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城回到當地以後,趙紅兵馬上就打出了他手中的第一張牌。趙紅兵在打出這張牌時,可能腦中浮現過九哥這隻老狐狸那狡黠的笑容。
這張牌,在他手中已經握了10年。過去的10年中,他一直苦心經營著這張牌。此時,牌即將打出。
六、新天地彩蝶軒,那20年後的和平飯店
那天沈公子講這個故事時,距離二狗當年聽他在火車站前的「和平飯店」講這個故事,已經足足二十年了。
沈公子,瀟灑依舊。
二狗,已冷暖自知。
那天夜裡,窗外明月高懸,秋風習習。
二十年了,沈公子終於講了這個故事的結尾,二狗也終於聽到了這個故事的結尾。
2007年的上海,秋日的夜裡,新天地,彩蝶軒。
沈公子用力地咀嚼著口中的那塊燒鵝,嚼了兩下,一口紅酒喝下,然後一咬牙,嚥下了那塊還沒怎麼嚼爛的燒鵝。
看樣子,說出這事兒沈公子挺痛苦。
「二狗,我之所以從沒講完那個故事,你知道是為什麼嗎?」
「親叔啊!你怎麼就那麼多為什麼,我哪兒知道為什麼!」
「別不耐煩。今天我告訴你,那天夜裡,我衰了。」
「衰了?你還衰過?」二狗相當驚詫,沈公子居然也衰過?而且還自己承認自己衰了?
「誰還不衰一次啊,我這輩子,就衰那麼一次!」
二狗沒插話。二狗知道,沈公子要繼續說下去了。
「我們那次執行任務,是我和紅兵參軍以後第二次執行任務。我們這次的任務很簡單:搶回戰友小花的屍體。小花是青島人,人長得秀氣,像個大姑娘,所以我們叫他‘小花’。他和我、紅兵不是一個班的,但是我們三個成天在一起打撲克牌,關係很好。他在上一次執行任務時犧牲了,連長下令:不惜任何代價,搶回小花的遺體。」
二狗給沈公子倒了半杯紅酒。
「其實在老山時,越南人和咱們一樣,一旦有人戰死,總是拼命搶屍體。為了搶屍體,越南人也不惜搭上幾條人命。這時候我軍就想出了個辦法:圍屍打援,這和解放戰爭時圍點打援一樣。也就是說,把敵軍的屍體扔在那兒,等著敵軍來搶屍體,然後咱們放冷槍打搶屍體的越南人。這一招,十分奏效。但越南人也聰明著呢,很快他們也學會了這一招。我們那次在搶小花遺體的時候就很清楚:越南人在圍屍打援。」
沈公子一口乾了眼前的紅酒,二狗趕緊又倒上一杯。
「那天晚上和今天差不多,月亮高高的、圓圓的、亮亮的,雖然是夜裡,但是依然可以看清楚很多東西。那天的空氣也挺清新。經過幾天的偵察,我們已經知道了在那懸崖上趴著兩個隨時準備打冷槍的越南人。班長決定,就在那夜行動,就從後面的懸崖包抄上去,然後不出聲地搞掉那兩個埋伏的越南人。那懸崖十分的陡峭,真的接近90度。我們偵察兵的身手都不錯,但只有我和紅兵有把握上去。最後,班長決定讓我和紅兵上。」
「那天,我和紅兵都一絲不掛……」
二狗實在忍不住了,問了一句:「你倆去老山是裸奔去了,還是殺敵去了?」
「媽的,越南人把只要他們不走的地方全撒了雷,懸崖也不例外,穿著衣服說不定哪兒就掛到雷上。全裸,靠身體觸覺,安全多了。再說,當年在前線,咱們解放軍就沒幾個人穿衣服的,基本個個一絲不掛。穿著衣服不得皮膚病就爛蛋,誰穿衣服誰傻逼。團長來了我們都光著身子迎接。」
「啊?啊。繼續,繼續。」
「復員後我買了輛摩托車,成天在你們市裡開到一百多碼。全市的人都說我在玩兒命,一聽到這話我就樂。這也算玩命?那天夜裡,我和紅兵那才是真的玩兒命。那樣開的時候,我真的就想找回那天夜裡的感覺,那種瀕於生死之間的感覺,實在是美妙。」
沈公子又幹了眼前的那杯酒。
「但是那種感覺,人一生體驗一次,也就夠了。」沈公子繼續說。
「這一路九死一生,心理素質差點兒的人,手一哆嗦就會摔下去。就算摔不死,也會被地雷炸得粉身碎骨。那崖上,不僅僅有雷,還他媽的全是蛇。我倆爬的時候,那些蛇就在我倆身邊、身上滋溜溜竄。我不怕蛇,但紅兵直到今天還怕蛇,可那天他居然從我身上摘了三條蛇扔了下去。就算是蛇已經纏住了脖子,我倆也一點兒動靜沒出。兩個小時,我和紅兵終於爬了上去。」
「崖頂上面積不大。那天是大月亮地,地上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越南人做夢也沒想到我們能從崖背面那麼陡峭的絕壁爬上來。月光下,我和紅兵看得清清楚楚,倆越南人背對著我們,一動不動地趴在狙擊位上,真的一動不動。越南人在和咱們開戰之前已經打了100年的仗,素養絕不在中國軍人之下,或許比中國軍人還能隱忍。當時大約距離50多米,我和紅兵看了半天,也不知道這倆越南人究竟是睡著了還是醒著呢。他們知道咱們中國軍人肯定要搶屍體,就在那兒一動不動地趴著,確實牛逼。」
「這時,紅兵指了指天,又指了指後面。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告訴我,現在這個時間,應該是人最疲倦的時候。指了指後面,意思是聽班長的話,別開槍驚動了敵軍,否則咱們一個也跑不了。我向紅兵示意,問該怎麼辦,紅兵給我打手勢,告訴我爬過去,扭斷那倆越南人的脖子。其實扭斷脖子這招,教官教了我們無數次,但是我們當時從沒真的扭斷過誰的脖子。」
沈公子的酒有點兒上頭,嗓音大了點兒,清脆的北京話吸引了鄰桌多人的注意。
「我和紅兵開始爬,悄無聲息地在滿是石頭稜子的崖頂草叢裡爬,我們倆早就成了血人。這50米,我倆又爬了一個多小時,我們簡直是一釐米一釐米地爬,絕對沒發出任何聲響。這種折磨,又有幾個人可以忍受?爬到離那倆越南人快5米的地方時,我和紅兵同時發現,他們都他媽的醒著呢!5米!多近的距離!」
「我和紅兵在距離他倆5米的地方,停了足足半小時,幾乎完全不敢呼吸。草裡的各種蟲子和蛇在我倆的身上不斷爬過,奇癢難忍,但我們只能像石頭一樣一動不動。我忍不住了——看樣子紅兵還忍得住——給紅兵遞了個眼色:幹吧!紅兵點頭。」
沈公子說得激動了,嗓音更大了。
「我和紅兵一躍而起,一步躍出三米,然後撲到越南人身上。我早就看準了,左手抓住越南人的下頜,右手按住越南人的頭頂,用力一扭……」
沈公子在說的時候按捺不住激動心情,兩隻手活動起來,就像是當年的同一個動作。
沈公子那表情、那手勢沒嚇到鄰桌的中國人,因為中國人聽得懂他在講故事,倒是把旁邊的一桌外國人嚇了一大跳。那些外國人神色惶恐地看著這個退伍多年的中國軍人。看沈公子的表情和手勢,就看得出他在表演徒手殺人的動作,這些老外怎麼知道他要殺誰。
沈公子最不怕有聽眾了,而且最喜歡有聽眾了。
「我奮力一扭,沒扭斷……」
二狗聽見鄰桌發出一陣小聲的鬨笑,趕緊又給沈公子倒了一杯酒。
「這時,紅兵倒是真的扭斷了另一個越南人的脖子。而我抓住的那個越南人的左手和右手都抓住了我的手腕,我力氣和他差不多大,根本就沒法扭。眼見這個越南人就要叫出聲,此時紅兵放開手中那個被他扭斷了脖子的越南人,抄起越南人的步槍,一槍托就砸在了我扭住的那個越南人的咽喉處,那越南人當場斃命!」
沈公子的評書配上肢體語言的烘托,那是相當的好。
沈公子學趙紅兵拿槍托猛地一擊的架勢,再配上他臉上那兇狠的表情,又把鄰桌的老外嚇了一跳。二狗一回頭,那群老外在示意買單,估計是被嚇著了。
「那你也沒衰啊,只不過是你下手的那個越南人有了防備,所以你才沒能一擊致命。要是二叔去殺那個越南人,和你的結果是一樣的,或許還不如你。你倆的身手公認差不多。」
「我不是因為這事兒衰了。這,只是個開頭。」
「啊?」
「我是因為……因為後來的事兒衰了。」
沈公子好像有點兒激動,又幹了一杯酒。
二狗知道,即使自己不問後來發生了什麼事兒,沈公子也會說下去的。因為那天,他就是想說出心裡的秘密。
「在幾分鐘內把這兩個越南人幹掉之後,我們開始執行這次真正的任務——運回小花的遺體。我是在這事兒上衰了。」
「紅兵當時示意,由他來背遺體,由我把小花搭到他背上。其實運到崖下就好了,崖下我們不但準備了擔架,而且還準備了屍袋。只要把小花背下去,一切就好辦多了。當時呢,我是沒多想,也沒怕。畢竟那時候我們已經上前線大半年了,敵人的屍體、我軍的遺體都見得多了,再說我也不怕死人。可是……」
「怎麼?」
「當我一看到十幾天前還和我們一起打牌的小花的遺體時,我的手就開始顫抖。雖然我早知道他犧牲了,但是真的看到他遺體的那一剎那,我還是有點兒接受不了。我看見,他手腕上還戴著第一次執行任務前我給他編的一個小草鏈,那是我打牌輸給他的,那麼個活生生的人,當時卻躺在那兒……」
「月光下,我看見了小花那張已經變了形的臉。忽然,鼻子一酸眼淚掉了下來。這時,我一抬頭,看見了紅兵的臉。他面無表情,但眼中,好像有淚花。二狗我告訴你,我永遠忘不了那天月光下紅兵那個面無表情的樣子。多年以後,我知道了,那是一個男人在那個時候該有的表情,而我,在那天,還只能算一個孩子。」
「紅兵面無表情地向我示意,讓我把小花搭在他的背上。我伸手去拉小花的胳膊……」
沈公子有點兒哽咽。
「我一拉小花的胳膊,沒有拽動他的人。他的手臂從我手中滑過,我的手裡,多了一堆肉和皮,小花的血肉!屍體放的時間太長了,一拉就散架。我忍受不住了,眼淚和胃裡的酸水一起湧了出來。我再也無法控制自己,幾乎要哭出聲來,嘔出聲來。足足十幾分鍾,我手裡抓著小花的血肉,就這樣……」
「當我多少恢復一些理智的時候,我再次抬頭看了看紅兵。紅兵仍然靜靜地蹲在我旁邊,依然面無表情地看著我。看著他那眼神,我多少鎮定了一些。這時,紅兵示意我轉過頭去,我轉過了頭。」
「轉過頭以後,我不知道紅兵做了什麼。只聽見紅兵小聲說:‘我弄好了,咱們下去,你別回頭。’」
「我下去了,真的沒回頭。我怕回頭看見在紅兵背上的小花。下去的路要比上來好走多了,但是我也納悶紅兵為什麼揹著具屍體,還能以那個速度跟著我走。」
「結果下去以後,我發現我們的戰友都不見了,擔架和屍袋都在他們手裡。原來,在戰友們等我們的時候,又有一個人被眼鏡蛇咬了,大家緊急把他抬了回去,所以沒留人在這裡等我們。」
「我邊回頭邊問紅兵,人都走了,咱們要把小花這樣揹回去嗎?紅兵淡淡地回答:‘沒事兒,不用。’」
「此時回過頭去的我,看見了人生中最難忘的一個瞬間。」
「怎麼了?」二狗問。
「明亮的月光下,赤身裸體的紅兵,胳膊下夾著小花的頭顱!他根本沒背小花!」
「怎麼只有頭顱?」二狗問。
「在我背過身去的時候,紅兵居然卸下了小花的頭顱!的確,後來想想,這是當時最佳的選擇,當時小花的遺體已經散架,就算是三五個人上來,也不可能把小花完整地運回去……但,我真想不到,紅兵他真就狠心、真就狠心親手把小花的頭顱卸下來,然後自己夾著戰友的頭顱走上一夜。」
「紅兵依然面無表情,只是在月光下可以看到他的眼裡有淚花。我當時覺得不能接受,我小聲地顫抖著吼:‘你把小花留在崖上了?’」
「紅兵平靜地說:‘沒,我要把他帶回家,這是帶他回家的唯一辦法。小申,你冷靜一些,前面幾十米就是雷區,要按工兵排過雷的原路返回。你一哆嗦,就可能碰上一顆雷。’」
「一個軍人,看到自己戰友胳膊下夾著另一個戰友的腦袋殼子走路的慘相,還能冷靜?我沒法冷靜,我腿抖。」
「那是全世界地雷最密集的雷區。我們走的路不是路,而是一個個腳印。那是工兵用探雷針一寸一寸探出來的,必須小心翼翼地走。只要腳一抖,就可能碰到一顆雷。」
「這一路,我幾次要跌倒。我的心和腿都不聽我使喚了,但在我每次感覺自己再也站不住的時候,紅兵那只有力的大手就會落在我的肩上。這隻手只要一搭在我的肩上,我的腿就不抖了,心也不慌了。好幾次,我真的馬上就要跌倒,跌進雷區,多虧我身後那隻手,我才又站正身體,走了起來。」
「紅兵左手護著小花的頭顱,右手照顧著我,而他自己,一步都沒走錯,一點兒都沒晃。」
「第二天上午,我和紅兵回到了營地。到了營地,我再也按捺不住,拿起衝鋒槍朝天狂掃了好久。大家都認為我要瘋了。只有我知道,我還沒瘋,而且,這一輩子再也不會瘋。這一夜過後,我也成了男人。」
「而紅兵,把小花的頭交給了軍工,自己去睡了。睡得很踏實,一睡就睡了十幾個小時。」
「小花火化時,我們都在。整容整得不錯,四肢的假肢也跟真的差不多,拍照拍出來看起來也很好。紅兵說得對,他把小花帶回家了,他做到了。」
那年,趙紅兵21歲,沈公子19歲半。
二狗被沈公子這席話驚呆了。
二狗腦中浮現出這樣一個景象:南疆,紅土地上,月光和星光下,兩個腰桿筆直的北方男人,赤身裸體,滿身是石頭稜子劃出的血,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在全世界最密集的雷區。走在前面的男人,腿有點兒抖,還冒些虛汗;走在後面的男人,胳膊下夾著一個自己戰友的人頭,跟著前面的男人一步一步地慢慢走。當前面的男人腿有些抖時,後面的男人伸手扶穩他。兩人靜靜地走,沒有對話。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景象?
這兩個男人之間有著什麼樣的情誼?
世界上沒有什麼比戰爭更殘酷。可能,也沒什麼能比戰爭更能讓男人變成真正的男人。
「本來我和紅兵就是最好的戰友,那天過後,我覺得,不論我做什麼,不論是對的還是錯的,只要有紅兵在我後面,我什麼都不怕。只要想起那天在我身後的紅兵的那隻大手,就算前面有多少地雷,我也能放心地走下去。腿,不會再抖。」
「開始的時候,很多人納悶,你沈公子怎麼就那麼傻?開飯店賺那麼多錢,都是自己一個人賺的,卻要和趙紅兵兩個人花。我總是一笑了之。首先,我和紅兵有過命的交情,多少錢能買到?其次,我做生意也好、辦事也好,之所以有信心,是因為我始終能感覺自己的肩膀上搭著紅兵的那隻手。一切,都和那一夜一樣。」
那一天,二狗終於明白趙紅兵是個什麼樣的人了。
那是一個敢於自作主張親手卸下戰友遺體頭顱的人。
那是一個曾赤身裸體夾著戰友頭顱在雷區走上一夜的人。
那是一個在以上情況下,還能照顧別人的人。
完成以上三點,還不夠可怕。可怕的是在沈公子的描述中:這個人在做以上事情的整個過程中,情緒沒出現一絲絲的波動。
或許他的情緒也出現了波動,只是別人看不出來。
那天以後二狗也明白了,能和趙紅兵做對手的人,在當地,可能真的沒有。趙紅兵這統帥群雄的氣質跟張嶽領導混子的能力是一樣的,天生的。
假使張嶽不是趙紅兵最好的朋友,而是仇敵。他倆如果火拼一次的話,誰會勝呢?
相信大家心裡早已有了答案。
七、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據說大虎遠比趙紅兵消失得徹底。從那次趙紅兵掛掉電話後,大虎就開著車消失了。後來雖然大虎團伙的成員基本每天都能接到他的電話,但即使是大虎最親密的兄弟,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哪兒。
大虎當時怕的可能並不是趙紅兵,而是趙紅兵的兄弟——李四。
大虎清楚得很,一旦讓李四抓到他,他或許不用死,但是下半輩子肯定要在輪椅上過了。李四有多毒,大家都知道。
趙紅兵在南山之戰後再也沒參與過江湖上的是非。而大虎也認為,即使是南山之戰,真正起決定作用的也是張嶽,而不是趙紅兵。
大虎,根本就沒意識到趙紅兵的可怕。在大虎的眼中,雖然趙紅兵當年也挺生猛,但畢竟是當年了。如果拿現在的趙紅兵跟張嶽和李四比,趙紅兵簡直就是善男信女。張嶽現在折了,只要防備著李四,趙紅兵就沒什麼可怕的了。何況,人家大虎的手下養著一群曾經的重刑犯。這些重刑犯,猶如一群困在籠中的猛虎,只要放出籠,一定會傷人。
大虎手下的七八個剛釋放沒幾年的重刑犯中,有個首領,綽號「迷愣」。「迷愣」是東北話,意思大概就是:迷迷糊糊,總是一副睡不醒的架勢。大虎就是想讓他帶人去對付趙紅兵。
迷愣雖然綽號叫「迷愣」,但只是外形比較迷愣,人可真不迷愣。據說在省屬重刑犯監獄中,他是公認的兩個大哥之一,在獄中的地位遠比大虎要高。大虎當時只是箇中隊勤雜,一直對迷愣溜鬚拍馬的。
迷愣當時約三十七八歲,從17歲開始,他的人生經歷只需要兩個詞就可以總結:1.跑路;2.坐牢。也就是說,如果迷愣沒在跑路,那麼他一定在坐牢;如果迷愣沒在坐牢,那麼他一定在跑路。
由於迷愣不是在跑路就是在坐牢,在外面混的時間實在太短,不僅二狗沒見過他,就連趙紅兵團夥中的主要成員也沒幾個人見過他。但據說,此人的外型及性格都酷似李四,都是又黑又瘦,面頰骨很高,又都是每天一副睡不醒的架勢,又都不愛說話。
這樣的人是挺可怕。
雖然迷愣的人生可以簡單到用四個字形容,但迷愣的一些經歷也稱得上傳奇。
1980年,迷愣17歲,在省體校讀書。據說他足球技術高超,早晚會是省隊的隊員,甚至有可能入選國家隊。1980年夏,暑假回家時,他和當時在當地已揚名立萬的張浩然一夥在市體委足球場看臺下發生了衝突。迷愣在遭到張浩然毒打之後,去西郊的三姨家拿了個鎬頭,騎腳踏車回頭去找張浩然拼命。
而後,就是一場血戰。迷愣一人力戰張浩然等七人。20世紀80年代初,正是張浩然一夥在當地最囂張的時候,迷愣敢於一人和張浩然等人火拼,足可見其膽略。
那一場惡戰,迷愣被打了個半死;迷愣也把張浩然手下的一個兄弟一鎬把掄成了植物人。
後來官司打得不錯,迷愣只在看守所裡待了一年多就給放了出來,根本沒進監獄。
從看守所出來以後,迷愣沒球可踢,又身無長技,也開始混社會。20世紀80年代混社會不像是2000年後,那時候混社會的人經濟來源就兩樣:偷和搶。
偷,迷愣是不屑乾的,但他卻收服了當地的十來個小偷,由這些小偷養著他。當時在當地小偷界名聲最響的大民、二民哥兒倆,都是他的手下。迷愣出獄後不久,還不到20歲的他居然結婚了,據說老婆還挺漂亮。1983年他老婆還給他生下了一個姑娘,這個姑娘是二狗的下下屆校友。她繼承了他爸爸的運動天賦,也繼承了她媽媽的美貌,但學習成績極差,是二狗所在高中特招的每級僅有的兩個體育生之一。
這父女二人性格挺像,女兒的性格也很暴躁。由於此女每天下午都在學校操場練體育,常年穿著一條緊身的運動短褲,露出兩條雪白渾圓的大長腿,再加上如花的容顏,基本上吸引了全校男生的關注。全校男生都將其戲稱為「大白腿」。二狗和此女不熟,只知道她爸爸是迷愣,她真名叫「徐x」,僅此而已。
放下「大白腿」徐x不表,話題還是回到她爸爸迷愣。
在生下大白腿後不久,迷愣由於重傷害他人再次被列入通緝犯行列,只不過罪名不是很嚴重,他在當地的市內繼續跑路。據說,迷愣在市內跑路的二三年中,連續犯了13起重傷害案。根據某些江湖中人講:這13次重傷害,加在一起夠判個死刑了,但是迷愣基本每次都不是主犯。儘管下手時他最狠最黑,但最後量刑的時候輕了不少。
二狗講一下1985年底迷愣被捕時的那次事件,幫助大家瞭解一下迷愣這個人。
在市內跑路的迷愣,日子過得相當慘。1985年年底,有人出200塊錢讓他去修理東郊城鄉結合部的一個獸醫。
「修理」這個詞可輕可重:可以是痛毆獸醫一頓;可以是嚇唬嚇唬這個獸醫;也有可能是把這個獸醫打殘。
迷愣拿到200塊錢想都沒想,直接選擇了把這個獸醫打殘。
據說他拿到這200塊錢後,先是去當地最好的一家飯店裡,請幾個朋友飽餐痛飲了一頓,花了100塊出頭。然後自己買了雙棉鞋,花了幾十塊。穿著新棉鞋,兜裡裝著剩下的幾十塊錢,懷揣一把寬背大砍刀,帶著醉意直接去了東郊那個獸醫店。
那個獸醫也不是什麼善茬,而且還會三拳兩腳。雖然剛開始就被迷愣狠狠地迎面砍了一刀,但鎮定下來以後,居然和迷愣徒手撕扯了起來。這個獸醫不愧是成天和驢馬打交道的,力氣極大,在撕扯的過程中居然還把迷愣手中的寬背大砍刀奪了過來。迷愣手中的刀被搶過去以後,自己身中幾刀,酒醒過來不少,回身拿起個氣管子,和這獸醫拼了起來。
此時,正好有一個警察路過。在20世紀80年代初,當地的警察有手槍,這警察看見兩人在血戰時距離他倆七八米,當時就鳴槍示警。他這一鳴槍嚇到了那獸醫,那獸醫住手了,但人家迷愣卻不住手,拿著氣管子還朝獸醫的頭上猛砸。警察一看這「悍匪」連鳴槍都不怕,也惱了,當場又開一槍,直接命中迷愣大腿,迷愣當場倒地。
迷愣被捕,被以多起重傷害罪名起訴,判刑15年。迷愣入獄後約3個月,他老婆失蹤。在當地,再也沒有人見過他老婆。他的女兒大白腿由她爺爺奶奶撫養。也就是說:大白腿在沒記事兒的時候,迷愣就已經進去了;在大白腿上高中以後,迷愣才被放出來。
從迷愣受僱傷人這件事兒的整個過程來看,迷愣這樣的人的確是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分子:不但兇狠暴戾,更可怕的是他好像根本就沒打算活幾天,每多活一天他都覺得自己賺到了。
拿半條命換來的200塊錢不是攢著,不是好好去花,而是很輕易就花出去了——他可能覺得自己活不過明天,所以就先把它花了。正常人的生活計劃是按年過,迷愣卻是按天過、按小時過。
活完今天算今天,明天的事兒就不去考慮了。
入獄後,犯了14起重傷害案的迷愣開始了他人生中最輝煌的日子——監獄生活。
由於迷愣早就活膩了,所以他在監獄裡是人見人怕,畢竟像他這樣活膩了的人不是很多。很快,他在獄中成了大哥,吃香的、喝辣的,誰見到他都得遞煙、叫大哥。
迷愣出獄以後還經常懷念自己在監獄裡的日子:「要不是我有個姑娘,我肯定還回去。在裡面的日子比在外面舒坦多了。現在我爸我媽沒了,我得照顧我家姑娘,要不我早回去了!」
聽見沒?啥人都有,還有懷念在監獄裡的日子的。
迷愣出獄以後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大虎安排他做他的物流公司客戶經理,工資還不低。說是客戶經理,但迷愣基本上啥事兒也不幹,每天只是帶著其他幾個釋放的重刑犯,吃吃喝喝,再拿著吃飯喝酒的發票找大虎報銷,到了月底領工資。
大虎每次都是樂樂呵呵地給他報銷,三萬兩萬連眼都不眨。大虎知道:想在當地佔據一席之地,迷愣這樣的人必不可少。
迷愣也知道,大虎這麼可勁兒地養活著他,早晚有一天要用到他。所以,迷愣也坦然受之。
出獄以後的迷愣不缺吃,不少穿,日子過得還不錯。迷愣不管那麼多,今朝有酒今朝醉,除了女兒讓自己牽掛外,迷愣在這世界上什麼都不留戀——他早在十幾年前就不留戀了。
二狗還聽說過迷愣出獄後乾的一件悍事,這事兒和大白腿有關。
當時大白腿依然住在她奶奶家,也就是當地第五人民醫院的宿舍樓。那六層樓房在20世紀80年代初絕對算是當地最好的住宅,但到了2000年前後,絕對算是最破的住宅了。當年的紅牆已經斑駁,樓門還是木製的,樓道里全是灰塵,沒人打掃。大白腿的奶奶和爺爺已經去世了,所以,大白腿獨自一人住在那兒。
迷愣出獄以後也在家住,但大白腿總趕他走,說他總半夜醉酒回家打擾她學習。她其實是想一個人住。她經常帶男孩子回家,而且還是不同的男孩子。
迷愣覺得自己在世上就這麼一個寶貝女兒了,就這麼一個牽掛了,她說什麼就什麼吧!迷愣也沒多問,讓大虎送了他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自己住,讓女兒繼續一個人住在爺爺奶奶家。
大白腿這孩子二狗也算是認識,據二狗瞭解,此女雖然性格暴躁,但品質還算不錯,在同學中人緣還可以。唯一的缺點就是比較風流,喜歡帥哥,而且喜歡上誰一定要搞到手,兩三個月就換一個男朋友。由於她人長得漂亮,身材好,硬體條件出眾,俘獲帥哥基本沒什麼難度。二狗估計學校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帥哥不下十個。
據說有一天晚上八點多,在學生上晚自習的時候,迷愣忽然回五醫院的家中去拿東西,結果他一開門正好看見自己的女兒和一個男孩子在客廳裡的沙發上xxoo。
迷愣十分平靜,隨手關門,然後下樓。
半小時後,迷愣上樓,敲門:「完事了沒?開門!」
大白腿和那個男孩子嚇死了,誰也不敢開門。都琢磨著:這下他還不得殺人啊?
此事中的那個男孩子二狗不認識,說不清楚究竟是哪個人。但據二狗身邊喜歡八卦同學說,此男絕對是個帥哥,是他們那個年級的「校草」。後來《流星花園》熱播時,此男被我校女生稱為「花澤類」。這花澤類平時很靦腆,一說話就臉紅,學習成績也一向不錯,就是不知道那時候怎麼被大白腿勾搭上了。那段時間,大白腿幾乎成了全校女生的公敵。
「沒事,開門。」迷愣語氣很溫和。
門終於被開啟了,大白腿開的門。據說那花澤類當時就坐在她家四樓的窗臺上,只等迷愣一動手,他就跳樓。
「孩子,下來啊。」迷愣罕見的溫柔。
「我……」花澤類本身就很靦腆,見到了江湖中傳說的迷愣,更是連眼皮都不敢抬。
「下來啊!坐那幹嗎?下來,坐!」
「我……」花澤類從窗臺上下來了,雙腿顫抖,不敢說話。
「坐!」
雖然迷愣表現得很溫柔,但是大白腿和花澤類還是大氣都不敢出。
迷愣端詳了花澤類半天,笑了。
「你小子長得不錯,難怪我女兒會喜歡你。」
花澤類和大白腿還是不敢說話。
「你今年多大了?」
「17……」
「哦,和我女兒同歲。你怎麼這麼老實?」迷愣看出眼前這孩子被他嚇傻了。
「叔叔……」
「你叫我啥?」迷愣吼了一嗓子。
花澤類和大白腿都嚇壞了。
「叔……」花澤類顫抖著說。
「爸……」大白腿以為迷愣要動手了。
「你要和我姑娘一樣,叫我爸!」
「啊,叔……」花澤類一時沒明白是怎麼回事兒。
「你叫我啥?讓你叫爸,沒聽見啊?」
「爸……」
「這還差不多,你得對我姑娘負責啊。」
「是,爸……」花澤類汗如雨下。他琢磨著如果和他女兒上次床就要負責的話,那迷愣至少得認十個女婿。
迷愣是一眼就看中了花澤類這孩子。
這孩子不但滿足他擇婿的首要條件:老實。而且這孩子長得百裡挑一,可比迷愣強太多了。
迷愣是真喜歡。
第二天晚上,迷愣就帶著大白腿去了花澤類家,具體過程和其中的糾結不談,況且二狗也不清楚。只說說最後的結果:兩人的婚事暫定,暫時由花澤類認迷愣當乾爹,等兩個人結了婚再改口。這也是當地的習俗。
靦腆的花澤類忽然多了個爹,而且還是混黑社會的爹。
話說回來,花澤類這爹對他真不錯,中午有事兒沒事兒就去校門口最好的飯店點上七八個菜,什麼菜好點什麼,然後請自己的女兒和「姑爺」吃一頓。
他聽說花澤類喜歡打籃球,就花了2000多塊買了籃球、運動衣、運動鞋一整套的送給花澤類。
花澤類的同學都跟花澤類開玩笑:「哎呀,成黑社會家屬了?」
「……」花澤類有苦難言,才17,居然就訂婚了,而且物件還是大白腿,他或許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後來大白腿和花澤類在一起膩了,甩了花澤類,但迷愣還是經常請他一起吃個飯什麼的。
從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這個人有如下幾個特點:
1.本性還算善良,雖然壞事兒沒少幹,但還不是喪盡天良那種。從他女兒和花澤類分手後,他還對花澤類那麼好就可以看出來。
2.對自己女兒溺愛到了極點,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兒是他在這世界上唯一的牽掛,他把自己所有的愛都給了女兒。
3.他可能知道自己隨時會離開這個世界,所以做好了準備,在女兒17歲的時候就急吼吼地給女兒定下個女婿,儘管最後沒成功。
大虎和趙紅兵起了衝突,當然要去找迷愣。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時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麼多錢,被他養了那麼久,就該為大虎賣命。
大虎手下的這群猛虎即將出籠了。
出籠,咬趙紅兵去。
和大虎相比,趙紅兵消失得並不徹底,還有人能在市區裡看到他。只是他行蹤極其飄忽,說不見人影立馬就不見人影。
大虎派出了一群餓虎,趙紅兵知道,當然知道。
據說,趙紅兵在某個下午到了省城。趙紅兵當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見一個人,他希望這個人能給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這個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趙爺爺之外對他人生影響最大的一個。2000年後的趙紅兵能破繭成蝶也得歸功於他。
這個人當然是九哥。他好像從來都沒給趙紅兵的生意幫過什麼忙,也好像從來沒給趙紅兵的生意提過什麼好的建議。
他和趙紅兵只談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偌大一個城市,趙紅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個和自己同樣「段位」的人溝通,連沈公子都不行。
九哥的「段位」或許不能說比趙紅兵高,但肯定不比趙紅兵低。這是個老江湖。當趙紅兵、張嶽等人在街頭喋血時,九哥已經在富麗堂皇的酒店裡跟社會名流把酒言歡了。
趙紅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館裡見的面。九哥穿著一件黑色的唐裝,佝僂著腰笑咪咪地走了進來,拍了拍趙紅兵的肩膀。
「紅兵,有事了吧?」好像什麼事都瞞不住九哥。
一壺綠茶喝完,趙紅兵把事情講明白了。
九哥靜靜地聽趙紅兵講完後,沒回話,抬頭朝服務員說了句:「兩份炒飯,兩份蘸醬海蜇頭。」
兩人開始狼吞虎嚥。耕良田千頃不過一日三餐,有廣廈萬間只睡臥榻三尺。這兩個身價千萬乃至上億的江湖大哥,最經常吃的,無非就是一碗炒飯而已。
九哥雖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趙紅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盤子炒飯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認真地看著趙紅兵吃。
通常被人看著吃飯都挺不舒服,可趙紅兵還是慢慢悠悠地吃。這兩人的心理素質,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樣。
終於,細嚼慢嚥的趙紅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紙一絲不苟地擦。
「紅兵,多久沒打過獵了?」
「十幾年沒開過槍了。」
「今天咱倆去打打獵。」
「去哪兒?」
「蒙古國邊境。」
「打什麼?」
「黃羊。」
「好!」
趙紅兵真是有心情,居然真的跟九哥打獵去了。一輛大越野車開了十幾個小時,第二天早上,終於到了阿爾山。
時值初春,阿爾山的草還是枯黃的,直沒過膝。這片孕育了無數草原英雄兒女的沃野,今天又迎來了兩位梟雄。一個腰桿筆直,另一個是半個羅鍋。
這兩個人都是一臉滄桑,手裡都提著一把獵槍,漫步在這齊膝的草地上。
呼吸著草原清新的空氣,望著草原上高高的藍天和白雲,趙紅兵的心情也暢快了許多。
「今年這裡的黃羊不是很多了,去年要比今年多。」九哥極目遠眺。
「為什麼呢?」
「因為今年蒙古國沒雪災,黃羊過境的不多。」
趙紅兵也在遠眺,沒搭話。
「前兩年蒙古國大雪災,上萬只黃羊跨過國境線,來到了這裡。再有幾次這樣的雪災,估計黃羊該絕跡了。」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趙紅兵看得挺透。
儘管九哥已經洞悉了這個社會,但是他不像趙紅兵這麼有文化。他把趙紅兵拉上了車,豐田大越野在草原上飛馳了起來。
草原深處,像是海洋;一輛車開進去,就像是海里的孤舟。
「現在這裡的黃羊,都是雪災後回不去蒙古的幼崽長大的。它們的父母都已經回到了蒙古,可它們只能留下來,別無選擇。這就是黃羊和人的區別,呵呵。你見過哪個父母扔下孩子自己跑嗎?人是有感情的,羊,不一樣。」
「要是帶上羊羔,估計大的黃羊也回不去了。」趙紅兵說。
「對,所以人的最大弱點就是割不斷親情。你得會利用這個弱點。」九哥狡黠地朝趙紅兵眨了眨眼睛。
趙紅兵笑了,他懂了九哥在說什麼。九哥,就是隻善良的老狐狸。
「那是不是有點兒過於卑鄙了?」趙紅兵明知故問。
「沒什麼卑鄙的。就好像今天咱們都提著槍,到現在卻一隻黃羊都沒打。咱就是來散散心,哈哈。」
「哈哈!」趙紅兵已經明白該怎麼對付迷愣了。
「這群黃羊,到了蒙古國就會遇上狼群。我也去蒙古國打過獵,你知道不?狼群一直就和黃羊群保持3~5公里的距離,死死地盯著,不太遠,也不太近。」
「那這些黃羊還不知道狼群就在眼前吧?」
「對,不知道。所以,你也要小心啊,呵呵。說不定你和你老婆忽的一下就遇上只狼,它們離你不近,但也不會遠。」
「哈哈。」趙紅兵樂了,「狼有啥可怕的呢?我手裡有槍。」趙紅兵掂了掂手中的槍。
「哈哈,那也不能非法狩獵啊!」
「哈哈,我是守法公民。」話音沒落,只聽「砰」的一聲,趙紅兵朝窗外放了一槍。
「打什麼呢?」
「打只野兔。」
「你槍法也不行嘛!就你,還偵察兵呢?」
「太多年沒動這玩意兒了……」
打了兩天獵,趙紅兵和九哥提著三隻兔子回省城了。當然,趙紅兵收穫的,根本就不只是這三隻兔子。
從省城回到當地以後,趙紅兵馬上就打出了他手中的第一張牌。趙紅兵在打出這張牌時,可能腦中浮現過九哥這隻老狐狸那狡黠的笑容。
這張牌,在他手中已經握了10年。過去的10年中,他一直苦心經營著這張牌。此時,牌即將打出。
在趙紅兵和大虎電話對罵後的第六天。當地的某四星級酒店二樓的咖啡廳裡,坐著兩個人。其中的一個,鬢角斑白;另一個,滿頭白髮。
老遠一看,好像是倆老頭子在喝咖啡。
仔細一看,這倆老頭子都不超過40歲,看起來滄桑而已。
鬢角斑白的,是趙紅兵。
滿頭白髮的,是表哥。
沒錯,趙紅兵的第一張牌就是表哥,曾經開槍廢了陳衛東一條腿的表哥,曾經捅了嚴春秋一刀的表哥,曾經在省屬重刑犯監獄坐牢近10年的表哥,曾經被趙紅兵認為張嶽團伙中唯一可成大器的表哥。
那所重刑犯監獄裡,有兩個大哥級人物。其一:迷愣;其二:表哥。
表哥30多歲頭髮就全白了。
那天,這兩個頭髮都已經白了的人在一起談話。沒有人知道他們究竟談了些什麼,只能從後面發生的事件去判斷。
顯而易見的是:這已經不再是一群青春少年的街頭喋血,而是一群老謀深算的真正的江湖大哥間的較量。並且這是一場看不見對手的較量。雖然雙方無時不刻都在算計對方,但在決出勝負之前,絕不會見面。
那段時間,表哥剛剛出獄不久。他身材相比以前更加瘦削,也略有些駝背了,深陷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再加上那滿頭白髮,倒有幾分像歐洲人。表哥總穿著一件長長的黑色風衣。這行頭,在當地也堪稱獨樹一幟。
表哥之所以能夠成為獄中的江湖大哥有如下幾點原因:
1.表哥入獄的原因是開槍要了陳衛東一條腿,又捅了嚴春秋。以這樣的罪名進去,是能受到其他犯人「尊敬」的。
2.表哥輕易不出手,只要出手,就有人留下終生殘疾。這樣的人,有幾個人敢惹?
3.表哥重義氣,向來一諾千金。
4.最重要的:自從表哥入獄以後,張嶽、趙紅兵為其花錢無數。
這樣的人,在監獄裡怎麼能不是大哥?
據說,表哥在和趙紅兵談話後去找了一個人。表哥說:「我只要有一個人幫忙,應該就夠了。迷愣的人是不少,但全是無能之輩。」
趙紅兵說:「迷愣無牽無掛,早就活膩了。但是聽說,他有個女兒。」
對,九哥對他說過:人的最大弱點就是割不斷親情,你得會利用這個弱點……
在和表哥對話以後,行蹤飄忽的趙紅兵忽然又出現在了二龍的病床前。據說,趙紅兵看見二龍時,躺在病床上的二龍還戴著副墨鏡。
當然,二龍戴墨鏡不是為了裝酷、裝社會人兒,當地的江湖中人就沒常年戴墨鏡的。他戴墨鏡的原因是:被謝老二打了個眼藍。像二龍這樣自恃會劈叉的高手,肯定羞於讓人知道他被打了個眼藍。
但躺在雪白的病床上戴副墨鏡,也的確夠滑稽的。
「二叔,來了。」二龍氣息微弱。
「嗯,好點了嗎?」
「好多了。」
「那就好。」
「二叔……」
「二龍,現在安排你轉院去省城。現在就走,車我安排。」
「那……」
「別多說話了,這邊的事兒,我來解決。」
「……」
「到你該回來的時候,我肯定通知你。」
趙紅兵是要把自己隊伍中最弱的環節暫時剝離出去,解除後顧之憂。在當地保護二龍這樣的人,難度大了點兒。
跟二龍簡單聊了幾句以後,趙紅兵再次消失了。
趙紅兵團夥的幾個核心成員,除了趙紅兵消失以外,其他人一切正常。沈公子該有的社會交際繼續打理,李四該在外面玩兒就在外面玩兒,一切看起來都再正常不過。
沈公子心裡有底:他雖然年輕時候沒少參與鬥毆,但他實在不算是一個江湖中人。現在沈公子絕對算是個來當地投資的外地企業家。他交往的都是些處級甚至廳級幹部,他大虎敢對沈公子這樣的紅人下手?沈公子的名片,就是沈公子的護身符。大虎如果動了沈公子,那他就慘了。
和沈公子相比,李四心裡就更有底了。上過戰場,混過廣東,什麼陣勢他李四沒見過?迷愣再兇,還能兇過他李四?所以,李四依然每天下午兩點起床,駝著背,夾個包,眯著眼睛先去自己的酒店轉一圈,查查賬;三四點鐘再去自己的洗浴中心轉轉,看看有沒有什麼事兒;到了五點多開始叫朋友一起吃飯;山吃海喝一通以後,九點左右再去位於市中心的一個演藝酒吧去看節目,繼續喝酒。李四的行蹤很固定,每天就這麼幾樣。
八、小費
這次較量,已不是趙紅兵和大虎兩個人的簡單較量,更不是迷愣和表哥的較量,而是兩個團伙的財力、武力、社會活動能力的綜合較量。
就在趙紅兵去看二龍晚上十點左右,李四在位於市中心的那個演藝吧遇上了二虎。
如果說趙紅兵和三虎子還能算半個朋友的話,那麼李四和二虎從來就是仇人。他倆間的仇恨,像是一座活火山,在最近的十年中一直保持著隨時噴發的狀態。
李四忘不了過去三十多年人生中僅有的一次馬失前蹄,他在自己的遊戲廳門口險些被二虎打死。
二虎也忘不了十幾年前那個雪天的清晨,他在自己家門口落下了終身殘疾。
二虎和李四從沒和好過,偶爾碰面連招呼都不打。
那天晚上,二虎和李四再次衝突的導火索,至今還是一個在當地流傳的樂子。而且,至今在當地江湖中人的口中還留下了一個典故:你的眼神兒別跟二虎似的。
李四這人有個習慣:1.無論在哪裡,他都會選擇坐在較偏的角落裡;2.總是坐在最昏暗的地方。
這不是他比較低調,而是他的習慣。
那個演藝吧每天十點左右有個固定的節目:拍賣一個超級大的足足有兩米長的「龍頭」果盤,誰出價高誰得。拍賣這個果盤的收入,全部捐助希望工程。然後,歌手會為得到這個果盤的人唱一首歌。
在當地最喜歡拍得這個果盤的人,就是李四。可能是李四覺得自己的錢多數來路不正,要多行善事才有好報。所以,幾乎每次來這裡,李四都要拍到這個果盤。
本來拍賣果盤捐助希望工程這事兒是個好事兒,但是在這個演藝吧裡有點兒變味,那個足足兩米長的果盤,經常變成當地富人鬥富的工具。
二虎和李四發生衝突的那天也是如此。
晚上十點,dj帶著四個姑娘抬著果盤準時出來,宣佈:無底價,拍賣!全部所得捐獻希望工程!
「1000!」
「2000!」
「2500!」
底下有人開始叫開了。
李四一直沒發話,他總是等大家叫得差不多的時候,再讓王宇喊一嗓子,一錘定音。
「8000!」坐在演藝吧舞臺正對面第一排沙發上的二虎來了一嗓子。二虎在整個舞臺的聚光燈下顯得有些興奮,而且看起來有點兒志得意滿。
二虎這一嗓子過後,沒人再張嘴競價了:1.沒人願意花上5位數去買個破果盤,也沒幾個人真有那捐助希望工程的善心,只不過是起起鬨而已;2.很多人都認識眼前這剛剛叫了8000元的瘸子——二虎。
「8000元第一次!」
「8000元第二次!」
「10000!」偏僻昏暗的角落裡,有個人喊了這麼一嗓子。
李四願意花5位數去買整個果盤,而且,他根本就不怕二虎。李四也清楚:現在趙紅兵和大虎掐起來了,雖然到現在還沒把他牽扯進來,但是他必須要給大虎他們這個團伙找點兒不自在,滅滅他們的威風。
二虎轉過頭,想看看究竟是誰在跟自己競價,但在十多個鉑燈下的他看不清角落裡坐的究竟是誰。
二虎看不見李四,李四可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二虎。
雖沒看見角落裡究竟是誰,但二虎為了面子又來了一嗓子:「一萬二!」
「一萬二第一次。」
「一萬二第二次。」
「兩萬!」王宇又喊了一嗓子。
李四根本沒廢話,直接兩萬。
「兩萬第一次!」
「兩萬第二次!」
「還有沒有……」dj看著離自己三米都不到的二虎。
「……」二虎沒再應價。
「兩萬第三次!」
「感謝這位大哥,您的兩萬元將全部捐獻給希望工程!下面,請您點歌!」
二虎又回頭認真看了看那個偏僻的角落,還是沒看清楚跟他較勁的人究竟是誰。
服務生顛顛兒地跑到李四旁邊:「大哥,點啥歌啊?」
「點《我沒有錢我不要臉》,跟你們主持人說,送給剛才那瘸子。」李四說。
「這不合適吧?」服務生覺得不妥。
「不合適那就算了。」
說完,李四又開始一點兒聲音都不發地大笑,笑得渾身顫抖。
「這位大哥點了《我沒有錢我不要臉》,再次感謝這位大哥!」dj沒敢說這歌要送給二虎。
二虎有點兒怒了,這不就是要讓他沒面子嗎?這不是在找架打嗎?二虎站了起來,盯著李四所在的角落看了半天,但他還是沒看清那兒坐的究竟是誰。
點的歌還沒開始唱,李四就起身去洗手間了。在李四身後,跟著王宇。
二虎隨後起身,帶著幾個人一瘸一拐地跟著去了洗手間。
洗手間門口,二虎終於看清了剛才跟他較勁的是李四。
這時,有服務生給李四開了洗手間的門,李四順手從夾包裡拿出了當時剛剛上市沒多久的一張紅彤彤的新版一百元,作為小費。
隨後李四進了洗手間。
服務生又給站在洗手間門口的二虎開了門。
二虎急著進去找李四,但他還沒忘給服務生小費……
可能是燈光有點兒暗,也可能是二虎的酒喝得有點兒多,也可能是二虎要進去找李四比較急……
二虎居然從夾包裡拿出了一張一塊錢紙幣交到了服務生手裡!
一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