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一滴烈酒》小說信息

第40章(第2頁,共2頁)

字體:

我們抵達西北旅館時,他說:「咱們聚餐聊天好長一段時間了,我卻從來沒到過你房間。」

「你想進去看嗎?」

「既然我人都到了這裡。」

我說:「吉姆,我沒問題的。」

「這我知道。」

「馬克和我是把房間打理好了才離開。原先還有那麼一點波本的怪味,不過走前我們把窗戶開啟透氣,現在應該已經沒味道了。」

「也許吧。」

「那人不會再來的。他原先的伎倆失效,他得想個新的花招才行。」

「有道理。」

「不過你還是想上樓看看。」

「有何不可?」

我們一起上樓,我開啟房門,裡頭原封未變,只是比先前冷很多。我關上窗戶。吉姆環目四顧,然後走向視窗。「景觀挺棒的。」他說。

「景觀是不錯,」我說,「在我有心情觀賞的時候。」

「人生夫復何求呢?這房間很適合你。」

「同意。」

「而且明早醒來的時候,」他說,「你就滿了一年。」

「有時候我覺得這是很大的成就,」我說,「有時候又覺得不然。」

「你知道明天你還要面臨什麼嗎?又一個需得保持清醒的日子。光做到這點就是很大的成就。」

「我知道。」

「說穿了,戒酒靠的就是清醒一天算一天,無須做長遠打算,如果你天天都做到了的話,就可以達到長久清醒的目標。你知道要怎麼做才能體悟這當中難以捉摸的差別嗎?」

「怎麼做?」

「別喝酒,」他說,「而且也別死掉。」

我告訴他我會看著辦。

他離開後,我覺得單是沖澡絕對不夠。我放了一大缸熱水,在裡頭泡到水都涼了才起來。泡完澡後,我全身的肌肉以及頸背的壓力都解除了,不過還是沒有達到昏昏欲睡的目的。我關了燈躺在床上,新裝的床墊感覺有點陌生,當然,枕頭也是。兩者其實都沒什麼問題,我很清楚,輾轉難眠與它們無關。我睡不著是因為大腦太過活躍。

我爬下床,開啟燈。吉姆曾告訴過我一個治療失眠的處方:閱讀《十二階段與十二傳統》裡有關第七步的章節。「連狂奔的犀牛都會因此平靜,」他說,「幾年前我用的辦法是閱讀《在斯萬家那邊》的第一章,普魯斯特先生的大作我也只能接觸那麼多了。屢試不爽,每回我都睡得異常香甜。第七步的催眠效果頗有拼場的味道。」

我讀了前幾段,把書擺回架上,並將傑克·艾勒裡所寫的簡恩街雙屍案告白書翻出來閱讀。我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把它擱在一旁反芻起來,一邊想著我並沒有比先前更困——我是根本睡不著。至少目前是這狀況。

我想到飆車馬克,想到他其實有些面相我之前根本沒看到過。某些人確實是真人不輕易露相,尤其是戒酒的人。我會打電話給他其實純屬巧合:一通別人打給我的電話,讓我誤以為是他撥的號,我於詢問後發現只是誤會,他卻因此要了我的號碼,並把他的號碼給我,而我之所以收下其實是純屬禮貌。今早碰到緊急關頭時,我身上沒帶電話本,而我的皮夾裡又剛好還留有他的號碼,所以才會找他幫忙。這真是最最明智的選擇。

一連串的巧合帶來最好的結果。

我決定將他的號碼抄錄到我的本子裡。以我目前的身心狀態來看,謄錄皮夾裡各色人等留下的號碼對我來說應該不無小補。我掏出皮夾的內容物整理一番,將一疊發票塞進我慣常用來塞發票的雪茄盒,並找到一支細頭圓珠筆抄下馬克的號碼——連同我上一回強迫自己進行這項苦工以後累積下來的其他號碼。

工作進行到一半時,有個什麼念頭彷彿當頭甩來。我盯著手中的名片看了半天,把號碼抄上本子,又盯著看了一會兒,把名片塞回皮夾。

我拿起傑克的告白書,複習了一遍,這回我注意到頭一回閱讀時略過的細節。「我姑且稱他為s好了。」他提及他的同夥時如是寫道,s顯然是斯蒂文(steven)的縮寫。接著描述起殺人的過程時,他開始稱呼這人為「e.s.」,顯然這是平穩斯蒂文(evensteven)的縮寫。

獨家馬克,我想著。我碰到了馬克·沙騰斯坦,另外還有飆車馬克,而現在則是獨家馬克。

他為什麼要選這個牌子?

這種波本不是很好賣。我真的想不起何時看過這種品牌的廣告;但話說回來,我很早就告誡自己別再注意烈酒的廣告。這種酒價位頗高,但比起dickle或野火雞又要好些,名聲自然也沒有它們響亮。我並不常點這種品牌。

我上酒館時,其實並非次次都指明要喝某種品牌。我只會說聲想喝波本,要不就是看看吧檯架上的各色酒瓶,隨口點個外觀醒目的品牌。oldcrow,oldforester,jimbeam或者jackdaniel’s。我點某些波本,是因為我喜歡該品牌發音的感覺,要不就是酒瓶的設計搶眼。如果我到旅館對街的酒鋪買酒的話,通常帶回家的不是時代波本,就是古代牌,或者j.w.dant——價位中等且又合用,順口容易下肚,又濃烈得足以發揮撫慰的功效。

我想起偏好獨家馬克的是凱若琳·曲珊。她是湯米·狄樂瑞的女友,有一晚她獨自跑到阿姆斯特朗飲酒。她住在附近的五十七街,離第九大道只隔幾家店面,那棟樓的外觀頗有裝飾藝術的風格,客廳凹陷,天花板很高。當晚我們倆一開始只是相互撫慰,然後便進展成共享她的床,連帶也共飲了獨家馬克五分之一瓶的容量。

她是在那間公寓裡自殺的,兇器是湯米送她的一把槍。自殺前她打了電話給我,我趕到時已經太晚,不過我還是有足夠時間使壞:佈置現場製造假象。所以湯米·狄樂瑞雖然在殺掉老婆後輕易脫罪,卻因殺掉女友進了監牢。

我一邊想著陳年往事,一邊換上衣服,包括內褲、襯衫、長褲、襪子,以及鞋子。我抓了件夾克走出房門上了大街。我往右轉,走到轉角,再往右轉。

我一路走到先鋒,或說先峰吧——隨便。這家黯淡的小店還在營業,它隔壁的酒鋪自然也還沒關門。我大可走進去,湊向吧檯坐下來,而那後頭的傢伙想來應該可以回答我特地準備的提問。

天知道我還會問出別的不知什麼來。總之,我要問的問題,他應該會有解答。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