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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金燦燦 第17節 我的哥哥,艾倫·康威(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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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相信艾倫已經死了。

我想寫寫他的事,但不知道從何說起。我在報紙上讀過一些艾倫的訃告,它們甚至都不沾邊。噢,沒錯,它們知道他什麼時候出生,寫過什麼書,得過什麼獎。它們給了他很多讚美。可它們根本不瞭解艾倫。坦白講,我很驚訝,竟然沒有一個記者打電話說要採訪,我可以告訴他們真實的艾倫是什麼樣。首先要說一個事實(正如我先前所說),他永遠都不會自殺。如果非得要我形容艾倫,我會說,他是個倖存者;我們倆都是。他與我一向親近,雖然我們時不時也會意見不合。就算他的疾病真的逼他陷入絕望,我知道,他在做任何蠢事之前,都會先給我打電話的。

他沒有從那座塔樓上跳下來,他是被人推下來的。我怎麼這麼肯定?你需要先了解一下,我們是從哪裡出發,又經歷了多少波折才走到現在。他永遠都不會不說一句就丟下我一個人。

讓我回到最開始的地方。

我和艾倫在一個名叫喬利府邸的地方長大,就在赫特福德郡上的聖奧爾本斯鎮的郊外。喬利府邸是一所預備男校,我們的父親,伊萊亞斯·康威是這所學校的校長;我們的母親也在學校工作。她的全職工作是扮演校長妻子的角色,與學生的父母打交道,在孩子們生病時給女護士幫忙,雖然她常常抱怨她從未拿過一分錢。

那是一個可怕的地方,我的父親是一個可怕的人;它們相得益彰。他剛到學校的時候是擔任數學老師。據我所知,他之前一直在私企工作,也許是因為那個時候,那裡對待員工還不那麼苛刻。這麼說自己的父親似乎很不合適,但這是事實。我很高興我沒有在那裡上學。我去了聖奧爾本斯鎮上的一所女子走讀學校,但艾倫卻被困在那裡。

那所學校看起來像是維多利亞小說中的鬼屋一樣——也許是威爾基·柯林斯的作品。雖然它距離聖奧爾本斯只有三十分鐘的路程,但它坐落在一條長長的私家車道的盡頭,四周樹木環繞,彷彿在一片荒郊野嶺。它是一棟長條建築,有點像公共大樓,走廊狹窄、石頭地磚、室內牆壁半覆蓋著深色的瓷磚。每個房間都有巨大的暖氣片,但是從不開啟,因為這是學校信奉的理念:嚴寒、硬床和難吃的食物有助於塑造性格。學校裡也有一些現代設施。五十年代末時,建了實驗室,學校籌集資金修了一座新的體育館,它是劇院和禮堂的兩倍。滿眼都是棕色或灰色,沒有其他顏色。即便在夏天,樹木阻隔了大部分陽光,學校的游泳池裡油綠色的水也從未超過五十攝氏度。

這是一所寄宿學校,有一百六十名年齡八歲到十三歲不等的男孩在這裡上學。他們被安置在六張到十二張床位的宿舍裡。我有時候從他們中間經過,直到現在我還記得那群小男孩身上散發的奇怪味道:有些刺鼻、發黴的味道。孩子們被允許從家中帶來厚毛毯和泰迪熊;但除此之外,他們幾乎沒有個人財產。他們的校服也很醜陋:灰色短褲和v領運動衫。每張床旁邊都有一個衣櫃,如果他們沒有掛好衣服,就會被拎出來,被藤條抽。

艾倫不住宿舍。他和我,還有父母,住在學校裡面的一個公寓裡,佔據了教學樓的三層和四層。我們的臥室相鄰,我記得,我們以前常常隔著一堵牆,用自創的摩斯密碼向彼此傳遞訊息。等母親一關上燈,牆壁那頭就響起第一波或快或慢的敲擊聲。我總是很興奮,雖然我從沒弄明白過他的意思。艾倫的日子很難熬,也許我們的父親就想這樣。白天他是學生中的一員,與其他男孩的待遇相同;但他又不算是住校生,因為晚上他會回家和我們住。結果就是,他從未融入任何一個世界;當然,作為校長的兒子,他從進校的那天起就成為眾矢之的。他幾乎沒什麼朋友,這導致他變得孤獨又內向。他熱愛閱讀。我仍然能夠記起,那個九歲的小男孩,穿著短褲,坐在那裡,膝頭攤著一個大部頭。他那時年紀還很小,所以書——尤其是那些老古董,就顯得大得離譜。他一有空閒就會看書,經常大半夜還在被子底下打著手電筒看書。

我們倆都害怕父親。他不是你認為的那種體格彪悍的男人。他未老先衰,捲曲的頭髮花白而稀疏,露出光禿禿的頭頂。他戴著一副眼鏡。但言行舉止卻可以讓他變得十分可怖,至少他對他的孩子們是這樣。他就像那些自以為是的人,有一雙憤怒的、近乎狂熱的眼睛。當他提出看法的時候,他習慣在你的面前指指點點,彷彿怕你不認同他。我們可從不敢這麼做。他諷刺起人來很是惡毒,會衝著你冷笑,極盡嘲諷挖苦之能事,專門戳你的痛處,還三番五次地強調。我不會告訴你他羞辱過我多少次、讓我失去了自信心,但是他對艾倫的所作所為更加惡劣。

艾倫做什麼都是錯。艾倫愚蠢,艾倫遲鈍,艾倫一無是處。甚至連他讀書都幼稚。為什麼他不喜歡打橄欖球、踢足球,或是和童子軍外出露營?的確,艾倫小時候不擅長體育。他身材豐滿,有著湛藍的眼眸和金色的長髮,也許有點女孩子氣。白天,一些男孩會欺負他;到了晚上,他又被自己的親生父親欺負。說到這裡,有件事可能會讓你覺得不可思議。伊萊亞斯會打學校裡的男生,打到他們流血。嗯,在七十年代的英國預備學校裡,這也司空見慣。可他連艾倫也打,有過好幾次。如果艾倫上課遲到,或是他沒有完成作業,又或是他對其他老師不禮貌,他會走過狹長的走廊,來到校長的辦公室捱打(在我們住的公寓裡沒有過),最後他還得說「謝謝您,先生」,而不是「謝謝您,爸爸」。你看,怎麼會有人這樣對待自己的兒子?

關於那個時候的艾倫,我還能給你講點什麼呢?他是一個安靜的男孩,幾乎沒有朋友。他讀了很多書,但不喜歡運動。我認為他早已住進了自己想象的世界裡,雖然他後來才開始創作。他熱衷於發明遊戲。在學校放假期間,我們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會扮演間諜、士兵、探險家、偵探等各種角色。我們前一天還在學校操場飛奔,尋找鬼魂,第二天就會去四處搜尋埋葬的寶藏。他總是充滿活力,從不會因為任何事情消沉。

我說,那個時候他還沒有開始寫作,雖然他只有十二三歲,已經愛玩弄筆墨了。他曾發明了一套文字程式碼,能解出複雜的易位字謎,也能自己設計填字遊戲。在我十一歲生日那天,他為我設計了一個填字遊戲,以我的名字為謎面,以我的朋友和我做過的事作為線索。那真是太巧妙了!有時候,他會故意落下一本書給我,書裡的某些字母下面加了點。如果你把它們連起來,就會拼出一條私密的訊息。或者他會給我寄一首藏頭詩。他會寫一張便條,我父母看到是尋常文字,但如果你把每句話的第一個字母連在一起,又能拼出一條只有你們倆知道的訊息。他還喜歡縮略詞。他常常稱呼媽媽「夫人(madam)」,可實際上它的意思是「爸爸媽媽是瘋子(mumanddadaremad.)」。他會稱呼父親「長官(chief)」,意思是「喬利府邸是爛地方(chorleyhallisextremelyfoul)」。你可能會覺得這些把戲都有點幼稚,但我們那時還只是孩子,不管怎樣,這些總能逗我開心。因為我們的成長經歷,我們倆都習慣了偷偷摸摸。我們害怕開口說話,表達意見可能會讓我們惹上麻煩。艾倫發明了各種各樣表達的方式,只有我和他才能理解。他用語言築起了一個可以讓我們躲藏的地方。

喬利府邸在我們的生命中以不同的方式畫上了句號。

艾倫十三歲那年離開家,幾年後,父親因為一次中風半身癱瘓。他再也不能向我們施加權力。艾倫搬到了聖奧爾本斯中學,他在那裡要更加快樂。他很喜歡一名叫斯蒂芬·龐德的英語老師。我曾經問艾倫這是否就是阿提庫斯·龐德的靈感來源,但是他衝我哈哈大笑,說他們沒有關係。總之,顯而易見,他的事業會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和書有所關聯。他已經開始創作短篇小說和詩歌;六年級的時候,他寫了一部校園戲劇。

從那時起,我和他見面的次數就越來越少,我想在很多方面我們都開始漸行漸遠。當我們在一起時,我們很親近;但我們已經開始過各自截然不同的生活。到了上大學的年紀,艾倫去了利茲,而我乾脆沒上大學。我的父母對此並不贊同。我在聖奧爾本斯鎮找了一份工作,在當地警察局的檔案室打工。這也是為什麼我最終嫁給了一名警察,來到伊普斯威奇鎮工作生活。父親在我二十八歲那年去世了。在最後的日子裡,他臥床不起,需要人二十四小時照顧。我相信,等他終於病故,母親一定很感激。他取出一筆保險金,夠她養活自己。她現在還活著,雖然我有很多年都沒見過她了。她搬到了達特茅斯,那裡是她出生的地方。

我們說回艾倫。他在利茲大學學習英語文學,之後,他搬到倫敦,進入廣告行業,當時很多剛畢業的年輕人都進入了廣告行業,特別是人文學科的學生。他曾在一家名叫艾倫·布雷迪&馬什的廣告代理處工作,據我所知,他過得很滋潤,工作不用很辛苦,薪水喜人,常常參加聚會。那時候是八十年代,廣告業依然有資本自我放縱。艾倫在那裡當文案寫手,還想出了一句非常有名的廣告語:多可愛的香腸!(whatalovelylookingsausage!)這是他慣用的藏頭拆字法,可以拼出品牌名。他在諾丁山租了一間公寓,好處是交了許多女朋友。

他二十多歲的時候一直待在廣告業,但是一九九五年,在他三十歲那一年,他突然向我宣佈他已經離開那家代理機構,並被東安格里亞大學錄取為創意寫作研究生,要接受為期兩年的課程培訓。他邀請我去倫敦,特意和我分享了這個訊息。他帶我去了格特納爾飯店,點了香檳,興奮的字眼從他嘴裡源源不斷地湧出。石黑一雄和伊恩·麥克尤恩都曾就讀於東安格里亞大學。他們都出版了自己的作品。麥克尤恩的作品甚至被布克獎短名單提名!艾倫提交了申請,雖然他沒想過自己能被錄取。事情就是這樣。他需要提交一份手寫的申請、一部作品集,還要接受兩位教職員工嚴格的面試。我從未見他這麼開心,或者說生龍活虎過,就好像找到了自我,那個時候我才意識到成為一名作家對他來說有多麼重要。他告訴我,他要花兩年時間在監督下完成一部八千字的小說,那所大學和出版社合作緊密,會幫助他簽約一本書。他早就想好要寫什麼了。他想要寫一篇關於太空競賽的小說,從英國的視角來寫。「世界變得越來越小,」他說,「而與此同時,身處其中的我們也變得越來越渺小。」這就是他想要探索的主題。主人公是一位英國的宇航員,他從未真正離開過地面。那本書叫作《仰望星空》。

那個週末我們過得很愉快,要離開他坐火車回伊普斯威奇的時候,我非常傷心。接下來的幾年,我沒什麼可說的,因為除了打電話,我幾乎見不到他。他很愛上課。對一些學生卻頗有微詞。實話實說,艾倫性格易怒,我以前沒有發現,但是似乎越來越嚴重,也許是因為他非常努力。他衝撞了一兩位批評他作品的導師;有趣的是,他之前還去東安格里亞大學尋求指導,但等他去了那裡,他開始覺得自己不需要人指導了。「我會證明給他們看,克萊爾。」他常常對我說,我總是能聽見這句話,「我會證明給他們看。」

呃,《仰望星空》從來沒有發表過,我不確定是怎麼回事。最後,他寫了不止十萬字。艾倫給我看了前兩章,我很高興他沒有給我看剩餘的部分,因為我不是很喜歡。他的寫法非常巧妙。他依然具備絕妙的遣詞造句的本事,隨心所欲地變化單詞和短語,但是我想我不知道他在寫些什麼,每一頁就像是在衝我大喊大叫。與此同時,我知道我不是這本書的受眾。我又知道什麼呢?我喜歡讀吉米·哈利和丹妮爾·斯蒂爾。當然,我還是表現得很入迷。我說這本書很有意思,相信出版社一定會喜歡,但緊接著退稿信紛至沓來,這讓艾倫心灰意冷。他是那樣確信這本書很精彩,而且你捫心自問,如果你是作家,獨自坐在房間裡,不這麼自信的話,怎麼能堅持下去?你胸有成竹,最後卻發現自己一直都錯了,那種滋味一定不好受。

總之,這就是一九九七年秋天他的生活,他把《仰望星空》投給了十幾個文學經紀人和大大小小的出版社,但是沒有人感興趣;更糟糕的是,與他一起上課的兩名學生的書卻簽約成功;但最重要的是,他並沒有放棄。這不符合他的本性。他告訴我,他不會重返廣告行業。他害怕無法再勝任他真實的工作——他就是這麼稱呼那份工作的——因為那樣一來他會太分心,沒有閒暇。緊接著我得知,他找了一份老師的工作,在伍德布里奇中學教授英語文學。

他在那裡從未真正快樂過,孩子們一定覺察到了,因為我感覺他也不是很受歡迎。另一方面來說,他擁有了漫長的假期、週末,大塊的寫作時間,這對他來說才是最重要的。他又創作了四部小說——至少,他告訴我的是這麼多,它們都沒能出版。如果艾倫要是知道,還要再過十一年,他最終才能品嚐到成功的滋味,我不確定他會不會繼續留在伍德布里奇。他曾經對我說過,在那裡的每一天就像是把你關進了俄羅斯監獄,卻不告訴你刑期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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