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一滴烈酒》小說信息

第13章(第1頁,共2頁)

字體:

在他開口以前,我解除了先前秀出兄弟會卡所要製造的效果。我沒說我是警察,但對方倘若得來這印象的話,我並不排斥,不過此時此刻面對著他,我卻不想舉起警界的藍色大旗先發制人。我告訴他我是退休警察,目前在當私家偵探,我說我跟傑克·艾勒裡的交情,可以回溯到我倆在布朗克斯共度的童年。「所以你其實並沒有義務跟我談的。」我說。

最後這句話可是千真萬確——就算我是警察局長也一樣。而且直言無諱其實不礙事,因為我看得出他打算講,甚至還有點迫切。

不過首先他想請我進門放鬆一下。他的公寓是格雷格·斯迪爾曼在卡內基山上那間的原始版——外牆還沒給敲到露出紅磚,地板尚未給撬掉、磨光並重新整修,三個小房間也還沒給打通成一間大房。三房相連,成一長形。前門開啟便可看到廚房和客廳,客廳面對著東十七街,另一頭則是他的臥室。傢俱應該是二手店買來或街頭撿來的。林林總總的搭配也還沒互相沖撞到可以稱之為標新立異。

他領我走進客廳,指著一張布面椅請我坐下。他原本就打算泡茶喝,問我是否也要。或者喝啤酒,如果我想喝的話。我說喝茶就好。

牆上掛了兩幅海報,都是來自惠特尼博物館所辦的展覽,兩名藝術家我也正好認得出風格——馬克·羅斯柯(markrothko)和愛德華·霍普(edwardhopper)。我輪流打量起來。當他把茶擺上我旁邊的茶几時,我還遊走於兩幅海報之間。他說他泡的是伯爵茶,我說很好。他表示,海報是個與他同居兩年的女子留下的。

「有一天她竟然宣稱自己是蕾絲邊。奇怪了,這人又不是小孩,雖說比我年輕,但也三十好幾了,你知道。哪有人一路活到這個年紀,還沒搞懂自己是蕾絲邊呢?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啊?」

「聽說常常發生。」

「男人也會嗎?」

「我覺得人人都有可能,」我說,「不過女人發生的機率好像比較大。」

這話他想了想,然後聳聳肩。「總之,她把海報留下了。」他說,「‘我不需要了,馬克。如果你不想要的話,丟掉就好。’請問我幹嗎要丟啊?看來好好的嘛。我很習慣它們了。茶還好喝吧?」

「挺不錯的。」

「你有傷過手嗎?搞得什麼事都好複雜,直到現在我都還沒辦法綁鞋帶——感謝老天我們有便鞋。」

「你是在哪兒傷到的,馬克?」

「就在這裡。他打電話過來說是有事想跟我談,問是否方便到家裡說。我勸了半天,要他在電話上講就好,因為他就像上輩子認識的人一樣,你知道嗎,對他,或者對上輩子,我其實都沒多大好感了,所以我寧可他一吐為快,我們可以一刀兩斷。可是不成,他非當面談不可。我說我很忙,他說沒關係,時間由我挑,他隨傳隨來。我差點就開口讓他死到一邊別來煩我,他想講什麼我都不想聽。就差那麼一點點。」

「結果你還是請他過來了。」

「不知怎麼,我覺得他會比瘟神還難纏,倒不如趕緊跟他碰個頭,早死早超生。但掛上電話以後,我開始想著,哎呀幹嗎呢,我們畢竟朋友一場,雖說我已革面洗心展開新生活,高低傑克也許根本插不進來了,但我們還是可以好聚好散啊。」

高低傑克。

「他進門以後,我發現他不太一樣了。眼裡放光,搞得我有點不自在。我們已經多年沒見了,你明白?請進請進,歡迎歡迎,找把椅子坐,喝杯啤酒吧。當然他不肯喝啤酒。這你清楚吧?」

「他已經戒了。」我說。

「他說原先他是酒鬼,這我絕對相信,因為還記得他以前大口狂喝的模樣。不過年輕時,誰不是這樣啊對吧?我們那時都還小,從早到晚狂歡作樂,惹出一堆麻煩。年少輕狂。不過長大以後就不一樣了。」他陷入沉思,「但也可能長不大,而且永遠一個樣。隨便啦。好吧,話說回頭,你不要啤酒對吧,來杯茶如何?可是他什麼也不要,他只想好好談談。要彌補過錯,不過他好像一直在用另外一個詞呢。」

「修正過錯。」

「沒錯,就是修正。老天,除了憲法修正案以外,好像從來沒聽人講話時會用上這兩個字。修正。你知道他做了什麼嗎?你知道他犯了什麼過嗎?」

「應該是偷東西吧,」我說,「他賣了什麼給你,卻又偷回去,類似這樣的事。」

他沉默了一下,想想這話。然後他說:「說起我以前的營生啊,我是收贓貨的。從沒有因此坐牢,連收押都沒過。如果你有東西要賣,我會用現金買下。假如你想買什麼,我若手頭有貨的話,你就可以撿到便宜。但我只收現金,而且不開收據,你也不能追問貨品來源。總之,你知道嘛,因為是贓物。」

「通常不是年輕人的行當。」

「噯,我是有人教過門道的。你可聽過一個叫賽立格·伍爾夫的人?是我舅舅,我媽媽的弟弟。賽立格舅舅每年都換新車,身上永遠是高檔西裝,荷包永遠滿滿。每回看到我,都要塞好幾塊錢給我。‘小馬啊,你可不想兩袋空空四處晃吧。’後來出了學校,我的工作換來換去,都是沒出路的那種,最後跟傑克搭了夥,跑到皇后大道這麼一家珠寶店去搶。拿來的贓物該怎麼處理呢?我捧著東西去找賽立格舅舅,他先是狠訓了我一頓,然後又開個好價錢買下,最後呢他送了我幾句金玉良言。‘小馬啊,你是可以一腳踢開店門或者搶人財物,但有可能搞半天還是兩手空空沒搞頭,早晚都要給人槍殺或者蹲苦牢,要是我姐姐的兒子搞到這種下場,我怎忍心哪?’他說我倒不如干個買賣,只要跟著他學就好,於是他便要我乖乖坐下,傳授了我幾套絕招。」

「於是你就乖乖照辦。」

「於是我就乖乖照辦。本人雖非天才,但做得還算不差。我在華盛頓高地的海港大道有個配備三間臥室且有河景的公寓,其中兩間我挪作辦公室用,而我營業開張的訊息也傳開了。後來我和傑克不期而遇,我告訴他我已經改行了,雖然還在道上。偶爾他會拿些東西請我轉賣。有一次他跑了來,問我可有上等皮貨,因為有個女孩正在找貨。恰巧我手頭就有,於是他便轉手賣給她。

「後來有一天,忘了是因為何事我在外頭瘋狂慶祝,結果晚上回到家卻發現公寓給洗劫一空。鎖沒給破壞,我知道肯定是有人複製了我的鑰匙。我想的沒錯,因為後來他開始那個什麼來著的任務,媽的所謂的修正錯誤時,他劈頭就跟我招了。說當初他偷拿我一串鑰匙送去複製,又神鬼不覺地擺回原處。之後他耐著性子等我出門耗一整天時,找了個同夥搶空門。連我的現金藏哪兒他都知道。」

「你當時就懷疑是傑克?」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