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妹妹凱蒂介紹的。凱蒂住在薩福特郡,她把她的孩子送到了當地的私立學校上學。艾倫是學校裡的一名英語老師,他剛剛完成一本小說,一部名為《阿提庫斯·龐德案件調查》的偵探小說。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發現凱蒂認識我的——我猜一定是凱蒂告訴他的,不過是他主動向她詢問,能不能拿給我看看。我和我妹妹過著截然不同的生活,但是我們的關係很好;看在她的面子上,我答應看看。起初,我不看好這部作品,因為通過關係送到手上的書稿都鮮有佳作。
可這部作品讓我很驚喜。
艾倫的作品有幾分英國偵探小說「黃金時代」的影子,講述了一個發生在一棟鄉間村舍裡的謀殺案,情節錯綜複雜,出場人物性情古怪卻不引人反感,偵探作為局外人來到村裡探案。故事發生在一九四六年,二戰剛剛結束,雖然他在細節上輕描淡寫,但還是設法捕捉到了那個年代的感覺。龐德是個很有同情心的人,實際上,他是集中營裡的倖存者——我們最後刪減了一些篇幅——給他增添了幾分神秘感。我喜歡他的日耳曼風度,尤其是他對待自己的作品《犯罪調查全景》的痴迷。這本書之後也成為一個經常出現的人物標誌。故事背景設定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這也讓整部小說的節奏更加舒緩:沒有手機、電腦、取證,也沒有即時通訊。我覺得書稿還有不足之處。他的寫作有時候太過討巧了,感覺好像是在刻意營造一種效果,而不是老老實實地講故事。可當我讀到尾聲,我已經決定要將它出版,這也是我為三葉草圖書公司簽下的第一本書。
然後,我見到了作者。
我不喜歡他。我很抱歉這麼說,但他給我的第一印象是有些高冷。你一定在書的勒口上見過他的照片——瘦削的臉頰、精心修剪的銀髮、戴著圓形鏡片的金屬框架眼鏡。在電視機前或是收音機裡,他總是可以談笑風生,有種從容不迫的魅力。可他當時完全不是。那時他身材虛胖,有些超重,西裝袖子上沾著粉筆灰。他曾經動輒咄咄逼人,又急於取悅別人。他直言不諱地告訴我,他想成為一名作家,出版自己的作品;但是當這一天終於到來,他卻幾乎沒有流露絲毫熱情。我看不透他。當我提出,希望他可以對書稿做一些修改的時候,他的憤怒之情溢於言表。他是我見過的最不懂幽默的那類人。後來,凱蒂告訴我,他從不招孩子們喜歡,我想我知道原因。
儘管如此,我不得不說,我也沒有給他留下什麼好的第一印象,有些會面就是如此。我們在一家環境優雅的餐廳安排了午餐——我、他,還有查爾斯。那天大雨滂沱,毫不誇張地說,真的是傾盆而下。我在城裡的另一頭開會,計程車一直沒到,於是我不得不穿著高跟鞋跑了半英里。我遲到了,頭髮溼答答地貼在臉上。我的襯衫溼透了,透出裡面的胸衣。我落座的時候還打翻了一杯酒。我的煙癮犯了,很想抽根菸,這讓我整個人顯得有些急躁。我記得我們因為書中某個部分還爭執了幾句,實在可笑。他把所有嫌疑人都聚集在圖書館裡,我只是覺得這個情節設定太老套了,但實際上那不是聊這件事的合適時機。後來,查爾斯很生我的氣,他生氣沒有錯。我們有可能因此損失一位作者,很多其他出版商都會有興趣簽下這本書,特別是他承諾可以簽下整個系列。
事實上,查爾斯接替了我的工作,當天大部分談話都是由他來負責,結果就是,艾倫成了他的作者;也就是說,所有大大小小的圖書節都是查爾斯去參加——愛丁堡國際圖書節、海伊文學節、牛津文學節、切爾滕納姆文學節。查爾斯有人脈,而我負責出書。我全程通過一款實用便捷的軟體編輯加工稿件,這意味著我們甚至不需要面對面交流。想起來很可笑,我和他一起工作了十一年,卻從沒去過他家裡:這有些不公平,畢竟我付出了那麼多辛勞。
當然,他每次來辦公室的時候,我不時能見到他。我不得不承認,他越成功,就越有魅力。他買了昂貴的衣服,出入健身房,開著一輛寶馬i8硬頂版跑車。如今,作家都必須善於在媒體面前作秀。很快,艾倫·康威就頻頻出現在許多節目的攝影棚裡,如《圖書秀》(thebookshow)《懷特東西》(thewrightstuff)《提問時間》(questiontime)等。他參加宴會,出席頒獎儀式,在各類大學演講。他成名時已是不惑之年,可似乎他的人生才剛剛開始。他的變化不只如此。我最初見到他的時候,他已經結婚,有一個八歲的兒子;不過那段婚姻並沒有維持多長時間。
看看我寫的文字,語氣多少有些幻滅,就好像我憎惡他的成功,而這成功很大程度上歸功於我,但我根本沒有這麼想。我不在乎他怎麼看我,我非常樂意看見他和查爾斯出席各大文學節,而與此同時我埋頭實幹,編輯稿件,監督圖書的各個製作流程。到頭來,這些才是我看重的。事實上,我的確熱愛這份工作。我是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說長大的,當我坐飛機的時候、在沙灘上放鬆的時候,沒有比一本偵探小說更適合休閒的讀物了。《大偵探波洛系列之駭人命案事件簿》裡的每一集我都看過。我從來不去猜兇手是誰,只是迫不及待地想看到那一幕:偵探把所有嫌疑人召集到一個房間裡,彷彿魔術師憑空變出了一條絲巾,把重重疑點解釋清楚。所以,這就是我想說的重點:我是阿提庫斯·龐德的粉絲,可這不意味著我也必須是艾倫·康威的粉絲。
從查爾斯的辦公室裡出來,我接到幾個電話。不知為何,我們還沒報警,警方也未知曉這封信的存在,就已經有艾倫自殺的風言風語傳出,還有記者在跟進這條新聞。出版界的朋友打來電話慰問。卡令街古籍書店計劃在櫥窗展示他的書,向我詢問有沒有簽名本。那天早上,我不停地想到艾倫——但是我腦海裡揮之不去的卻是那部缺少案情揭秘的偵探小說,而說起這個,我就想到,我們的夏季出版計劃存在一個致命漏洞。
吃過午飯,我回到辦公室,去見查爾斯。
「我和警察通過話了,」查爾斯告訴我,那封信仍然擺在他面前,旁邊是信封,「他們要派人來取。他們說我不應該碰它。」
「奇怪,你不開啟又怎麼能知道?」
「就是。」
「他們有告訴你他是怎麼做到的嗎?」我問道。我口中說的「做到」其實就是「自殺」。
查爾斯點了點頭。「他的住宅連著一個塔樓。我上次去他家——大概是三月或四月的時候——我其實還和艾倫說起過這件事。我提醒他那座塔樓有多危險,只有一堵矮牆,沒有欄杆或其他防護。有趣的是,當我聽到他出了意外,我立刻就猜想,他一定是從那座該死的塔樓失足墜落的;可現在看來,他似乎是自己跳下去的。」
兩個人沉默了很久。通常,查爾斯和我知道對方在想什麼,但這一次我們卻故意避開了對方的目光。出了這樣的事,真是太可怕了。我們倆都不想面對。
「你覺得這本書怎麼樣?」我打破沉默。這個問題壓在我心裡,一直都沒有問出口,但在通常情況下,這才是我最想知道的事。
「嗯,我週末的時候看了,非常喜歡。在我看來,完美無缺。當我讀到最後一頁,我想我和你一樣憤怒。我第一反應是,一定是辦公室裡的哪個姑娘打錯了稿子。她列印了兩份稿件,一份給你,一份給我。」
他這麼一說倒是提醒了我。「傑邁瑪在哪兒?」我問道。
「她離開了。你在路上的時候,她來交了辭呈。」突然,他一臉疲倦,「她選的真不是時候。先是艾倫的事,還要操心勞拉。」
勞拉是他懷孕的女兒。「她怎麼樣?」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