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開庭前,空氣中總是瀰漫著一股怪異的緊張氣氛。我排到隊伍的最後方,感覺到人群越發興奮,好像遠方得克薩斯州寬大的柏油路面那樣蒸騰發亮。人群裡有些人拿著舊版的《紐約時報》,我看到前方男子夾在手中的頭版頭條,映入眼簾的是沃爾切克的相片以及標題《俄羅斯黑幫案開審》。我前面的人看起來是個跑犯罪新聞的記者,可能是自由接案,也可能是受僱於八卦小報,這種人遠遠就能認出:西裝破爛、髮型難看,從手指上的尼古丁汙漬看來是個老煙槍。我把頭埋進大衣立領中,試著不去看他。
紐約市錢伯斯街法院像是一棟打了類固醇的維多利亞時期哥德式老法院,19層樓裡分佈著21間法庭。
我數了數,前面排了20個人。
法院以寬達15米的石造階梯迎接訪客,上去是一整排的柯林斯式圓柱,保護著老舊不堪的入口大廳,最後一次整修是在60年代。我隨著隊伍緩緩踩上階梯,向前移動,同時有更多人抵達,排在我身後。我偶然往上瞄了建築物一眼,雕像、歷任總統及紐約州大法官的半身像,它們一個個坐落在凸出的檯面上,歲月與氣候都侵蝕了這個老地方。
我踏上最後一級階梯,汗水自臉頰流下,襯衫沾在背上,讓我更明顯地感覺到炸彈的存在,溫暖而怪異。我數了數,前面還有12個人。
比起剛才在車上,現在看來,要想不被搜身就進入法院更加不可能了。我突然注意到自己右手拿著鋼筆,剛剛甚至沒印象自己有把筆從口袋裡拿出來。我一邊心不在焉地轉著筆,一邊緩緩朝入口靠近。我發現自己在思考時總是會下意識這麼做。這支鋼筆是艾米送我的禮物。
這份禮物彷彿是惜別禮。我喝起酒來就很少回家,大約在父親節前一週,克莉絲汀要我搬走,且艾米有權知道。克莉絲汀告訴我,艾米已經不認得我了,為了她好,還是別讓她看見我愈加沉淪的模樣。
小孩其實很聰明,艾米更是聰敏過人,她看見我倆站在她房門口就曉得有壞事要發生。她把金色長髮綁起來,好讓她使用計算機時不受干擾,睡衣外穿著自己最喜愛的丹寧夾克。她上學時就會穿那件夾克,上頭滿是笑臉和印著搖滾樂團標誌的徽章,她會將每週的零用錢存上一個月,然後去廉價服飾店買徽章回來,以自己的風格裝飾它。我看了她一會兒──我們互相看著,克莉絲汀與我還沒開口,她就直接把筆記型電腦放到一旁哭了起來。不用跟她說任何事,她早就知道了。她問了她關心的問題:我會離開多久?是永遠不回來了嗎?為什麼我們不能和平相處?沒有一道題我有答案,我感到非常羞恥,只能坐在床邊抱著她,試著表現得堅強一些。我看向她的筆記型電腦,發現她正在瀏覽一個訂製鋼筆的網站,並選購了一支叫「世界第一老爸」的鋼筆。
旋轉的筆在我手中停下。我一搬走,艾米就給了我這支筆,鋁製筆身上刻著一個詞──爸爸。這禮物讓我近乎心碎。我把筆塞回後口袋,再次確認排隊人數。
我前面有10個人。
上方大型機器傳來的轟隆聲響吸引了我的注意。市長批准了法院外部的修復工程,屋頂處還架著大型垂掛鷹架,讓修復石匠在離地四層樓高的位置工作。這個距離很難從地面分辨出工人,即便如此,我依舊能看出鷹架在風中微微擺盪。他們正在炸開石造建築上的水泥,修復損壞的裝飾物。當初開發商想拆了法院,讓大家去便宜一點的地段執法,但此案遭到駁回。一方面,市長曾經當過律師,因此請願書很快就得到頗具影響力的議員支援。他們選擇修復外觀,讓裡面繼續擺爛。紐約有時候就是如此,喜歡用華麗的假象掩蓋地下室腐爛的屍體。另一方面,錢伯斯街法院作為全美第一間夜間法院,有它的歷史意義在。夜間法院是全市最重要的法院,被告遭起訴後,得在24小時內帶到法官面前,單單曼哈頓一天就有300起逮捕案件,一直以來就有間額外的法庭,專門為此從晚上5點開到凌晨1點。經濟大蕭條最嚴重的時期,本市的犯罪率也大幅攀升。錢伯斯街法院目前有一間24小時開放的刑事法庭,在這間法院裡,正義在入夜後仍得以伸張,過去兩年來,它的大門從未關上。
隊伍緩緩前進,我開始時不時聽到安檢裝置的嗶嗶聲。幸運的是,這些警衛我都叫得出名字。打贏官司的其中一個秘訣是,跟法院的工作人員混熟──每個都要。你永遠不曉得自己會不會需要他們幫忙代收緊急傳真、追蹤難以捉摸的客戶去向、換零錢來用咖啡機,或像我一樣,當有人通過大廳公共電話緊急聯絡我時,會有人來找我。
前面還有8個人。
我越過那個記者的肩膀,想看清大廳入口安檢的情況。負責安檢的是巴瑞和艾德加,絕大多數紐約法院安檢的警衛實際上就是警察,只是職稱不同。他們佩槍、穿制服,能逮捕你、監禁你。如果你造成的威脅夠大,他們可以讓你就地倒下,倒個一輩子。
巴瑞站在行李掃描器後面,負責分派置物盤,將手機、鑰匙、錢包和包包放進x光機掃描。人們站在門框式金屬探測器下,祈禱它不會發出嗶聲。艾德加負責搜身,從他們身上找出漏掉的違禁品,讓對方再去重新探測一次,直到他滿意為止。
他們倆身後有一位我不認識的金髮警衛,再之後是第四位。那人站在安檢通道3米外,雙手擺在勤務腰帶上,拇指塞在皮帶裡面,雙臂垂在他活像吹了氣的肚子上方。額外找安檢人員來大廳支援並不奇怪,我認不出這傢伙:他臉上蓄著鬍子,還有像豬一樣的黑色小眼睛。雖然我印象中沒見過他,但從他的眼神能確定,我們應該打過照面。巴瑞、艾德加和新來的小夥子正專心檢查隊伍最前面的那群人。那個胖警衛的視線一直在我身上。
我與安檢關卡之間還有6個人。
我擦去流到眼睛裡的汗水。
如果待在隊伍中,他們會用相同的流程來處理我。我試著回想以往會怎麼做。進這棟樓對我來說就像喝水一樣簡單,我那時每天早上都這麼做,但現在腦中一片空白。我是直接晃過安檢,還是跟其他人一樣排隊,等著被揮手放行?我站在隊伍中,雙手顫抖著,嘴裡也越發乾燥苦澀,我快要陷入恐慌了。跟通過那幾道門有關的記憶,我此刻一點也想不起來。
前面只剩4個人。
每走一步,炸彈帶給我的感覺就沉重一分。那位胖警衛還在盯著我看,也許我身上散發著訓練課程教他們要留意的特徵。自從911事件後,只要是跟執法工作沾上邊的人,都要受訓學習如何辨認潛在恐怖分子的威脅。
我想起艾米用睡衣擦拭眼淚求我不要走的樣子。
不行,我不能再讓我女兒失望了。我立刻拿定了主意。恐怖分子不會離開隊伍,他們會排隊等候,他們想融入人群、不引人注目。我決定當個自大狂妄的混蛋,儘可能地大聲嚷嚷、惹人討厭,希望那位胖警衛會覺得我只是個難搞的爛人,而不是個潛在的炸彈客。
人們在我穿過隊伍時朝我咒罵,我聽到那個記者在碎碎念:「王八蛋。」我的心跳再次狂飆,越靠近隊伍前端,心跳就越快。
「嘿,巴瑞。快點放我過去。我的盛大回歸都遲到了。」我邊說邊穿過金屬探測器,引來一聲巨大的嗶嗶聲。也許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樣的,但在我聽來卻是震耳欲聾。我轉而看向那位胖警衛,他動也不動,就只是盯著我。艾德加則專心地給隊伍最前方的男子搜身。
「艾迪!」巴瑞從掃描器螢幕前起身,繞過機器,「你等一下,我有話想跟你說。」
我加快腳步往大廳移動,但那位年輕的金髮警衛舉起雙手擋住我的去路,我花了一秒才意識到他是要我擺出相同姿勢──這樣他才能搜我的身。我把手放低。
胖警衛在往前走。我被抓到了?
我思考著是不是要逃跑,越過人群往回狂奔。但我後面有一位留著鬍子、身材壯碩的男子站在門口,他擋住了整個通道,幾乎連光線都遮住了。不可能越過他的。我壓下逃跑的渴望,雙腿抖了起來。
「嘿,小子,通常你得先請我吃頓飯。」我說。
「請你抬起雙手,先生。我得迅速檢查一下。」
「聽著,小子,我得走了。我沒見過你,但相信我,我在這裡有十年了。我是律師。去問巴瑞。」我邊說邊試圖越過他。
他攤開的手掌停在屁股上的貝瑞塔手槍上方几釐米處,另一手朝我勾了勾手指,好像老西部片裡的三流演員一樣。
我整個人僵住。
「怎麼?你要叫我掏槍嗎,牛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