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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00:76(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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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與潘寧事務所的辦公室彷彿將我最鄙視律師的一切具象化了。也許是因為橡木鑲板加上玻璃,又或者是他們擺在接待處那碗免費的鍍金鋼筆。那些筆上頭都有事務所標誌的浮雕。在這裡我扮演反派,來到這個地方試圖協調萊尼和蘇珊·哈維爾之間的財務協議。我甚至穿了比較好的西裝,帶上一份資料和平板電腦,但接待人員仍對我不以為然。她一個禮拜花在美甲上的費用可能比我的飯錢還多。

她叫我稍等。我找了個座位,抓了把免費的鍍金筆,開始動手把事務所的名字從側面刮下來。他們讓我等了很久,可能有半小時吧。在那段時間中,我把五支筆上的事務所名字弄了下來,再把它們藏進我的外套口袋裡。畢竟鍍金筆也只是筆。

一名高個子的金髮年輕女子走到我面前,身穿一套驚豔懾人、曲線貼身的綠色套裝,問我的委託人是否很快會到。

「沒有,只有我。」我說。

她一臉困惑,要我跟她走。我們走了好久,穿過有中央空調、塞滿穿著昂貴西裝的年輕律師的寬敞走廊;他們或在打電話,或在看筆記型電腦,或拿著檔案急匆匆地路過我們。

我們來到一間有著玻璃牆的會議室。她開啟門領我進去。這間辦公室位於角落裡,寬敞無比,窗戶那裡傲然展示著曼哈頓驚人的天際線。現在時間剛過9點,桌子另一邊有十名律師,全背對著那片景色,用上頭印有高爾與潘寧商標的馬克杯啜飲咖啡。在這群人中間的是蘇珊·哈維爾。她左邊有五名律師,右邊也有五名律師。在他們的低卡瑪奇朵與低糖拿鐵旁邊,每名律師都有一本上面印有事務所標誌的皮革資料夾和一臺平板電腦。

我在我椅子的前方停下,等著看桌子另一邊的混賬們是否有人會站起來和我握手──一個都沒有。

我在會議桌中間的位子上坐下,正對著蘇珊。她戴著寬橢圓形的深色墨鏡,完全沒意識到我的存在。

「要喝點什麼嗎?」那位綠衣的年輕金髮女子問。

「不用了,謝謝,我不會待很久。」我說。

蘇珊·哈維爾的兩邊分別坐著高爾和潘寧,他們是兩名五官凌厲的中年離婚律師。

我將我的資料放在桌上,平板電腦壓在上方。我花了點時間打量我每一個對手的臉。單是這場會議,蘇珊·哈維爾一小時就可能花掉1萬美金。其餘律師都是男性,全留著乾乾淨淨、側邊與後方都剃短的髮型,穿深色西裝,打一點也不花哨的領帶。

「這些人有打算說話嗎?」我問。

「不是所有人。」蘇珊左邊的一名律師說,「我是傑弗裡·潘寧,將會由我來主持這次談判。」他說。

我往後靠,十指交扣,雙手搭在頭後方。

「你倒是很放鬆啊?」傑弗裡表示。

「非常放鬆。話說,你們這些人為什麼要坐在桌子那邊?怎麼不坐在這邊?這樣才能看到景色啊。」

沒人說話。

「你的委託人什麼時候到?」傑弗裡問。

「他不會到的。你只需要跟我談。」我說。

傑弗裡搖搖頭,嘖嘖出聲。他那邊的年輕律師見他這麼做也群起效仿。我並不驚訝。我是見過一些奉承的行為,但沒有這麼誇張的。

「你在離婚這塊領域沒有多少打官司的經驗,對吧,弗林先生?」

「的確不多。」我說。

「如果你有經驗,就會知道我們通常是將各自的委託人帶進會議室,這樣一來,我們才能討論協議的事。如果想做出點有意義的談判,我們也許應該改期。」

「沒有這個必要,我不是來這裡談判的,不會有什麼談判,永遠也不會有。我只有一個條件,這也是我的最終報價。你的委託人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總之,我們沒打算談判。」我說。從高爾開始,桌邊紛紛冒出笑聲。他一邊微笑一邊說:「弗林先生,我們以前也聽過這種話,但永遠都會有其他的條件,你看過我們一開始的提議,我們認為那算是相當公平的:所有資產的85%。別忘了這是在進行談判,我們的底線是建議我們的委託人只拿75%。」

房間內一片安靜。我往後靠,閉上眼,壓住一聲呵欠。

「您真的什麼都不需要嗎?」綠衣女士問。

「事實上,我還挺喜歡你的筆的──就是你擺在接待處讓人免費拿的筆。如果你們不在意,我想要一盒。但可以先把高爾和潘寧的標誌刮掉嗎?」

沒有人笑,綠衣女士似乎震驚得說不出話來,隨後踩著高高的鞋跟離開了。

「我們可以認真談談嗎?」傑弗裡問。

「好主意,」我說,「我想跟你的委託人私下談談。」

「門兒都沒有。」傑弗裡否決了我的提議。那些戴著200美金領帶的哈巴狗又開始狂點頭。

「噢,各位紳士,不用擔心,我們不是要討論離婚的事。」我說。

「無論討論什麼,你都不可能和我們的委託人獨處。」傑弗裡說。

「是嗎?是這樣嗎?蘇珊?」我看向蘇珊·哈維爾。

她一動也不動。有一瞬間,我甚至以為那副眼鏡和這件豹紋洋裝底下的是個假人呢。

「這其實和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你看,蘇珊,我想和你談談新羅謝爾火車站的一個置物櫃。」

她立刻抽出雙手抓住兩側男士的上臂。

「讓我們獨處。」她說。

她不需要說兩次,聲音中的命令性已經足夠了。高爾和潘寧心不甘情不願地站起身,他們的團隊也跟著做,但傑弗裡·潘寧滿心警戒。他不希望有任何灰色交易,因為那代表那些資產不會納入正式的財務協議中,那麼一來,他就不能從中拿到分成。

「蘇珊,沒有私下交易,我們說好了。」他提醒說。

「出去。」她厲聲說。

高爾和潘寧的律師軍團一個接一個離開房間,傑弗裡最後一個離開。他出去前,我說:「哦對了,我本來要告訴你的接待人員──我的助理隨時會來加入我們。請確保你會立刻帶她進來。」

「當然。」傑弗里語帶譏諷,並在出去時摔上大門。

「現在這裡的空間感覺大多了,你不覺得嗎?」我開啟平板電腦,開機。蘇珊什麼也沒說。

我把螢幕翻轉過來,將它靠著保護罩上的立架垂直立起。

我什麼也沒說,直接按下播放。

那是火車站的監控影片,日期是卡洛琳·哈維爾失蹤前一週。調查局將監控影片的每一處都看遍了,依舊沒看見有人靠近林奇在交換假贖金時找到的裝手機的置物櫃。

但不知怎地,我相信這非常重要。我不喜歡未解的問題。但凡有人不辭辛勞需要完美地隱藏自己的行跡,都表示那人有該死的、天大的理由必須要躲躲藏藏。距離卡洛琳與父親重逢已過了一個月,我和聯邦調查局紮紮實實地花了三天檢查所有的影片。一開始,聯邦技術人員告訴我這麼做毫無意義:我要怎麼看到連他們都看不到的東西?

我則告訴技術人員,我不是要找把東西放進置物櫃的人。他不太懂,但覺得好奇,乃至於允許我和他一起細細搜尋影片裡的蛛絲馬跡。

第三天,我找到了。拍到置物櫃的鏡頭一向是靜止不動的,但它的確能做出範圍有限的移動。那是我的第一個發現,而這幫助我縮小了搜尋的範圍。

分別有兩組人看過這段影像,他們要找的是這樣的人──開啟置物櫃門、將手機放進裡面、向投幣孔丟入50美分、再關上門、轉動鑰匙鎖好櫃門,再抽出鑰匙走掉。而他們沒在置物櫃旁看到任何一個符合條件的人。

但一定有人拿走了那把鑰匙,一定有人去了置物櫃那裡,因為林奇確實在馬桶水箱裡找到了置物櫃鑰匙。調查局在影片中沒見到任何人拿鑰匙──這是事實。所以,我要找的是為什麼調查局會沒看到任何人拿鑰匙。

我要找的是聲東擊西的人。

搜尋的第三天,我看到了這場戲的第一幕,而那幕正在蘇珊·哈維爾面前的平板電腦上播放。一個穿著黑色連帽衫的小孩從口袋中拿出某樣東西,一邊走一邊指了一下地板。在不停下腳步的情況下,他將那樣小東西放回自己口袋。30秒後,一名與黑色連帽衫小孩走相同方向的年邁女士經過這裡。當她來到那孩子指著的位置時,突然雙腳往外滑開,像是踩到透明薄冰那樣,直接跌了個四腳朝天,她購物袋中的東西撒得滿地都是。三個路人跑過來看她有沒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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