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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遺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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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二樓的樓梯是白色石板,凸出在牆外,沒有可見的支撐物。旁邊是一條鋼質的欄杆,上樓時可以扶著。卡拉·格倫肖步伐笨重地爬到了頂層,跟在後面的霍桑卻腳步輕盈。我們終於到了走廊,向下可以看到客廳,這一層有一連串的門通向左右兩側。

有另一名警探正在等我們,他斜靠在防止來訪人員跌入客廳的廊柱上。他比格倫肖瘦弱、矮小,留著幾縷沙色的頭髮,還有小鬍子。他穿著一件棕色皮夾克,就像一部老電視劇中的人物。他跟卡拉看起來就像是《俠盜雙雄》。「警官,他在裡面。」

「謝謝你,達倫。」

格倫肖先進去了,沒有留意牆上的畫,這些畫與樓下的完全不同。我在大學學過藝術史,認出了艾裡克·拉斐留斯的水彩畫和艾裡克·吉爾的系列木版畫——是艾裡克兩人作品集。房屋的頂層都比較正常,地板上鋪有地毯,佈局更加封閉。格倫肖敲了敲達倫指的那扇門,沒等回應就進了房間。這是一間藏書室,裡面到處都是落地書架,被兩扇窗戶隔開,窗外能看見街道,牆上還安裝了一臺寬屏電視。地板上有兩張白色真皮沙發,幾張玻璃桌和一張假的斑馬皮地毯——也許應該說是人造的。

斯蒂芬·斯賓塞弓著腰坐在其中一張沙發的邊緣,周圍擺滿了他和普萊斯的合影。他穿著一件皺巴巴的亞麻襯衫,一條淡藍色的燈芯絨褲子和一雙休閒鞋。他三十多歲,比丈夫小十歲左右,雙頰紅潤,金髮順滑,如果眼睛沒有哭腫,一定很帥氣。他身材修長,天鵝般的長頸凸顯了他的喉結。他手裡拿著一條手帕,我注意到他的無名指上戴著一枚金戒指,跟霍桑給我看的理查德·普萊斯的戒指一樣。

我們五個人擠在房間裡,格倫肖探長一屁股坐在另一張沙發上,兩腿岔開。霍桑走到窗邊,我站在門旁,肩膀靠在牆上,故意將夾克後面的字藏起來。達倫跟著我們進來了。他站姿隨意,拿著一個筆記本和一支筆,很是神氣。

「斯賓塞先生,你感覺怎麼樣了?」格倫肖問。她試著表示同情,但她的語氣是居高臨下的,彷彿正在和一個剛在操場上摔倒、擦傷膝蓋的孩子說話。

斯賓塞說:「我還是不敢相信。」聲音充滿悲傷。他把手帕抓得更緊了。「週五我見過他,跟他說了再見。我做夢也沒想到——」他戛然而止。

達倫把這些都寫了下來。

「你得明白,我們現在必須要和你談談。」格倫肖毫不客氣地繼續說,「我們越早得到答案,就能越早開始調查。」

他點點頭,卻什麼也沒說。

「你說你剛從薩福克回來……」

「是從埃塞克斯,克拉克頓,我們的另一處住所。」他指著一張照片,上面是一座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白色袖珍型建築,陽臺彎曲,屋頂平坦,看起來不像真的。

「你為什麼一個人去?」

斯賓塞嚥了嚥唾沫。「理查德不想來,他說他工作太忙,而且,週六下午有人要過來。我去看了母親,她在弗林頓的一家療養院。」

「我想她見到你一定很高興。」

「她得了老年痴呆,可能都不記得我去過。」

「你是什麼時候從家走的?」

「早餐過後。我打掃了房子,把門鎖上。大概在上午十一點。」

「你走之前沒有給普萊斯先生打電話嗎?」

達倫一直把這些細節潦草地記在筆記本上,但現在他的筆停下了。這時,我拿出手機,悄悄點開錄音。順便一說,霍桑是對的,我丟了手機,又在來的路上從公寓裡找到了它。不知道記錄警察的談話是否違法,我遲早會知道的。

「沒錯,我打過,但電話沒接通。」斯賓塞又拿起手帕,擦了擦眼角,「他應該一起來的。我們在一起九年了,還合買了房子。我簡直不敢相信有人會對他做這種事。理查德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之一。」

「你週一上午總是休班嗎?」格倫肖的聲音很冷淡。她的坐姿、笨重的塑膠眼鏡和烏黑的蘑菇頭髮型,所有的一切都讓她顯得冷酷無情。

斯賓塞點點頭。「週日晚上,我們從不走a12號公路,路上太堵了。如果和理查德一起的話,我們黎明時分就得出發。他一直專注於工作,而我自己做老闆。我在柏力街開了一家畫廊,就在佳士得拍賣行的拐角處。我們專營二十世紀初期的藝術作品。」這就解釋了走廊上吉爾和拉斐留斯的畫作。「我們週二至週六營業,所以週一我在家辦公。」

「你昨晚和普萊斯先生說過話。」格倫肖又繼續說下去。

「對,我大約八點鐘的時候給他打了電話。」

「你怎麼能確定時間?」

「昨天是二十七號,是調成冬令時的日子,時間往回撥了一個小時。我辦完事就打了電話。」他拿出手機,按了幾個鍵,查出他的通話記錄。「你看!」他說,「正好八點鐘。」

「在克拉克頓有訊號嗎?」霍桑第一次開口就近乎敵對,但這並不奇怪。

斯蒂芬·斯賓塞並沒有搭理他。

「你能告訴我們,你丈夫在電話中說了什麼嗎?」格倫肖問。

「他問我在幹什麼,我們談了天氣和我母親……很平常的事情。他聽起來情緒有些低落,他說還在擔心正在處理的案子。」

「什麼案子?」

「一個離婚案。你肯定聽說了,理查德是名離婚律師,一名非常成功的律師。他剛代理了一位叫阿德里安·洛克伍德的房地產開發商的離婚案。他的妻子就是那個作家……你知道的……阿基拉……」他忘了她的姓。

「阿基拉·安諾。」我說。

「沒錯。」他瞪大眼睛,好像突然想起來似的,「你知道的,她威脅過他。在一家餐廳裡,她走到他跟前,朝他潑酒。我當時就在場!」

「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應該馬上告訴你們的。我不知道為什麼之前沒想起來。但今早回家,看見這裡的警察和理查德……」

他停下來,讓自己緩了緩,然後繼續說。

「應該是上週一,當時我們一起在奧德維奇的德勞奈餐廳吃晚飯。那是理查德最喜歡的餐廳,下班後我們經常在那裡見面……吃完飯就可以打車回家。總之,那天我們剛吃完,我就看見這個女人走過來。她個子不高,看起來像日本人,我沒認出她來,後面還有一個女人和她一起。

「她停在我們的餐桌旁,理查德抬起頭。當然,他一下子就認出她了,但他似乎並沒有特別不安。他彬彬有禮地輕聲問了一句‘有什麼能幫您的嗎?’她低頭看著他,臉上帶著怪異的笑容。她戴著有色眼鏡。‘你是頭豬!’這就是她的開場白,她還說了一些關於離婚的事,說那有多麼不公平。然後她伸手拿起我的酒杯——我一直在喝紅酒,雖然我們已經吃完飯了,但杯子裡還剩下一些。有那麼一瞬間,我以為她要喝掉那杯酒,但她卻把酒倒在了他頭上。理查德的臉上和襯衫上都是酒,太離譜了。我覺得應該報警,但他不想惹事,只想離開。」

「她還說了什麼?」

「就這些。她潑完酒之後,立即放下酒杯,說她想用酒瓶子打他什麼的。」斯賓塞停下,彷彿剛剛的描述才讓他反應過來,「天哪!他就是那樣被殺的,不是嗎?!」他猛地伸出手來,抱住自己的頭,「她說過要這麼做的!」

「斯賓塞先生,我們先不要妄下結論。」格倫肖說。

「什麼叫不要妄下結論?她在大庭廣眾之下親口說的,還有十幾個目擊者。」

「你們週日晚上的通話裡,普萊斯提到她的名字了嗎?」

斯賓塞回想道:「沒有,他沒有說她的名字,但確實提到了她。我知道他一直在想這個案子……雖然他很謹慎,從不告訴我任何案件細節,但我們在德勞奈時,他說起過這件事。我們打電話的時候,他還說他已經和奧利弗談過了,就是奧利弗·梅斯菲爾德。他們倆都是梅斯菲爾德·普萊斯·騰博律師事務的資深合夥人……我正要問他們聊了什麼,門鈴就響了。」

「這裡的門鈴?」格倫肖問。

「沒錯。我是在電話那頭聽到的,理查德的話還沒說完就停下了。他說‘會是誰呢?’他沒想到有人來,讓我等一下,然後把電話放下了。」

「他沒掛電話?」

「對。他應該是把手機放在大廳的桌子上了,停頓了很長一段時間後,我聽到了他在木地板上的腳步聲,我好像聽到門開啟了,然後他說:‘你在這裡做什麼?’他聽起來很驚訝,‘有點晚了。’」

達倫把這些都記了下來,頓了頓之後問道:「這是他的原話?」

這次斯賓塞沒有猶豫。「是。‘有點晚了。’他就是這麼說的。」

「然後呢?」

「他回來接起電話,說他待會兒再打給我,之後就結束通話了。」

「他沒有告訴你關於這位到訪者的其他資訊?」達倫總讓自己的問題聽起來咄咄逼人,令人生畏。即便是祝你早上好,也可能讓你感到緊張。「你沒聽到他們說別的嗎?」

「他什麼也沒說,直接掛了電話。」斯賓塞的眼淚又湧了出來,「我等著他再給我打電話,卻沒等到,我想他一定是很忙或者有什麼別的事,他經常這樣。對正在做的事情,他會全神貫注。今天早上我開車回來,到了家裡,看到那些警車,還是一頭霧水……」

霍桑安靜地聽著,肩膀半轉向窗戶,這時他回頭看了看。「車不錯,」他說,「有電動窗嗎?」

「什麼?」斯賓塞被這個問題問蒙了,一時忘記了自己的眼淚。我一點也不驚訝。以我對霍桑的瞭解,他常常說出看似無關的言論。他不是故意冒犯,只是向來如此。

「這是經典車型,」霍桑繼續說道,「什麼年代的?」

「一九六八年。」

斯賓塞現在三緘其口,指望格倫肖探長奪回話語權。她還真那麼做了。「你丈夫被人用一瓶酒襲擊,是瓶拉菲古堡紅葡萄酒。是阿德里安·洛克伍德送他的那瓶嗎?」

「我不確定,嗯,是的,我想是那一瓶。理查德說過,這酒很貴。這也是浪費錢,因為他不喝酒。」

「他是個禁酒主義者。」

「對。」

「所以家裡沒有酒。」霍桑說。

「實際上,廚房裡有很多——威士忌、杜松子酒、啤酒之類的,我偶爾喝一杯。但是理查德不喜歡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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