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鑰匙插入鎖孔。
我僵住了。
事情不太對勁。
這棟有著桃花心木大門的四層砂岩建築,看起來跟西46街這頭的其他建築沒什麼兩樣,整棟樓裡有五間辦公室,包括我的個人律師事務所。這附近有酒吧、麵館、高階餐廳、會計師事務所和私人內科診所,越往百老匯走,辦公室就越漂亮。我辦公室所在的這棟建築的木板大門大約在一個月前漆成了藍色,門的內側鑲著手工製作的鋼板──這是個小驚喜,專門留給以為可以踹破木板,從內側把門鎖開啟的不速之客。
這一區的治安可想而知。
關於門鎖,我沒有太多經驗。我不會攜帶開鎖工具;我根本沒用過,即使在我行騙的那段人生中都沒有。我和那些騙子不一樣,我不拿紐約的一般居民當目標,我的目光放在活該被扒口袋的那種人身上。我最愛的目標是保險公司──規模越大越好。在我看來,他們是世界上最大的詐騙集團,偶爾也要讓他們的口袋被人搜刮才公平。要騙保險公司的錢,我不需要闖入虎穴,只要確保他們邀請我進去即可。我的花招不完全靠嘴上功夫,也有實質上的技法來支援。我花了多年時間鑽研巧妙的手法。我父親是個中翹楚,是專精酒吧和地鐵的高手。我向他學藝,逐漸培養出靈巧的手感:我對重量、觸感和細微動靜非常敏感。我父親稱之為「巧手」。正是這種精細微調過的感覺告訴我,事情不對勁。
我把鑰匙從鎖孔抽出來。插回去。再抽出來。重複著。
這動作比我記憶中來得安靜而順暢。沒那麼多清脆碰撞聲,也沒那麼大的阻力,不需要施加那麼大的力氣。我的鑰匙幾乎自己就滑了進去,像是通過鮮奶油。我檢視鑰匙齒;它們就像新打的鑰匙一樣堅硬而銳利。鎖面是標準的雙鎖芯單閂鎖,鎖孔周圍有許多剮痕,這讓我想起樓下那個開旅行社的傢伙,他喜歡在早上的咖啡里加波本酒。我有幾次聽到他拿鑰匙亂戳一通。某天早晨我在大廳和他擦肩而過,差點沒被他的口臭燻暈。換作一年前,我根本不會料想到,我會跟那個旅行社老闆一樣醉醺醺的。
鎖面上的剮痕暫且不論,鑰匙進出鎖孔的觸感絕對有明顯的改變。要是房東換了鎖,我的鑰匙應該不能用才對。鎖頭或鑰匙都沒有散發明顯可辨的異味,鑰匙摸起來也是乾的。要是有人往鎖孔裡噴了除鏽潤滑劑,我會聞得出來。那只有一種解釋說得通:我早上離開辦公室後,有人把鎖硬撬開過。自從我習慣在辦公室裡睡覺以來,星期天在辦公室裡就成了一件不可避免的壞事。我已經負擔不起既租公寓又租辦公室的租金了,而在辦公室後面的小房間裡擺一張摺疊床就解決了我所有的問題。
房東付不起裝防盜系統的錢,我也一樣,但我仍然想採取某種安全措施。這扇門是往內開的,我把門微微推開1釐米,看到右側門框(門鎖這一側)挖空的地方嵌著一枚硬幣,門的厚度能遮住硬幣的一半,防止它掉到門階上。晚上我出去買吃的之前,在門框和門的間隙塞了一枚硬幣,把它卡在門框上被我用摺疊刀挖出的圓形淺槽裡。如果有人侵入這棟建築又不希望被我發現,他會聽到硬幣掉落的聲音,識破我的伎倆,並謹慎地把硬幣放回原位。我的用意是希望侵入者把注意力都放在硬幣落地製造的聲響上,從而注意不到在門的另一側,有一根牙籤精準地插在第一個鉸鏈上方25釐米的位置處。
不論這天晚上入侵的人是誰,他都只是小心翼翼地把硬幣放回去,卻忽略了牙籤,它現在躺在門階上。
這棟樓五間辦公室裡的另三間租出去了:正在經歷清算之痛的旅行社,我還沒在附近見過的財務顧問,以及喜歡去客人家拜訪、看起來賊頭賊腦的催眠師。他們大致上是朝九晚五,或者就旅行社老闆和催眠師的情況而言,是朝十一晚三。他們星期天絕對不會進公司,更絕對不會費心把硬幣放回去。如果是我的鄰居,他們會把硬幣收進口袋,然後就忘了這回事。
我扔下手中的報紙又彎腰去撿。就著半蹲的姿勢,我決定重新綁綁鞋帶。左邊沒有人;右邊沒有人。
我轉過身綁另一邊的鞋帶,趁機掃視街道對面。還是沒有人。街道左側一段距離外有兩三輛車,但都是老舊的進口車,擋風玻璃一片霧白;它們絕不可能是監視車輛。我右側的對街有一對男女挽著手走進沙漏酒館,是趁表演開始前填飽肚子的劇場迷。我搬來這裡後去過那間酒館兩次,兩次都吃了龍蝦義大利餃,兩次都成功對啤酒雞尾酒驚喜包說不,每當吧檯後方牆上的巨大沙漏翻轉時,驚喜包的內容就會跟著改變。對我來說,戒酒仍然處於「戒一天是一天」的階段。
我關上大門,拾起門階上的報紙,豎起衣領保護我的脖子,以抵禦冬天的寒風,然後開始走路。我在行騙的人生中樹敵無數,當上律師後又讓名單加長了一些。我想,這些日子還是小心駛得萬年船。我沿著三個街區繞了一圈,用上我所知道的所有反監視技巧:隨機拐進小巷,突然小跑後轉過街角,之後再放慢速度,利用車窗和公交車站的亞克力廣告牌檢視身後,不時突然停下來或是迅速轉彎再原路折返。我開始覺得有點愚蠢,根本沒人在跟蹤我。我猜想或許是那個催眠師交上好運,帶了個客人回他辦公室,也有可能是那個財務顧問終於現身,來清空他爆滿的信箱,或是用碎紙機處理檔案。
當我再度看向那棟建築時,我感覺沒那麼愚蠢了。我的辦公室在三樓。一、二樓都漆黑一片。我的窗戶透出光線,而且不是我的檯燈。那道光束很細,不怎麼亮,斜斜的,會動。
是手電筒。
我的頭皮發麻,撥出了一口長長的、霧濛濛的氣。我腦中閃過一個念頭:正常人在這時候會報警。但我家裡不是這麼教我的。當你靠行騙討生活,警察就不會是你思考過程中的一個要素了。這種事我全靠自己解決,而我現在需要看看是誰在我辦公室裡。我的野馬跑車後車廂裡有撬胎棒,但回停車場去拿沒有意義,因為我不想拿著它走在大街上。我沒有槍;我不喜歡槍,不過我不介意使用家用防身物品。
我悄悄開啟大門,在硬幣掉落前接住它,然後在大廳脫掉鞋子,以免發出聲響,再走到牆上的那排信箱前。
在寫著「艾迪·弗林律師」標籤的那個信箱裡,放著我所需要的所有後援。
我從鑰匙圈上取下一把小鑰匙,將剩下的鑰匙小心翼翼地放在信箱頂端,然後開啟我信箱上裝的新掛鎖,在一沓厚厚的牛皮紙信封和垃圾信底下找到一對黃銅指虎。我十幾歲的時候曾經為我的教區打拳,紐約許多窮孩子都會這麼做。這麼做的目的是培養紀律和運動家精神──但就我而言,我父親堅持要我這麼做,是出於完全不同的理由。他是這麼想的:如果我能揍扁體形比我大一倍的傢伙,等我要獨立闖江湖去行騙時,他就不用太擔心我犯菜鳥級別的錯誤。我只管在健身房努力鍛鍊、詐騙時放聰明一點,還有該死地確保我媽不會察覺任何蛛絲馬跡。
大廳黑漆漆的,無聲息也無動靜,唯一的聲響是暖氣管線發出的詭異呻吟。樓梯很老舊,踩上去會瘋狂的嘎吱響。我評估了一下週遭的條件,相對而言樓梯製造的噪聲還是比古老的電梯來得小。我腳步放得很輕,貼著瓷磚牆壁走。我這麼做不光是為了在爬樓梯的同時能留意高處的階梯,也有助於避免老舊的木板發出刺耳的呻吟聲。如果你把重量放在樓梯中央的位置,它就會大聲咆哮。套在我手上的指虎冰涼刺骨,那種觸感似乎為我提供了一些慰藉。我爬到接近第三段樓梯的頂端時,能夠聽到人聲,模糊的、壓低的嗓音。
我辦公室的門大大地敞開著,有個男人站在門框內,背對著走廊。在他前方,我能看到至少有一個男人拿著手電筒,彎腰檢視我檔案櫃最上面的一格抽屜。背對我的男人戴著單邊耳機,我能看到透明的耳機線由他的耳朵蜿蜒往下進入黑色皮夾克的夾層。他穿著牛仔褲和厚底靴。他是執法人員,但絕對不是警察。耳機並不是紐約市警局的標準配備,而大部分警察並不想吐出100美金換取看起來很酷或是像作戰人員的特權。聯邦執法機構的預算確實包含給每個人配發耳機,但聯邦調查局會派一個人駐守大廳,而且也不會在乎有沒有把硬幣放回門框。如果他們不是聯邦調查局探員或警察,那會是誰?我思考著。他們有通訊系統的事實令我緊張,有通訊系統表示他們是有組織的,不可能是想要快速拿到錢的兩個毒蟲。
我爬上最後幾級階梯,肚子貼著地面,趴伏在地上。我能聽到他們壓低音量交談的聲音,但一個字都聽不清楚。拿著手電筒埋頭在檔案櫃裡翻找的人並沒有再說話,辦公室裡還有我看不見的其他人,是他們在討論。隨著我的靠近,那些聲音變清晰了。
「有找到什麼嗎?」有個聲音問。
搜尋者關上那格抽屜,繼續拉開下一格。
「沒有與目標有關的東西。」男人邊說邊選定一個檔案夾,翻開來,開始藉著手電筒的燈光閱讀。
目標。
這個詞像衝擊波一樣,使沸騰的腎上腺素在我的血管中奔竄,我的頸部肌肉也變得緊繃,呼吸漸漸急促起來。
他們沒有看見我。
現在擺在我面前的有兩個選擇:一是悄悄溜出去,回到車上,發瘋似的狂飆一整夜,然後在隔壁州打電話報警;二是離開,別管車子,跳上我看見的第一輛計程車,前往哈利·福特法官位於上東區的公寓,在他安全的沙發上打給警察。
兩個選擇都很牢靠,兩個選擇都很聰明,兩個選擇都能將風險降到最低。
但那不是我。
我悄無聲息地站起來,轉了轉脖子,把右拳收到下巴底下,然後朝門衝過去。
我邁開腳步奔跑時,剛巧站在門口的男人轉過身來。一開始他被突如其來的沉重腳步聲給嚇了一跳,待看到我後,他張開嘴巴,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空氣,眼睛隨之瞪得大大的。他的求生本能搶在他所受過的訓練之前撞上他,先是震驚,然後才有所反應。甚至在他能呼喊之前,我已看出他的心智狀態──奮力掙扎要接管慌亂,而他的右手開始胡亂地探向固定在腰側的手槍。
太遲了。
我並不想殺了這個人。有人曾經告訴我,在不完全知道某人的身份之前就殺死他是不專業的表現。正常來說,如果我打他的臉或頭,有一半的機率會要了他的命,可能會是指虎的力道敲裂他的腦殼,造成大出血,或者是這可憐蟲失去意識的身體倒下時自己撞破了腦袋。我的動量可以輕易為拳頭新增額外十五六公斤的衝擊力。以這樣的速度,造成致命傷害的機率會變得更高,如果我以他的頭部為目標,很有可能一招斃命。
但我只需要讓他無法行動。
在最後一秒,我放低右拳,調整準頭。
我一拳打在他右手臂的肱二頭肌上,力道深達骨頭,他的手指立刻張開,接著整隻手鬆弛下垂;感覺就像切斷的電線──那男人的手臂會呈「死亡」狀態好幾小時。我的衝力帶我經過他身邊時,他的喉嚨迸出第一聲慘叫。
他的搭檔丟下正在讀的檔案,迅速把手電筒對準我。這個人是左撇子,我迎接他的揮擊。我左拳上環繞的1公斤重的指虎接觸到手電筒,就使它斷成了兩截。燈泡爆開,火花四濺,隨後燈光便滅了。在爆炸的瞬間,男人的臉短暫地被照亮,我看到他嘴巴張開,眼睛瞪大,一臉驚愕。那應該不是驚愕,而是我的指虎打中他的手了。藉著路燈透入的昏暗光線,我看見那男人跪倒在地,捧著自己骨折的手指。
「艾迪,住手!」黑暗中有個聲音說。
我桌上的檯燈亮了。
「斐拉、溫斯坦,退後。」坐在我辦公桌後頭的人說。大約半年前,我第一次見到這個人。當時我們跟俄羅斯黑幫發生衝突,我救了他──聯邦調查局的特別探員比爾·肯尼迪。他發話的物件是我剛攻擊的那兩個人,他們此刻都跪在地上。理平頭的男人咬牙忍耐悽慘的手指帶來的劇痛;另外那個穿皮夾克、體形較魁梧的人,正抱著手臂,手槍仍安全地插在槍套裡。
我怎麼也沒想到會在我的辦公室裡見到肯尼迪。此刻他正坐在我的椅子上,兩條腿交叉蹺到桌子上。他看看手下,又看著我,好像我弄壞了他的東西。他的深藍色西裝褲微微往上拉,足以讓我看見他的黑色絲質短襪,以及束在他左側腳踝的備用槍──一把魯格lcp。
「搞什麼鬼?」我質問他。
「放輕鬆。你剛才攻擊了兩名聯邦探員。老天,艾迪,他們是我的部下啊。」
拿手電筒的那個探員慢慢站起身,食指以不自然的角度伸展。他齜著牙把食指扳回原位,發出「啪」的一聲脆響。我並沒有打斷任何骨頭,只是讓他的手指脫臼而已。他的夥伴看起來要悽慘得多,臉色蒼白、汗水淋漓。兩名探員都走向隔著房間與檔案櫃遙相對望的沙發。
「他們沒事,」我說,「最多也就是有一週左右的時間必須用另一隻手擦屁股,不過他們會活下來。至於你,就不一定了,除非你告訴我,你闖進我的辦公室要做什麼。哦,對了,面對闖入者,捍衛自己的人身安全或財產安全,不算攻擊。我還以為你在匡提科有學到這一點呢。你有搜尋令嗎?」
我脫下指虎,讓它們落到我桌上的一沓檔案的頂端。肯尼迪把腳放下,拿起一個指虎套到手上,感覺那致命的重量抵住指節。
他脫下金屬環,放到我桌上的紙頁上,然後問:「艾迪,指虎?」
「那是鎮紙。」我回答說,然後再次問他,「你的搜尋令在哪?」
他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而是開始撓手背。這動作已透露我需要知道的一切。肯尼迪很容易擔心這個擔心那個,而且他會把焦慮發洩在他的身體上。他兩根拇指周圍的皮膚看起來又紅又腫,那是因為他會用牙齒和指甲摧殘那裡。他沒刮鬍子,看起來需要衝個澡、理個髮,並好好地睡上一覺。他通常白得耀眼的襯衫現在髒成和他眼袋相同的顏色,他40歲的臉龐變得憔悴。由他襯衫領子內側那兩三釐米的空隙,我猜他的體重減輕了不少。
第一次見到肯尼迪時,我還是俄羅斯黑幫首領奧雷克·沃爾切克的律師。那場審判後來出了大亂子,沃爾切克擄走我10歲的女兒艾米,拿她當人質,威脅要殺了她。那場審判到現在已過了將近半年,我在這期間一直試圖忘掉那絕望的時刻,但我做不到。我什麼都記得──想到有人意圖傷害她、奪走她年輕的生命,而且一切都是我的錯,那種強烈的痛苦,光是想想我的手心就會冒汗。
那次肯尼迪差點喪命,不過我在最後關頭將他送往醫院。他的傷口恢復得很好,他甚至在沃爾切克案塵埃落定時幫忙擺平了一切。那兩天我做了很多嚴重違法的事,肯尼迪讓我免除了所有的責任。事實上,他所知道的尚不及我做過的一半,但我希望他永遠不知道。
他的槍傷好了之後,曾邀請我和家人去他家參加新年派對。我老婆克莉絲汀說她不想去;有一陣子我們之間的狀況不太好。大約十八個月前,我被趕出我們的房子,那是我罪有應得,因為我待在酒吧、夜間法庭和醉漢拘留所的時間比待在家裡的更長。後來我戒了酒,克莉絲汀和我之間的狀況緩和了一些,直到沃爾切克案發生。
克莉絲汀認為是我害艾米有危險──我們的女兒是因為我才會被綁架。她是對的。不過近兩三週,她的憤怒開始消退了。我能夠更常和艾米見面,而且上星期三我送她回家時,克莉絲汀還邀我進屋。我們一起喝了瓶酒,其間大家還有了笑聲。當然,我臨走前又搞砸了,因為我在門階上想吻她。她別開臉,一手按在我胸前;太快了。我開車回辦公室的途中,心想總有一天會好的,會讓我的兩個女孩回到我身邊。我時時刻刻都在想她們。
最終,我一個人出席了肯尼迪的派對,喝胡椒博士可樂,吃豬肉和醃牛肉,提早告辭。辯護律師通常不太能融入執法人員的圈子,騙子更是如此。不過我還是挺喜歡肯尼迪的,雖然愛擔心又固執,但他是個正直認真且記錄優良的探員,這樣的人卻為了我賭上這一切。現在他坐在我辦公桌的另一邊,在我的椅子上,咀嚼著我的提問。我在他的眼神中看出那種鐵面無私的道德感,最後我決定自己回答。
「你沒有搜尋令,對不對?」
「目前我只能說,這場小派對是為了你好。」
我掃視辦公室,看到角落堆放著四個看起來很笨重的金屬手提箱,旁邊還有類似音響裝置的東西。
「我打擾到你們的樂隊練習了嗎?」我問。
「我們是在幫你,檢查你的辦公室有沒有竊聽裝置。」
「竊聽裝置?以後不要問都不問就幫我的忙。不過,你們有找到嗎?」
「沒有,你這裡很乾淨。」他邊說,邊站起來伸展背部,「你總是隨身攜帶鎮紙?」
「辦公用品有時候挺好用的。你為什麼不先打電話說你要來?」
「時間來不及。抱歉。」
「什麼叫時間來不及?我聽到你那位弟兄提到‘目標’兩個字,所以我要知道你們來這裡的真實目的。」
肯尼迪還來不及回答,我就聽到了腳步聲。通往辦公室內室的門開了,走出一個五十來歲、個子矮小、蓄著灰白鬍須、戴黑框眼鏡的男人。他穿著黑色長大衣,下襬落在腳踝處;藍襯衫、深色長褲,花白的鬈髮往後梳,露出曬黑的瘦臉。
「保護。」矮小男人說,代為回答我問肯尼迪的問題。
他雙手插在口袋裡,自信滿滿,掌控全域性。他態度輕鬆地經過肯尼迪身邊,一屁股坐到我的辦公桌上,然後對我露出微笑。
「弗林先生,我是雷斯特·戴爾。我不是聯邦調查局的人,我隸屬另一個單位。聯邦調查局的人之所以在這裡,是因為他們參與了我所領導的一個聯合專案小組。我們有一項工作要委託你。」他點點頭說。
「好極了。所以你是什麼來頭?緝毒局?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第四臺人員?」
「哦,我效力的機構在明面上並不會在美國本土行動,所以才由聯邦調查局和財政部來排程所有人力。就國務院看來,我在這裡的身份是顧問。」他說,然後微笑,鬍鬚上方的棕色皮膚顯現出很深的紋路,往眼睛方向漸漸減淡。這些紋路在他的臉上似乎並不自然,好像微笑並不是他平常會做的事。他的口音有點怪,發音極為精準而乾淨。
我不需要問他在哪裡工作──那個笑容已說明一切。但他還是告訴我了。「在臺面底下,弗林先生,這是我的任務。我看得出來,你已經猜到我在哪個單位服務了。你是對的──我為中情局工作。」
我點點頭,瞥向肯尼迪。他正專注地盯著我──小心翼翼地判斷我有什麼反應。
「我們時間緊迫,所以請恕我說明簡短又開門見山。我們是來採取預防措施的,為了確保除了我們之外沒人聽見這段對話。我要向你提出一項提議,我有個案子要委託給你。」他說。
「我不接政府的案子,尤其是硬闖進我辦公室的那種政府單位。」
「哦?我以為你會歡迎有薪工作。我看到你屋內有沙發床、衣物、電視,浴室裡有牙刷,還有一摞平裝書。不過我不需要從這些來揣測什麼,我對你瞭如指掌,所有細節。你破產了,住在辦公室裡。事實上,你的銀行戶頭裡有1200美金,而你的辦公室戶頭負債3萬元,而且工作來得很慢。」
我狠狠瞪了肯尼迪一眼。他手臂環胸,朝著戴爾點點頭,向我表示我該仔細地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