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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場(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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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薩姆。」檢察官說。

雷恩停下踱步的長腿,注視著火焰。「現在再來證明謀殺哈特太太是事先謀劃的,而非臨時的意外。

「有一點顯而易見,被用做殺人武器的曼陀林琴,並非臥室的擺設之一,它應當是放在樓下圖書室的玻璃箱裡,而且是所有人的禁忌,不準碰觸的。凌晨一點半時,康拉德·哈特還親眼看見它在樓下的玻璃箱裡——即哈特太太被殺前兩個半小時,當晚還有其他人看見曼陀林琴在那裡。

「因此以下這點是確定的:兇手,無論是否為這一家的成員,必然先特意到圖書室了一趟,去取那把曼陀林琴,就是在進入臥室之前預先把琴準備好——」

「等等,等等,」布魯諾皺起眉頭插嘴道,「您根據什麼這麼想?」

雷恩嘆了口氣。「如果兇手是這一家的成員,他必須從二樓或閣樓下來取琴。如果他不是這一家的成員,他無法從樓下進屋,因為所有的門窗都上了鎖,因此他必須從防火梯先爬進二樓,或者——類似的情況——從防火梯爬上屋頂,再從煙囪進去。無論如何,到樓下取曼陀林琴這一趟都是免不了的。」

「這有道理,」布魯諾承認,「但是假設他是家裡的成員,從外面晚歸,在上樓的時候順道拿起曼陀林琴呢?有幾個人很晚回來,您知道。」

「很好,」雷恩微笑,「假設是其中一個晚歸的人,在上樓的路上取了曼陀林琴,那豈不明白地顯示這是有計劃的嗎——有預設目的,刻意想好了要使用曼陀林琴?」

「好吧,」薩姆說,「繼續講。」

「所以兇手是心懷目的,刻意把曼陀林琴帶進臥室的。有可能為了什麼目的呢,先生們?我們來分析清楚。

「第一,這把老舊的曼陀林琴可能是因其本身的功能被帶進臥室的,也就是說,被當作一件樂器來使用。」

巡官嗤嗤竊笑。布魯諾搖搖頭。「自然,這太可笑了,根本不必討論。」

「第二,可能是為了製造假象,當作刻意嫁禍某人的假線索,而把它帶進臥室。但是要嫁禍誰?沒有別人,就是琴的擁有者,約克·哈特。但是約克·哈特已經死了。所以我們的第二個推測也是錯的。」

「等等,等等,」巡官緩緩地說,「別這麼快。雖然約克·哈特死了,但無論兇手是誰,他有可能對這點並不確定。或者說假設他確知約克·哈特死了,但企圖使我們相信約克·哈特並沒死,因為屍體指認的狀況並不完全令人滿意。這樣您怎麼說?」

「我得說很精彩,巡官,」雷恩吃吃笑道,「真是既複雜又天才的想法。可是我相信連那最細微的可能性我都能駁倒。對陰謀者來說,這是很愚蠢的舉動,因為下列兩點理由:其一,如果他要使警方疑惑,以為約克·哈特還活著,是他無意間把自己的曼陀林琴留在自己犯案的現場,那麼這場騙術必須能讓警方接受。但是警方會相信哈特留下一個如此明顯指控自己的線索嗎?當然不會,他絕對不可能留下如此明顯指控他自己的線索,當然警方也會明白這是作假,不是可靠的線索。其二,為什麼用曼陀林琴這麼奇異的東西?這是一樣最不可能和血案聯絡在一起的東西。警方已經知道哈特絕不可能把他自己的——而且奇特的——私人物品留在犯罪現場,所以會推想那是別人留下來陷害哈特的,因此陰謀者的目的就達不到。不,巡官,我們的兇手心裡沒有這麼隱晦的目的。使用曼陀林琴這個奇異的工具,全然與兇手自己的策略有關。」

「繼續講,雷恩先生。」檢察官厭煩地瞪了他的同事一眼,「薩姆,你的想法真是再可笑不過了!」

「不要責怪巡官,布魯諾先生,」雷恩說,「他提出微小的可能性,甚至不可能性,是完全正確的。邏輯不同常理,它自成一個世界。

「所以,如果帶曼陀林琴到臥室裡不是要當樂器使用,也不是要當作指向約克·哈特的假線索,那麼兇手還可能有什麼其他預想的目的?除了剩下來的唯一合理的動機,你們還能找出其他的嗎?那就是,作為武器使用。」

「什麼古怪武器?」薩姆咕噥著說,「從一開始就讓我想不通。」

「不怪你,巡官,」雷恩嘆了口氣,「難怪你會這麼想或提出這樣的問題。如你所說,那確實是件奇怪的武器,等我們掀開這件案子的謎底……」他停下來,莫名的愁雲蒙上他的雙眸,然後他坐得更加挺直,用深沉的聲音接著說,「既然此刻我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讓我們暫且把它放在一邊。但是無論理由是什麼,可以確定的是,這把曼陀林琴被帶進房間是要當作武器使用,就眼前的情況來說,這是我們要考慮的核心問題。」

「當然。」布魯諾疲憊地說,「如您所言,如果把曼陀林琴帶進來是要當武器使用,那麼從一開始使用它的目的就是攻擊性的;也就是說,它是要被拿來當作攻擊或謀殺的兇器。」

「那可不一定,」雷恩還沒來得及回答,薩姆就大聲搶著說,「你怎麼知道它是要被拿來當作攻擊的武器?你怎麼知道它不是要被拿來當作防禦的武器。也許兇手根本沒有殺害老巫婆的意圖,帶著曼陀林琴只是以防萬一?」

「這也沒錯。」布魯諾喃喃應道。

「不,」雷恩說,「那就錯了。聽著!巡官,假設如你所說,兇手只是預防在給水果下毒時,有必要迫使哈特太太甚至路易莎噤聲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原本的目的不是攻擊,而是防禦。現在我們知道襲擊者對房間非常熟悉,而房間裡至少有半打的東西可以拿來當武器使用,像掛在壁爐上的鐵火鉗,事實上,受害人的床頭櫃上就有兩個很沉重的書擋,這當中的任何一樣都比相較之下輕一些的曼陀林琴更能造成有效的打擊。現在,如果兇手在他計劃中的犯罪現場,有唾手可得甚至效果更好的武器,卻還特意跑一趟樓下去取一個純粹只具臆想效用的武器,那麼他豈不是毫無理由地自找麻煩?

「由這個邏輯可以斷定,曼陀林琴不是被帶去當作防禦武器,而是被當作攻擊武器的;不僅是以防萬一,還是有計劃地使用。而且沒有其他武器可以達到他的目的,請注意此點——僅有曼陀林琴。」

「現在我瞭解了,」薩姆承認道,「繼續說,雷恩先生。」

「非常好。現在,如果兇手帶著曼陀林琴是刻意要當作攻擊武器使用,那物件是誰呢?是路易莎·坎皮恩嗎?當然不是,我已經指出,他採取那番下毒行動並沒有意思要達成效果,兇手並不想毒死她。如果他不打算用毒梨取她的性命,那麼為什麼還要用一個奇怪的武器打她,來謀害她的性命呢?不,曼陀林琴的物件當然不是路易莎·坎皮恩,那麼會是誰呢?只可能是哈特太太。這就是我要證明的,兩位先生:兇手從來就沒打算要毒死路易莎·坎皮恩,他一向的意圖就只是要謀殺埃米莉·哈特。」

演員先生伸長了腿去烤他的腳趾。「我的喉嚨!退休以後缺乏鍛鍊。聽我說,如果你們想一想我提出的一些基本事實的相互關係,就會了解這整個推理過程既清晰又有力。第一,通常障眼法、偽裝或假動作是遮掩真實目的的煙幕。第二,毒死路易莎的陰謀,如剛才所示,是一個障眼法。第三,在此障眼法下,罪犯刻意帶進一件武器。第四,在該情況下,哈特太太是此件刻意帶入的武器唯一真正的——可以說謀殺——的物件。」

一片沉默中,檢察官和薩姆巡官既欽佩又煩亂地互望一眼。布魯諾的表情更是微妙,在他敏銳的面容背後,有某種強烈的掙扎。他瞧了一眼薩姆,然後就把目光落在地板上,定定地凝視地面良久。

巡官比較心平氣和。「聽起來確實很對,雷恩先生,雖然我很不願意承認,我們一開始就弄錯了方向。這使整個調查大為改觀,現在我們得留神不一樣的動機——不是謀害坎皮恩那個女人,而是謀害哈特太太的動機!」

雷恩點點頭,臉上既無滿意也無勝利的表情。雖然他的推論完美無瑕,他卻好像為某個突然滋長的心魔所困擾。此刻他的臉上一片陰霾,滔滔演說時的光彩逐漸消退,而且他柔滑的眉毛下的眼睛緊盯著布魯諾檢察官。

巡官完全沒有注意這些細節,他的腦袋太忙了。「對付老太太的動機,這麼一來……媽的,他們所有人都有理由打死那隻老烏鴉!這樣你怎麼推論下去?沒有結論。依此看來,每個人也都有理由殺害路易莎——若不是為了錢,也是為了個人的仇恨。等我們知道芭芭拉·哈特要怎麼對待路易莎後,也許可以找到一個方向。」

「啊——是,是。」雷恩喃喃地說,「對不起,巡官,雖然我的眼睛看著你,我的腦筋卻不是很專注。有一個更急迫的問題。遺囑已經公開,立遺囑人已經死亡,現在那個又聾又啞又瞎的女人如果一死,他們所有人都可以得利,原先毒害路易莎的假戲很有可能真做。」

薩姆坐直起來,一臉驚異。「我的天,我怎麼都沒想到!而且還有一件事,」他大吼,「我們更沒有辦法知道誰是真正的兇手了。如果路易莎被殺,殺她的人未必就是殺她母親的那個人。任何一個與第一次下毒或第二次下毒兼實施謀殺毫無關聯的人,現在都處於謀取路易莎性命的有利位置,因為他或她知道,警方可能會認定那是原先的下毒者和兇手所為。真是一團混亂!」

「嗯,我同意你的看法,巡官。我們不僅日夜都要保護坎皮恩小姐,而且要隨時監視哈特家的每個人,還有實驗室裡的毒藥,應該馬上撤乾淨。」

「您這樣想嗎?」薩姆狡猾地說,「我可不這麼認為。哦,我們會看守實驗室,那沒問題,但是毒藥要留在裡面,不管還剩下些什麼,也許會有人溜進來偷一瓶也說不定!」

布魯諾檢察官抬起眼來看哲瑞·雷恩先生。雷恩的眸子裡閃現一絲光芒,他更加弓身縮排椅子,所有的肌肉都緊張起來,彷彿預備要迎接打擊。

布魯諾露出惡作劇的勝利表情。「哎!」他說,「我把事情想過一遍了,雷恩先生。」

「那麼你的結論……」雷恩不動聲色地問。

布魯諾咧嘴一笑。「我不願打亂您那美妙的分析,可是恐怕我沒有選擇的餘地。在整個推理過程中,您都假定下毒的和殺人的是同一個人……」——雷恩的神情緩和下來,放鬆地嘆了一口氣——「但是,我們以前曾經討論過,下毒的和殺人的有可能是兩個人,不是一個,他們在案發當晚不同的時間分開行事……」

「是,是。」

「確實,」布魯諾揮了一下手,繼續說,「假若存在另外一個殺人者,那麼下毒者的動機就沒有得到解釋。可是如果他的動機只是要恐嚇那個又聾又啞又瞎的女人,要用這些虛張聲勢的手段把她嚇出房子呢?那麼有好幾個人也許不至於殺人,卻具有這樣的動機。所以,我說您沒有考慮到有兩個分開的罪犯的可能性,在這種可能性中,殺哈特太太的人和下毒的人一點兒關聯也沒有!」

「那一晚的事,」薩姆補充道,他一副對布魯諾的洞察力頗為驚訝的表情,「也和兩個月前的事相符呢。喂,一針戳破您的分析啦,雷恩先生!」

雷恩沉默了一會兒,然後悶聲笑起來,把兩個客人嚇了一跳。「怎麼,布魯諾先生,」他說,「我以為事實非常明顯。」

「明顯?」兩人同時驚呼。

「當然啦。不是嗎?」

「不是什麼?」

「哦,好吧,」雷恩又笑了起來,「顯然我的錯誤在於忘了說明一件我一直以為是非常明顯的事。像你這樣有個複雜的法律頭腦的人,布魯諾先生,才會提出這種問題,讓我一下覺得,呃,很有在最後一分鐘翻案的味道。」

「不管怎麼說,我想聽您解釋。」布魯諾鎮定地說。

「你就會聽到的。」雷恩靜下心來瞪著爐火,「所以,你想知道為什麼我假定下毒的和殺人的是同一個人。答案是:我沒有假定,我知道;我可以提供數理一般嚴密的證明。」

「不必到那種地步。」薩姆巡官說。

「只要有理我一定信服。」檢察官說。

「或許,就像‘女人眼中無可抗拒的淚水’,」雷恩微笑著說,「我的推理會太具有說服力。也許可以先這麼說,大半的事實早已寫在臥室的地板上。」

「臥室的地板?」薩姆喃喃念道,「顯示是一個人,不是——」

「啊,巡官!你怎麼這麼缺乏觀察力,真令我意外。如果有兩個人涉案,不是一個,那麼當然,他們一定會在不同的時間進來,你同意這一點,不是嗎?因為顯然他們有不同的目的,一個是要在提供給路易莎的梨裡下毒,另一個是要謀殺哈特太太。」

兩個人都點頭。

「很好。那麼,他們是依什麼次序進入房間的?」

薩姆和布魯諾面面相覷。布魯諾聳聳肩。「我不知道您怎麼有辦法確切地指出。」

雷恩搖搖頭。「缺乏前後連貫的想法啊,布魯諾先生。要把毒梨放在我們發現它的床頭櫃上,下毒的人必須站在兩張床中間,這點毋庸置疑。至於謀殺哈特太太,如席林醫生所言,兇手也必須站在兩張床中間,因此,這兩個人——如果是兩個人——會走過同一段地毯,即兩張床中間的地毯。然而在那段地毯的粉末上,只有一組腳印。當然,我們不算路易莎·坎皮恩的,因為,如果她的證詞不被接受的話,我們的全盤推論都要被否定了。

「現在,如果第一個偷襲者弄翻了爽身粉,那就應該有兩組腳印:第一組是第一個偷襲者在打翻爽身粉以後留下的,第二組是第一個人離開以後,第二個偷襲者進入房間時不慎留下的。但是那裡只有一組腳印。這表示,很明顯,爽身粉一定是第二個而不是第一個訪客弄翻的,這說明有一個訪客,而且必須是第一個,根本沒有留下腳印。這是基本的推理。

「那麼依邏輯推演,我們的問題就是要找出我們所發現的腳印到底是誰的——也就是,誰是第二個訪客。粉末上的腳印是由我們發現的那隻鞋子造成的。右腳那隻鞋子的鞋尖上有印漬,依法醫的說明,那是二氯化汞,和注射在梨裡以及注射器裡的毒藥相同。那麼,很顯然,在粉末上留下腳印的訪客——第二個訪客——是下毒的人。這表示打翻粉盒踩到爽身粉的二號訪客,是下毒者。由於前提是有兩個人涉案,所以一號訪客是殺人者。到此為止你們都聽懂了嗎?」

他們點點頭。

「現在,殺人者,或者說一號訪客,所使用的武器曼陀林琴,提供給我們關於第一個訪客什麼樣的訊息?它告訴我們:是曼陀林琴把床頭櫃上的粉盒打翻的。怎麼說呢?粉盒蓋上的血道,只可能是因為和曼陀林琴沾血的琴絃接觸所造成的。桌上的粉盒被打翻之前擺放的位置後面,有一個由鈍器造成的凹痕。這個凹痕,根據它的位置和性質,我們推斷是由曼陀林琴的邊緣擊到桌上所致,而曼陀林琴的下端邊緣有一個損傷和桌面的凹痕相符,更進一步證實了此點。所以說,曼陀林琴打到桌面上那個特定的位置,琴絃碰到粉盒蓋,而且把粉盒從櫃子上拖翻下來。

「曼陀林琴不可能自己揮動,它是用來打老太太的頭的工具。所以造成粉盒落地的那一擊,必定就是在櫃子旁敲打哈特太太頭部順帶造成的結果。這實在是重複說明,在檢查犯罪現場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毫無疑問地確立了以上觀點。」

雷恩傾身向前,揮動著食指。「好,此前我們證明,是下毒的人——二號訪客——碰翻了粉盒。然而現在看起來,卻是殺人的一號訪客弄翻了粉盒。無可救藥的矛盾!」演員先生微笑著說,「另一種說明的方式如下:我們發現曼陀林琴躺在一層粉末上面,那表示曼陀林琴掉下去的時候,地上已經有粉末存在。而基於第一個分析證明,是下毒者打翻了粉盒,那表示殺人者一定是第二個進來的。但是如果他是第二個進來的,由於只有下毒者的腳印留下來,那麼到底他的腳印哪裡去了?

「所以,如果沒有殺人者的腳印,那麼粉盒打翻以後就不會有兩個人在那裡。換句話說,殺人者是另一個人這件事並不存在。這就是為什麼從一開始我就‘假定’,如你所說,下毒者和殺人者根本就是同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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