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剛值完班,看到觀眾席有相機閃光燈閃爍,這引起了我的注意。俱樂部裡禁止攝影──這是經理的規定,所以閃光燈這種事非同小可,我想看是誰在拍照。」
「你看到了什麼?」
「噢,我看到被告,坐在那邊的那位。」她指向沃爾切克,「我清楚地看到他,跟另一個男的在打架──拍照的一定就是那個人。很多人在相互推擠,然後他們就分開了。」
「你有多確定當時看到的其中一名男子就是被告?」
妮基看著陪審團點了點頭,然後說:「我可以拿命發誓,那個人百分之百就是被告。先動手的就是他,他看起來像是要殺了另外那個男的。就是他,毫無疑問。」
棒到極點的回答。米莉安停頓一下,給陪審團幾秒的時間消化。有幾位陪審員互相交換眼色,事實證明妮基大受陪審團歡迎。
「當時你離被告和另一名男子距離多遠?」
「我想大概有20米。」
「你目擊鬥毆的同時,有認出那個拿相機的人嗎?」
我在筆記裡把「相機」兩字畫了底線。我有了個點子,可以讓我處理小班尼,並且換到一點點跟沃爾切克獨處的時間。
「那次沒有,但是大約一個禮拜之後,我在報紙上看到了他的照片。報道中指出那人叫馬里歐·傑拉多,而且他在我目睹俱樂部衝突的隔天慘遭殺害。我覺得很恐怖,於是報警了。」
「然後你去了分局,看了一些照片,照片上的人可能是你那天目睹攻擊馬里歐·傑拉多的人,也可能不是。你記得嗎?」
「記得,我看了好幾張,最後才看到攻擊死者的人。」
米莉安舉起一張沃爾切克的照片,紐約警局有全市各幫派領袖的照片。
「這就是你指出的照片?」
「是的,就是這個人襲擊了拿相機的男人。」
「法庭筆錄中請載明證人指認出被告奧雷克·沃爾切克的照片。」
米莉安再度停頓,等待效果發散。
「布倫德爾女士,被告可能會主張,當時夜店裡十分擁擠,你如何能這麼清楚地看到事發經過?」
「因為我在舞臺上,能俯瞰整個俱樂部。那個位置其實是視野最佳處,可以說是佔了高位。」
「布倫德爾女士,你說這場鬥毆是發生在4月4日晚上,也就是本案的死者馬里歐·傑拉多遇害的24小時前。你為何如此確定事件發生在這個特定的日期?」
「噢,這很簡單。因為隔天就是我奶奶的生日,我下班之後回家熬夜到凌晨5點,替她烤了生日蛋糕。」
米莉安轉身背對證人,朝我眨了眨眼,然後跟檢方團隊其他成員一起坐下。我檢視了一下我的筆記。
「該死,她真厲害。」沃爾切克說。
「在12個問題之內,她就要沒戲了。」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