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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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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卻轉身回家去了。當時是深夜,位於第八大道和四十七街交界處的書報攤已在販賣早版的《紐約時報》。我抵達旅館,任由雙腳明智地將我帶進旅館大門而非路口。我上了樓再次更衣,把椅子拉到視窗,我坐了一會兒,但沒有特意在看什麼。

我先前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是因為有個問題想問;我決定轉身離開,則因為這是我這一年最接近酒精的一天,而那又是我戒酒滿一週年的前一天。我並不想喝酒,我沒有這個需要,但過去三百六十四天習得的經驗告訴我,目前我有多脆弱,而那間酒吧對我來說又有多危險。

嗯,我是可以打電話求援,找個滴酒不沾的朋友陪我進門提問。但覺得沒必要。我可以回家上床睡覺。我的問題明天還是會等在那裡。

我不知道自己能否睡著。我上了床,關了燈,在陌生的床墊上伸展四肢,並把我的腦袋放在陌生的枕頭上。

我恢復意識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了。

早餐後我首先便是打電話給丹尼斯·雷德蒙。他人在警局,我打去時他正要出門。我告訴他,我很確定自己掌握了新的線索。他說:「你是說艾勒裡的案子嗎?因為斯迪爾曼的案子擺明了就是自殺,想翻案怕是難上加難。」

「戴克·雷恩斯,」我說,「還有瑪西·康薇爾。」

「這兩個名字好像蠻耳熟的。」

「幾年以前,」我說,「發生在格林威治簡恩街的雙屍案。據《郵報》描述,是波西米亞式的愛巢,而且——」

「那個案子我記得,還是懸案,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怎麼?難不成你知道兇手是誰嗎?願聞其詳。」

「傑克·艾勒裡。」

「搞什麼。」

「他已經承認了,白紙黑字。」

「而且你還讀過了。」

「就在我手裡。」

這話他想了想。他說:「想來他不是孤軍奮鬥一手包辦吧。」

「他有個同夥。」

「而且艾勒裡找到了信仰,或者隨你怎麼稱呼的什麼好了,於是同夥整天擔心他會大嘴巴。媽的,我得出去透透氣才行。你還記得先前我跟你碰過頭的那家店吧,叫吟遊男孩。今天下午兩點行嗎?還有,馬修,告白書請你帶去好吧?」

我掛上電話,鈴聲幾乎馬上響起。是簡打來的,她祝賀我週年快樂。我們之間的談話有點奇怪,因為沒說的話把說了的話都淹沒了。她說她很為我高興,還說我這一年用心戒酒非常辛苦,我則告訴她,感謝她從一開始就意志堅定地持續給我支援,我感激不盡。她掛上電話以後,我突然很想立刻回電給她。但我能說什麼呢?

我還有幾通電話得打,不過鈴聲馬上又響起來,這回是吉姆。他粗啞著嗓音問我頭腦是否清醒。我說沒問題,算是個奇蹟吧。然後他說確實是個奇蹟,我要永遠銘記在心。接著他跟我賀喜,告訴我頭一年最是艱辛。「接下來的每一年也都好不到哪兒去。」

「昨晚你離開以後,」我說,「我翻來覆去一直睡不著。」

「所以你就倒出三顆安定,混上一品脫的伏特加吞下去。」

「我換上衣服,出門走到阿姆斯特朗酒吧。」

「真的假的?」

「我有個問題想請教酒保。」

「然後呢?」

「我覺得問題可以等,而且我好像不該晚上去。重點是,現在我又要過去了,因為搞不好輪日班的酒保可以回答我的問題。如果他沒辦法的話,今晚我只好第三度上門了。」

「打電話四處問問吧,得找個人陪才行。」

我說我再看看。

阿姆斯特朗酒吧通常十一點左右開門,我到的時候大約已過了二三十分鐘。我先前電話講了一陣子,並匆匆跑到中城北分局的命案組待了一下。繞行至轉角以前,我並沒有打電話求援,所以我是獨自一人踏進酒館的。空中瀰漫著一股還不算壞的菸酒味道。

有兩張桌子已經坐了人,吧檯一端有個傢伙手裡護著杯啤酒,正在細細閱讀日報。路西安站在吧檯後頭調配血腥瑪麗,我一湊近,他全身立刻僵住。他看到我很驚訝,可是又想掩飾。

「顏色調得很美,」我讚美起他的手藝,「不過我來這不是為了酒。我只是路過,想順便問個問題。」

「請說,馬修。如果我不知道答案的話,也會隨口編一個。」

「請問最近有人上門打聽我的事嗎?」

「打聽?沒有吧。打聽什麼樣的事呢?」

「比方我以前愛喝什麼酒。」

「哪有人這等無聊?不過,幾天前你倒是有個老友跑來這兒逍遙。」

「哦?」

「他就坐在這裡,點了兩杯。酒一送上他就付錢了,還擺擺手不收零。‘甭找了,給你自己買一杯。’你知道吧,這種客人點下一杯的話,我們一定斟得更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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