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如果你再看到他的話,認得出來嗎?」
「當然認得出,可是機率多大呢?紐約市的人口有多少呢倒是,幾百萬跑不掉吧?請問我要到西元幾年才會見到他啊?」
「他的穿著如何?」
「還不錯啦。」
老天。「你還記得他穿什麼樣的衣服嗎?」
「西裝吧。穿西裝打領帶。」
「就像警察的打扮。」
「是吧。還有眼鏡,他戴了副眼鏡。」
「總之他拎了艾勒裡的帆布袋就走了。」
「沒錯。」
「你說他沒講名字,想來他也沒給你名片囉。」
「當然沒有,幹嗎給我名片呢?我哪來的生意給他做?難不成打電話通知他,四○九號那個拉屎的傢伙硬是不衝馬桶嗎?讓他知道我有個老拖欠房租的房客半夜突然搬走,如果他動作快點房間可以租給他不成?」
「總之艾勒裡所有的遺物,」我說,「都裝在帆布袋裡了是吧?」
「只除了他下葬時穿的西裝。」
他不是土葬。他們把他火化了,不過我這位新朋友沒必要知道。
「於是你就把房間轉租給別人。」
「人都死了,」他說,「應該不會回來了吧,我把他的垃圾全清出去。請問我會怎麼處理空房呢?現在當然已經有人在裡面了。」
「就在我們講話這當口嗎?」
「啊?」
「這位新房客現在在家嗎?」
「這人不是新房客,」他說,「他搬進艾勒裡的房間,是因為他原來那間稍嫌小了點。其實他在我們這兒已經住了——哎,差不多三年了。」
「我剛是要問——」
「噢不,他不在家。現下他應該是在第二大道離這兒兩個路口的地方進行場外賭。上那兒找他準沒錯,他天天都去那兒報到,賭上癮啦。」
「很好,」我說,「那你就可以帶我去他房間瞧瞧了。」
「啊?我才跟你說過,房間租出去了。那裡已經有房客進駐啦。」
「他進駐我不反對,」我說,「我只需要在裡頭晃兩下。」
「這是哪門子鬼笑話啊。你不能進去。」
我掏出皮夾。
「啊,要給我看證件嗎?不管你秀出幾枚警徽,我都不能讓你私闖民宅。」
「我另有高招。」
我搜查房間時,帕度覺得他應該隨時跟在一旁。我跟他說,他站在走廊才能發揮最大功能,因為現任房客隨時可能現身。
「我跟你說了,」他說,「這人整天不在家。只要簽賭的視窗開著,他就不會離開。」
「天下事很難說的。」
「不成,」他說,「我得在這兒盯著看才行。」
「因為我有可能展開一場精心設計的大騙局對吧?」我說,「先前我剛付了五十美鈔,為的就是要闖進貧民窟大撈一筆是吧?」
他面露不悅之色,不過還是邁步走向甬道。我把門關好,並拉上門扣把他鎖在外頭,然後我便展開行動,尋找傑克有可能精心掩藏的某樣東西——想來要花點心思才能上手。
地板大半都給地毯蓋住了。這是賣場切剩的地毯拼湊而成的,並沒有黏合,所以搬開幾件傢俱後,就可以輕易捲起來收放。等我確定地毯底下並沒有藏匿後,物歸原處也是很輕鬆。
我下一個進攻的目標是梳妝檯:鏡子底下是暗木五斗櫃,櫃面可見不經意留下的菸蒂燒痕。我一一拉出抽屜,將內容物堆放在地板上,每個空抽屜我都翻轉到底面察視,然後又把所有東西擺回抽屜。有一個抽屜的層板因為卡得很死,一直拉不出來,我左右搖啊晃的,終於把它抽出來,卻跟前一個一樣沒什麼收穫。不過下一個抽屜,即倒數第二個,倒是順利抽出來,而且開了大獎。抽屜底部用膠帶粘著一封九乘十二英寸的牛皮紙信封。先前看到的傑克的第八步報告,便是裝在類似的信封裡。
我撕開膠帶,拿起牛皮紙信封。開啟信封時,金屬夾砰地斷裂,如果裝的是新房客挑選賽馬號碼的神奇公式的話,原物歸位可能會搞得我焦頭爛額。還好我無須擔心這點。
信封裡有三張無網格線的筆記紙,上頭佈滿了傑克小心翼翼的筆跡。另外還有一份新聞剪報,我在閱讀傑克的文字之前,先瞧了瞧剪報內容。
這是《紐約郵報》剪下來的,報導的內容佔了大半版面,我從頭讀到尾——雖然讀完第一段其實就可以停了。
因為我還記得這件案子。
看完剪報後,我瞄了傑克寫的第一段文字,覺得剩下的大可以後再讀。我將梳妝檯的抽屜一一推回原位,把所有東西放回信封,再以殘剩的金屬夾固定封口,將信封塞進我的襯衫。雖然我的衣服並沒有因此顯得更合身,但扣好釦子以後,應該還不至於露出異狀。我離開傑克的老房間時,和我進門時一樣:兩手皆空。
我踏出房門。帕度站在甬道上離我幾步的距離。
「什麼也沒有。」我告訴他。
「我就說嘛。這夥人如果有啥值錢物品的話,還會住在這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