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除去這一點,我還是會選他。不知為什麼,他看上去很面熟。」
「哦,他有案底。也許你在罪犯相簿上見過他的俊臉。別人都叫他‘高低傑克’,有印象嗎?」
沒有。我問他姓什麼,然後多唸了一遍:「傑克·艾勒裡,傑克·艾勒裡。」突然我就想起來了。
「我是小時候認識他的,」我說,「天哪,好像中學以後就沒見過他。」
「哦,」朗尼根說,「看來你們走上了不同的職業道路。」
再次見到他是幾年以後。期間我離開了紐約警局,從賽奧西特的家搬到哥倫布環形路口西邊的旅館。我沒有去找工作,工作會自動找上門來。慢慢地,我成了一個沒有執照的私家偵探。我從不記賬,也不提供書面報告。找我調查的人都付現金。這些錢有的付了旅館的住宿費,還有相當一部分付了街角酒吧的賬。我不僅在那解決一日三餐,還見客戶,大部分閒暇時間也都待在酒吧。如果錢還有剩下,我就匯回賽奧西特。
後來,在無數次喝暈、無數次宿醉、幾次戒酒半途而廢和至少一次抽搐發作之後,我終於把一杯酒留在了吧檯上,趿步走進匿名戒酒會。我以前也參加過這種聚會,也試圖戒酒,不過當時我應該尚未準備好。這次我可是準備好了。「我叫馬修,」我告訴滿滿一屋子的人,「是個酒鬼。」
這話我之前沒有說過,至少沒說過整句,說了也無法保證從此戒酒。我無法保證自己能一直清醒,清醒的狀態永遠存在危險;但當我離開會場時,還真覺得發生了某種改變。那天我沒喝酒,第二天也沒喝,第三天也沒喝。之後我堅持參加戒酒會,清醒的日子便一天天積累起來。說起來,再次碰到傑克·艾勒裡,應該是我戒酒兩個半月的時候。我最後一次喝酒是十一月十三號,所以那次偶遇大概是一月的最後一週或者二月的第一週。
我確定當時還沒滿三個月,因為我記得那天我舉了手,彙報自己戒了多少天。而這個儀式只有戒酒未滿九十天的人才須執行。「我叫馬修,」你得這樣說,「我是個酒鬼,今天是我的第七十七天。」這時大家會說:「你好,馬修。」然後是下一個人。
那天的會場在東十九街,有三個人發言。第二個人講完後是場間休息,播送通知、傳遞捐款籃什麼的。戒滿整年的人會在此時起立宣佈,贏得眾人掌聲;剛戒酒的新人則會彙報天數。然後是第三個人發言。聚會十點準時結束,所有人便回家休息。
我往外走時,聽到有人叫我名字。回頭一看,正是傑克·艾勒裡。我的座椅在前排,所以剛才沒注意到他。這回我一眼就認出了他。跟上次隔著單向玻璃見到他時相比,他有些顯老,但我猜想他臉上的一些變化可不僅是歲月的痕跡。參加戒酒會不需要買票,因為在這之前你已經付過錢了。
「你不記得我了吧。」他說。
「當然記得。你是傑克·艾勒裡。」
「天哪,你的記性可真好。當年我們多大?十二三歲吧?」
「我十二,你十三。」
「記得你父親開了一家鞋店,」他說,「你好像比我低一屆,某天我發現自己有一陣子沒看到你了,也沒人知道你去了哪裡。後來有一次我路過鞋店,發現店都已經關張了。」
「他的買賣大都這樣。」
「你父親是個好人,這我記得,‘斯卡德先生’。有一次,他讓我母親印象深刻。他有臺機器,只要赤腳站在上面,就能打出一張雙腳的x光片之類的。母親本已打定主意給我買雙新鞋,可你父親說我的腳板還在瘋長,不用急著買。‘真是實誠的人,傑克,’回家的路上,母親跟我說,‘他可以撈我們一筆的,但他沒有。’」
「那是他事業‘成功’的秘訣之一。」
「嗯,總之印象很深。早年在布朗克斯的時光,還真是叫人回味呢。說起來我們都戒酒了,你有時間喝杯咖啡嗎,馬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