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沒壞處吧。」
「應該沒有。這個週末我打算專攻聚會。」
「點子不錯。」
「蘇荷區今晚有聚會。我想改去別處。」
「好主意。」
「吉姆,我不打算喝酒。」
「我也一樣。」他說,「很棒,不是嗎?」
我整個週末都在聚會中度過,不過週六下午我在房裡多待了一會兒,正好就接到一通電話。
是喬·德肯。「不知這話是否有必要傳遞給你,」他說,「不過我記得葛瑪西搶劫案你一直耿耿於懷,所以我想還是要知會一聲:其實案情就是表面那樣簡單,是個下手不知輕重的搶匪留下的爛攤子。」
「逮到人了嗎?」
「當場抓獲。」他說,「呃,不過不是在搶你那個朋友的現場,當然——名叫沙堤斯坦是吧?」
「沙騰斯坦。」
「沒區別啦。他不是那一帶頭一個被搶的人,不過倒是頭一個送死的人,所以他們就派了個街頭重案組的警員去當誘餌,讓他穿上便服,往他身上澆了點酒,要他在那附近晃盪,裝出一副醉到不行的模樣。」
「怎麼我從來沒給分派到這種任務。」
「親臨現場目睹那個傢伙的反應一定很爽,」他說,「最佳受害人突然掏出警章和手槍。據我所知,這一來大約就順道解決了十到十二個案子吧。他們手頭的搶劫案,那人差不多都認了。」
「包括沙騰斯坦嗎?」
「‘你是說那個遇害的可憐蟲嗎?沒,那人我沒搶。’不過他上法庭時,應該會認下那樁。他的律師會搞定的,律師會把所有他可能該負的刑責都列在認罪協議書裡頭,免得日後旁生枝節更麻煩。」有時候,事情就是表面看來那麼簡單。格雷格·斯迪爾曼是上吊自殺,馬克·沙騰斯坦是被搶匪誤殺。
我走出房間,去參加下一個聚會。
週日下午我到七十六街一家猶太會堂參加聚會,會堂離百老匯大道只有幾家店面。我從沒去過那裡,而我才踏進門裡,便想立馬扭頭開溜,因為唐娜赫然就在現場。結果我還是待下來了,而且我倆相處還算客氣。她再次感謝我上個週末的幫助,而我則說樂意之至,我們你來我往,彷彿壓根兒沒有一起上過床。
我和吉姆照例共享每逢週日必吃的中國菜,而且我們完全沒有提到簡或唐娜或者我眼下戒酒的進度。這一餐他幾乎搶走了所有發言權,從他過往喝酒的輕狂歲月,追溯到他的第一杯酒,然後往回推到久遠前的童年時光。我聽得入神,直到後來才醒悟,他是刻意避談新近發生在我生活裡的種種。我不太確定,他是不想把我逼得太緊,還是想放自己一馬。總之我心存感激。
餐後我們一起去聖克萊爾教堂,聚會結束後我陪他走回家,然後再回我自己的家。雅各布坐在櫃檯後頭,一臉疑惑。我問他是怎麼了。
「你弟弟打電話找你。」他說。
「我弟弟?」
「要不也許是你表弟吧。」
「我表弟。」我重複道。我是獨子,雖然有幾個表兄弟,但早就失聯了,我想不出哪個會要找我。
「是個男人,」他說,「當然是男的囉,如果他是你弟弟的話,對吧?」
「他說了什麼?」
「他說他要找斯卡德先生。我請他留下大名。斯卡德,他說。是的,先生,我知道你要找斯卡德先生,但請教你的大名是?於是他又說了一遍斯卡德,然後我就開始覺得我們好像變成了那兩個人。」
「哪兩個?」
「你知道吧,那兩個。」
「阿伯特和科斯特洛。」
「對,就這節目。於是我問他,你也是斯卡德先生嗎?他說,我正是斯卡德本尊。」
「‘我正是斯卡德本尊。’」
「對啊,就是那麼說的。所以我說,那你和斯卡德先生應該是兄弟囉。然後他就說起什麼四海之內皆兄弟,搞得我七葷八素開始覺得有點詭異了。」
「喔,終於感覺到詭異啦。」
「啊?」
「哎沒事。他留下號碼沒?」
「他說你有他的號碼。」
「我有他的號碼。」
「他是這麼說的。」
「四海之內皆兄弟,他是斯卡德本尊,而且我已經有了他的號碼。」
他點點頭。「我已經盡力了,」他說,「不過碰上那種人還真是沒轍。」
「你做得夠好了。」我告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