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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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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搭配早餐閱讀《紐約時報》,然後回到房間打電話給簡。我們決定一起參加蘇荷區聖安東尼教堂的聚會。我說我希望會後再共進晚餐,不知她意下如何。她說沒問題,因為午餐她剛好也吃得較晚。

「本來昨晚就該打的,」我說,「不過到家已經太晚了。昨天我拜訪的那位,是個典型的夜貓子。」

「聽來你已經上工囉。」

「沒錯,」我說,「雖說不明白這麼做的意義,不過我已經收了錢。」

「這不就是重點嗎?」

「你說得對。我得走訪一些人,不知道找不找得到他們,今天的時間都得用來做這件事,所以我才提議晚餐延到會後再吃。」

我幹嗎嘮叨得如此詳盡呢?我幹嗎凡事都要解釋得一清二楚啊?看在老天分兒上,我們又沒結婚,而且就算結了——

「那我們就在蘇荷見囉,」她興高采烈,完全不知道我正在跟自己展開辯論,「會後我們可以去湯普森街找一家義大利餐廳共進晚餐,你可以把你的案子一五一十跟我說個夠。」

除了傑克·艾勒裡,我還有五個人名要請教丹尼男孩。他掃視了一遍名單,擎起食指戳戳一個名字。「艾倫·麥雷許,」他說,「又名派柏·麥雷許。有些人是這麼叫他的。」

「因為他是蘇格蘭人嗎?」

「原因之一吧,不過我看跟笛子的關係不大,更像是源自拿來揍人腦袋的水管。」

「水管是他的專用武器?」

「就我所知沒錯,」丹尼男孩說,「其實他只耍弄了一次,因此坐了牢,這名號也就揮之不去了。你知道皮耶造橋專家的故事吧。」

「當然。」

「‘噢,先生,那橋是我蓋的。我造了好幾十座橋哪。但他們可有封我為造橋專家皮耶嗎?沒。’」

「就這故事。」

「‘可是隻要吸過一次老二,一輩子都甩不掉同性戀的封號。’哈哈,笑話還是老的妙。所以它們才會歷久不衰啊。」他順手拿起魔方,看了一眼,又放下去。「我很確定水管工又去吃牢飯了。他在一筆毒品交易裡扮演中間人,洛克菲勒毒品法判了他好長的刑期。幾年前的事了,現在還沒出來。」

接下來兩個名字他完全沒印象。「克斯比·哈特。從沒聽過名叫克斯比的人,聽過的話我應該記得。下面這人又是另一個極端。羅伯特·威廉斯?你說叫這名字的人有幾籮筐呢?」

「這人倒不一定是道上的,」我說,「他是傑克的朋友。傑克跟他老婆上了床,而且覺得搞不好還弄大了她的肚子。」

「換句話說,就是要找個老婆四處亂搞的羅伯特·威廉斯。這下子範圍縮小了許多。」

另兩個名字丹尼男孩雖有耳聞,但他不知道他們最近在幹什麼行當,或者行蹤在哪。「有個叫沙騰斯坦的傢伙,住在上城,好像是卡碧尼大道吧,總之在那附近。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專門銷售贓物,可是後來卻人間蒸發。弗蘭基·杜克斯(frankiedukes),嗯,這名字我熟,只是不知道它的來路。公爵是他的姓呢,還是因為他拳頭夠硬?」

應該不算太硬,我想。q狠狠揍了他一頓/q,傑克在名單上如此註記。q打斷了他的鼻子還有兩根肋骨/q。

「反正啊,總有人知道些什麼,」丹尼男孩說,「或者認得哪個知道情況的人吧。你也明白其中奧妙。」

我是明白其中奧妙。我回到旅館房間,看著名單畫掉了艾倫·麥雷許。「q害慘他了。/q」傑克在名字後頭註記道,看來他八成是艾倫坐牢的幕後黑手。他還加註說,要還清這人的債相當困難。仔細再讀一遍後,我發現水管工確實是在蹲苦牢,傑克心知肚明。「q得想辦法拿到探視權,並取得批准跟他通訊才行。可是有門路嗎/q?」

還真是沒門路。

這一來就只剩下克斯比·哈特、馬克·沙騰斯坦、弗蘭基·杜克斯,以及戴綠帽子的羅伯特·威廉斯了。我翻開曼哈頓的電話簿,指頭在紙面上游移。是有姓哈特的人,但無克斯比;是有姓杜克斯之人,但無弗蘭基。單單找到一個馬克·沙騰斯坦,地址在東十七街。

下一步很簡單。我撥了上頭的號碼。鈴響四下,轉至答錄機,一個男音邀請我留下口信,但語調不甚熱衷。

我掛上電話,抄下沙騰斯坦的地址和電話。然後讓我的雙腳游移到哥倫布環形路口,搭乘地鐵去往城中。

如果是前不久,我一定會再打通電話給艾迪·柯勒。他是我在紐約市警局的守護神,我會調到第六分局他功不可沒——他是該局的警探組組長。他總是可以在電話中解決我的問題,省得我還要長途跋涉到城中,而且一邊行善一邊還會老調重彈,催逼我重返警界工作。

多年前我於華盛頓高地發出的一顆流彈誤殺了一個小女孩,沒多久我申請了辭職。那起事件並非我辭掉分局職務的關鍵,也不是我結束婚姻的主因,不過還真是加速了這兩個結果的到來,也讓我之後幾年有了酗酒不斷的好理由。

以紐約市警局的立場來看,我是立了功。我追捕的兩名搶匪殺了一名酒保,我的子彈則殺了一名搶匪,並傷到另一個——成果斐然。當時已是深夜,而目標物又在移動。打中孩子的子彈是反彈過去的,速度飆快,結局讓人鼻酸。她死得悲慘,但我並未被記過,因為我沒犯下任何失誤。我反倒得到了嘉獎。

我一直覺得正義沒有伸張。我發射警槍,一個孩子死了,這兩起事件理當有個關聯。日後我寫下自己的第八步清單時,埃斯特利塔·裡韋拉想必會名列前茅,但我要怎麼做才能贖罪呢?

講這些還真是扯遠了。想當年我決定戒酒時,吉姆和我談到未來的方向,最重要的是,我打算如何謀生。重返警界是我們討論的一個選項,這個問題我也和簡聊過。其後,過了退休年齡卻還在警局工作好幾年的艾迪·柯勒遞上了辭呈並賣掉房子,搬到佛羅里達州去了。

我原本是可以申請重返原職的,不過我就愛慢慢來,拖久了以後,興致逐漸淡了,實務上的操作也更困難。我離職多年,想吃回頭草的話,還真得拉些關係才行,可是能幫忙拉的艾迪已然不在,我在警局裡的朋友又都沒有他吃得開。

總之,現在連查案碰到了問題,都只有搭地鐵,而非打電話就能解決。

我還清楚記得跟我一起看著傑克·艾勒裡和其他嫌犯列隊站成一排的那位警員,我可以看到他高高的前額、亮藍的眼睛,以及鬥牛狗樣的下巴,但我不記得他叫什麼。我是走到離西十街警局大約一個路口的地方,才想起來——姓朗尼根吧,但名字還是叫不出來。我告訴櫃檯警衛我要找朗尼根警探時,他的臉一沉。

「應該是比爾·朗尼根。」他說,還告訴我他三四月間才退休。他給了我電話號碼,當我轉身往門口走去時,他又把我叫回去,要我用局裡的電話。「省得你自己花錢打,」他說,「而且你恐怕得走好幾條街才能找到沒壞的公共電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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