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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漢普斯特德謀殺案(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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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霍桑留在我的辦公室裡。實際上,是輛停在街邊的溫尼貝格房車裡,然後去餐飲卡車裡拿了兩杯咖啡。我回來時,他正坐在辦公桌前,翻閱最新版的《永恆之環》劇本,這讓我很不爽,因為我壓根沒讓他看我的作品。好在他沒有抽菸。最近抽菸的人變少了,但霍桑仍要每天抽一包,這就是我們通常在街邊的咖啡店見面的原因。

我回到車上,說道:「我沒想到是你。」

「你似乎不太高興。」

「嗯……事實上,我很忙……不過,你可能沒注意到。你的車闖進了拍攝現場中央。」

「我想見你。」我在他對面坐下後,他說道,「書寫得怎麼樣了?」

「寫完了。」

「我還是不喜歡這個書名。」

「我並沒有讓你選。」

「沒錯!沒錯!」他抬頭看著我,好像不知怎麼的,我毫無緣由地冒犯了他。他有一雙棕褐色的眼睛,但令人驚訝的是,這雙眼睛看起來如此清澈乾淨,如此天真無邪。「我看得出你今天心情不好,但是你得知道,是你自己睡過頭的,不能怪我。」

我問道:「誰告訴你我睡過頭了?」我這一問正中他下懷。

「而且你還沒找到手機。」

「霍桑……!」

「你不是在路上丟的,」他繼續說道,「我覺得你會在公寓裡的某個地方找到它。順便給你一句忠告:如果邁克爾·基臣不喜歡你的劇本,或許你應該考慮用其他演員。別把氣撒在我身上!」

我盯著他,回想他剛才說的話,想知道他有什麼證據。邁克爾·基臣是《戰地神探》的明星,雖然我們確實對新一集有過很多爭論,但這件事除了吉爾以外,我跟誰都沒提過。而且我確實沒有提起我的作息時間,也沒有說早上起床時找不到手機。

「霍桑,你來幹什麼?」我質問道。我從沒叫過他的名字(丹尼爾),自我遇見他的第一天起就沒有。我不知道別人有沒有叫過。「你想做什麼?」

「又發生了一起謀殺案。」他說。他用奇怪的口音拖長最後一個詞:另一起謀——殺。彷彿在細細品味。

「然後呢?」

他對我眨了眨眼:難道還不明顯嗎?

「我以為你想寫這類題材。」

如果你讀過《關鍵詞是謀殺》,就會知道,在那時我第一次認識丹尼爾·霍桑,他是我當時正在撰寫的電視連續劇《正義與否》的顧問。他曾在倫敦警察廳工作,但是,有一次,一名涉嫌從事兒童色情活動的犯罪嫌疑人從水泥樓梯摔下,在此事件發生之後,他的職業生涯就結束了。因為霍桑當時正站在嫌疑人身後,結果他就被解僱了,此後他只能自謀生計。他本可以像許多前警探一樣去安保公司,卻選擇將自己的才華用於幫助影視公司製作有關犯罪的劇集,我們就是這麼認識的。但我很快發現,警方根本就沒有完全辭退他。

當警察碰到所謂的「難題」,也就是說,某個案子從一開始就顯得非常棘手時,他就會被叫去。大多數兇手殘暴,不理智。夫妻倆吵架,也許他們喝多了,其中一個拿起錘子,然後嘣的一聲,兇殺案就這樣發生了。有了指紋,飛濺的血液和其他法醫證據,整個案件會在二十四小時內偵破。而且如今有這麼多監控,即使兇犯逃離現場,也很難不留下一張清晰的快照。

有預謀的兇殺案非常罕見,此類案件的行兇者會真的動點腦筋。而且奇怪的是,也許是因為過於依賴技術,現代警方發現這類案件很難偵破。我記得為獨立電視臺撰寫《大偵探波洛》時,在某一集中有提到一條線索。案發現場留下了繡有字母h的女士手套。如今警方可以告訴你手套的生產時間、地點、製作材料、尺寸以及過去幾周曾接觸過的一切。但是他們可能沒有意識到,字母h實際上是俄語中的字母n,並且手套是故意丟在這裡陷害別人的。對於這些深奧的見解,警察需要像霍桑這樣的人。

問題是,他們付給他的錢並不多,在我們拍完《正義與否》之後,他聯絡我,問我是否有興趣寫一本關於他的書。這是個非常坦率的商業提議。我的名字會寫在封面上,但我們要平分收益。我從一開始就知道這不是個好主意。我寫虛構故事,不喜歡被別人的想法左右,更確切地說,我喜歡掌控自己的書,並不想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角色,也不想成為這本書裡的次要角色:一個跟班。

但不知怎麼的,他說服了我,儘管毫不誇張地說,這本書幾乎要了我的命,但第一本書現在已經寫完,尚未出版。還有一個問題。我的新出版商——蘭登書屋的塞琳娜·沃克爾——執意要簽訂一份三本書的合同,在我經紀人的敦促下,我同意了。我認為對於每位作家來說,不論他的書賣出多少,都是這樣:一份三本書的合同意味著工作穩定,意味著你可以規劃時間,確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同時也意味著你要專注於寫這些書。對於沒有安全感的人而言,也就沒有休息一說。

霍桑當然知道這一點,所以整個夏天我一直都在等電話,同時也希望它不要響。毫無疑問,霍桑很出色,即使我錯過了給我的每一條線索,他也用一種類似兒戲的方式解開了第一個謎團。但從個人角度來說,我發現他非常難對付。他性格陰暗孤僻,即便我是他的傳記作者,他也拒絕告訴我任何關於他個人的事情。至少可以這麼說,我發現有時候他的態度令人感到不快。他總是罵人、抽菸,還叫我「託尼」。如果讓我從現實生活中挑選一名主人公,那肯定不會是他。

此刻他就在這兒,我寫完《關鍵詞是謀殺》幾周後又來纏著我。我還沒有給他看這本書,他也不知道我是怎麼寫他的。我決定維持這種狀態,越久越好。

「那麼,是誰被殺了?」我問。

「他叫理查德·普萊斯。」霍桑停頓一下,好像希望我知道他在說誰,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名律師,」他繼續說道,「一名離婚律師,經常上報紙。他的許多客戶都是響噹噹的人物,像明星之類的。」

當他說這番話的時候,我意識到我確實聽說過這個名字。我被載去片場時,收音機裡播了關於他的事,當時我半睡半醒,根本沒有聽進去。理查德·普萊斯住在漢普斯特德,我遛狗時常去那裡。報告稱,他在自己的家中被人用酒瓶襲擊。還有件事值得一提,他有個綽號——是叫「鐵娘子」來著嗎?不對,這是菲奧娜·沙克爾頓的綽號,她也是律師,保羅·麥卡特尼爵士與希瑟·米爾斯那場激烈的離婚案就是由她負責的。普萊斯被稱為「鈍剃刀」,我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叫他。

「誰殺了他?」我問。

霍桑憂愁地看著我:「老兄,如果我知道,就不會在這兒了。」

他有一點是對的,我累過頭了。「警察需要你去調查嗎?」我問。

「沒錯。我今天早上接到了電話,然後就立刻想到了你。」

「真是多謝,這個案子有什麼特別之處?」

霍桑從夾克裡面的口袋中取出了一沓照片作為回答。我繃緊了神經。雖然我經常看犯罪現場照片,把這作為研究的一部分,但我永遠無法接受犯罪現場那令人咂舌的暴力。這是犯罪現場的原始狀態,一切都直白地展示出來。有的東西沒有色彩,讓深黑色的血液看起來更加可怕。你在電視螢幕上看到的屍體只是躺在那裡的演員,他們完全不同於真正的屍體。

不過第一張照片還算好,這是理查德·普萊斯生前拍攝的,一張擺著姿勢的肖像照,照片中是一個英俊、溫文爾雅的男人,鷹鉤鼻,高額頭,長長的灰白頭髮向後梳起。他穿著一件運動衫,微微地笑著,好像對自己很滿意,自然也沒有絲毫跡象暗示他就要成為謀殺案的調查物件。他雙臂交疊,左手搭在右臂上,我注意到他的無名指上有一枚金戒指。所以說,他結婚了。

在後面的照片中,他已經死了。這次,他躺在光禿禿的木地板上,手伸過頭頂,身體扭曲的程度只有一具屍體才能做到。他的周圍滿是玻璃碎片,還有大量的液體,這些液體看起來太過稀薄,不可能是血,原來這是血和葡萄酒的混合物。這些照片是從左側、右側和上方拍攝的,沒有想象的餘地。我繼續看其他照片:脖子和喉嚨上有鋸齒狀的傷口,眼睛瞪得大大的,手指像爪子一樣。這是死亡特寫。我很好奇霍桑怎麼這麼快就拿到了這些照片,可能是以電子方式傳送給他,然後在家列印出來的。

霍桑解釋說:「理查德·普萊斯被一個裝滿酒的瓶子擊中了前額和顱骨前部。」他這麼快就說起了官方用語,真是有趣。例如,「擊中」而不是「打」。那個「前部」可能直接來自天氣預報員的詞典。「額骨有嚴重挫傷和蛛網狀骨折,但這不是他的致死原因。瓶子被砸碎了,這意味著用的力被分散了。普萊斯倒在地上,留下來的兇手拿著鋸齒狀的瓶頸,刺在了他的喉嚨上。」他指著其中一張特寫照片說,「這兒,還有這兒。第二次,刺穿了鎖骨下靜脈,刺進了胸膜腔。」

「他因失血過多而死。」我說。

「不。」霍桑搖了搖頭,「他可能連失血過多的機會都沒有,我猜測他併發了心臟氣體栓塞,這才使他喪命。」

他的聲音裡沒有絲毫憐憫之情,只是在陳述事實。

我拿起咖啡想喝一口,但它的顏色跟照片上的血跡一樣,我又放下了。「他是個有錢人,住在價格不菲的房子裡。任何人都可能闖入,我看不出這案子有什麼特別之處。」我說。

「實際上有不少,」霍桑興奮地回答,「普萊斯在處理一個大案子……一份一千萬英鎊的和解協議。雖然案子裡的那位女士沒賺到什麼好處。你對‘阿基拉·安諾’有印象嗎?」

雖然由於種種顯而易見的原因(我下面會提到),我不得不換掉她的名字,但我很瞭解她。她是位小說和詩歌作家,幾乎在所有圖書節都會做演講。她曾兩次入圍布克獎,斬獲科斯塔圖書獎、t.s.艾略特獎、女性小說獎,近期榮獲了納博科夫國際文學成就獎,表彰她在國際文學中的成就,稱她「筆風獨特,散文優美」。她為《星期日泰晤士報》和其他大型報紙撰稿(主要是關於女性問題和性別政治)。她經常出現在廣播中,我曾在《道德迷宮》和《未完之事》中聽到她講話。

「她把一杯酒倒在了普萊斯的頭上。」我說。那件事在社交媒體上傳得到處都是,我記得很清楚。

「老兄,她做的可不止這些。她揚言要用瓶子打他。那可是在一家熙熙攘攘的餐廳裡,很多人都聽見了。」

「然後她殺了他!」

霍桑聳了聳肩,我明白他的意思。在實際生活中,這事可能顯而易見。但在霍桑的世界裡——那個他想與我分享的地方——對犯罪的認定可能恰恰相反。

「她有不在場證明嗎?」我問。

「她目前不在家,沒人知道她在哪裡。」霍桑掏出一支香菸,點燃之前捲了卷。我把咖啡外賣杯滑向他。裡面還有半杯咖啡,他可以用它當菸灰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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