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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燦燦 第6節 弗瑞林姆鎮,格蘭其莊園(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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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陽光燦爛,我開著車加速從亞歷山大公園駛過,向著a12高速公路的方向疾馳,頭頂上方是那座聞名遐邇的宮殿空蕩蕩的軀殼。我又找到了一個完美的藉口,取出了六年前買的那輛名爵b系列流浪者敞篷跑車;它看上去有些滑稽,可是當我第一眼在海格特的一家車庫前看到正在出售的它,我就知道我必須擁有它。這款車是一九六九年產的型號,手動擋,外觀顏色是張揚的郵筒紅,鑲著黑邊。我第一次開著這輛車露面時,凱特吃驚得說不出話來,但是她的孩子們卻為之瘋狂。每次見到他們,我都會開著這輛車帶他們去兜風,把車頂放下來,在鄉間的小道上呼嘯而過,兩個孩子在後座上激動地尖叫。

我沿著與去往倫敦的車流相反的方向前行,一路通暢,直到來到厄爾索漢姆,可惡的道路工程讓我乾等了十分鐘。今天天氣暖和;今年整個夏天的天氣都不錯,似乎九月也是一樣。我想把車頂放下來,但是高速公路上太吵了,等靠近目的地的時候再說吧。

我去過薩福克郡的大部分海濱村莊——索思沃爾德、沃爾伯斯威克、敦威治、奧弗德——但我以前從未去過弗瑞林姆鎮。也許是因為艾倫住在那裡,所以我遲遲未去。我開車來到鎮上,這裡給我的第一感覺是,雖然有些破舊,但還算怡人。小鎮坐落在一片中央廣場的中心,但廣場算不上方正。鎮上有幾棟建築依然魅力尚存,但是其餘的,比如那家印度餐館,就顯得格格不入。如果你打算去購物,也別指望能買到什麼讓人驚喜的東西。鎮中央矗立著一棟由磚頭砌成的大型建築,進門後才發現,原來是一個現代超市。我在「皇冠旅館」預訂了一個房間,這裡原本是一家有四百年曆史的驛站,從裡面可以俯瞰中央廣場的景象。如今它和一家銀行以及一家旅行社擠擠挨挨地湊在一隅。旅店保留了地上原本的石板,闢出了很多面壁爐,木樑高懸,也別有一番韻味;我看見書架上擺著書,公用箱上摞著棋牌遊戲,不由對這裡心生好感。它們給這個地方增添了一種家的感覺。旅店的接待員縮在一扇小小的窗戶後面,幫我辦了入住手續。我考慮過去我姐姐家中借宿,但伍德布里奇鎮距離這裡有三十分鐘車程,我寧願在這裡湊合一晚。

我來到樓上的房間,把箱子丟在床上。那是一張四帷柱床。真希望安德魯能和我一起住在這裡。他特別鍾愛英倫復古的東西,尤其是「古」字前面再加一個「復」字。在他眼裡,像槌球、奶油茶和板球這樣的東西既難以理解又無法抗拒,他要是在這裡,一定如魚得水。我給他發了一條簡訊,然後梳洗了一番,用梳子把頭髮梳柔順。現在是午飯時間,但我沒有胃口。我回到車裡,開車去了格蘭其莊園。

艾倫·康威的家在弗瑞林姆鎮外幾英里的地方,如果沒有衛星導航,幾乎不可能找到。我從小到大都生活在一個道路四通八達的城市,因為它們沒有任性的餘地;而鄉村的道路卻不是如此,曲曲折折,繞了大半個村莊,最終才把我帶到那棟房子前。我是什麼時候意識到眼前這棟房子就是派伊府邸的靈感之源的呢?正門入口處的石獸原本應該是第一個線索。那棟木屋和書裡描寫的別無二致。車道如天鵝頸項一般繞過木屋,穿過價格不菲的草坪,通往前門。我沒看到玫瑰花園,但是不遠處有湖泊,還有一片樹林,可能就是書中的丁格爾幽谷吧。我可以輕而易舉地想象出那個畫面:布倫特站在湯姆·布萊基斯頓的屍體旁邊,而湯姆的哥哥拼命地給他做人工呼吸。而在我的想象中,大部分時候,我是那具屍體。

而那棟房子又是什麼模樣呢?「最終留存下來的只有孤零零的狹長側翼,遙遠的一端坐落著一棟八角形的塔樓。塔樓是後來建造的……」當我逐漸靠近那棟房子,發現它和書裡描寫的一模一樣:狹長的建築,十二扇窗戶分佈在上下兩層,頂層是一座塔樓,也許站在上面看風景視野會很開闊吧,但它的存在本身卻有些滑稽。我猜想,它是十九世紀建成的,是維多利亞時期的某個實業家的作品,把他記憶中倫敦的磨坊、陵墓帶進了薩福克郡的鄉村。這棟房子遠沒有馬格納斯·派伊爵士的祖宅那般氣勢恢宏,至少不像艾倫描述的那樣。格蘭其莊園是用髒兮兮的紅磚砌成的,總是讓我忍不住聯想起查爾斯·狄更斯和威廉·布萊克的作品。它不屬於這片土地,之所以得以儲存下來是因為周圍的環境。花園佔地四到五英畝,天空一望無際,視線所及之處沒有其他房子。我不想住在這裡,坦白說,我也不明白它為什麼吸引了艾倫·康威。和這荒唐的房子一比,他豈不更像是一位都市潮男?

他就是在這裡喪命的。我下車時才想起這回事。就在四天前,他從塔樓上一躍而下,如今,那座塔樓就赫然聳立在我面前,鬼影憧憧。我仔細地打量頂上的垛牆,它看上去並不安全。如果你的身體前傾的幅度過大,不管是不是想要自殺,都很容易掉下去。塔樓四周草坪環繞——荒草虯結,地皮也不平整。伊恩·麥克尤恩在他的小說《愛無可忍》裡對人從高空墜落後的屍體有過極其精彩的描繪,我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想象出康威喪命時的慘狀:骨頭碎裂後身體變形,四肢扭曲地攤在地上。他從上面摔下來是立刻喪命,還是痛苦地攤在地上?直到有人路過,才被人發現?他是獨居,所以也許是清潔工或是園丁報的警。可這麼做有什麼意義呢?他為了避免遭罪而自殺,但實際上他可能忍受了難以想象的折磨。我可不會選擇這種死法。泡著熱水澡,割腕自殺;跳向迎面駛來的火車。不管哪一種死法都更加乾脆利落。

我取出我的蘋果手機,從正門前移開,讓整棟房子進入取景框。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這麼做,不過人又為什麼拍照呢?我們再也不會回看拍過的照片。汽車之前駛過一大片灌木叢(書中沒有出現),我走過去,發現地上有兩道輪胎印。應該是不久前,草地還溼潤的時候,有一輛車停在了灌木叢後面。我把輪胎印也拍了一張照片,不是因為它們有什麼含義,只是我覺得我應該拍下來。我把手機放回口袋裡,向正門走去,這時門突然開了,走出來一個男人。我之前從未見過他,但我立刻就知道他是誰了。我之前提到過艾倫已經結婚了。在阿提庫斯·龐德系列的第三本書出版後不久,艾倫也「出櫃」了。他為了一個名叫詹姆斯·泰勒的年輕男人離開了家人——我口中的「年輕」,指的是剛滿二十歲,而艾倫自己已經四十多歲,兒子都十二歲了。我並不關心他的私生活,但我承認,我有些不安,擔心這件事可能會影響書的銷量。很多報紙都報道了這個新聞,但幸運的是,那是二〇〇九年,記者們還不能大肆嘲諷。艾倫的妻子梅麗莎帶著兒子搬到了英國西南部。他們很痛快地簽了離婚協議,艾倫就是在那個時候買下了格蘭其莊園。

我從未見過詹姆斯·泰勒,但我知道眼前這個人就是他。他穿著皮夾克和牛仔褲,內搭一件低領t恤,露出脖子上一條細細的金項鍊。雖然他現在已經有二十八九歲了,他看上去仍然非常年輕,粗粗的胡楂也掩蓋不住那張娃娃臉。一頭金色的長髮,未經梳理,有些油膩,順著脖子的曲線垂下來。他可能剛剛起床。他看著我,眼神有些迷惑又有些戒備:也或許,他只是不喜歡見到我。

「嗯?」他問,「你是誰?」

「我叫蘇珊·賴蘭,」我說,「在三葉草圖書公司工作。我們是艾倫的出版商。」我把手伸進手提包裡摸索,遞給他一張我的名片。

他瞥了一眼,視線從我身上掠過,落在我的座駕上。「我喜歡你的車。」

「謝謝。」

「是一輛名爵。」

「其實是名爵b系列。」

他笑了。我看得出來,他覺得很好笑,一個我這個年紀的女人卻開著這樣一輛扎眼的老爺車。「如果你是來見艾倫的,恐怕你來得太遲了。」

「我聽說了,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可以進屋嗎?」

「為什麼?」

「一時很難解釋清楚。我是來找東西的。」

「當然。」他聳了聳肩,開啟門,好像他是這裡的主人一樣。但我讀過艾倫的信。我知道他不是。

如果這裡就是《喜鵲謀殺案》中的世界,那麼從前門進來,就會來到一個氣派的大廳,裡面裝有木頭隔板、石頭壁爐和一截通向二層走廊的樓梯。但是,這些一定是出自康威的想象。事實上,室內讓人大失所望:一間會客廳,起了皮的木地板,鄉村風格的傢俱,牆上裝飾著昂貴的現代藝術作品——都很有品位,但卻很普通。沒有盔甲,沒有動物獎盃,沒有屍體。我們右拐,穿過一條走廊,走廊貫穿了整棟房子。最後,我們來到一間中規中矩的廚房,裡面擺著一個工業烤箱,一臺表面閃閃發光的美產冰箱;一張可以坐下十二人的桌子。詹姆斯問我喝不喝咖啡,我說喝。他用一臺膠囊咖啡機做好了咖啡,還另外打出了奶泡。

「這麼說,你是他的出版商。」

「不是,我是他的編輯。」

「你和艾倫熟嗎?」

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只是工作關係,」我說,「他從來沒有邀請我來過這裡。」

「這是我的家——或者說,直到大概兩週前艾倫才說讓我搬出去。我還沒有搬走,因為我沒有其他地方可去。可現在我想,我也許不是必須要搬走。」他把咖啡端過來,坐下。

「你介意我抽菸嗎?」我問道。我注意到桌子上有一個菸灰缸,空氣中氤氳著香菸的氣味。

「完全不,」他說,「其實,如果你有多餘的,我也想抽一根。」我掏出煙盒,突然間我們就變成了朋友。這就是吸菸僅有的好處之一。你成為「被迫害」的少數人中的一員。你很容易和他們打成一片。但實際上,我已經喜歡上了詹姆斯·泰勒,這個獨自住在大房子裡的男孩。

「你在這裡嗎?」我問道,「艾倫自殺的時候?」

「不在,謝天謝地。那個時候我們沒有在一起。我在倫敦,和熟人一起。」他彈了彈菸灰,我注意到,他的手指非常修長,指甲蓋裡髒兮兮的。「我接到了卡恩先生打來的電話——他是艾倫的律師——我週一晚些時候才回來。到了之後,我發現到處都是警察。發現他的人是卡恩先生,你知道的。他過來送一些檔案,也許是想把我從遺囑中刪除之類的,而艾倫就躺在塔樓前的草坪上。我不得不說,我很慶幸發現他的人不是我。不然我不確定我能應付得了。」他吸了一口煙,手握成杯子狀,捏著一根菸,就像老電影中計程車兵。「你想找什麼?」

我告訴他實情。我解釋說,艾倫在他去世的幾天前提交了新作的稿件,可卻缺了後面的章節。我問他是否讀過《喜鵲謀殺案》,他冷笑了一聲。「我讀過阿提庫斯·龐德系列的每一本,」他說,「你知道書裡有我嗎?」

「我不知道。」我說。

「噢,好吧。詹姆斯·弗雷澤,那個愚蠢的金髮助手——就是我。」他撥了一下頭髮,「我遇見艾倫時,他正打算開始寫《暗夜的召喚》,這個系列的第四本書。那時候,阿提庫斯·龐德還沒有助手。他單打獨鬥。但是在我和艾倫開始約會之後,他說他打算做點調整,然後便把我加了進去。」

「他改了你的名字。」我說。

「他做了很多修改。我的意思是,首先,我從未在牛津大學讀過書,雖然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我的確從事過表演。那是他開的一個小小的玩笑。他在每一本書裡,總是說弗雷澤找不到工作,事業不成功,是個失敗者,當然啦,他的戲份很重——但艾倫說過,每個助手都是如此。他常常會說,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了凸顯偵探的機敏,順便轉移讀者的視線。我的角色在書中說的每句話都不可信。事實上,不管弗雷澤說什麼,你都可以忽略。他的角色就是這樣設定的。」

「那你讀過這本書嗎?」我又問了一遍。

他搖了搖頭。「沒有。我知道艾倫在寫。他之前在辦公室裡一待就是好久。但在寫完之前,他從來都不會拿給我看。我和你說實話,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已經寫完了。通常,他給別人展示前,會先拿給我看,但是由於最近發生的事,他大概決定不這麼做了。即便如此,我也很驚訝,我竟然不知道這件事。他收尾的時候,我通常都可以判斷出來。」

「怎麼判斷?」

「他又變得人模人樣了。」

我想知道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但是我問出口的卻是,我能不能看看他的書房,也許找找看有沒有缺失的那幾頁。詹姆斯非常樂意帶我參觀,我們一起離開了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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