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早上我吃完早點後,馬上打電話給格雷格·斯迪爾曼。沒人接,於是我在答錄機上留了話。我知道此時不宜打給唐娜,我也還沒心理準備打給簡。我找到丹尼斯·雷德蒙的號碼打過去,分局裡有人幫他接。我留下我的名字電話。
其後一天半的時間裡,雷德蒙和我玩起捉迷藏。他打來時我一定不在房裡,我回電時他一定不在辦公室。星期一中午我加入爐邊談話,當晚則到聖保羅教堂聚會。我原以為會碰到唐娜,但沒看到她也並不讓我驚訝。
吉姆也不在那裡,我找到其他人共享咖啡。等我從火焰餐廳回到家時,已經過了十一點。沒有留言,不過雅各佈告訴我,有人打過電話。「但他沒報名字,也沒留號碼。」他說。
沒有最好啦,我心想。
格雷格沒回我電話,我很意外,心想現在打給他應該不算晚。我再次聽到答錄機的聲音,想來他不是正在大嚼草莓大黃派,便是已經休息了。我沒留話便掛了電話,然後上床睡覺。
星期二下午,電話總算是趁我在的時候響起。是簡,她想打聲招呼。我們的對談異常空洞——意義盡在空白裡。我們都沒提到上週六的事,也沒說起下個週六要怎麼過。我心裡的幾件事我全沒說,想來她那邊也一樣。
這通電話毫無實質內容,不過倒是開啟了一條通路,因為我一掛上電話便打給雷德蒙,這回他總算是在辦公室裡,可以接聽。
「抱歉,」他說,「我一直想著要回電給你,已經打了兩通。」
「是我太難找了,」我說,「總之我是想問你,你有沒有跟傑克·艾勒裡的管理員要走他的遺物。」
他搞不懂我在說什麼。我解釋說,艾勒裡的遺物已經被人領走,管理員覺得好像是他。
「老天,」他說,「我幹嗎拿呢?」
「我也是這麼想。」
「管理員說了是我嗎?」
「我沒跟他講上話,」我說,「格雷格·斯迪爾曼去那兒問過,他說應該是哪個警官領走的。」
「什麼遺物啊?八百年前布林克大搶劫案遺下的贓物嗎?」
「我也不清楚,」我說,「斯迪爾曼說也許有些筆記本,一些參加戒酒會留下的紀念吧。」
「你去過他房間沒?」
「艾勒裡的房間嗎?沒有。」
「我去過了,因為他就是在自己房裡遇害的。除了刮鬍刀、牙刷和一臺時鐘收音機外,媽的等於啥也沒有。幾件舊衣服外加一雙鞋,或許還有六七本書吧。其中幾本是匿名戒酒會的書。你找的是書嗎?」
「我沒特別要找什麼。是斯迪爾曼——」
「對喔,是斯迪爾曼去找的。我找到一枚大約半美元硬幣大小的銅幣,好像刻了戒酒會的徽記:在一個圓圈還是三角形的正中,並列了兩個a字,我忘了是圓還是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