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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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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從倉庫出發,在車流順暢的紐約街頭開了大約35分鐘,來到吉米的餐廳。此行堪稱我這輩子最糟的乘車體驗。我坐在轎車上,腳邊擺著400萬美金,準備要付給我見過最兇狠的人,請他幫我找到女兒。

車子疾駛過曼哈頓下城,我看見捲餅攤販在街角準備餐車,隨著城市甦醒,迎接新的一天。書報攤也紛紛開始營業,陽光似乎隨時都要從大樓背後溢位。我感覺好累,靠著腎上腺素撐到現在,過去24小時完全沒有好好睡上一覺。剛意識到這點,我就打了個哈欠。

吉米的餐廳坐落於茂比利街上的小義大利區,是間數一數二的優秀餐廳。我想到一個辦法,讓我能既進入餐廳又不被本市所有的執法單位拍個正著。

「右轉到勿街。」我說。

「為什麼?」阿圖拉斯問。

「我不能直接拿著錢走進吉米的餐廳,那裡有監視小組的人,要先轉移他們的注意力。勿街上有個魚市場,停在那兒,我去跟一些人談談,他們能幫忙。」

阿圖拉斯安靜了一會兒,迅速和維克多交換了幾個眼神,然後告訴司機轉進勿街。

「聽好了,律師。你如果打算逃跑,我要你知道,是沒有意義的。首先,我會殺了你女兒,慢慢地殺,讓她受盡折磨。我也會找到你,把你給殺了。你聽過柯魯齊克這個名字嗎?」

「沒有。我應該聽過嗎?」

「蘇聯前指揮官。蘇聯瓦解後,我跟奧雷克來這裡打拼,柯魯齊克提供給我們運輸管道,讓我們運送武器和毒品。蘇聯被清算的時候他被逮捕,但成功潛逃了,還把我們大部分的錢和貨物一起帶走了。」

他在位子上轉動身子,挺起上身,好傾身俯視我。

「一年後我在巴西找到他,先弄死了他太太和兒子,還逼他在旁邊看。我跟你說這些是要你知道,這世界上沒有哪個地方能讓你躲過我,記住這件事。」

這個故事完全不加潤飾。又一次,一段簡單的事實陳述,清楚而不帶感情。

「我不會跑,我不會放棄我女兒。但我需要你明白,我遵照你的規則,是因為我希望她回來。她是我的全世界──所以你不用擔心我會逃跑。」

轎車緩緩駛進勿街。我告訴阿圖拉斯,我不覺得從餐廳後門溜進去會比較安全。但其實我根本沒概念,我只知道我要讓吉米刮目相看,儘可能討他歡心,因為這筆錢和我們的友情對他而言的價值,大概都不值得他為我冒這個險。我要是偷偷摸摸從後門進去,他不會信任我的。我要他知道,真正的艾迪·弗林回來了,為此我需要一個盛大的進場:我得在警察沒看見我的情況下,從大門走進去。

「停在這兒。」我說,「我需要500美金,不能從這400萬里拿。我知道有幾個人能幫我進餐廳不被監視小組的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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