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多少錢會讓你傷害一個孩子?沒有。沒有哪位父親或母親能做到,我們甚至連想象都無法想象。檢方沒有辦法說服你們相信萊納德·哈維爾會做出這種事,他們說服不了你們相信他會因金錢的動機去做這件事。你們知道為什麼嗎?因為當我看著你們每一個人,我知道沒有什麼事物能說服你們傷害自己的孩子,而萊納德·哈維爾就跟你們一樣。因此,在這場審判的每一個階段,都請你們問問自己:這個人有可能殺害自己的孩子嗎?我認為你們都已經知曉答案了。」
我退後,轉過身,朝著提出異議的金走去。法官同意陪審團應將我最後的論點予以忽視。
「弗林先生,我知道你在曼哈頓的地區法院有十分豐富的經驗,但在我們這裡,做事方法不太一樣,」舒爾茨法官說,「你剛剛是在要陪審團倉促地對這起案件作出決定。我在這裡重申,我不會容忍辯護人這樣的行為。」
我點點頭,道了歉。法官轉向陪審團說:「各位必須忽視辯方最後的發言。請不要對這起案件預設任何觀點。首先聆聽證詞,瞭解所有證據,作評估與判斷的時間是在這場審判結束之後,也就是你們退庭考量判決的時候,而不是在那之前,瞭解了嗎?」
陪審團點點頭,金對我惱火得很,但不肯顯露出來。要陪審團忽視任何事物的問題在於,你只能在馬匹跳出馬廄、滿路狂奔得大老遠後才能叫它別跑了。
我說完了結語,坐下來寫筆記,遞給哈維爾。他讀了,從桌上傳回來給我。
檢察官彎身伏在她桌上,低聲對助理講話。
我已經猜出她的招數。因為我做出了這種開場陳述,金的首要任務就是毀了被告的可信度,讓他看起來像個騙子。原本金打算找林奇探員當第一目擊證人──我看過她的目擊證人名單了。林奇是個不錯的起手式,他可以即時為陪審團說明案情大部分的發展。但此時,她必須先毀了哈維爾。
我給哈維爾的紙條上寫著:
不要有反應,檢察官會換新證人。最好早點結束最壞的狀況。
哈維爾點點頭。我拍拍他的背,低聲和他說話,讓他冷靜。
一名助理檢察官離開法庭,估計是去傳達這樁訴訟案件最新的排序。他會去召集目擊證人,給他們新的清單與咖啡,通知必要的人他們很可能在午餐之前都不用上場。
米歇爾·金站起身,傳召她的第一名證人,亦即她最強的證人之一──某個認識哈維爾的人,能在陪審團面前將他抹得漆黑的人。至少我早已算到,也先告知了哈維爾。
絲鐵錘做好了萬全準備,打算使出全力,給萊尼致命的一擊。
「庭上,公訴人要傳召蘇珊·哈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