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城中區,想找個地方邊喝咖啡邊讀傑克的自白。結果一路走到了泰瑞莎小館。我繞過吧檯,避開坐在吧檯椅上、正全神貫注於一碗湯的弗蘭基·杜卡斯,找了個他只能瞧見我後腦勺的雅座坐下。
我不想吃午餐,我想起上回來這兒時,點了一塊派和一杯咖啡。他們沒有草莓大黃派,但有核桃派,我決定試一試。
這則新聞剪報的主角是一對男女,兩人在簡恩街一個《郵報》稱之為「波西米亞愛巢」的處所遭人槍殺。套上「波西米亞」的形容詞是因為該處位於格林威治村,是暗巷裡一處簡陋的寓所——久遠前是面對熱鬧大街的聯邦時期豪宅附屬的馬車房。稱作「愛巢」是因為兩名受害者全身赤裸躺在床上,而且男方已婚。
他是紐約金融圈裡呼風喚雨的人物,名叫g.戴克·雷恩斯,g是高登(gordon)的起首字母,這人的名字經常出現在報紙雜誌上企業併購和融資收購的新聞裡。她名叫瑪西·康薇爾,來到紐約是為了當演員,結果卻成了女招待,不過她倒是上過一些表演課,也曾跟著某些小劇團以及表演坊登臺演過戲。
某天晚上她負責為雷恩斯的桌子上菜。他對她一見鍾情,隔晚便獨自跑到那家餐廳用餐。打烊時間他還沒走,一路護送她回到她當時住的伊萬傑琳樓。這是位在西十三街的女生宿舍,男性訪客不能上樓進寢室,不過他倆可以肩並肩坐在大廳講話。
一個星期以後,她就搬到簡恩街的住所了,再也沒回到餐廳端盤子。幾個月以後她死了,而他也是。
這些資料我不全是靠著剪報或者傑克的相關記錄得知的。我把新聞從頭到尾細細讀了幾遍,然後移步到圖書館的微縮膠片室,調閱了《紐約時報》所有關於該案的報導。這起事件發酵許久,記者不可能輕易放過這種題材:她是美女而他則是億萬富豪,他的妻子是社交名媛,小孩都上名貴的私校,更妙的是案子一直沒破。案情或許很單純,只是入室搶劫擦槍走火的結果,但也無法排除其他可能。或許是雷恩斯的敵手安排殺手幹掉他,也可能是嫉妒引來的殺機:雷妻打翻醋罈子,或者瑪西某名前男友妒火燒身。她有過好幾個男人,包括一名登記在案、有施暴史的酒保。警察敲了許多扇門,問了許多問題,但他們還是一無所獲。
或許該說「我們」,而不是「他們」,因為命案發生當時,我還在紐約警局的第六分局服務。案子雖然由我們承辦,但我並沒有分派到相關任務,而且沒多久後因為新聞炒得沸沸揚揚,案子便改由重案組接管。
這是許久以前的事了。那之後,一顆殺死埃斯特利塔·裡韋拉的子彈讓我離開了原先的軌道,奪走了我的工作以及婚姻,把我送進西北旅館的一個房間;那之後,傑克·艾勒裡因為別的案子吃了官司被送進黑牢,並於出獄後戒酒成功。雙屍案是整整十二年前的事了,案子早已冷卻並積了厚厚的灰塵。有些懸案你知道兇手是誰,但苦無證據抓人。另外也有不少懸案警方毫無頭緒可尋,這件案子便屬此類。
可我心裡知道,兇手就是傑克。傑克和斯蒂文。
「這份自白書不能公開,」傑克的敘述如是開頭,「由於這是我第四步的一部分,我會於第四步進行期間添寫細節,並於第五步進行期間和格雷格交換心得。由於另有別人介入此事,我提前寫下自白只是為求心安。當然這也是為我的更高指導靈寫的——他時時守護我,他知道我最隱秘的心思。」
接著便是關於更高指導靈亦即上帝之本質的思考。這我還讀得下去,但沒什麼特別之處,說穿了只是傑克自說自話而已。
接連幾段類似的文字之後,他才回到主題。他講述起一名舊相識跟他提及瑪西·康薇爾,說她以前是演員兼女招待,後來因為找到了一名有錢的甜心老爹,便空出大把時間可以參加試鏡並上表演課。「我姑且稱他為s好了。」他補充道,這份報告之後便一直以這個代號稱呼這個人,完全沒有描述他的長相、特色,或者任何相關資訊,從頭到尾就只給了這個字母。
傑克沒說他們是怎麼查出地址的,只說他們拿到鑰匙開啟上鎖的大廳,然後穿過長長的甬道抵達兩人的寓所。他們是在近黃昏時私闖入門的,衝進臥室時,這對戀人還在混沌中,沒有知覺。
「q我手裡攥了把槍/q,」他寫道,「q男人作勢抬手時,我想都沒想就開槍打去。當時他光著身子,伸手其實是要抓褲子遮羞。不知怎麼我誤以為他是想抓槍。我一槍打中他胸部,他往後倒下,我說我們得采取行動,打電話找人才行。然後s就取走我的槍,要我閉嘴。他要我冷靜下來,他說她已經看到我們的臉,可以指認我們的身份。當時她兩手遮著身子,哭喊著求饒;我趕緊說不行,千萬別動她,但他一如往常冷血無情,一槍便打到她雙乳正中,她彎身倒在男人身邊。我無從判斷她是死是活。然後e.s.便把那槍塞回給我,他的手包住我的手,一邊說開槍吧你非開不可。於是我將手指搭上扳機,他的手指蓋上我的,我們一起開槍打向她的前額。之後他抽走手槍,往男人的頭上再補一槍,以防萬一/q。」
這便是整起事件的始末。
他把事件轉述給格雷格時,改動了內容。場景從格林威治村移到了上西城,角色也改頭換面,大富豪和女伴成了毒販及西班牙女友。s把槍壓進他手裡,強逼他殺死女孩的關鍵影像,也沒有進入他改編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