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格林威治大道一家義大利店吃晚餐,然後到兩家酒吧混了一混,才攔輛計程車到約翰尼·喬伊斯酒吧。我告訴酒保我要找劉易斯-潘科夫,他指指後頭一處雅座。
我其實不用人幫也能找到他。他高高瘦瘦四肢細長,髮色淡黃,鬍子剛刮,一臉毫無心機的樣子。我走近時,他站起來。
他身穿便服,廉價的灰色格子呢西裝配上淡藍色襯衫和條紋領帶。我說我是斯卡德,他說他是潘科夫,然後伸出手來,我握了一握。我坐在他對面,服務員過來時我點了雙份波本。潘科夫面前還有半杯沒喝完的啤酒。
他說:「副隊長說你想見我,是要問我漢尼福德謀殺案的事吧?」
我點點頭說:「幹得好。」「全憑運氣,誤打誤撞上的。」
「幫你添了筆光榮記錄。」
他臉紅了。
「弄不好可以拿個嘉獎。」
他臉更紅了。我在想他到底多大了,外表看來應該有二十二歲吧。我想到他的報告,我看他一兩年內應該可以升任三級警探。
我說:「我看過你的報告。細節不少,不過有些事情還是需要你補充一下。你跑到出事地點時,範德普爾站的地方離發生兇案的那棟建築有兩個門面。他當時到底在幹什麼?手舞足蹈,還是在跑?」
「應該說是站在原地不動,不過身體動作很大。就像精力過剩需要發洩,就像喝了太多咖啡兩手抖個不停。不過他是全身都在抖。」
「你說他的衣衫不整,怎麼個不整法?」
「他的襯衫下襬在褲子外面。皮帶系得好好的,不過長褲沒扣,沒拉拉鏈,那話兒露出來了。」
「他的陰莖?」
「對,他的陰莖。」
「你看他是故意的嗎?」
「呃,那玩意都露出來了,他自己應該知道。」
「不過他沒有自慰,或是扭屁股,或是做什麼不雅動作之類的?」
「沒有。」
「他有沒有勃起?」
「我沒注意。」
「你看到他的老二,可是沒注意有沒有勃起?」
他臉又紅了。「他沒有。」
服務員拿來我的飲料。我舉起杯子,朝裡頭看看。我說:「你在報告裡說,他當時說了髒話。」
「是用吼的。我還沒繞過拐角就聽到他的聲音。」
「他說的是——」
「你知道的。」
他很容易發窘,太嫩了。我忍著沒發脾氣。「他用的字。」我說。
「我不想說那些字。」
「勉強一下。」
他問這重要嗎,我說也許。他身體前傾,聲音壓低。「操。」
他說。
「他就那麼一直嚷著‘操’?」
「也不完全是。」
「你就照著講。」
「呃,好吧。他說的是……他不斷地喊:‘我操,我操,我操了我媽。’這話他嚷了又嚷。」
「他說操,還說他操了他媽。」
「對,他就是這麼說。」
「你當時怎麼想?」
「我覺得他瘋了。」
「你有沒有想到他殺了人?」
「噢,沒有。我馬上想到他是受了傷。他全身是血。」
「他的手?」
「全身。他的手,他的襯衫,他的長褲,他的臉,他渾身上下都是血。我本來以為他被人砍了,但仔細看看他其實沒事,血不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