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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前2小時(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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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我覺得法官已經開始思考我們的論據了。」大衛說。

「光是思考還不夠,他得相信才行。」

「檢方傳喚安迪·摩根警探。」

一個穿著褪色棕色西裝的金髮警察把口香糖吐到手裡,掛掉手機,然後將口香糖和手機放進同一個口袋。無論那通電話的內容是什麼,都讓他顯得憂心忡忡。從他漲紅的臉龐看來,我猜他也在擔心我會問他什麼。他已經看到兩個警察敗下陣來,現在輪到他上場了。他宣誓,用手指梳過頭髮,我注意到他前方的頭髮有一塊變白了,幾乎就像他褪色的西裝一樣明顯。我感覺手機在振動,拿出來檢視簡訊。蜥蜴給我發了條新的簡訊。

聯邦調查局的人剛出現。你要蜥蜴出手嗎?

我在桌子底下打字回應。

不要。他們會把克莉絲汀帶到別的地方。盯著,她身邊沒人時再跟我說。

地方檢察官帶領摩根講了一遍他參與的部分:派遣中心轉達,巡警已確認大衛公寓裡的屍體可能是兇殺案被害者,他抵達大樓,搜查柴爾德的公寓,記下致命傷,聯絡犯罪現場調查員,一直到從監控畫面中尋找證據。

「然後我去大樓的安保辦公室,與他們的安保主管馬德拉諾先生談話。他能夠找出相關的監控影片,我取得一份副本。」

「這張光碟是你指的影片嗎?證據tm2?」瑞德問。

「是的。」摩根說。

「如果庭上允許,現在是觀看影片的恰當時機。」

「好吧。」羅林斯說。

他把光碟交給摩根,摩根起身把光碟放進dvd播放器,播放器上方是70英寸(約178釐米)的電視熒幕,就在法官左邊。

摩根把遙控器交給地方檢察官,並回到座位上。

瑞德一邊播放和暫停影片,一邊要求摩根指出大衛和克萊拉──他們一起走進公寓,17分鐘後,大衛獨自離開;再過4分鐘,由弗瑞斯特率領的安保小組來到格什鮑姆門口。

「由這段影片可以得出什麼結論?」瑞德問。

「看起來它是無可爭辯的證據,證明被告及死者一同進入公寓,只有其中一人活著離開。搜查公寓後,並沒有發現第三人的存在。這些都是事實。唯一可能開槍殺害被害者的人就是被告。」

「謝謝你。」瑞德說。

我從熒幕底部冒出的數字顯示器看得出來,這張收錄大衛公寓外走廊監控影片的光碟後面還有長達8小時的畫面。馬德拉諾大概直接把24小時的完整影像刻成一張光碟。我可以用瑞德自己提出的證據反將他一軍。

「要互動詰問嗎?」羅林斯法官問。

我站起來,開始提出一連串平庸的問題,這是為了讓摩根說話,讓他敞開心房、放鬆戒備。警察很習慣在預審聽證會上被互動詰問很長時間,最後根本沒什麼突破性發展。只是在做釣魚式蒐證而已。

我丟擲釣線。

「警探,你是在什麼時間接到派遣中心的通知,說中央公園11號疑似發生兇殺案?」

他取得許可後查詢他的筆記,然後才回答:「我的記錄是晚上8點27分。」

「你又是在什麼時間抵達犯罪現場的?」

「晚上8點38分。」他嘆口氣說道,不知道還得在椅子上回答多久這些愚蠢的問題。

「你抵達現場後,首先做了什麼事?」

「我清場,確認所有人員都離開公寓,然後開啟兇殺案記錄。」

「開啟什麼?」法官問。

「記錄,法官大人。我們會記下人員進出犯罪現場的活動、重要進展、安排面談時程、記錄決策。這是我們調查兇殺案的流程。它是記錄我們調查內容的標準,也是證物監管鏈的起點。」

羅林斯做筆記。

我從瑞德那裡拿走遙控器,快轉到摩根抵達時的畫面。

「所以,根據監控顯示的時間,晚上8點51分時,公寓裡就只有你和你的搭檔艾爾金警探兩人?」

他查閱記錄,看著監控的靜止畫面。

「對。」

「你進入公寓後做了什麼?」

「我在公寓內到處看了一遍,確認都清空了。之後我檢視屍體。我一開始先看傷口,確認被害者後腦勺被射擊多次,腰部則中了兩槍。」

「接下來你做了什麼?」

「我觀察到被害者臀部的口袋微微鼓起,心想那可能是錢包或皮夾,所以我把它從被害人身上拿出來並進行檢視。」

「結果那是什麼東西呢?」

「一隻粉紅色的真皮皮夾。皮夾裡有一張借書證、一張駕照、一張支票賬戶的提款卡,以及大約85美金現金。」

「那些證件上的姓名是?」

「克萊拉·瑞斯。」

「被害者的駕照是在哪一天由汽車管理局核發的?」

這個問題之愚蠢令他把頭往後仰,詫異地瞪大眼睛。

「駕照在這裡,法官大人。我可以檢視它嗎?」

瑞德朝法官伸出雙手,提出懇求:「法官大人,現在完全是釣魚式蒐證了。您應該立刻制止。」

「弗林先生,我傾向於同意地方檢察官。我已經給了你一些鋪陳時間,但我看不出這與案情有何關聯。」羅林斯說。

「這與案情有高度關聯,我只需要用三個問題就能展示關聯。如果問完三個問題後您還看不出關聯,我會換下一個主題。」

羅林斯考慮了一下,嘆口氣。瑞德放下雙手,啪地打在大腿上,並盡他所能擺出不爽的表情。

「好吧,三球之後你就出局了,弗林先生。」羅林斯法官說。

我等待摩根從另一位警官那裡拿來證據袋,然後取出裝在透明證物袋裡的駕照。他讓駕照在袋子裡翻了一面,眯眼細瞧塑膠卡。

「核發日期是去年8月30日。」

「謝謝你。」我說,看到羅林斯在筆記上做了個記號。他在計算我問的問題──我還剩兩次機會。

「被害者的支票賬戶是在幾月幾號開戶的?」

他從身旁的包包拿出一本筆記本翻開,一頁一頁地翻,翻頁前還舔一下拇指,故意把我互動詰問的時間拖長。過了半分鐘左右,他在筆記本中找到那一頁。

「8月30日?」他說。這次他不是在宣佈答案,而是在質疑他的筆記。

「借書證核發的日期呢?」

他又得找出借書證了,他在一個證物袋裡找到,檢查日期,然後望著我。

他的眉毛擠在額頭中間,「去年8月30日。」

「法官大人,我想要再多一點時間。」我說。

羅林斯法官被勾起了好奇心。

「我給你一點發揮的空間,弗林先生,請節制使用。」他說。

「摩根警探,在這個案子中,被害者應該沒有遺失皮夾──或類似的事吧?」

「這我不能確定。」摩根說。

「她的銀行賬戶、駕照、借書證都是去年同一天申辦的,並不是說這些賬戶或證件本來就存在,只是換新的,對吧?」

「對。」

「克萊拉·瑞斯的證件全都是去年辦的,就在她認識大衛·柴爾德前幾周,對嗎?」

「我想是這樣沒錯。」他說。

「所以,你能夠根據這項證據來確認被害者的身份嗎?」

「不光是因為這些。法醫檢視過被害者後,她被翻過身來,而我在她身上找到一部手機。手機裡安裝了推特和瑞樂等社交媒體應用程式,兩者都登入克萊拉·瑞斯的賬號。之後我們在手機裡找到一張數碼照片,那兩個賬戶都張貼了這張照片。照片中是克萊拉·瑞斯,她的右手腕有一個新的紫色雛菊刺青。而現場發現的屍體在同樣的位置也有一個新鮮的刺青。根據這些,我們相當確定她的身份,再加上駕照和提款卡,我們便確認了被害者的身份。此外,安保警衛根據她進入大樓時的監控畫面,指證她就是克萊拉·瑞斯。」

他清了清喉嚨,坐直身體。他要進攻了。

「我們無法正式確認屍體的身份,因為多虧你的委託人,克萊拉·瑞斯已經沒有臉了。」

我聽到瑞德猛吸了一口氣。他遮住眼睛,從雙唇間吐出一個大大的「喔」字──好像他剛才目睹拳王舒格·雷·倫納德出其不意地出拳,把一個芭蕾舞者送進醫院。

羅林斯似乎畏縮了一下,不過他好歹有足夠的知識,「摩根警探,我看得出你是熱情且投入的警員,不過請把罪咎方面的事放到一邊。你是陳述事實的證人,不是來這裡提出見解的。」

「法官大人,我很抱歉。」

我換了個題目,讓瑞德認為我被打中要害了。在接下來的10分鐘,我帶摩根講了一遍法醫、諾伯和他底下的三名犯罪現場調查員抵達的情況,以及兩名急救護理人員把屍體送到停屍間的過程。每提到有新的人抵達時,我都要求他查閱兇殺案記錄,確認每個人抵達的時間,並用監控畫面做對照。

「你是在犯罪現場完成記錄的?」

「對。」

「確切來說是哪裡?」

「我想我是站在客廳區域完成記錄的。」

「根據兇殺案記錄,諾伯警官和他的團隊是什麼時候離開現場的?」

「嗯,晚上11點15分。」

我找到相關的影片段落,播放諾伯警官和另外三個穿白色連體工作服的人離開公寓的片段,只不過影片顯示的時間是晚上11點16分。然而,記錄和監控的時間差並不是有趣的部分。

「急救護理人員呢?」

他翻了一頁記錄,說:「晚上11點09分。」

我們看到急救護理人員帶著屍體離開,屍體裝在有拉鏈的黑色屍袋裡,放在擔架上。根據走廊的監控,他們離開的時間大致符合記錄。

「法醫呢?」

「晚上10點45分。」

我播放高個子法醫離開的畫面。

「除了你和你的搭檔外,晚上11點15分時,諾伯警官和他的團隊是最後離開的人嗎?」

他好整以暇地檢視筆記。

「對。」

「你和你的搭檔又是幾點離開的呢?」

「我們在晚上11點27分一起離開。我們離開之前,我跟大樓的安保主管談過話,確保他明白那間公寓必須保持封鎖。」

我們看到摩根和他個子較矮、較年輕的搭檔與馬德拉諾交談。門前橫過藍色的犯罪現場封鎖膠帶。監控畫面顯示他們在晚上11點28分離開了。

「所以,晚上11點30分的時候,你的每一個工作人員都離開了,公寓空無一人?」

「對。」摩根說,忍著不打呵欠。

我把影片快拉到晚上11點51分。畫面是公寓外的監控拍攝的。

「既然如此,你能不能告訴我,晚上11點51分走出公寓的這個人是誰?」

那個人很瘦,穿著白色生化防護衣,手裡拿著一個包包。那人走出公寓,彎腰從犯罪現場封鎖膠帶底下鑽過,關上門,並走向樓梯。

他查閱記錄。

「我不確定。我已經關閉現場,要等隔天才會繼續調查。那可能是某個犯罪現場調查員吧。」他說,仍然不感興趣,深信我只是在故弄玄虛。

「可是我們剛剛看到諾伯警官跟另外三個犯罪現場調查員一起抵達,也看著他們在你和你搭檔關閉現場之前就離開了。你自己也記下了他們離開的時間。」

他搖搖頭,盯著熒幕。

「咱們換個方式說好了。你在晚上11點27分離開現場時,是否讓所有人都離開了?」

他快速翻閱筆記,說:「我相信是。」

「由我們剛才看的影片,看起來你確實讓所有人都離開了。」

他點點頭。

「你的意思是‘是’嗎?」我問。

「是。」

「我們看到進入公寓的犯罪現場調查員,沒有人像這個穿生化防護衣的人一樣,這麼矮,這麼瘦,你不覺得嗎?」

摩根檢視記錄,又回頭看著熒幕──我把畫面暫停了。

「我不確定我能認出那個警官。」

「你同意我們似乎沒看見在兇案發生後,這個警官有進入公寓?」

摩根臉頰流下一滴豆大的汗珠。

「可能是在人堆裡漏看了。」他說。

「在我們剛才播放的影片中,我們沒看見這個人進入公寓,對嗎?」

「對。」

羅林斯法官把筆一丟。

「弗林先生,你這些論述有重點嗎?你現在是要提出,因為這個警官沒被登記到,你的委託人的憲法權利受到損害了嗎?」

「不是,法官大人。」

「那麼你一直強調這位警官的行動,意義何在?」

大衛動也不動地坐著,兩手交疊擱在面前,眼睛望著我。庫奇悄聲鼓勵他。

「法官大人,您在監控畫面上看到的這個人,並不是真正的警官。這個人不是急救護理人員,不是犯罪現場技術人員,不是法醫辦公室的人。監控畫面並沒有拍到這個人在兇案發生後進入公寓。」

「那這個人到底是誰?」羅林斯問。

我在開口前先站穩腳跟,挺直背脊,讓我的話輕柔而有自信地飄向法官。

「法官大人,辯方相信這個人就是真兇。這個人殺害了克萊拉·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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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包裡拿出另一張光碟,放進播放器。我說明辯方是從中央公園11號那裡取得這段影片的,如果需要,安保主管馬德拉諾可以作證它是真實的。我快進到兇案前一天剛過下午2點時,鏡頭對著電梯。電梯裡有很多人,其中一個是克萊拉·瑞斯,她非常平靜,一點幽閉恐懼症的跡象都沒有。

我忍不住瞥向大衛。他看到克萊拉在擁擠的電梯裡鎮定自若的樣子,知道她說有幽閉恐懼症是騙他的。我看著克萊拉搬著一箱私人物品走出電梯,另外還有一個女人幫她搬著一個紙箱進入大衛的公寓,那女人跟克萊拉的髮色、髮型、髮長都一樣,體型和膚色也相仿。

「這是克萊拉·瑞斯搬進被告公寓的畫面,另外有一位女性在幫她。」

另外那個女人搬著最後一個紙箱進入公寓時,我按下暫停,並快進到20分鐘後,看到克萊拉·瑞斯一個人離開公寓。

「另外那位女性還在公寓裡嗎?」

「是的,根據這影片,的確如此。」摩根說。

「你看過這段影片嗎?」

「沒有往回看這麼長時間。據我們瞭解,在被告和被害者當天晚上抵達前,公寓是空的。大樓安保人員搜過公寓,紐約市警局的警察搜過公寓,我自己也搜過公寓。除了被害者的屍體,那裡一個人也沒有。我們不需要往回看那麼久以前的影片。在兇案發生前不久,被害者和被告才一起進入公寓。後來被告離開,他是最後一個見到她活著的人。他把她的屍體留在空無一人的公寓裡──那裡沒有別人,所以我們不需要去看前一天的影片。」

人們相信眼睛看到的東西。

我按下快進,每一秒跳過監控10分鐘的畫面。如果那個樓層1個小時都沒有人經過,燈光就會暗下來,這是一種節約能源的機制。所以我們很容易看到是不是有人走出電梯,因為燈會變亮。我在晚上7點30分時停止快進,這時候大衛和克萊拉一起回到公寓。晚上9點15分時我再次暫停,這時候格什鮑姆回到他的公寓。在那之後就沒有動靜,直到早上9點左右,克萊拉和大衛才離開公寓,在那稍早之前格什鮑姆已經先出門了。接著就是到了傍晚。格什鮑姆走出電梯時,我按暫停,回退,然後播放影片直到他進入公寓,再按快進,直到大衛和克萊拉走出電梯,最後一次進入公寓。

「摩根警探,根據這段影片,我們在前一天看到進入公寓的女性還在裡面。」

他吸了一大口氣,然後藉由緩慢而憤怒的嘆氣吐出來。

「對。」

羅林斯法官身體向前傾,專注地盯著畫面,好像我剛變了個魔術給他看,而他努力想破解。我退出光碟,放入另一張。

「法官大人,這段影片是聯邦調查局昨晚從中央公園11號取得的。您看到的鏡頭來自放在牆壁通風口裡的隱藏攝像頭。這個攝像頭照向樓梯。」

影片放出大衛和克萊拉進入公寓的畫面,我快進到晚上8點整,這時公寓門開啟了。

「第一件要注意的事是時鐘。根據這個攝像頭的時間戳記,被告離開公寓的時間比格什鮑姆通知安保人員的時間足足早了2分鐘。在此宣告,這個時鐘是跟安保記錄的時鐘同步的。摩根警探,我要播放影片了,請你仔細看。」

我按下播放。整個法庭鴉雀無聲。我能聽到光碟在播放器裡旋轉,羅林斯身體前傾使椅子嘎吱作響,瑞德的筆輕點嘴唇,以及許多攝影機發出的微弱電子隆隆聲。大約有兩百個人都沉默地盯著熒幕看。

除了一個人之外。

戴爾在法庭後方望著我。

熒幕中的大衛遲疑了一下,回頭看向門,然後停下來,轉身時戴上耳機,往電梯走,脫離鏡頭範圍。

「你看到了嗎?」我問。

「看到什麼?我不確定你指的是什麼。」摩根說。

「我們再看一次,這次我可以用慢速播放。」

我再放了一次。這次我聽到新聞攝影師倒抽一口氣,其中一個助理檢察官舉起雙手,然後想起自己在什麼場合,又叉起雙臂。不過他難掩驚訝的表情。

「我還是不確定你指的是什麼。」摩根說。

「我也是。」羅林斯法官說,不過他的語氣不帶怒意──只有好奇。我提點他們兩個。

「警探、法官大人,不要看被告,看他後面,看鏡子裡。」

光碟再次播放,仍然用慢速播。這次他們不可能再錯過了。

大衛把門帶上,走了幾步,然後停下來,我原本猜想他是不是在抗拒想轉身確認門有沒有鎖好的衝動。不過不是這樣──他停下來是因為感覺有異。就在他轉身前,走廊小桌子旁的全身鏡照出那扇門。那一秒之間,門把動了,往下壓,再抬起來。門的另一側有人在確認門是不是上了鎖。

趁所有人都盯著熒幕,我花了點時間望向瑞德。他迎向我的視線──他知道遊戲結束了。

「警探,門把是不會自己動的。那間公寓裡有人活得好好的。」

摩根無法回答。他只是帶著歉意看著瑞德,抬起雙手露出掌心:抱歉,我們漏了這一個。

「摩根警探,我們由這段監控畫面得知,大衛·柴爾德是在晚上8點整離開公寓的,比格什鮑姆先生聽到槍聲、通知安保人員足足早了2分鐘?」

「如果這段影片的時間戳記和911記錄是準確的話,那麼是的。」

「2分鐘足以讓犯人把屍體從緊急避難室拖到廚房──現在我們已經從殘留的血跡知道她是在緊急避難室中槍的──先是朝她的背部,然後朝她頭部開槍?」

摩根咬著牙說:「是的。」

「接著犯人還有多餘的時間,在安保人員進入公寓之前──足足4分鐘時間──射穿玻璃,把槍丟進公園,再進入緊急避難室。」

「這是一種假設。」

我還有最後一次擲骰子的機會,最後一項證據可以丟進這鍋大雜燴。

「警探,作為調查人員,你聘請了一位獨立專家來檢驗從被告臉上、衣服上和手上採得的樣本,尋找槍擊殘留物質,是嗎?」

他望著瑞德,生怕自己說出不該說的話。

「是。」

「檢驗結果都包含在這份波特博士所寫的報告裡?」我說著,舉起那份檔案。

「是的。」

「檢方在這場聽證會上並不打算訴諸這份報告,是嗎?」我問。

他的嘴巴開合的動作,活像一條突然從魚缸跳進壁爐裡的魚。瑞德站起來對法官說話。

「法官大人,我們沒有要訴諸這份報告。」

「法官大人,我想把這份報告列入證據,連同這篇學術論文一起。」

「我要確定一下:你想訴諸檢方的報告?」羅林斯問。

我把影印件交給書記官,書記官在檔案上蓋章,然後遞給法官。

「摩根警探,檢方先前打算訴諸這份波特博士所提出的證據報告,報告的結論是被告身上發現大量槍擊殘跡,是不是?」

「原本是,但現在我們不打算訴諸這份報告了。」

「為什麼?」羅林斯法官問。

「因為波特博士承認那些物質很可能不是槍擊殘留物質,而是被告車輛安全氣囊啟動爆炸後,噴射到被告身上的殘留物質。」

我幾乎堵到他了,只差臨門一腳。

「一開始,波特博士深信那些物質是槍擊殘留物質,是嗎?」我問。

「他在報告裡是這麼說的,直到你反駁他,後來他就改變心意了。」摩根說。

「警探,如果有人想要讓自己看起來像沾滿槍擊殘跡,那麼經歷一場觸發安全氣囊的車禍,或許足以騙過像波特博士這樣的專家?」

「或許吧。」

「我們要還波特博士一個公道,他並沒有讀過辯方發現的那篇‘比較安全氣囊與槍擊殘留物質’的科學研究,對不對?」

「對,他沒讀過。」

「假設有人具備這項知識,刻意製造一場車禍,就可以讓車輛駕駛員看起來像沾滿槍擊殘跡?」

「我不知道。」

肯尼迪給了我他從國際刑警組織會議取得的安全通行證影印件,他收到電子郵件寄來的副本了。我把影印件發出去,看到瑞德臉色發白。摩根和法官則還沒看出關聯。

「這份安全證件是從國際刑警組織會議取得,該篇論文就在那場會議上發表。這張證件歸其中一名出席代表所有。你認得照片裡的人嗎?」我問。

「我不覺得我認得。」摩根說,不過聽起來毫無說服力。

「讓我幫幫你,請看第十四號證據。」

羅林斯在卷宗裡找出我說的證據,摩根也是。

「這張證件的所有人是莎拉·卡蘭。比較一下證件上的照片和14號證據,也就是克萊拉·瑞斯的瑞樂賬號頭像。這顯然就是在影片中陪同被告進入公寓的女人,也毫無疑義就是莎拉·卡蘭證件照片裡的年輕女人,不是嗎?」

靜默。法官回答了我問摩根的問題。

「是同一個女人。克萊拉·瑞斯和莎拉·卡蘭是同一個人。」羅林斯說。

沒有哪個經驗豐富的警探會在證人席上反駁法官。

「看起來是如此,法官大人。」摩根說。

「警探,支票賬戶、借書證、駕照全都是在去年同一天申辦核發的,會不會是有人在為假身份創造歷史資料?」

「這我無從判斷。」他說。

「那是當然,畢竟你隸屬紐約市警局嘛,警局從未替臥底警員創造過假身份,不是嗎?」

就連羅林斯法官聽了都忍不住微笑。

「是有這個可能。」他說。

「你沒找到與公寓裡那具屍體dna或指紋資料相符的人,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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