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莉安花了一個小時說明舉證責任。她對陪審團解釋,檢察官必須排除合理懷疑,才能判定沃爾切克有罪。陪審團在其間點著頭,米莉安則繼續解釋,什麼樣的證據符合標準。
「陪審團的各位先生、女士,稍後的第一位檢方證人是文書鑑定人歐文·高斯坦博士。他的工作是鑑定手寫字跡,以判定書寫者的身份。高斯坦博士從檢方取得的公開檔案上獲得被告的字跡,並比對另一份字跡樣本,精準、科學地判斷這是否為被告所寫。」
米莉安蹬著昂貴的高跟鞋回到檢察官席,拿起一個包在證物袋裡、看起來像某種貨幣的東西。
「這是第12號檢方證物,一張被撕成兩半的一元盧布舊鈔票。一邊沒有標記,另一邊用馬克筆寫了一個名字──馬里歐·傑拉多,本案的被害人。證人x將告訴你們,他從他的老闆,也就是本案被告奧雷克·沃爾切克那裡收到其中半張──沒寫字的那一半,隨後他通過不明傳話者收到寫有被害者姓名的另外半張,那就是要他行兇的指令。這是俄羅斯黑幫的作案手段,也是被告下達暗殺指令的方法。我們是如何得知被告就是將被害人姓名寫在紙鈔上的人,這時候就需要高斯坦博士上場了。博士會告訴你們,紙鈔上的字跡和被告的字跡完全吻合。」
米莉安暫停了一下,紙鈔還高舉在手。這就是他們的王牌,這項證據足以撤銷保釋,好幾位陪審員嚴厲地盯著沃爾切克看。
我靠回椅背,交叉雙臂,向我身旁的沃爾切克低聲說:「往後靠,微笑。陪審團在看你。假裝很放鬆,他們會認為我們一點也不擔心這項證據,而且一切都在我們的預料之中。」
我們都露出笑容。
「你在跟我開玩笑,對不對?你他媽一開始是怎麼得到保釋的?」
「檢方在傳訊時還沒有這項證據,他們年初只拿出了字跡報告。」沃爾切克說。
我思考了一下。「該死的,你為什麼要把暗殺命令寫下來?這是我聽過最白痴的事。告訴我她在說謊,我們還有東西能反駁它。」我說。
沃爾切克的笑容消失了,他眉頭緊鎖,聲音變得低沉:「別自以為你瞭解我這個人,或是我經營事業的方式。這是老方法。以前蘇聯時期,幫派大肆撒野,但永遠對老大保持效忠。那份忠誠並不總是能延伸到‘vor’──也就是你們所謂的小兵身上。如果一個小兵想要在兄弟幫裡晉升,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把最大勁敵給殺了。但他不能自己動手,替代方案就是利用其他小兵,騙他們說老大,就是‘pakhan’,下令殺掉那個死對頭,其他小兵便會絕對服從,等老大知道時會發現為時已晚。我親眼見過整個兄弟幫像這樣自相殘殺,所以我用老方法來確保這種事不會發生,這就是老方法。」他朝證物的方向比了比,與此同時,米莉安的手放下來,慢慢走回檢方席去。
他接著說下去。「整個組織里唯一能下令暗殺的只有我,所有殺戮都在我的控制之下,這樣一來我不會跟別的幫派打起來,也確保我的人不會自相殘殺。為了這麼做,我有一位我自己的torpedo。」他發音發成「tor-pedd-o」,「那是蘇聯時期對受命殺手的稱呼。這個人聽命於我,也只對我負責。我會在他面前把一張一盧布舊鈔撕成兩半,其中一半給他。這樣,他就成了受命殺手。當我需要把人做掉時,便在另一半寫下目標名字送給殺手。他會核對收到的兩半是否吻合,一旦吻合即命令為真,且是直接從我這裡下達。這樣一來,用老方法,我的人信任我,我也獲得了他們絕對的效忠。」
「而這個證人x,小班尼,他是你的受命殺手,是吧?那他為什麼留著鈔票?」我問。
「蘇聯時期,我們把一盧布的鈔票稱作‘tselkovy’,意思是‘完整’。這代表我全心全意信任受命殺手,並永遠擁有他的忠誠。受命殺手應該在完事後燒掉紙鈔,但他們大部分不這麼做,而是把盧布紙鈔保留下來。一盧布鈔票已經很稀少了,就像榮譽勳章一樣,有些人甚至會把一盧布鈔票刺在背上。我不允許刺青,我們把榮譽留在眼裡,不留在皮囊。」
我不能做出反應,以免被陪審團看見,但我非常想埋頭尖叫。法庭感覺起來不再巨大,它好小、好公開、好危險。我想著艾米被關在哪兒,她是不是也覺得自己被團團包圍、無路可逃且害怕不已?如果我放任自己去想象她現在的遭遇,我會崩潰。
我轉而思考起來。「把案件資料給我。」
沃爾切克從行李箱中翻出一份檔案遞給我,資料夾上寫著「文書鑑定」。我開啟翻閱。沃爾切克幾乎找遍了國內所有大型刑案律師事務所,拿到了好幾位文書鑑定人的報告,檔案目錄標示一共有11份這樣的專家報告。沃爾切克肯定被逼急了。我翻過每份報告的結論摘要,說法都一樣──是沃爾切克本人在盧布鈔票上寫下了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