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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犯罪團伙?(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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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幾分鐘發生的事情很難描述清楚。可能是由於我當時受到了驚嚇,也沒有心情去做筆記。我記得戴維娜無助地癱坐在桌子旁,喝著伏特加。霍桑掏出手機打電話,叫了救護車,沒有報警。我一直盯著那把刀,看起來像外星物體。至少在這一刻,我還是沒弄明白,它怎麼會插在我身上。我想拔出來,但是霍桑警告我不要去碰它。他把我扶到椅子上坐下,奪過那瓶伏特加,給我倒了一大杯。我需要喝點酒。我很不舒服,而且,隨著時間流逝,疼痛感越來越強,當然,這不是我第一次被刺傷。從另一方面來看,這個場景可能還有一定的喜劇色彩——當然,我可不這麼認為。

雖然救護車不到十分鐘就到了,但我總覺得等了好久。我聽到了鳴笛聲,沿著修道院花園路呼嘯而來。我盯著自己的襯衫,是一件新的保羅·史密斯牌襯衫,現在被毀掉了,我很沮喪。至少看起來沒有大量血跡,這是些許安慰。最好不要讓我看到血,特別是我自己的血。霍桑坐在我身邊,我記錯了嗎?還是那時他其實是在攙扶著我的胳膊?他似乎真的很擔心。

此時,戴維娜也冷靜下來了。「我們得去找到科林。」她的聲音在廚房裡迴盪著。

「現在不行。」霍桑說。

她站了起來。「我要去找他。」

霍桑用手指著她說:「你就待在那裡。」他沒有怒吼,但聲音裡強壓著怒氣,不容反駁。

她又坐了回去。

然後,門開了,醫護人員衝了進來,急忙給我檢查。我感覺他們當時就把刀子取出來了,但我又不太確定。他們給我注射了藥物,幾分鐘後,我戴著氧氣面罩,仰面躺著被抬上救護車,被送往漢普斯特德的皇家公立醫院。

結果證明,傷口沒有看上去那麼嚴重。那把刀刺在另一側胸膛,遠離心臟,而且沒有傷到重要器官。事實上,傷口只有兩英寸深。當天晚上,吉爾到醫院來看我時,我已經縫了幾針,纏了厚厚的繃帶,坐在床上看電視新聞。

她很生氣:「你不能總是把書的結尾寫成有人試圖殺你。」

「這只是第二次發生這樣的事情。而且他並不是想殺我,」我告訴她,「他只是一個孩子,以為我要抓他,結果嚇到了他。」

「他現在在哪裡?」

「我不知道,警察會去找他的吧。」

「他媽媽呢?」

她怎麼樣了?我想她很有可能被指控為謀殺罪的從犯。我得和霍桑談過之後才知道。

「她正在接受調查。」吉爾在床尾坐下來。

「對不起。」我說。

「他們什麼時候讓你出院?」

「明天上午。」

「你需要點什麼?」

「不用,我挺好的。」

她看著我,既擔心又很生氣。「如果你願意聽我的建議,就不要把這段寫進書裡了。讀者不會相信的,而且,看起來很荒謬。」

「我現在根本沒有在想書的事。」

「我希望你從來沒有認識過霍桑。」

「我也是。」

我這樣說著,開始認真思考這件事。

果真,第二天吃過早餐後,我就出院了。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給霍桑打電話。他沒有問我身體怎樣,我想他可能去醫院打聽過,並且已經知道了我的情況。我們約在一家位置折中的咖啡廳見面,就在黑衣修士橋那邊。

「你確定你的身體沒問題嗎?」他問。

「我想知道我坐上救護車之後發生了什麼。」

「帶上傘,要下雨了。」

他說得沒錯。我出門時,雨已經下得很大了,沉重的雨傘拉扯著我的胸口,傷處一陣陣地疼。即便天氣好的時候,法靈頓的路況也不怎麼樣。現在,黑漆漆的馬路上,交通擁擠不堪,車燈閃爍,騎腳踏車的人披著塑膠雨衣,穿梭前行。我們同時到了咖啡店。霍桑挑了一張靠窗的桌子,我坐下時看到,雨點正敲打著玻璃,匯成水流滑下,很像老式黑白電視的螢幕。現在還沒到深冬,外面挺暖和,咖啡店裡卻悶熱潮溼,雖然店裡只有我們兩位客人。

霍桑把風衣掛在椅子後面的掛鉤上,雨水從上面滴落。他裡面的衣服沒有被淋溼。這點路程讓我筋疲力盡,他第一次給我買了飲料。霍桑自己要了一杯雙倍濃縮咖啡,給我點了熱巧克力。我需要緩緩。他取了飲品放在桌子上,然後坐下。

「你感覺怎麼樣?」他終於開口問道。

「不是很好。」我說。縫針的地方比原來的刀傷更疼。我昨晚沒睡好。「警察找到他了嗎?」我問。

「科林嗎?他去了朋友家,今天早上警察把他帶走了。」

「他們打算怎麼辦?」

「他會被控告謀殺罪。」霍桑聳了聳肩,「但是,他還不到十六歲,可能會從輕處置。」

我等著他往下說。「你打算告訴我剩下的事嗎?」我問,「這是我約你見面的唯一原因。不然,我寧願躺在床上。」

「託尼老兄,你怎麼了?你不要說得那麼悲慘,我們破案了。」

「你破案了。」我說,「我什麼都沒做,只是把自己搞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傻瓜。」

「我不這麼認為。」

「那你怎樣認為?」

他考慮了一會兒:「你讓格倫肖去了她該去的地方。」

這些不夠。「你只需要告訴我,」我說,「你是怎麼發現科林殺了理查德·普萊斯的?」

他疑惑地看著我,好像不太明白我的意思。然後他開始講給我聽。

「我對你說過,我已經把範圍鎖定在兩人中的一個,」他開始說,「我一直有種感覺,一定是戴維娜·理查森或她的兒子。但最後,這件案子一定是她兒子乾的,在犯罪現場,他的痕跡很明顯。昨天我和戴維娜說的,查爾斯·理查森的自殺,以及格雷戈裡·泰勒到過她家,這些都是真的。但是她沒有帶著刀子去過蒼鷺之醒,她這樣說只是為了保護兒子。我得說,她是一個好媽媽,一直在保護自己的兒子。

「科林肯定偷聽到了格雷戈裡·泰勒和他媽媽的談話。還記得我們第一次去她家調查嗎?因為兒子在門口偷聽,她罵了他一頓。他昨晚又偷聽了。我知道他在門外。他有偷聽的習慣。格雷戈裡說了長路洞事件的真相,這對戴維娜來說很難接受。那些謊言,還有懦弱。但你若從一個十五歲孩子的角度來看,理查德是他的第二個爸爸。當然,理查德自己也沒有孩子。他供科林上學,給他買昂貴的禮物——例如,那架望遠鏡。他一直在科林身邊,當科林聽到真相時,你認為他會是什麼感受?這一定會讓他發瘋。

「聽到格雷戈裡·泰勒和他媽媽談話的第二天,他去殺了理查德。我們知道那天晚上科林沒有在家——」

「你是怎麼知道的?」我打斷問他。

「因為戴維娜和阿德里安·洛克伍德在臥室。她告訴過我們,科林在家時,他們不會做那檔子事,所以科林一定是說了要去找朋友,或者別的什麼藉口。事實上,他騎車去了菲茨羅伊街,抄近路走了漢普斯特德公園。」

我在戴維娜家的走廊上看到過那輛車,有三四次從那輛車旁經過。

「亨利·費爾柴爾德看到的不是手電筒的燈光。月圓之夜,沒必要打手電筒。」

「那是腳踏車的燈光。」

「是的。大門旁邊有一個大水坑,所以科林不得不下車,把腳踏車推過去。到了蒼鷺之醒,他就把腳踏車扔到門邊。我的孩子騎車時,總愛這樣。他懶得把車靠在牆上,尤其是有急事時,只是隨便一扔。」

「腳踏車倒在了蘆葦上。」

「是的。腳踏車的腳踏板在地上戳了一個洞。然後,科林按了門鈴。理查德開門,當然,看到他時非常吃驚。‘有點晚了。’是的,在漢普斯特德這個地方,對於一個孩子來講,晚上八點外出確實有點晚。

「理查德讓他進屋。他可能看出科林很不高興——儘管他並不知道男孩過來的原因。他拿了飲料出來,你還記得我們在書房桌子上看到的飲料嗎?」

「兩聽可樂。」

「是的。房間裡有酒,但是理查德不喝酒,訪客也沒喝。這是我猜到兇手不是戴維娜的原因,她嗜酒如命。而且,誰會在晚上八點鐘喝可樂?」

「孩子。」

「老實說,託尼,關於這起謀殺案,有很多事情都讓我覺得幼稚。我是說,先從牆上的數字來看,什麼樣的人會用酒瓶打死人,然後又浪費時間,畫一些神秘的數字讓警察去找呢?」

「但是那些數字是什麼意思?他讀那首俳句了嗎?」

「不,不,不,182和俳句沒有任何關係。那只是戴維娜胡編亂造的。你得從科林的角度思考。我第一次去戴維娜家的路上,就說過182這組數字可能代表什麼,當時我還不知道阿基拉·安諾和她那首愚蠢的俳句。」

「你說,它可能是公交線,飯店的名字……」

「或者是發簡訊時用的縮寫。這種表達方式,年輕人都會用,不是嗎?」

「發簡訊時,182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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