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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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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勒裡戒酒以後,」雷德蒙說,「想要帶著無愧的良心面見上帝,所以他會想到自首,打算把愛巢命案的罪一肩扛下。」

「未必是這樣。他連自己的輔導員都瞞住了,不過他想找個辦法彌補他犯下的大錯倒是真的。」

「史蒂芬斯怎麼會發現呢?」

「在他們兩人活動的那種圈子裡,話可是傳得飛快,」我說。「‘喂,你聽說了高低傑克的事吧?這位先生想去找他多年前惡搞過的所有笨驢呢,打算跟他們一個個彌補過錯。’或者他搞不好是親自登門造訪史蒂芬斯呢。‘我只是想告訴你,咱們在簡恩街犯下的案子可能會曝光,不過甭擔心,你的名字我絕對守口如瓶。’」

「如果我是史蒂芬斯,晚上一定還是不得好睡。」

「當然囉。萬一他跟哪個戴著警徽的人告解的話,豈不是很快就會全盤托出?」

「就算他沒找警察告解,史蒂芬斯還是難逃曝光。如果案子落在我桌上,我首先就要清查他所有的同夥。史蒂芬斯的名字雖然不一定浮現,不過如果你是史蒂芬斯的話,你怎知道自己不會栽進火坑裡?」

「只有一個辦法可以自保。」

「如果斯迪爾曼沒插手的話,他應該可以逍遙法外。落魄潦倒的出獄犯人,獨身住在出租房,你也知道這種人的日子是怎麼過的。總有一天會因為喝多了酒胡言亂語害死自己。史蒂芬斯得跟簡恩街劃清界限,也絕口不提高低傑克。」

「那當然。」

「所以囉,他原本是可以全身而退,雖然我會不快樂,但問題是漏網之魚太多啦,很多命案都成了懸案,包括那些根本沒被當成命案的命案——格雷格·斯迪爾曼的案子便是其一。在他之前還有過一個對吧?叫沙騰斯坦嗎?」

「那案子確是謀殺沒錯,」我說,「不過會有代罪羔羊受過的。」

「就是那位因多次攔路行搶給抓起來的傢伙。他口口聲聲說,沙騰斯坦不是他的傑作。不過其他搶劫案他全推脫不了,所以等他放出來的時候,應該也是老到沒法兒再犯案了,沙案算不算在他頭上也沒區別了。但對警方來說,沙騰斯坦已經歸到他的名下,等於結案了。」

「沙騰斯坦打過電話找我,」我說,「我先前問了他高低傑克的典故,但是他沒答案。」

「後來他想起來了嗎?」

「無從知曉,因為我沒有及時回電給他。我覺得他應該是不知道,但想起了有誰可能知道。」

「史蒂芬斯。」

「沙騰斯坦做過贓物買賣,」我說,「如果他認識傑克,想必也會認識他某些同夥。‘嗨,請教傑克那個綽號是怎麼來的?我猜你應該知道,因為你叫平穩斯蒂文,跟他的綽號很搭。’」

「史蒂芬斯要跟沙騰斯坦在他家附近約見應該不難,而要進斯迪爾曼的房間想必也很簡單。‘嗨,格雷格嗎?我是警察,奉派調查你一個朋友的命案。我跟他的管理員接收了他的遺物,裡頭有幾樣東西我想轉交給你。’要不就是說傑克有這麼本筆記簿,他在裡頭寫的某些話我想跟你談談。斯迪爾曼應該會請他進門的。」

「毫無疑問。」

「之後他便來個絞頸功吧,應該行得通,而且不會留下痕跡——因為可憐的狗雜種頸子纏著一根皮帶吊了好幾小時哪。之後這婊子養的還神來一筆,買了好酒請你喝。」

「由此可證,人如果犯下一樁簡單的殺人案之後,」我說,「會墮落到何種地步。」

「你說是叫獨家馬克?」

「他也許是在我那家旅館對街的酒鋪買的。果真如此,瓶底應該貼有卷標,註明店家的地址和電話,提醒酒客別忘了酒的來處。請再惠顧的意思。」

「不過你沒特意去找標籤。」

「沒錯。我閉著眼睛把酒全倒光,把瓶子連同杯子一起摜進廢紙簍,紙簍裡的東西則全進了運貨電梯旁的大型垃圾桶。門房一天會清個幾次,現在肯定已經找不到了。」

「也無所謂了。」

「當然。標籤又能證明什麼?證明有人在對街買了瓶波本嗎?他也許買了兩瓶,一瓶留給我喝,一瓶用來倒在我床上。我很懷疑對街的店家連賣兩瓶獨家馬克給同一個人的機會有多高。他們應該記得他,但那又怎樣呢?他已經是成年人了,想買多少酒誰都管不著。」

「艾勒裡的管理員見過他,」雷德蒙說,「他自稱警察。是觸犯了法律,不過很難證明,因為他也只不過甩開皮夾,讓對方自下結論。」他意味深長地看我一眼,「這是很多人都犯的毛病。」

「他沒在阿姆斯特朗酒吧亮出皮夾,」我說,「不過輪日班的酒保也覺得他是警察,或者曾經當過。他到那兒是要問他我愛喝什麼酒。這也構不上犯罪。」

「沒錯。這位先生獨挑大樑,製造出一樁樁命案。他多年前在格林威治村殺了一對男女,可是唯一的人證已經死翹翹了。死了,是因為這位先生開槍宰了他,不過這樁命案就跟他後來為了遮掩艾勒裡命案殺掉的兩個人一樣,我們既無證據也無人證可以把他揪送法辦。依我看哪,我們連他犯過法都證明不了。」

「他破壞私物,」我說,「往一張優質床墊上灑了瓶上好的威士忌。」

「小罪一樁,」他說,「不過他得先違法私闖民宅才能進行破壞,算一算搞不好稱得上某種程度的重罪,只是我可能得惡補一下犯罪法的條文才行。我看暫時是不用了,這事情我們手裡其實沒有半點證據。」

「沒錯。」

「頗為惱人,」他說,「我真想一腳把這婊子養的踢進死牢。我想為艾勒裡討回公道,是因為正義總要伸張吧;我更想為斯迪爾曼討回公道,因為他是個堂堂正正的男子漢啊。」

「的確。」

「如果他懂得不要多管閒事的話,脈搏現在應該還在跳。總之,我很想為斯迪爾曼將史蒂芬斯揪送法辦。而且啊,如果能將格林威治雙屍案算到他頭上,我真不知會有多快活。那檔子事情想當初是多麼的火紅,之後卻冷到結冰不知多少年——老天在上,如果能把那樁案子結掉的話,我真不知會有多痛快。」

「依我看呢,」我說,「他從來沒有進過牢房。」

「這人沒有前科記錄?不可思議。他跟艾勒裡勾搭在一起,同樣的鳥事肯定幹過好幾樁,可是他從來沒吞過苦果。」他拿著艾勒裡的卷軸自白書敲敲桌子,「事發經過應該跟告白裡講的一樣,艾勒裡沒有理由對自己亂編——」

「沒錯,他是實話實說。」

「所以史蒂芬斯當時就是冷血槍殺女人,並強迫艾勒裡也發了一槍。你說這像從沒殺過人的人的行徑嗎?」

「應該不是頭一回。」

「而且那也不是他的收山之作,我們知道的。問題是,你覺得在那之間他到底幹過幾票呢?這人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有一種。你說多年來他倒是碰到過多少問題呢?」

這問題懸在空中。無法回答,而且餘音不散。我說:「你覺得有可行的辦法嗎?我是說,將他定罪。」

他想了想。「沒有,」他說,「我看是沒辦法。你跟我該是所見略同吧,你不可能還抱著希望。所以,馬修,我們在這兒碰面到底是幹嗎?你幹嗎打電話找我?」

「我覺得他還沒收手。」

「你是說殺人嗎?他永遠不會收手的——如果他解決問題的辦法就是殺人封口的話。不過他暫時應該沒有問題了吧。難道還有誰礙著他了嗎?」

「哎,」我說,「正是在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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