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倫德爾小姐,4月4日晚上,你喝了多少酒?」
我想把棘手的問題擺在前頭。
她回答時往陪審團的方向靠了靠,彷彿是在聊他們之間的私事。
「上臺之前,經理拿了一瓶香檳來更衣室給大夥兒喝,所以我喝了大概──一杯吧?」
「你說你跟斗毆中的兩人相隔約莫20米,實際上的距離有可能是24、27或30米嗎?」
「不,沒有那麼遠。我敢說最多就24米。」
「西洛可俱樂部是不是跟城裡那區大部分的夜店一樣──燈光明亮、照明充足呢?」
她笑出聲來,用手掩著嘴,對陪審團眨動睫毛。
「不,當然不是,那邊很暗。」
「但你身上的打光很亮。你是他們的明星之一,身上可能有兩三盞聚光燈吧?」
「其實是四盞。不,等等──對,我想是四盞。」
「西洛可俱樂部可以容納多少人,兩三千人?」
「4月4日是週五晚上,所以店裡擠滿了人。對,我想可能輕輕鬆鬆就有兩千人吧,但也只能就我看到的說。我剛剛講了,是相機的閃光燈引起我注意,讓我看到那個人,也就是被告,在攻擊傑拉多先生。我清楚地看到了他。」
她受過很好的訓練,知道要如何利用每個可能的機會明確強調她認出被告。
「那麼,讓我整理一下。你攝取了酒精,上完班後想必相當疲勞,又有四盞明亮的大聚光燈打在你臉上。此時的你,隔著24米的距離,在兩千個人當中,清楚地看見了被告?」
妮基·布倫德爾鬆開交疊的雙腿,又疊了起來,在幾秒之間迅速眨了幾下眼,看著陪審團說:「是的。」
幾位陪審員往後靠,雙臂環胸。他們開始懷疑自己對妮基·布倫德爾的第一印象了。
「你在第一時間對那場鬥毆沒有多想,是在報上刊出傑拉多先生的照片、你讀到報道之後才聯絡警方。你的證詞是這樣說的,對嗎?」
「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