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咬著嘴唇,暗自祈禱。
「沒有。」華盛頓說。
白色廂型車後方有兩扇小窗,位置很高。車子穩定地以時速九十幾開在中央線道。哈珀將腳從油門上移開,從右側追至與廂型車平行。
「開警笛。」我說。
「這是私家車,沒閃燈,也沒警笛。」哈珀說。
同樣的小方窗位於廂型車駕駛座側高處,都是鋼化玻璃,也高得沒有人能看到裡面。我們唯一的機會就是和駕駛座齊平,對駕駛揮手示意。
當我們開到與廂型車駕駛員齊平時,哈珀按響了喇叭。
「拿著。」她邊說邊將聯邦調查局的徽章和證件交給我。
我降下車窗,亮出徽章,對著廂型車駕駛員比手勢,要他停到路邊。哈珀的喇叭聲吸引了駕駛員的注意。
他再次將眼神轉回路上,車子加速。
我對著駕駛員狂喊,但在引擎的吼聲與我們抄截而過時的呼嘯風聲下,他聽不見。
「該死的,他是沒看到徽章嗎?」哈珀問。
「他看到了,」我說,「但很可能認為是假的,我們只是想劫走被監禁者。」
哈珀加速跟上廂型車,調整角度,靠得更近,叫我再試一次。也許廂型車駕駛員這回會看仔細些。
結果還是一樣:他加了速。只是這次,他踩下油門前對我們比了箇中指。
每過一秒,我就往道奇的副駕駛門拍一下。每一次為了給駕駛員看徽章而將手伸長,我感到這一切似乎已經太遲。
「再過20分鐘就到新新了。」哈珀瞥著她的導航熒幕,「嚴格說,這一整路大概都是洲際公路,往下16公里我們都不會碰到交通訊號燈,你覺得我們可以等那麼久嗎?」她問。
我將雙手收回車內,絕望無助地思考還有沒有能吸引到警衛注意的方法,而我根本不需要判斷我們還有沒有另一個10分鐘攔下廂型車。不知怎地,我深知我們連1分鐘都等不了。
「我們得攔下這輛車,現在、馬上。」我說。
「你有多確定他會自殺?」
「百分之百。」我說。
「喬,有沒有什麼好訊息?」哈珀問。
「他們還在試。警力與急救人員都上了路,5分鐘內到。」華盛頓說。
哈珀往方向盤上一拍,說:「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