們都覺得沒意思。」一向話不多的李四拉起了趙紅兵。就這樣,這群社會大哥帶著自己的老婆,浩浩蕩蕩地開向了燈會。今天屬於家庭聚會,沒那麼多小弟參與,就是這哥兒幾個。一路上,和他們打招呼的人還真不少。

「你們怎麼就認識那麼多人呢?開名車的你們認識,國家幹部你們認識,蹬三輪的你們認識,修鞋的你們認識,混子你們認識,連高中生你們也認識。真他媽的不懂!你們在哪兒認識那麼多人!」當時並不是江湖中人的小紀,看到趙紅兵、張嶽、李四、費四等人頻頻和路上的行人打招呼,頗為不解。

「不懂了吧,大哥就是這樣,認識人多那是必須的。三教九流,必須都認識點兒人,好辦事。」張嶽笑著說。

「大哥?你是地痞才對吧?」李洋捂著嘴笑著嘲笑張嶽。

「李洋,你說得忒好了,地痞就得突出個‘地’字。張嶽就是大地痞,大流氓。離了你們市,他根本耍不出去。你看看我,打架水平遠比張嶽強,這個大家都公認。我雖然沒上過大學,但文化水平也不比他張嶽差。為啥我就不是大哥呢?因為我是北京人,外地人。外地人永遠也成不了你們這裡的大哥,這是定律。所以,張嶽是地痞。」沈公子心情不錯,開始貧了。

「嗯,我也覺得你比我家張嶽強多了。」李洋被沈公子逗樂了。

「別介,別這麼誇我,我怕張嶽揍我。」

「我不揍你。」張嶽也樂了。

「那我家蘭蘭也會撓你。」沈公子壞笑著對李洋說。

趙紅兵、李四等人,都饒有興味地邊走邊聽沈公子和李洋耍貧嘴。

當趙紅兵等人剛要走到燈會時,大哥大響了。

「紅兵……」電話那邊只傳來這兩個字。

「范進,怎麼了?」趙紅兵聽出是范進。

電話那邊一片嘈雜聲,什麼都聽不見。

趙紅兵不耐煩地掛了電話。

「范進又喝多了吧?」沈公子在旁邊說。

「不知道,找筆去。」趙紅兵說。

10分鐘後,當趙紅兵剛剛擠在前面準備拿著答案兌換獎品時,大哥大又響了。

「你是誰?」電話那邊不再是范進,聲音很是威嚴。

「趙紅兵。」「過來認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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