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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00:25(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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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費盡千辛萬苦從亨利哈德遜公園大道離開曼哈頓,接著上鋸木廠河公園大道到揚克斯,在那裡找到布朗克斯河與另一條柏油路。公路一側的積雪已因往來車輛的廢氣和泥土而轉黑,交通雖繁忙,但仍在移動。從紐約前往白原市西切斯特郡立法院的40公里,我開車開了一個半小時。

路上,我稍微得空回想過去的這幾個月。

哈維爾家發生火災後幾天,我前去裡弗黑德看克莉絲汀和艾米。我先打了電話,確定她的父母不在家。我跟岳父母關係頗為「融洽」──他們對克莉絲汀狂發牢騷、大肆抱怨我配不上她,而我對此予以忽視。嚴格來說,這關係真是相當完美。

探訪艾米變成常態,一週一次。最近她交到了些好朋友,有些週末會讓我找不到人,因為她去好朋友家過夜或去露營──之類的。而我的工作也變得更忙了。一般大眾遭到逮捕時可是不會考慮到自己律師的社交生活。因此,我如果週五或週六夜晚待在分局,就表示常態性的每週探訪必須調整,變成在週日東一點、西一點的零散時間。那一天我仍時不時會咳出一些黑痰,手依舊痛得讓人想死,但十分享受跟女兒單獨相處一整天。

我放艾米在克莉絲汀的父母家下車後,克莉絲汀和我在門廊上談了一下。他們當晚計劃家庭聚餐,然而「家庭」二字似乎並不包括我。

克莉絲汀穿了白色上衣和淺藍色牛仔褲,棕色長髮隨處可見斑斑銀色。她看起來不一樣了。比我們初見時蒼老,但美麗依舊──而且是另一種美,會讓我想到自己錯過她多少的人生。艾米在她身後,坐在階梯上,拿著家用電話跟她的一個朋友聊天。

我們一開始先閒聊幾句。她的新工作進展順利,在事務所接到一些有趣的案子,而合夥人凱文是一名高大、離婚、有兩個孩子的男人。

他來這房子裡做了些有的沒的雜活兒,幫克莉絲汀父親的忙。很顯然,他們的關係猶如著火的房屋那般迅速升溫。克莉絲汀常和他見面,像朋友那樣。

「你確定你們只是朋友?」我站在門廊上,車鑰匙拿在手中。

在那瞬間,我沒有足夠線索能讀出克莉絲汀的心聲。她看起來有些悲傷,眼神凝重,但咬緊了牙,雙手緊握,所以我猜那情緒裡也摻雜些許憤怒與挫折。

「你的工作把我們所有人置於險境,你很清楚,你自己也這樣說過,連我也知道。我們愛你,但你從來就不在。」她說道。而等到她講完這句話,憤怒的痕跡消散無蹤,轉而是我熟悉的失望。我對這個語氣已經太熟悉了。

有輛車開上車道,來到我背後。我連頭都不用轉就知道是她的父母,鮑勃和黛安。他們來確認我是否把他們的外孫女完好地帶回來。

「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我說。

「我需要回答嗎?聽好,他是我老闆,還有──沒錯,我認為我們是朋友。他是個好人,你會喜歡他的。」

我很懷疑。

「好,我得閃了,我們下次……」

「艾米夏天要去營隊。」她迅速地說。

我說要離開時艾米一定聽到了。她把話筒放在鋪了地毯的樓梯上,跑出來,推擠過克莉絲汀身邊,給我一個擁抱。

「聽說你要去營隊?」我問。

她放開我,凝視我的雙眼。我的小女孩就要13歲了,她一天一天,越長越大。

「我本來要告訴你的。沒事,爸,我儘量晚上打電話給你,8點,就跟我們以前一樣。我可以和朋友見面,一起玩之類的。我回來的時候還是可以見你。」她說。

「沒事的。我很替你高興,有空就打給我,我一直都在。」我努力不讓情緒從語氣中顯露出來。這表示我夏天有一大半時間不會見到艾米。她又抱了我一下,跑回屋中,繼續打電話。

我對克莉絲汀點點頭,說:「我會打給你。」轉身小跑回我的車上。我死也不想和她父母說話,只想儘可能迅速地離開這該死的地方。我覺得自己處於崩潰邊緣,不想被克莉絲汀、艾米或任何人看見我那副模樣。加速離開時,野馬跑車發出呼嘯,但我只開了兩個街區就停下車,狂敲方向盤1分鐘。我手上的燒傷開始流血,痛了起來,但是隻要能讓我分心,我就會做。

我駛離白原市主幹道,開過法院前方,找到一座室內停車場。我下了車,抓起檔案,再次回到街上,想著大熊折斷的小指。我扭斷大熊小指時想的不是他,甚至也不是凱文,而是在想我自己;我想著我是個多麼蠢的蠢蛋。過去這幾個月,我漸漸明白,基本上我算是失去了家人,而且想不出任何方法能將她們找回來。我把外套掛到肩上,不顧寒冷地前往法院。

我從沒在這個法院打過官司,對這裡的工作人員、法官,甚至整個地方的佈局都很陌生。

法院建築包括一座塔,保留給行政管理人員和該郡最高法院使用,還有一棟附屬建築物,是半圓形的白石建築,圈著一座將舊建築與新建築隔開的庭院。附屬建築物頂樓有一面曲面玻璃牆,使得這裡能完整欣賞到被雪覆蓋的庭院景色。

儘管玻璃牆非常能呈現建築之美,但只要你經手的審判能吸引到一點媒體的興趣,它就會成為棘手的玩意兒。記者、攝影師、攝影記者、電視主播、博主──真是感謝這座玻璃牆──他們大老遠就能看見你過來。

電梯把我扔進附屬建築物頂樓時,我看到一整群人等在法院外,根本無處可躲。我持續低著頭、擠過人群,忽視那些問題與抓住我手肘的手。他們是一群打不退的傢伙,而且一路跟著我進到裡頭。

「無可奉告。」我說。

我無視那些人,走向辯護席。法庭裡沒有別人,只有我和記者。這些年來,我有機會認識一些曼哈頓的犯罪線記者,也有不少我挺喜歡的人。他們知道最好的問法就是來軟的。我轉過身時,大半記者還在朝我猛丟問題。那些是小鎮當地人看的報紙,以及與白原市互為競爭對手的地區的新聞社。

我將檔案放在桌上,拿出筆和橫格筆記本,坐下來,閉上眼睛。等他們不再試圖引起我注意時,已過了整整2分鐘。

我調整領帶、拉緊領帶結,貼著那條深色的布料撫了撫,將它撫順。我在領帶結下方10釐米處別了一隻小小的領帶夾,那是個3釐米左右的陶瓷夾,將上下兩片領帶夾得直挺。素面黑色夾頭,尺寸不超過紐扣大小。

我昨天剛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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