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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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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九十五到九十八肯定。」

「你何以如此肯定?」

「我檢驗的所有筆跡中,該字型都呈現出如此獨特且一致的構造,那張紙鈔只有可能是被告所寫的。」

「博士,什麼是筆跡學?」她問。

米莉安大可讓高斯坦講上一整天,但她花了太多時間在開場陳述上,現在可沒有那麼多時間給他,她得讓陪審團感覺到事情在推進。況且,米莉安認為我會花上好幾個小時詰問證人。有些律師相信花長時間互動詰問專家證人,是扳倒他們的最佳手段。挑剔所有理論、混淆黑白、打迷糊賬、跟專家爭論所有細節,直到證據變得空洞而無趣。我沒有那個時間,艾米也沒有。

高斯坦博士看起來被米莉安的提問弄得有些猝不及防,但還是想辦法擠出了個笑容,即便他明顯感到不大自在。他在位子上動了一下,雙腿交疊,抿了抿唇。筆跡學在他心中想必很重要,而他顯然知道這是一個可能被攻擊的點。

「什麼是筆跡學?這個詞是用來描述一種檢驗筆跡的方式,以及從中透露出的作者性格、疾病或精神狀態。它跟判定特定檔案的作者身份沒有關係,更多是在詮釋作者的個性。」

上吧,米莉安。問他。你自己也想問。

「博士,或許有人會說,一個人若同時在文書鑑定人和筆跡學兩個領域中執業,就好像讓一位重生教派的基督徒考古學家出來作證地球只有五千年曆史。換句話說,這自相矛盾。」

中獎了。

「法官大人,反對。」我氣得跳腳,儘管米莉安上鉤讓我很開心,我還是盡力使自己看起來暴跳如雷。

「理由是?」法官問。

「理由是宗教信仰,法官大人。我信奉上帝,而我不希望我的信仰被檢方質疑。我也不認為耶穌基督,我們的主,應該被檢方扯進司法訴訟中。這是針對基督教徒的歧視言論,它暗示檢方自身的無神論信仰,並違反了憲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無論檢方的信仰為何,強加那些信仰給他人,或是揶揄我的信仰來佐證其論點,都是不對的行為。」

米莉安看起來想把我給殺了。我不怪她,這招很賤,而她中計了。

陪審團看起來超想把我扛在肩膀上抬回家。我還在賭能否剛好遇到一個基督徒陪審員,而我賭中了,有四位陪審員戴著十字架。找出陪審團的偶像並在他們面前高舉,是拉攏他們最有效的方式,你只需要找到正確的偶像。如果我在賭城,就會是貓王或小山米·戴維斯;在橄欖球狂熱的得克薩斯州則是山米·鮑格;在俄克拉何馬州就是米奇·曼託。而在紐約這一區,帶有自由派或基督教色彩的事物總是很管用。陪審團裡大部分的人都向我露出笑容,沒笑的也都忙著對米莉安做出厭惡的表情。

中大獎了。

但法官一點也不買賬,她早就料到會這樣了。

「蘇利文女士,也許你可以考慮修正一下你最後的提問。」法官說。

米莉安問完了。

「我沒有其他問題了,法官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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