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嘗試將注意力集中在卷宗上,這個案子讓我走到了這裡,我必須儘量吸收相關資訊。我的計劃中有一部分是需要挖到那些俄羅斯人的把柄,我有信心能在卷宗裡找到。但我現在皮膚髮燙,雙眼似乎沒有辦法聚焦,不是坐立難安地翻著紙張,就是兩眼放空。我慌了,我也意識到自己慌了。我試著控制呼吸節奏,專注於吸氣吐氣的簡單任務。
有三份檔案毫無用處,還有四家不同律師事務所提供的專家報告──針對本案的法律見解和專家意見概要──都幫不上忙。有幾位專家表示沃爾切克會是他們職業生涯中最糟的當事人,我非常認同。所有的報告和專家意見都導向同一個結論──沃爾切克有罪。
另外四份檔案是庭審卷宗,第一份檔案包括起訴書,以及紐約警局對沃爾切克的訊問記錄。沃爾切克在訊問中一個問題也沒回答。唯一有點意思的資料是一份兩年前4月5日《紐約時報》的影印件,頭版有張馬里歐·傑拉多的大頭照(可能是上次被捕時拍的),折線下方則是沃爾切克被人帶離法庭的照片。通篇內容聚焦於這起謀殺案,以及後續俄羅斯黑幫首腦被捕的訊息。
第二份檔案大部分是照片和地圖,主要是犯罪現場的照片。照片裡是一間凌亂的公寓,地板上躺著一名肥胖的男子,臉上有個彈孔,位於左眼下方2.5釐米處,離鼻子只有半釐米,準確命中核心。檔案應該附有一份驗屍報告,但我沒找到,不過這傢伙的死因已經明明白白寫在臉上了。我頸間的痛楚短暫地舒緩了,我再度伸展肩膀,延續這股放鬆的感受。
照片裡的胖子穿著一件髒兮兮的白背心和深色長褲,雙腳赤裸。他是馬里歐·傑拉多,本案被害人。他的外表不符合人們印象中典型受害者的形象,看起來就像剛參加完史柯西斯電影的試鏡一樣。紐約有四個義大利裔犯罪家族,我想不起來有誰姓傑拉多,但這個姓氏讓我腦中閃過無法捉摸的一幕。
我把照片拿到檯燈下,仔細檢視躺在房間中央的胖子。我努力看清楚他的文身,那也許是陳年的幫派刺青,但都不是本地幫派的。我看到槍傷周圍的火藥灼傷,他被人近距離射擊,槍幾乎就挨著他的臉,只是沒碰到皮膚。如果開火時槍有碰到他的頭部,皮膚上的火藥燒傷就不會分佈這麼廣,只會從燙熱的槍口留下一圈比較小且深的灼傷。
我把檔案裡所有的照片都倒到桌上,開始拼湊犯罪現場的畫面,裡面還有一份犯罪現場調查報告,和偵察警員(一個叫馬丁尼茲的傢伙)的陳述內容。在我看過照片、確立自己的觀點之前,這兩份檔案我都不想看。先看報告可能會影響我對犯罪現場的解讀,雖然也沒多少東西好解讀──警察在公寓裡逮到小班尼時,地板上的兇槍還是熱的。他簽下認罪協商的隔天就坦承了謀殺罪,被判十二年,七年後能出獄。
我在被害人頭部後方的地板上沒有看到噴濺的血跡,於是拿起另外三張照片比對:頭部不同角度的近距離拍攝。馬里歐也許是坐著或跪著中槍,但絕對不是躺著,因為地毯上沒有噴濺物。地毯上的血很明顯是死後溢位的。
在我研究公寓照片時,仍能聽到沃爾切克和阿圖拉斯在隔壁的談話聲。
被害人的公寓牆壁是奶油色的,如果有噴濺物會很顯眼。仔細看的話會發現,馬里歐的屍體正後方牆中央有紅色的斑點,汙點中間有個小洞,是子彈的終點,彈孔上方約2.5釐米處有一根掛相框的釘子。從這點來看,我相當確定小班尼射出致命一槍時,人就坐在那張小餐桌旁。餐桌位於馬里歐的屍體前,不遠處還有一張四腳朝天的椅子。小班尼開槍之前,跟被害人是同桌而坐的。
沃爾切克沒有提到他下令殺人的原因,但這點在我看到第52號照片時逐漸清楚了。餐桌上滿是碎玻璃,地上有一個破碎的相框,特寫顯示那個相框裡裝的是張專業的黑白相片:一個英俊的男子抱著嬰兒。這一定是相框內附的那張相片。
被害人其貌不揚,他好幾天沒刮鬍子,背心上有食物汙漬,他的公寓髒得要命,但就算是邋遢鬼也會把碎玻璃掃掉,他的腳上也沒有割傷。除了槍傷,馬里歐身上沒看到任何傷口,所以他應該也沒有被人拿相框打。其餘的傢俱都完好如初:沒有拉開的抽屜,公寓裡也沒有被劫掠或搜查的跡象。我猜相框原本是掛在血跡斑點上方的那根釘子上的。相框上沒有血跡,照片也沒有彈孔,馬里歐顯然在中槍之前為了某種緣故把照片從牆上拿了下來。
我把剩下的照片攤在桌上,幾張馬里歐公寓廚房水槽的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第一張犯罪現場照片不太清晰,但似乎拍到水槽裡有黑色泥巴和紙混在一起。這組照片的最後一張是特寫,水槽裡的不是泥巴,而是一或兩張拍立得照片殘骸。看起來像是有人燒掉照片,再開啟水龍頭想沖走灰燼。照片其中一角還沒燒光,我只能勉強從中辨識出一隻手臂和手掌。
我靠向椅子、舒展背部,感覺到炸彈壓住我的皮膚時不禁一縮。我試著拼湊出那間公寓裡發生的事:馬里歐不是在大門中槍的,小班尼進了公寓,他應該是和被害人一起坐在餐桌旁。為什麼不坐沙發?為什麼是餐桌?馬里歐事先把相框從牆上取下,彈孔和血濺痕跡都在牆上那個原本被照片擋住、油漆表面沒有染上灰塵和髒汙的乾淨區塊中。相框落在餐桌邊的地上,碎玻璃散佈桌面。這張照片本身很普通,但它被裝上了一個新的相框,而水槽裡有另外的被燒掉的照片殘骸。我最合理的猜測是,這是一場搞砸的交易,小班尼假借談生意進到公寓裡,所以他們才坐在餐桌邊。馬里歐取下牆上的相框,他們撬開相框,因為裡面藏了某些東西,極有可能是水槽裡被燒掉的照片,也許照片原本藏在那張父子合照後面。
這是個跳躍性的猜測,既薄弱又危險。
但是有其道理。
執行逮捕的警員是一個叫塔絲克的女警,她證實他們接到馬里歐某位鄰居的電話報警,表示他的公寓發生騷亂。當時紐約警局的巡邏車正在一個街區外執勤,開完槍沒多久,警察就抵達了馬里歐的公寓。他們破門而入,發現馬里歐死了,小班尼好整以暇地坐在餐桌旁,槍放在地上。塔絲克指稱,他們破壞前門的時候,煙霧警報就已經在響了。我發現警方的陳述中有個備註:被告同意警方說法,所以塔絲克不需要出庭作證。
我的理論是,小班尼被派去馬里歐家幹掉他,並取回照片,但卻意外遭警察突襲。他可能覺得必須先處理掉照片,所以在水槽裡燒了照片。這些都只是我的推論,米莉安肯定也想過這點,而且我認為米莉安很可能也得出相同的結論,但由於缺乏證據,只能先排除這個動機。對我來說,這是直覺,一種本能的感受。
我人生中的第一個階段能在街頭存活,很大一部分要歸功於相信直覺。檢察官不能拿直覺給陪審團看,她需要證據來證實犯罪動機。
米莉安在開場陳詞中沒怎麼講到馬里歐謀殺案的作案動機,檢察官總是愛談作案動機,因為陪審團也愛聽。她沒有對陪審團大力灌輸,唯一的原因就是她並沒有找到有力的動機。如果小班尼對她說過作案動機,米莉安一定會開場就告訴陪審團,她卻讓陪審團自己思考。對任何檢察官來說,這都是效果強大、風險絕高的一步。
那些燒掉的照片拍到了什麼?
馬里歐為什麼有那些照片?他為什麼被殺?
目前還有些地方說不通,但這感覺很重要。馬里歐·傑拉多的謀殺案是點燃燎原大火的小火花,小班尼供出他老闆的謀殺罪,卻對組織的其他內幕閉口不談,這是對兄弟會的忠誠嗎?小班尼的動機中有些部分明顯不合理。
這只是開頭,謀殺案在臺面下的內幕還很深,只是我當下還不瞭解到底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