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證明是他弄錯了還挺好的,但真正的原因不是那樣。我第一次抓人時,把那個持有老媽的手槍的傢伙抓了起來,但那人根本不知道家裡有這把槍,不過他也沒被保釋。6個月後,他在牢中上吊了。都怪我。我把槍給他看的時候可以從他臉上看得出來:他根本不知道屋裡有那東西。但我還是逮捕了他,而這害他賠上了性命。我絕對不能再讓任何人因為根本沒做過的事落入地獄,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我絕不允許。說實話,也許這原因很自私吧,因為我真的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再經歷一次,絕對不行,我會直接辭職的。」
我將注意力從哈珀身上轉開,看著前方的路。
「你不會辭職的。」我說。
「你為什麼這麼說?」
很明顯啊。哈珀身高僅一米五,女性,比我見過的許多人都強悍。而她卻在這兒,身在聯邦調查局前線,在一個上司即使做了錯誤決定也不用擔心受罰,還能被賦予責任的組織的最前線。
「你的字典裡沒有‘放棄’。」我說。
她的臉上綻開一絲暖意,在駕駛座上稍微坐直了些,說:「好,那換我了。關於達拉斯·伯奇,以及你互動詰問時問的匡提科餐廳上面的標識,我有問題要問你。」
「問吧。」
「我也在那個學院受訓,他媽的差不多每天都在那個餐廳吃飯,我完全沒印象門上有什麼標識。所以,那上面到底寫了什麼鬼?」
「如果我知道就真的見鬼了。」我說。
「你不知道?」
「不知道。我連到底有沒有標識都不知道──直到你剛剛提起。我甚至不知道那裡有沒有餐廳。」
哈珀將車開入一座立體停車場,迂迴繞上三層樓,直到看見我的車。對面正好有個空位,她倒轉車子停進空位。我下了車。
我先前開進這個車位時,車子前端幾乎碰到水泥牆。哈珀下車,點起一支菸。
我那輛野馬的後車廂有一套淡藍色西裝,一件乾淨的白襯衫與幾條領帶。我「啪」地開啟後車廂蓋,剝下身上染血的外套與上衣,從外套裡拿出手機,把衣服丟進後車廂的一個袋子裡。我的手機有兩通未接來電,哈利·福特。他留了資訊,說他人在白原市一家爵士酒吧,等我回電。我將手機放進後車廂,看見自己的雙手時頓了一下。我還沒洗手。紅如赭的乾燥血跡深深染入我手掌與指頭的溝紋中,指甲底下積藏的血濃郁而漆黑。
哈珀說:「就一名律師而言,你的疤還真是不少。」
我的雙手垂到身側,朝她轉過了頭。她正盯著我的胸口和雙臂,甚至掃過我指節上的疤痕組織。當她發現我在看她時,便迅速轉過身,咳了咳,目光轉向上了漆的水泥地板。
「刀傷、骨折,甚至穿刺傷──早就癒合了。」我說,接著開啟放在輪胎撬棒旁的水瓶蓋子。我把水倒在手上,開始用指甲把血挖出來。過去幾年,我有過幾次帶傷進急診室的經歷,但我不在乎。總讓我夜不能寐的多半是手裡那些洗不去的血跡。
哈珀的手機響起,鈴聲在停車場中迴盪著。
她接了電話,站得靠近些,讓我也能聽到另一端華盛頓的聲音。
「艾迪·弗林跟你在一起嗎?」華盛頓問。
「我就站在他旁邊。」她說。
「把他帶到白原市警局,不要回法庭。我們現在就需要他。」
「怎麼了?」
「斯科特·巴克剛剛往哈維爾案丟了一顆重磅炸彈。」華盛頓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