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適合當牧師。我甚至連騷擾那些侍童的興趣都沒有。我也無法想象自己像約翰那樣拍完馬屁接著數錢。你猜我想幹什麼?我有時候想,其實當初應該走你這條路。」
「當警察?」
「這想法很奇怪嗎?」
「不奇怪。」
「我小時候,」他說,「覺得警察才是男人該乾的正經職業。穿著帥氣的制服,站在大街上指揮交通,引導孩子們安全過馬路。保衛良民,懲治惡棍。」他咧嘴一笑。「還惡棍呢,真沒想到。不過我們那兒還真有男生穿上了藍色制服。其中一個小子,叫蒂莫西·倫尼,跟我們這些人也沒什麼區別啊。要是聽說他去搶了銀行,或是幫放高利貸的人收賬,我一點都不意外。」
我們又聊了一會兒。聊當初的選擇,以及一個人到底能有多少選擇。後一個問題需要時間思考,於是我們都沉默不語。然後他問:「你呢?」
「我?」
「你不是從小就立志當警察吧?」
「的確不是。這事情我從來沒計劃過。那年頭警校的入學考試特別簡單,只要去考就能考過。我就這麼上了警校,當上了警察。」
「你會不會走相反的那條路呢?」
「你是指走上犯罪道路?」我想了想,「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性,畢竟我也不算天性純良,」我說,「不過我得說,我好像還真沒有受過那一路的誘惑。」
「確實。」
「我小時候在布朗克斯,有個跟我一起長大的朋友,」我回憶說,「後來我搬家了,我們就再沒有聯絡。過了幾年,我又遇見他幾次。」
「他走了另一條路。」
「是的,」我說,「他在那行不太成功,但他走上這條路也算順理成章。我透過警局的單向玻璃見過他一次,馬上失去了聯絡。再過了幾年,我和他又聯絡上了。那會兒咱們還不認識呢。」
「那會兒你還在喝酒嗎?」
「不喝了,不過當時剛戒沒多久,還不到一年。他的事情說起來還挺有趣,真的。」
「說呀,」他說,「別賣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